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选择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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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选择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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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选择题答案
•1.【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
•选项A、C正确。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就一般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B正确。
不按照自然法则办事,会招致自然界报复。
不按照社会规范行事,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故程序性是法的一项重要特征。
•选项D错误。
法的强制属于人为强制,区别于自然力。
•2.答案:
ABC
• 选项A正确。
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是成文法律的局限性的体现。
• 选项BC正确。
法律对科技具有规制作用,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对科技等问题没有规定,则可以根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
• 选项D错误。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答案:
D
•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认为,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分析社会的特点在于:
认为法律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系的反映;社会关系的核心是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核心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决定的,而生产力则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最终导致包括法律在内的整个社会发展变化。
这就提供了一个将法律置于物质的能动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加以考察的唯物史观的分析框架。
按照这种观点,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是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权威予以保护。
所以说在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由此,答案D是正确的。
•4.【正确答案】D
•选项A体现了指引作用。
选项B体现了强制作用。
选项C体现了指引作用。
•提示:
指引自己,评价他人,教育大多数,强制一小撮。
•5.答案:
BC
• 解析:
本题考查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相互影响中,法是由人创造的,人们在立法时会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其产生、存在与发展变化都是由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
因此,A项说法正确。
• 法律人是有其法律思维的,法律思维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价值判断。
因此,B项说法错误。
• 法不是万能的,法的局限性是和法律调整对象的有限性相联系的,法不可能调整社会生活的全部,有些社会关系(如人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不应涉足其间。
因此,C项说法错误。
• 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律不可能超越社会发展需要,超越人们的能力范围来改变社会,因此,不能要求人们去从事难以做到的事情。
D项说法正确。
•6.【答案】C
•【考点】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判例
•【解析】选项A错误。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判例具有参考价值,但其本身不是法律规范,法院的已生效同类判决书没有普遍约束力。
•选项B错误。
判例法,指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我国是成文法国家,立法权由立法机关行使,法官没有立法权,在法律体系中不存在判例法。
•选项C正确。
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案例,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与指导性,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
•选项D错误。
这里应当是“司法强制执行力”而非“行政强制执行力”,由法院执行而非行政机关执行。
7.【答案】A
【考点】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
【解析】这段话是教材上的原文。
判例属于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要低于法的正式渊源,不属于司法解释的范畴。
其他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8.[参考答案)AD
[考点]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
[解析)在法律实践中,法的渊源可以分:
为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在当今的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和政策。
风俗习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A正确。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民事案件外,行政案件中也会适用诚实信用原则,B错误。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是以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诚实信用原则是以衡量的方式加以适用,C错误。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则的一种社会规范,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领域中的帝王条款,是相关法律规则的正当化基础,D正确。
9.【答案】C
•10.答案:
C
•本题是刑法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范围问题。
从轻只适用于“未决案”,即法律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案件。
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范围是:
该法规生效前发生的并且未决的案件,不适用于已决案。
•11.97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79刑法尚未对此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
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不定罪。
•12.【答案】BC【考点】法的效力
•【解析】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本题该条文体现的是法对人的效力,即在满足何等条件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为其针对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或国家进行的犯罪,即只要国外的犯罪行为,侵犯了我国国家利益或本我国公民利益的,就适用本国刑法。
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利益,属于保护主义原则,而非属地或属人原则。
•13.答案:
C
• 解析:
本题考查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本题中某居民是在1998年存入的5年期储蓄,而“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因此,该题考查的是法律的溯及既往的效力问题,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4.答案:
ABCD
•15.「司法部答案」ABC「正确答案」AC
•「考点」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解析」
•选项A、C正确。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
(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
(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选项B是不同位阶法的适用原则。
选项D讲的是法的时间效力问题。
•16.答案:
ABC
• 解析:
《立法法》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因此,A项错误。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B项错误。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因此,C项错误。
•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因此,D项正确。
•17.答案:
AB
18.【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
选项A正确。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该法条符合确定性和义务性规则的描述。
选项B正确。
语句分为陈述句和规范语句,二者区分的关键为是否使用道义助动词如应当,如果有使用则为规范语句,该法条使用了“应当”、“不得”,故属于规范语句。
选项C错误。
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该法条没有关于法律后果的表述。
选项D正确。
该法条中的“应当”体现的是“应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该法条中的“不得”体现的是“勿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者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19.【答案】B【考点】法律规则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与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合法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在结构和效力上符合法律规则的特征,属于法律规则。
选项C说法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属于委任性规则。
选项D说法正确。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可直接适用,属于确定性规则。
20.[参考答案]A
[考点]法律规则
[解析]本题的法条中,使用了“应当”这样的道义助动词,属于运用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A选项为正确答案。
本题中的法条所表达的既不是任意性规则,也非委任性规则,而是确定性规则和强行性规则,因此BC错误。
本题中的法条并未表达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D错误。
21.答案C
22.答案:
B
解析: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结方式,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缺乏法律后果这个构成要件,所以不是法律规则,而是法律原则。
该条体现了国家的政策,是政策性原则而非公理性原则,该原则的内容是义务性原则,而非授权性原则,答案B是正确的。
23.答案:
ABD
解析:
现代法理学一般都认为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缝隙,从而能够使法律更好地与社会相协调一致。
但由于法律原则内涵高度抽象,外延宽泛,会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不能完全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为了将法律原则的不确定性减小在一定程度之内,需要对法律原则的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根据上述表述,AB项是错误的,C项是正确的。
D项中,法律规则的适用方式是“全有或全无”的方式,而非是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因此,D项错误。
24.答案:
B
解析: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者只表述一个规则,所以A的说是正确的,不能选;法律原则是只对行为或者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者标准,在适用的时候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同时它具有更大的覆盖性和抽象性,能够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所以D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能选;而法律原则的覆盖性和抽象性同时也决定了它不可能最大程度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应该选。
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者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
法律概念本身不是法律规则或者法律原则,而是表述规则和原则之内容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概念不是完全独立的法的要素,而是依附于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其不能单独适用。
C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能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
25.答案:
B
26.答案:
ABC
27.答案:
D
解析: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全部现行国内法规范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全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它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情况,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概念是部门法体系,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是中国法制向近代转型的标志,在此之前近代部门法体系意义上的法律体系当然也无从存在。
我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不同的法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以上法律体系的并存。
由于我国国家主权统一,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根据宪法授权制定,而宪法是我国全部法律统一的中心和出发点,因此中国仍然可以看作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法系背景的差异并不影响中国法律体系的统一。
古代中国法律一直是诸法合体,但是这种法典编撰体例上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并不能否定法律体系上的诸法并存。
因此答案选D.
28.【答案】AD【考点】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
【解析】
选项A正确。
《立法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权力机关,因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错误。
行政法部门包括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选项C错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国内法组成,不包括国际公法。
选项D正确。
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其中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29.不知道答案,老师课件没写。
30.【答案】AC【考点】义务的分类
【解析】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
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
在法学上被称为“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
第二,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内容的义务,称为“不作为义务”或“消极义务”,例如,不得破坏财产,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选项A正确。
赡养父母是子女须为一定作为的义务,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B错误。
严禁刑讯逼供,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属于消极义务。
选项C正确。
依法纳税,需要公民积极缴纳一定税款,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D错误。
紧急避险属于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31.【答案】B【考点】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的内容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熊某的养鸽权与苏某的安居权之间发生的冲突。
选项B说法错误。
首先,我国《宪法》没有规定“安居权”;其次,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指的是进行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不包括安居权。
选项C、D说法正确。
本案中,法院判决苏某诉求不成立,是因为两者的权利都受法律保护。
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是相关联的,两者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当事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前提是不能干预或损害他人权利的行使。
32.答案:
B
解析:
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
因此,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A项说法错误。
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程序法律关系,因此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B项说法正确。
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因此,C项说法错误。
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因此,孙某是有权放弃自己享有的权利的,因此,D项说法错误。
33.答案:
C
解析:
本案中存在三个法律关系,一是委托法律关系;二是拍卖法律关系,三是买卖法律关系。
因此,A项说法错误。
隶属性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利服从关系。
拍卖公司和竞拍者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不属于隶属性法律关系,而是平权即横向法律关系。
因此。
B项说法错误。
该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然人张某,也有拍卖公司和竞买者文化公司,因此,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
因此,C项说法正确。
在本案中导致成交的客观情况是文化公司的竞买行为,而非是事件。
因此,D项说法错误。
34.答案:
BCD
解析:
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
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它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所谓法律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
法律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活动。
根据上述理论,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
并且由于范某的行为,在范某与检察院之间形成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在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形成了因范某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而引起的以损害赔偿为内容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说法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为BCD.
35.答案:
D
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法律,因此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因此,A项说法正确。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除了违法行为外,还有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因此,B项说法正确。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通过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对此不能反悔。
故C正确。
而本案中只有一个民事责任,因此,D项说法错误,应选。
36.【答案】C【考点】法律证成和法律责任
【解析】选项A、B错误。
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本题本案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小张的损害虽然是有小黄直接造成,但小黄对此因为缺乏伤害的主观故意,而不构成侵权。
其被告不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法院酌定判决其被告各承担3000元的补偿费是基于公平原则的法律规定,故不属于法律制裁。
选项B错误。
本案中,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了,并不存在不诉免责的情况。
另外,受害人也没有与加害人达成同意免责的协议,即也不存在协议免责的情况。
也非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选项C正确。
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
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即为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
本案中,题法院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了有利于被告的判决,正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进行证成的结果。
选项D错误。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题案中,被告小黄的行为与原告小张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虽然法院不是基于侵权判决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不是基于此,但是也是考虑到被告行为与原告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适用公平原则。
37.【答案】ABC
38.【答案】AB【考点】法的起源
【解析】选项A、B正确。
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是法的基础,即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的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选项CD错误。
法产生的根源包括:
经济根源、阶级根源和社会根源。
法产生的经济根源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法产生的阶级根源是阶级的产生;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的发展。
因此,法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并非法产生的根本原因。
选项D错误。
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社会作用,而非规范作用。
39.【答案】A【考点】法的起源
40.答案:
ABD解析:
本题考核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选项A正确。
法的继承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法国资产阶级以奴隶制时代的罗马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国民法典》体现了法的继承性。
选项B正确。
法的继承是旧的法律制度的延续,而国际法不存在法律制度延续的问题,另外,“历史类型”与“法律制度”也是从国内法的角度说的。
因此,法的继承本身就不包含国内法对国际法的继承。
选项C错误。
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体现了空间关系,也体现了时间关系。
选项D正确。
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41.答案:
AD
解析:
凡属于同一传统的法律就构成一个法系。
因此,A项说法正确。
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但并不是仅存的(还有伊斯兰法系)。
因此,B项说法错误。
并非所有有成文法的国家都属于民法法系,因此,C项说法错误。
移植是跨国的、法系是移植的结果。
D项说法是正确的。
42.答案:
AD
解析: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其他四个分别是: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和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都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
中华法系在历史上不但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无论中华法系还是西方的两大法系都包含各自的法律文化。
因此,A项说法正确。
选项B,清末法律改革,不能说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的文化之间没有形成交流与融合。
选项C,本题只是说民族化受到冲击,并没有说失去“民族化”特色。
选项D,沈家本主张借鉴西方法律制度,说明其观点中包含法律移植的意思。
法律移植讲的就是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因此,D项说法正确。
43.答案:
D
44.答案:
ABD
解析:
法的现代化由内发型和外源型两种,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属于后者,并且其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是自上而下的。
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各民族法律的特殊性逐渐受到普遍关注,因此,民族历史传统可能构成现实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
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法律之间的移植变得频繁,各国法律呈现趋同的趋势,但是,差异依然存在并且非常重要,所以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正确选项为ABD.
45.答案:
C 解析:
法的现代化由内发型和外源型两种,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属于后者,并且其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是自上而下的。
46.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法律汇编、法典编纂。
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排列并汇编成册。
这种汇编并不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因此,它并不是制定法律而仅是一项技术性整理和归类活动。
法律汇编的种类很多,有官方的和非官方的。
官方的法律汇编主要是由各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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