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员工违法违纪行为案例推荐word版 1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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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违法违纪行为案例
篇一:
银行业违规违纪的案例
银行业违规违纪的案例
1、深圳某营业部外部营销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形;201X年11月18日,数十名客户聚集深圳某营业;2、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原因分析:
违法违规经营,海南发展银行建立起来以后;3、中国建设银行茂名市支行成功截获一份200万元;201X年7月27日下午,在建设银行茂名市支行营;茂名营业部首先通过电话与该票承付银行
1、深圳某营业部外部营销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形成巨额亏损并引发群体性事件。
201X年11月18日,数十名客户聚集深圳某营业部,声称该营业部外部营销人员汤某与他们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投资损失惨重,要求证券营业部予以赔偿。
其间部分客户采取了踹门、驱赶客户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交易。
据初步调查,营业部外部营销人员汤某与多名客户私下签订协议,约定汤某负责全权委托操作客户名下股票,并承担全部投资损失和分享20%的投资收益,涉及资金1000多万元,累计亏损600多万元。
由于投资损失较大,汤某于201X年春节后离开营业部,目前去向不明。
据了解,汤某无证券从业资格,于201X年11月被聘为
营业部业务经理,201X年5月与公司总部签订居间合同,作为外部营销人员从事客户开发工作。
2、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2年10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
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有省政府背景的商业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
它是在先后合并原海南省5家信托投资公司和28家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和壮大的。
成立时的总股本为16.77亿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
关闭前有员工2800余人,资产规模达160多亿元。
海南发展银行从开业之日起就步履维艰,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支付困难,信誉差。
1997年底按照省政府意图海南发展银行兼并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之后,公众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出现挤兑行为。
随后几个月的挤兑行为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
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了34亿元资金救助,但只是杯水车薪。
为控制局面,防止风险漫延,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宣布1998年6月21日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同时宣布从关闭之日起至正式解散之日前,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其中包括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
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海南发展银行新的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施实清理清偿计划。
对于海南发展银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别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一律由工行兑付,而法人债权进行登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按折扣率进行兑付。
6月30日,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南发展银行存款的兑付业务,由于公众对中国工商银行的信用,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工商银行,现金提取量不多,没有造成过大的社会震动。
原因分析:
违法违规经营,海南发展银行建立起来以后,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而是大量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
海南发展银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并于1995年8月18正式开业的。
成立时的股本16.77亿元。
但仅在1995年5月到9月间,就已发放贷款10.60亿元,其中股东贷款9.2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6.71%.绝大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许多代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入股的临时拆借资金,许多股东的贷款发生在其资本到账后的一个月,入股单位实际上是刚拿来,又拿走。
股东贷款实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
这种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显然无法使海南发展银行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3、中国建设银行茂名市支行成功截获一份200万元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
201X年7月27日下午,在建设银行茂名市支行营业部开户的茂名市某燃料有限公司负责人黎某与拟持银行承兑汇票与该公司做生意的吴某、林某(女)等人,一起来到该营业部
会计柜台并提交了一份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要求鉴别并予以贴现。
营业部当班的接柜员邓子林像往常一样接过和受理了该汇票,该票持有人吴某要求营业部对此票真伪进行查询辨别,次日告知结果。
茂名营业部首先通过电话与该票承付银行取得联系,得知该承兑银行确实签发过一张相同号码、金额、收款单位的汇票。
随后,茂名营业部的会计人员又立即发加急电报要求付款行立即传真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卡片联,以便对受理的汇票作进一步的鉴别。
第二天上午,茂名建行支行营业部通过字迹鉴定证实该承兑汇票为伪造,立即报案。
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接报后,迅速派出办案人员,与该支行保卫部人员一起商量抓捕方案,周密佈控,引蛇出洞。
当天下午3时30分,在吴某等犯罪嫌疑人前来营业部索取查询结果时,警方一举将其一伙4人抓获。
经公安人员的突击审讯,在犯罪嫌疑人身上又发现了一张复制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v1100866230,付款行为福建兴业银行罗湖支行,金额24万元。
另一组办案人员同时出
动,在某酒店抓获了正欲退房准备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同伙李某等5人,并当场搜获假身份证、假秘鲁护照等作案工具一批。
原因分析:
建设银行茂名市支行营业部在办理票据贴现工作中、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在每一个环节都认真把关,业务人员工作细心,警惕性高,当发现汇票有假后,立即报案,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避免了一起重大欺诈风险的发生。
4、银行分理处主任见财起心,持款外逃终落网
201X年1月20日,瑞安市的陈某、袁某因创办国鼎电池有限公司需要验资。
两人为了以后存贷款方便,就找到原来认识的建设银行萃塍分理处副主任金立成,先后将123万元存入该分理处。
面对巨款,金立成歹念顿生,他并未给陈、袁存折、而是仅开出一张可供验资用的证明凭条,之后,金立成将巨款存入自己掌握的林某个人户头。
21日下午2时左右,金立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关闭分理处闭路监控系统,再安排其朋友亲戚冒用他人身份证,提取了这123万元巨款。
22日早上5点30分,金立成将123万元巨款放臵自己桑塔纳轿车内,与一朋友驾车到温洲,从温洲机场转乘8时的飞机到广州。
在广州,金立成将携带的巨款兑换成9万美元,并立即汇住柬埔寨王国金边市张维立收,并留下40万元人民币随身携带。
金立成在广州逗留不到4小时,又换乘火车当天下午4时到达广西南宁,与蛇头联系后以随行朋友的名义将40万元人民币存入银行,然后
篇二:
银行业违规违纪的案例
1、深圳某营业部外部营销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形成巨额亏损并引发群体性事件。
201X年11月18日,数十名客户聚集深圳某营业部,声称该营业部外部营销人员汤某与他们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投资损失惨重,要求证券营业部予以赔偿。
其间部分客户采取了踹门、驱赶客户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交易。
据初步调查,营业部外部营销人员汤某与多名客户私下签订协议,约定汤某负责全权委托操作客户名下股票,并承担全部投资损失和分享20%的投资收益,涉及资金1000多万元,累计亏损600多万元。
由于投资损失较大,汤某于201X年春节后离开营业部,目前去向不明。
据了解,汤某无证券从业资格,于201X年11月被聘为营业部业务经理,201X年5月与公司总部签订居间合同,作为外部营销人员从事客户开发工作。
2、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2年10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
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有省政府背景的商业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
它是在先后合并原海南省5家信托投资公司和28家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和壮大的。
成立时的总股本为16.77亿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
关闭前有员工2800余人,资产规模达160多亿元。
海南发展银行从开业之日起就步履维艰,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支付困难,信誉差。
1997年底按照省政府意图海南发展银行兼并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之后,公众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出现挤兑行为。
随后几个月的挤兑行为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
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了34亿元资金救助,但只是杯水车薪。
为控制局面,防止风险漫延,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宣布1998年6月21日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同时宣布从关闭之日起至正式解散之日前,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其中包括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海南发展银行新的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施实清理清偿计划。
对于海南发展银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别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一律由工行兑付,而法人债权进行登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按折扣率进行兑付。
6月30日,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南发展银行存款的兑付业务,由于公众对中国工商银行的信用,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工商银行,现金提取量不多,没有造成过大的社会震动。
原因分析:
违法违规经营,海南发展银行建立起来以后,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而是大量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
海南发展银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并于1995年8月18正式开业的。
成立时的股本16.77亿元。
但仅在1995年5月到9月间,就已发放贷款10.60亿元,其中股东贷款9.2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6.71%.绝大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许多代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入股的临时拆借资金,许多股东的贷款发生在其资本到账后的一个月,入股单位实际上是刚拿来,又拿走。
股东贷款实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
这种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显然无法使海南发展银行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3、中国建设银行茂名市支行成功截获一份200万元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
201X年7月27日下午,在建设银行茂名市支行营业部开户的茂名市某燃料有限公司负责人黎某与拟持银行承兑汇票与该公司做生意的吴某、林某(女)等人,一起来到该营业部
会计柜台并提交了一份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要求鉴别并予以贴现。
营业部当班的接柜员邓子林像往常一样接过和受理了该汇票,该票持有人吴某要求营业部对此票真伪进行查询辨别,次日告知结果。
茂名营业部首先通过电话与该票承付银行取得联系,得知该承兑银行确实签发过一张相同号码、金额、收款单位的汇票。
随后,茂名营业部的会计人员又立即发加急电报要求付款行立即传真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卡片联,以便对受理的汇票作进一步的鉴别。
第二天上午,茂名建行支行营业部通过字迹鉴定证实该承兑汇票为伪造,立即报案。
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接报后,迅速派出办案人员,与该支行保卫部人员一起商量抓捕方案,周密佈控,引蛇出洞。
当天下午3时30分,在吴某等犯罪嫌疑人前来营业部索取查询结果时,警方一举将其一伙4人抓获。
经公安人员的突击审讯,在犯罪嫌疑人身上又发现了一张复制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v1100866230,付款行为福建兴业银行罗湖支行,金额24万元。
另一组办案人员同时出动,在某酒店抓获了正欲退房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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