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幼儿园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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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幼儿园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鼠场乡幼儿园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客观公正地搞好幼儿园教师聘任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园内部活力,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稳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提高园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08﹞17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3﹞129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3﹞231号)、《黔南州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试行)》(黔南人发﹝2003﹞15号)、《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试行)》、《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合同签证工作程序和单位核准需提供材料的通知》(平人社发﹝2013﹞49号)及《平塘县教育系统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打破职称“终身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二、聘用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竞争上岗、按岗定酬、合理管理的原则;
3、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能上能下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原则;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聘任组织机构
根据《平塘县教育系统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教育系统事改工作需要,成立鼠场乡幼儿园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杨通豪(乡中心学校校长)
组员:
罗志修(乡教育工会主席)
余永明(乡中心学校会计)
阚道敏(鼠场幼儿园负责人)
丁必武(乡中心校学籍管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幼儿园,阚道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聘用范围和对象
(一)、聘任对象为幼儿园所有在编、在岗、符合各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借调人员在原单位参加聘任。
(二)、聘任岗位分类及等级情况:
1、岗位分类: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二个类别。
2、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
(本次不设十三级岗位)
小学中评聘了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
(2)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设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
学校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本次不设普通工岗位)
(3)20XX年12月前招进的无职务人员根据学历确定岗位:
本科聘在十二级,大专及以下直接定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4)20XX年新招进教师一律定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三)、下列职位不能参加高一级的聘任: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意制造事端,给“事改”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
五、任职条件
(一)中、初级专业技术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并符合《黔人通[2002]50号文件》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合格的。
(二)专业技术条件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一或二等奖(含同等奖项)排名前五名者;
(2)任现职来,参与省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主持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地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行公认的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4)任现职以来,获省、州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
(5)其它经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
(2)任现职以来,参与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
(4)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5)其它经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即《关于印发<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2007﹞88号文件)﹞执行。
4、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具备助理级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5、专业技术十二、十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十二、十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三)直接聘用条件: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直聘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或九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①州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②州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③州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④获得副高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的;
⑤其它经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2)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直接进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3)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12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得分均在90分以上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职务八级岗位;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直聘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①县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②县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③县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④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第1款①、②项之一者;
⑤其它经教育局或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2)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3)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8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得分均在90分以上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岗位。
(说明:
以上所涉及科技进步奖的“同等奖项”和表彰的“同类奖项”,由教育局、人事局的规定对照有关奖项确定。
)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竞聘上岗办法
(一)竞聘要求: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南州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试行)〉》(黔南人发[2003]15号)、《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试行)》(黔南人发[2003]16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黔南人发[2013]231号)、《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合同鉴证工作程序和单位核准需提供材料的通知》(平人社发[2013]49号)及《平塘县20XX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平塘县教育系统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聘期
本次岗位竞聘以幼儿园为单位按专业技术岗中初级、工勤技能岗1至五级逐岗逐级聘任,聘期为三年,聘期一满,将按照新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进行下一轮聘用。
七、竞聘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
(一)考核办法
我园本次岗位竞聘采取量化考评的方式进行,考评任现职近三年的工作实绩,采取从三年总得分中求平均分为个人的最后定量考核得分(工作未满三年的按照其实际工作年限考核取平均值),考评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所有教职工根据自己提供的资格及业绩材料,由幼儿园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细则进行量化评分,然后按照聘任岗位的任职条件,考核得分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才可以聘任,考核基本合格的将降低一个职级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将降一个职务进行聘用或者不聘。
(二)评分细则
本细则考核评价为定量考核,评价总分为100分。
具体测评细则是:
1、德:
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社会伦理道德(20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廉洁奉公,服从工作需要,团结协作,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积极扶弱、助残、济困。
记20分。
出现以下情况进行扣分(扣分不封顶):
(1)、受党纪、政纪警告处分的,扣5分;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行为的,有家长或幼儿到园举报涉及教师的工作问题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1分,情节较严重的(学生住院治疗或不能正常上课),每次扣3分;
(3)、有打架(指非正当防卫性质)损害教师形象的扣3分;衣着不得体,仪表不端庄,发现一次扣1分;
(4)、工作期间玩扑克、搓麻将(国家规定上班的星期一至星期五或调假上班)、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的(本人在上课时间),经查实,每次扣4分。
(5)、不服从园分配工作,或不完成园布置的工作任务者扣3分,造成损失者扣3分;
(6)、违反规定,向幼儿收取各种费用的,扣3分;
(7)、经计生站通知参加妇检不参加的(特殊情况除外),扣5分;
(8)、有其他(除1-7款以外的有关教育教学)违纪行为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2、能:
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及发挥、业务技能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20分)(每人基础分12分)
(1)、继续教育。
按上级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时的记1分,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扣1分。
计算机、普通话根据规定达标的记1分,不达标的每项扣0.2分(根据规定,不需要达标的视作达标记分)。
(2)、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的,园级每次记0.2分,乡级每次记0.5分,县级每次记1分,州级每次记2分,省级每次记3分,国家级每次记4分。
(3)、教育教学论文、科研成果。
每学期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或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的记0.2分,上级组织要交而不交的少一篇扣0.2分。
论文发表:
县级每篇记0.5分,州级每篇记1分,省级每篇记2分,国家级每篇记3分。
论文获奖(指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不含鼓励奖、参赛奖、纪念奖),县级每篇记0.5分,州级每篇记0.8分,省级每篇记1分,国家级每篇记2分。
同篇论文只能记一次分,最高记2分。
科研成果:
研究课题在申报中立项成功的,或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在上级验收中合格的(含中期验收),负责人、执笔人按同级论文获奖记分,课题组其他成员记同级论文获奖分值的平均分;课题研究成果在上级组织的评比中获奖的,课题负责人、执笔人按同级论文获奖加倍记分,课题组其他成员按同级论文获奖记分。
3、勤:
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10分)
(1)所有出勤含正常工作时间、会议、学习及集体性活动,无迟到、早退、旷工、旷会、事假、病假的算出满勤(工伤、婚假、产假、直系亲属丧假除外),得10分。
(2)扣分条款
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一节扣1分,旷会一次扣3分,霸王假视为旷工,时间类计。
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时间在3-5分钟以内,超过10分钟以外算旷工)。
事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节扣0.05分。
④病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节扣0.01分(有医院证明,无证明的视为事假)。
由县局批假的减半扣分。
(3)积极承担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工作主动性强,热情高,努力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政治学习、教研、备课、加班等园统一组织的活动每次都参加,满工作量记。
记3分,少参加一次的扣0.02分,扣分不封顶。
不足工作量按少一节扣0.5分。
(周工作量:
18节/周。
职务折算课时:
园长10节、保教主任8节、学籍管理员2节、班主任2节、教研组长2节、卫生保健2节、物资管理员2节)
(4)服从园分配,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2分。
4、绩:
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及取得的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0分)
(1)备课10分
紧扣课程标准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重点突出,注重情能的培养和训练,上课有教案的记5分,每缺1个教案扣0.2分,教案质量较差的,酌情扣分。
(2)上课10分
按照平时听课情况评估等级记分,一般情况下课堂教学评估等级为优记10分,良6记分,一般记4分,较差记2分。
(3)听课10分
每学期听课15节的记10分,少听一节扣1.5分。
(上级另有规定的教师必须听够上级要求的节数)
(4)课外兴趣活动10分
按园安排开展活动且有活动记录的记10分,开展活动但无记录的记0.5分,不开展的不记分。
(5)德育效果10分
能完成园安排的学生德育教育任务的,记1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酌情加分或扣分:
安全卫生评比获园表彰,一、二名班主任记1、0.5分,搭班教师记0.5、0.2分。
所任教班级幼儿有突出表现,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党和政府书面表扬嘉奖的,每次班主任加记1分,其他搭班教师加记0.2分。
在课堂上出现幼儿吵架、斗殴等,有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分。
④幼儿在园内有重大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按岗位职责对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扣1分。
5、附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加分:
(1)辅导幼儿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教育局批准的竞赛活动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单项前六名的;团体比赛获得名次并有锦旗、奖杯,在教育局组织的年度考核中给予认定的,辅导教师予以加分。
县级记1分,州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
(团体加倍记分。
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同一竞赛记最高分,参赛奖、鼓励奖不给加分。
)
(2)辅导幼儿参加园级(以园为单位)比赛获得名次的,每人次加记0.2分,如果该幼儿参加了更高级别的比赛并获奖依据条款1进行记分。
设立团体奖项的,必须以团体获奖名次为准进行记分。
(3)辅导幼儿在报刊上发表绘画等的,指导教师给予加分,县级的每篇记0.3分,州级及以上的每篇记0.5分。
(报刊上必须刊有园名称或指导教师姓名)
(4)新闻报道发表加分。
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包括局办刊物、教育网)中发表本园正面的教育教学信息的,县级发表的每篇记0.3分,州级及以上的每篇记1分。
在正式刊物中发表的信息,字数在300以上的,加倍记分。
最高分3分。
(5)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拔尖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等称号的,园级记0.1分,乡级记0.3分,县级记0.5分,州级记1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4分。
(6)教师教学业务评比。
在上级教育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师业务比赛中(如优质课、基本功比赛等,不含论文评比,不含优秀奖、鼓励奖),在园选拔赛中获奖或代表园参加上级比赛的,加记0.3分,乡级获奖的加记0.5分,县级获奖的加记1分,州级及以上获奖的加记2分,国家级3分。
同一项比赛以最高档次记分,不重复记分。
八、聘任实施步骤及程序:
(一)聘任实施的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25日):
认真领会省、州、县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事改”组织机构调整建立,摸底造册等各项准备工作。
2、动员学习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事改”相关文件,领会县“事改”会议精神,把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3、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工作实际,制定《鼠场幼儿园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编写各岗位说明书,并组织讨论、修改,经80%以上的教师通过后报县教育局“事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报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4、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按照“事改”聘任程序组织开展聘用工作。
5、处理问题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在此期间,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在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上发生争议时,由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确保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6、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组织对园人事制度改革聘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自查贯彻执行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迎接检查验收。
(二)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任条件。
2、教职工报名应聘。
公示聘任实施方案,符合职位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应聘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业绩佐证材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办法,申报教师填写《岗位聘任申请表》。
3、资格条件审查:
由幼儿园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等级的资格、条件,对申请聘用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研究确定参加聘任上岗的人员。
4、量化考核。
幼儿园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鼠场乡幼儿园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对聘任上岗人员进行量化评分。
5、拟定人选。
由幼儿园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量化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6、公示聘用结果,上报相关材料。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县教育局“事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报县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按照管理权限行文聘用。
7、签订聘任合同,总结验收。
十、未聘人员安置
通过聘任后,对未聘(落聘)人员遵循“分类指导、精简机构、优化结构、减员增效、提高素质、保持稳定”的原则,采取单位内部消化为主和行业系统内调剂、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等办法,积极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安置的主要途径有:
提前退休、提前离岗、辞退、辞职自谋职业。
具体办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工作纪律要求
(一)事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徇私舞弊、挟私报复、搬弄是非,自觉接受社会和园教师的监督。
(二)参与聘任教师提供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可信。
要认真对待考核或考评,不得拉帮结派,无理取闹,搞人身攻击。
(三)对聘任工作中有疑问或异议的逐级咨询、反映,不得越级反映,凡违反以上纪律经教育不改者,降低一级聘用,情节严重的降低两级聘用或不聘。
本方案经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二、补充说明:
1、本方案经人事制度改革聘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在全体教师大会经80%以上的教师通过后报县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本方案仅适用于园本次岗位聘用,未尽事宜,遵照《黔南州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试行)》、《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试行)》、《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3〕129号)、《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合同鉴证工作程序和单位核准需提供材料的通知》(平人社发[2013]49号)及《平塘县20XX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平塘县教育系统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执行。
3、本方案由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1、鼠场乡幼儿园教师岗位竞聘量化评分表
2、鼠场乡幼儿园教师岗位竞聘申请表
鼠场乡幼儿园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鼠场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评分表
姓 名
性 别
竞聘岗位
现任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考核内容
基础分
评分说明
考评得分
备注
德(20分)
20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廉洁奉公,服从工作需要,团结协作,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积极扶弱、助残、济困。
记20分。
出现以下情况进行扣分(扣分不封顶):
(1)、受党纪、政纪警告处分的,扣5分;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行为的,有家长或幼儿到园举报涉及教师的工作问题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1分,情节较严重的(学生住院治疗或不能正常上课),每次扣3分;
(3)、有打架(指非正当防卫性质)损害教师形象的扣3分;衣着不得体,仪表不端庄,发现一次扣1分;
(4)、工作期间玩扑克、搓麻将(国家规定上班的星期一至星期五或调假上班)、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的(本人在上课时间),经查实,每次扣4分。
(5)、不服从园分配工作,或不完成园布置的工作任务者扣3分,造成损失者扣3分;
(6)、违反规定,向幼儿收取各种费用的,扣3分;
(7)、经计生站通知参加妇检不参加的(特殊情况除外),扣5分;
(8)、有其他(除1-7款以外的有关教育教学)违纪行为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能(20分)
12分
(1)、继续教育。
按上级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时的记1分,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扣1分。
计算机、普通话根据规定达标的记1分,不达标的每项扣0.2分(根据规定,不需要达标的视作达标记分)。
(2)、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的,园级每次记0.2分,乡级每次记0.5分,县级每次记1分,州级每次记2分,省级每次记3分,国家级每次记4分。
(3)、教育教学论文、科研成果。
每学期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或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的记0.2分,上级组织要交而不交的少一篇扣0.2分。
论文发表:
县级每篇记0.5分,州级每篇记1分,省级每篇记2分,国家级每篇记3分。
论文获奖(指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不含鼓励奖、参赛奖、纪念奖),县级每篇记0.5分,州级每篇记0.8分,省级每篇记1分,国家级每篇记2分。
同篇论文只能记一次分,最高记2分。
科研成果:
研究课题在申报中立项成功的,或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在上级验收中合格的(含中期验收),负责人、执笔人按同级论文获奖记分,课题组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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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乡幼儿园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幼儿园 竞聘 上岗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