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 文档编号:28629901
- 上传时间:2023-07-19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3.75KB
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大会,主要任务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加大政策执行和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提高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刚才通报表彰了我县2007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制执行先进单位,通报了一批重点管理“转入转出”乡镇、村和一批违规违纪典型案件。
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签订了《2008-2009年度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
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广大计生工作者和干部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诚挚的谢意!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查找问题,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7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保持了健康、持续、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责任目标,转出了省重点帮促范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党政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日益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计生创新、品牌培植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2007统计年度,全县人口出生率为8.6‰,自然增长率为3.2‰,合法生育率为99.7%,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9.99%,统计合格率在98%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在105.6以内。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目前我县人口形势还非常严峻,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还不少,面临的不利因素还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很大。
当前群众的婚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有较大差距,早结婚,非法婚姻严重,不生男孩不罢休的愿望仍比较强烈,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有违法生育现象,企业、名人,特别是下岗职工违法生育严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仍有违法生育现象,已婚育龄妇女漏管、出生漏报、性别错报问题在一些乡镇不同程度的存在,“富人超生不怕罚、穷人超生罚不怕、外出躲生难追回、避孕节育措施难落实、计划外怀孕难终止”等难题仍然困扰着基层,致使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越来越大。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
全县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还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我县有2个乡镇被市纳入重点帮促范围,同时纳入了县重点管理范围,有2个乡镇纳入了县重点帮促范围,有52个村纳入了县重点管理范围,有5个单位纳入了县重点管理范围。
乡村计生服务站室建设标准偏低,房屋陈旧,科室拥挤,环境较差,技术力量不足,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有的乡镇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村梗阻,乡镇包办现象和工作上热下冷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原有薄弱村转化的同时,新的薄弱村又不断出现。
城区属地化管理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的新体制还不够完善,一些城乡结合部、新建住宅小区成了违法生育的避风港,特别是有的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不落实,致使城区内居民和下岗职工等特殊人群存有超生现象,在流动中超生和为超生而流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三是违法生育惩戒力度不够。
部分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一,管理混乱,乡镇征收随意性大,征收难、标准低,而且不一致,存在乱用单据,甚至不打单据乱收费现象。
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富人、名人的政治、经济处理处罚力度不够,起不到惩戒的应有作用。
四是计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乡村计生工作人员责任心差、业务素质低、服务意识不强,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甚至个别工作人员存有不作为、乱作为,故意放水养鱼现象,不是用心用脑去工作,而是动着脑子为亲朋好友想办法,出主意,躲生、超生,有的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为违法生育户打掩护,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五是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上级明确要求,计划生育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但是多数乡镇投入差距较大,连正常政策性投入和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也难以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个别乡镇不但不往计生办拨付一分钱,还将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社会抚养费截留、挪作他用,甚至把社会抚养费作为乡镇财政的补充经费,该上缴县财政的不上缴,直接影响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正常开展。
六是综合治理的局面尚未形成。
个别乡镇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平时关心少,年终考核关注多,只重视考核结果,不关心工作过程,放松领导、放松管理、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对违法生育者处罚不到位,对责任人的追究不到位。
个别部门缺乏全局观念,把履行计生职责看成额外负担,履行职责不力,信息沟通不及时,配合不到位,积极性、主动性差,个别系统党委、部门、单位至今没有配备专职计生主任,多数都是兼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没有真正形成。
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正视不足,抢抓机遇,应对挑战,要本着“从难处抓、从严处管、从实处干”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大的精力、更过硬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跨越
2008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是:
以“和谐、创优、跨越发展”为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中心,以强化基层基础为主线,以规范管理服务为总抓手,破解工作难题,创新“十大机制”,打造“十大计生”新品牌,(创新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利益导向、标本兼治性别比、流动人口管理、优质服务、信息化管理、合同管理、基层队伍建设、综合治理“十大机制”,打造文明、阳光、惠民、和谐、规范、温馨、数字、民主、素质、合力“十大计生”),坚决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大格局、大突破、大发展。
主要任务目标是:
全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合法生育率达到98%以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8%以上,统计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108以内,群众满意程度达到98%以上。
围绕上述责任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要认真开展中央《决定》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大学习、大宣传、大落实活动,宣传教育要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网络上有专题、报刊上有专栏、大街上有标语、人口文化大院有宣传材料,切实做到铺天盖地、入心入脑,形成舆论上的高压态势,同时抓好宣传教育示范村建设,建设高标准、永久性宣传教育一条街,5万人以下的乡镇建设5个示范村,5万人以上的乡镇建设10个示范村。
要通过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感到计划生育不抓不行,抓不好更不行,抓不好就要受处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让群众时刻感到计划生育形势很紧、政策很严,没有超生的环境。
二是继续抓好晚婚晚育工作。
实行关口前移,多措并举,通过宣传表彰、奖励优惠、合同管理、齐抓共管、村民自治等措施,确保全县晚婚晚育率提高。
三是抓好人口计划的落实。
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人口出生计划,严格计划管理,严密监控计划执行,严格人口安全预报预警制度,确保计划不突破。
四是加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
扎扎实实开展好以稳定低生育水平、落实“四种手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活动,制定孕前型管理服务规范,健全完善月访季查包保服务责任制度,严格追究责任,该诫勉的诫勉,该免职的免职,决不含糊,要突出对外出躲生的专项治理,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坚决遏制违法生育势头,要全面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做到该生的有计划,不该生的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意外妊娠和违法生育,通过严格管理使其“不能生”。
五是加大违法生育的惩戒力度。
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尤其要加大违法生育和党员干部、富人、名人超生的惩戒力度,凡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一律不得提拔重用,一律不准列入后备干部人选,一律不准进入村两委班子,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一律不准享受政治荣誉和待遇,并按高限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坚决纠正有钱就能多生孩子的歪风,对党员领导干部,坚决给予党籍政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用行政、经济手段控制违法生育,使有超生意愿的因超生成本过高“不敢生”。
(二)认真落实“十项优惠政策”。
进一步拓展、完善少生奖励、优先优惠、贫困扶持、特困救助、服务免费、社会保障“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认真开展“计生惠民行动”、生育关怀“十大主体行动”、实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养老保险工程,实行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纳入入住敬老院的范围。
实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大合唱,加强部门政策协调,在落实十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范围,所有单位办事办证窗口开设“计生绿色通道”,计生服务专柜及帮贫助困活动,维护好、发展好、落实好广大计生家庭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救助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基金等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以“直通车”的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通过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使群众少生快富幸福“不想生”。
(三)加强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进一步健全完善“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依法维权”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入地经常性工作范围,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制度。
在农村,要把流出人口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对流出人口实行定期查处、回函回执邮寄、合同化管理等制度,对不及时查体、不邮寄资料的,要通过做家属思想工作、合同追究责任、外出追查等手段弄清他们的去向,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生育隐患,坚持流动人口走到哪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就跟到哪里;在城区,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落实部门、居委和法定代表人管理服务责任制。
重点加强对各类居民小区、停产破产企业家属区、城乡结合部的清理工作,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重点监控,把该纳入管理的全部纳入管理,确保不漏一人,不使一人失控,不出任何问题。
城区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空挂户及所有在本单位家属区居住的人员,都要落实管理措施,定期清查。
如果管理不到位,出现了违法生育,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给予党政纪律处理。
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制度,流出地与流入地要加强配合,双向管理,形成“居住地为主、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的局面。
(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要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实施综合治理,规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管理制度,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服务,全面落实包保服务责任制,严把B超使用关、严把孕情查访关、严把流引产审批关、严把出生性别上报关,加大卫生、药监、公安、工商、计生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医疗市场、技术服务市场、药品市场进行定期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肃查处当事人和责任人,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予以免职。
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乡镇实施重点监控、集中治理,努力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
(五)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要大力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少生快富、家庭幸福”工程,深入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坚定不移地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推行建立一个村级计生网络,制定一个村规民约、签订一份计生合同、创建一个监督保障机制,开展好一个优质服务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五个一”工程。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实现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
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薄弱村帮促力度,对薄弱村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定时限、定奖惩“六定”责任制,要选派骨干力量进驻薄弱村,帮促其限期转化升级。
要大力实施村级计生专职主任女性化,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工资全县统筹”,健全完善高责任、高待遇、高风险的管理制度。
要加强乡级计生队伍建设,大力度狠抓作风转变,调整一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加强乡级计生队伍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全面落实责任承包制,落实业务责任、村级责任、包保责任,实行定职、定责、定目标、定奖惩,对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或包庇纵容违法生育对象的视情节给予调离计生岗位、下岗、经济处罚和开除党籍政籍处分。
要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认真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快推进群众实施自主、自治、自觉进程。
加快实现基层管理合同化、优质服务系列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干部队伍职业化、日常工作制度化。
(六)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按照“为民、利民、便民、亲民”的要求,认真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先进乡镇、村民自治合格村、模范村活动,全面实施“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服务入户工程。
建立健全计生技术服务网络,按照国标“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要求,对乡镇服务站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确保达标;对村服务阵地,建设集村计生办、人口学校、服务室、协会之家“四位一体”的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大院。
大力实施避孕节育、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保健服务“三大工程”,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村村行”和“五送八上门”活动,为育龄群众提供心连心、心贴心、心换心地感动服务,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大力加强人口信息化“三网一库”建设,全面实施网上计生工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即时管理服务。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坚强保障
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有增无减,工作标准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艰巨,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保障,具体做到“四个不动摇”。
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人口计生工作是基本国策,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人口计生工作是天下第一要事,也是天下第一难事,必须坚持要事先议,难事常议。
党政一把手要亲自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方向,定思路,解难题,做到下基层搞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亲自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领导保障、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亲自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协调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这里重申,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人口计生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党政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
二是坚持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动摇。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施治。
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把中央《决定》和省《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把履行计生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形成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合力。
宣传、广电、文化、科技、卫生、工青妇等部门和群众团体要加强协作,积极营造人口计生工作公益性、大宣传的格局;司法、监察等部门,要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增强计划生育法律执行效力;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干部队伍、阵地建设、政策兑现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人口计生事业提供必要保障;人口计生、卫生、公安、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要实行网络共建、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城建、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联手服务、信息互通,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卫生、人口计生、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强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卫生、药监、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宣传、执法行动,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力度。
三要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各项法定支出不动摇。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优先投资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理念,本着再难不能难计划生育的原则,想法设法克服财政困难,千方百计落实各项法定支出和经费投入,确保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投入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法定奖励优惠政策兑现,确保乡村工作人员报酬待遇落实,确保县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经费,确保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经费的落实,确保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开展,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是要坚持责任追究力度不动摇。
今天县委、县政府与各县镇、县直各部门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
要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实绩、干部政绩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把人口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关于违反计划生育责任追究问题,新的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得十分明确,这里我再强调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乡镇、系统的责任追究。
乡镇系统被纳入县重点管理范围的,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予以免职,一年内转不出的,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乡镇系统被纳入重点帮促范围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予以诫勉一年,一年内转不出的,纳入县重点管理范围;乡镇系统被纳入重点关注范围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二是关于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指标未完成、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不力,造成工作被动,被纳入省市重点管理、重点帮促或重点关注,给予县人口计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出生婴儿性别比超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指标,给予县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私自为没有计划生育相关证明的违法生育子女办理入户手续,年内发现3例及以上或对破坏计划生育案件打击不力的,给予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并对违规私自入户的每例处罚1000元;人口计生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法院执行不力超过3例及以上的,给予县法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并对责任人按每例应征社会抚养费的30%给予处罚。
私自为没有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和孕情查体证明的育龄夫妇办理离婚手续,年内发现3例及以上,给予县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给予县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三是关于其他单位的责任追究。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或造成违法生育,不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的,纳入县重点管理范围,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或2000元以上经济处罚。
四是对村居责任的追究。
村居、现居住地节育措施不落实、随访服务和孕情跟踪不到位、代替已婚育龄妇女查体、已婚育龄妇女漏管,年内导致非法抱养、非婚生育、违法生育或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纳入县重点管理范围,出现1例的,给予行政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村委会计生专职主任500元经济处罚;出现2例的,对行政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村委会计生专职主任予以诫勉一年并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出现3例及以上的,给予行政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计生专职主任撤职处分,依照程序罢免村委会主任,并给予1500元经济处罚。
同志们,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各级、各部门以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埋头苦干,不断开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县 计划生育 工作会议 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