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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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2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主任:
2013年5月
一、综述
(一)环境质量概况
2012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主要河流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
全市人居环境工作围绕落实“深圳质量”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跨界河流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顺利召开了全市环境形势分析会,通过了环保部对我市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和省人大对我市的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出台实施《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超额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治污保洁任务量创出历史新高,启动排污权交易模拟运行,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向公众发布PM2.5数据,开展各区环境质量分析,环境综合决策能力显著增强,全市主要人居环境指标持续改善。
二、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365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9.7%,比上年增加3天(见图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见图2)。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1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4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8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5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降水pH年平均值为4.94,比上年下降0.08;酸雨频率为59.5%,比上年上升10.3个百分点。
全市年平均降尘量为3.70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0.50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制定出台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及政策,印发实施了《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深圳市PM2.5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建工商业锅炉、窑炉环评管理的有关通知》,严格控制新建工商业锅炉、窑炉建设,要求需配套建设的工商业锅炉、窑炉使用余热、太阳能、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继续加强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电镀废气治理等各类废气治理工作,对工业锅炉和家具企业VOC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累计完成314家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任务。
稳步推进电厂脱硝降氮工作,妈湾电厂3、4号燃煤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完成并投入运行。
推进港口码头废气治理工作,完成蛇口港码头岸电改造,完成一批码头设备“油改电”及“油改气”改造。
大力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
轻型汽油车和重型燃气汽车注册登记(含异地转入)严格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加强在用车监管,严格实施在用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开展路检、抽检、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全年检测港口码头、货运物流、公交客运等各类污染物高排放车辆6.79万辆,查处黑烟车举报投诉6653辆。
采取经济鼓励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在全市范围实施第十五、十六阶段黄标车“尾号限行”措施。
加强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监管,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的检查率达95.2%。
强化区域联防联治,定期开展深莞惠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
径心水库、枫木浪水库、深圳水库等8座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它水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铁岗水库水质有所下降。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河流:
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相对较好,龙岗河、深圳河、坪山河、大沙河上游水质分别可达到国家地表水Ⅰ类、Ⅱ类、Ⅱ类和Ⅴ类标准,盐田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盐田河水质有所改善,西乡河污染程度显著减轻,皇岗河、布吉河、龙岗河、凤塘河、大沙河、坪山河、福田河、新洲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深圳河、茅洲河和沙湾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观澜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
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大肠菌群。
与上年相比,东部海域水质保持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
开展以面源污染整治为重点的“雨季行动”专项执法和全市重点饮用水源区的水源保护稽查专项行动,清除水源保护区的暴露垃圾和违章种养,减少汛期水库水质污染;完成石岩水库环库截污工程,推进铁岗水库入库小流域河口治理工程等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主要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管理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完成铁岗、石岩、西丽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工程;西丽、铁岗、赤坳等水库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观澜二期、龙华二期、平湖二期、水头、葵涌等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9.5万吨/日;全面推进沙井、燕川、固戍、横岭等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新增管网323公里。
开展河流综合整治。
加快开展龙岗河综合整治二期、观澜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茅洲河中上游段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推进全流域综合整治。
龙岗河干流二期主箱涵提前贯通,宝安沙井河片区排涝工程枢纽部分基本完成;布吉河二期、葵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相继开工,茅洲河界河段整治工程获省水利厅批准,试验段即将开工;福田河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工;对11条主要河流进行了生态补水。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处于良好水平,但红岭北路、沿河北路、红荔路、北环大道等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超标。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9分贝,比上年上升0.2分贝;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8.9分贝,比上年下降0.1分贝。
(二)措施与行动
开展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政策研究、道路隔音设施规划及近期实施方案研究等科研项目。
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加强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工业噪声的监管。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敏感区域的监管力度,依法对企业产生噪声的行为进行处罚。
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
依法严格审核发放中午和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制度,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落实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加大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现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夜间超时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全年组织夜间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检查共查处违法行为339宗,约谈723批次共1220人次。
开展高考中考、十八大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施工噪声隐患。
依法按时足额征收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努力实现“以收促治”。
五、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处置状况
全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21.53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16%,其中收集处置利用工业危险废物31.29万吨,处置利用率为100%;医疗废物产生8718.98吨,集中处置率为100%。
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489.84万吨,无害化处理总量为465.9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5.13%。
(二)措施与行动
稳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顺利通过了华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抽查。
推广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做好我市危险废物信息平台与省环保厅固废管理平台的衔接,近万家企业使用“电子联单”,实现从网上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情况。
发布了《深圳市201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
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管理。
启动“十二五”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修订并颁布实施《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推进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老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3000吨/日)完成满负荷试运行并顺利投产,两期工程总处理规模(4200吨/日)全国最大。
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建设。
六、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质量
2012年度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在60.9~130.0纳戈瑞/小时范围内,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季度累积均值在0.134~0.435(毫希沃特/季)范围内,大气气溶胶中氡浓度在5.86~9.58贝克/立方米范围内,均处于正常天然本底水平;水库水中总α值在0~0.024±0.008贝克/升范围内,总β值在0~0.119±0.004贝克/升范围内,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正常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核设施、核技术利用设备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未见异常变化。
(二)措施与行动
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共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383家,辐射工作场所1500多个,对87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督办和后续回访。
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准入审查。
完成处理核与辐射投诉案件149宗,对超过电磁辐射强度目标管理值的3个电磁辐射源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在期限内整改达标。
七、自然生态保护
(一)生态环境状况
全市绿化覆盖面积9767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06%,建成区绿地率为39.1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6平方米,森林面积80968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1.48%,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56.43平方公里。
(二)措施与行动
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以市政公园为基础,加大综合性城市公园的建设力度,积极向外发展森林(郊野)公园,将背景山林、近郊山体建成森林(郊野)公园,新建、改造提升公园64个,公园总数达841个,初步形成了“森林(郊野)公园-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
全面开展城市绿化提升行动。
完成142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推动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编制完成深圳地方性标准《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调整扩充深圳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铁岗-石岩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田心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通过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市政府审批。
完成“四带六廊”生态安全网络“深圳市关键节点生态恢复规划”,积极开展6、7号关键生态节点生态恢复工程前期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八、人居环境管理
(一)环境规划
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被列为全市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于2012年11月初由市政府批复实施。
规划提出发展优化、环境提升、城市宜居三大方面20项指标,明确绿色发展、环境提升、风险防控、宜居城市、能力建设5大任务,提出水污染治理等六大重点工程65个项目,总投资200亿元,是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性文件和行动指导。
(二)环境立法
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大亚湾核电厂周围限制区安全保障与环境管理条例》等四部环保法规的修改工作。
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和《深圳经济特区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草案)》。
(三)环境政策
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颁布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等配套制度研究,将全市692家重污染行业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纳入了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
截止2012年底,全市共有217家企业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累计签订了总保额约2.36亿元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商业保险参与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全力推进排污权交易。
完成了深圳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制度设计,开发建设了排污权交易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完成了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交易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对776家试点企业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全真模拟试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批,全年共对2.44万个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审批,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进一步规范化工、液晶显示器等行业分级审批管理,提高环评审批效能。
提高龙岗河、坪山河及观澜河三河流域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促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开展环境敏感项目咨询,对锂离子电池、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月亮湾片区和西部通道等环境敏感项目和区域开展专项研究。
(五)环境监督执法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督执法,大力整治各类污染,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2012年,全市共下达限期治理124宗,限期整改1501宗,行政处罚案件2016宗,处罚金额6145.8万元,关闭重污染企业134家,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
狠抓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印发实施《深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
做好涉重金属企业污染减排台账的建档工作。
制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指导、推进有关涉重金属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目前全市约有100家企业已完成安装。
开展环保信用评定。
对828家企业进行环保信用结果评定,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鼓励或限制措施;并将评定结果通报公安、工商、海关、财政、外贸、金融、证券等单位,以及与环保部门开展绿色采购等合作的24家企业,建议有关单位和企业根据企业环保诚信评价结果分别采取相应的激励或约束措施。
(六)环境监测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从3月8日起向公众发布全市PM2.5等六项污染物九个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
开展全市重金属污染、“菜蓝子”基地等专项监测,定期开展空气、水、噪声、生物、降水、海洋、污染源、市政设施等环境监测,全年共报出监测数据177.5万个。
监测能力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完成646家污染企业的在线联网,其中260家实现视频监控;宝安区等5个区级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标准化验收;深圳市生态安全监测系统中心站主体工程竣工;环境空气质量立体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正在大力推进。
(七)环境应急
编制并实施《深圳市环境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
安排近400万元专项资金采购应急设备设施和应急消耗物资,举办了摸拟危险废液泄漏的市区联合环境应急演练。
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治理企业风险隐患,出动人员4457人次,检查企业774家,排查并消除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
(八)污染减排
出台了《深圳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下发了2012年污染减排任务。
建立实施了季度核查、专项稽查、形势分析和通报制度,将季度减排报告纳入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强化污染减排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我市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
2012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圆满完成了广东省下达我市的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九)治污保洁工程
全年共下达治污保洁工程任务256项,涉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生态恢复与建设等八大方面内容;重点项目总投资约308亿,累计完成108.64亿,其中2012年内完成投资约81.86亿,大批“十二五”新项目进入启动和实施阶段。
出台《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行动计划(2012-2016年)》,开展治污保洁工程八年回顾总结工作。
(十)环保考核
通过了环保部对我市第三次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和省人大对我市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考核。
完成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省政府对我市的污染减排考核工作。
2012年度,省政府对我市的污染减排考核结果为良好。
对各区、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主要领导开展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并将PM2.5监测结果、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公众环境意识水平等纳入考核。
(十一)生态建设
稳步推进“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修改完善《深圳市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启动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工作。
罗湖区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完成公示,宝安区深开、先歌、华美、北大方正等4家工业园区创建“深圳市生态工业园区”通过专家验收,银星高科技工业园等4个工业园获评为深圳市生态工业园区,推进宝安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
(十二)宜居城市建设
出台《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2-2013年)》、《深圳市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方案》,编制《深圳市宜居城市建设评估》,引导宜居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持续开展宜居城市创建,至2012年,65个社区已获得广东省宜居社区称号,184个社区已通过深圳市宜居社区评审。
着力培育与孵化宜居环境范例奖项目,“深圳湾滨海休闲带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获评“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
至2012年,全市已有2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12个项目获得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连续2年成为全省获奖项目最多的城市。
在保障性住房中率先开展标准化设计,完成标准图集的编制;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和项目初具规模,培育了25个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和项目。
(十三)绿道网建设
印发实施《2012年深圳市绿道网建设实施方案》,截至2012年底,我市建成省立绿道347公里,城市绿道772公里,社区绿道1091公里,实现了平均每1平方公里面积有1公里绿道的目标,形成总长2210公里的绿道网络体系。
发挥绿道网的综合功能和效益,制订了绿道功能开发策划方案,精心设计14条绿道品牌旅游线路,高标准打造20个绿道“兴奋点”。
大力宣传推广绿道,组织开展了“凤凰山山地自行车(全国)挑战赛”等一系列活动。
(十四)区域合作
深港两地环保部门联合召开“大鹏湾及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小组第十八次会议”、“深港环保合作交流第十三、十四次会议”,共同推进两湾流域环境污染整治项目建设、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合作项目研究、构建绿色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推动深港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深莞惠三市联合在惠州召开环保合作第三次会议,深圳与东莞、惠州环保部门共同签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框架协议》与《饮用水源与跨界河流水质监测工作一体化协议》,并就三市联动清理整治非法畜禽养殖场问题等五项工作达成合作共识。
2012年深圳市在跨区域环境保护联防联治、跨市河流水质监测合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开展了跨界小流域污染调查,对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三条跨市河流的干流及丁山河、黄沙河、杶梓河等14条跨界支流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
九、环保科技与产业
(一)环境科技
进一步完善环境科研管理,加强科研项目流程的审查管理,保障科研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筛选了一批预期质量高、效益好的课题予以资助,全年共立项环境科研课题41项,安排科研经费1967.1万元,重点支持了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工艺开发、人居环境管理机制和政策创新、低碳城市建设、新能源等领域的研究。
2012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保障措施研究”、“深圳市环境监管及预警信息系统”等2项课题获得广东省环保科技一等奖,“深圳西丽水库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获得广东省环保科技三等奖。
(二)环保产业
出台了《深圳市环保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我市“十二五”期间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主要任务、重点工程,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开展了深圳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基本情况调查。
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与匈牙利、以色列的环保交流合作,组织环保企业和科研院所参展香港国际环保展览会、澳门国际环保博览会及其他国内外环保展览会。
十、环境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一)环境宣传教育
组织召开了17场环保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公众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
开通了人居环境委政务微博。
围绕“树立环保自觉、建设宜居生态城市”的主题开展了2012深圳市民环保奖、青少年环保节等系列环保宣教活动;深入推进“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全市创建“绿色单元”39个。
南山中心区爱水馆以及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广东省环境基地”考评,沙井中学、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获2012年度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
(二)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全年共收到群众各种形式投诉及咨询76283宗,比去年上升了21.8%;立案并到现场处理36147宗,比去年上升19.4%,其中噪声类投诉占总量的63.5%,废气类投诉占31.7%,废水类投诉占2.7%,固体废物及其它投诉占2.1%。
全年信访件处理率100%,回访群众全市平均满意率达87.5%,全市环境信访形势基本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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