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广东定额规则a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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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广东定额规则a10
A.10墙柱面工程
章说明
一、一般说明
1、定额中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材料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2、各种抹灰及块料面层定额,除个别子目外,均包括扫水泥浆。
3、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5mm+10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如设计抹灰砂浆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它不作调整。
二、墙面垂直高度超过20m时,外墙抹灰厚度增加为:
30m内增加厚度5mm,60m内增加10mm,90mm内增加厚度15mm,90m以上增加厚度20mm.套“抹灰砂浆调整”的相应子目。
三、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和块料镶贴,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出,均按墙面计算。
四、墙柱面
1、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2、墙面设计钉(挂)网者,钉(挂)网部分的墙面抹灰子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
3、墙、柱面等块料镶贴子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
4、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套墙柱面抹灰或镶贴相应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5、定额墙身块料铺贴如设计为斜铺者,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块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03
6、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及陶瓷面砖的不锈钢挂件损耗率按3%。
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墙柱面木装饰
1、木装饰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2、装饰饰面层子目,除注明者外,均不包含木龙骨、基层。
3、定额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考虑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4、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不得换算。
5、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章相应规定计算。
六、隔断、隔墙
1、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2、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它墙体,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3、隔墙如有门窗者,扣除门窗面积,门窗按“门窗工程”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4、彩钢板隔墙,如设计金属面材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七、单块石板面积大于0.64m2,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石材厚度定额规定按20mm考虑,若超过20mm,每超过5mm,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八、石材线条宽度150mm以内套用细部装饰的“装饰线、压条”子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内的,套零星项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外的,套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九、其他相关说明
1、走廊、阳台的栏板不带漏花整幅镶贴块料时,套用墙面子目。
2、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3、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分别套用墙面或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4、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碗柜。
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单体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和块料面层。
5、塑料条嵌缝,如设计选用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轻质墙板砌块墙需要加钢丝网,钢丝网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0.1抹灰
1抹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结构面以面积计算。
2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飘窗另按墙面、地面、天棚面分别计算。
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如外墙为斜面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无吊顶天棚的,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板底;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另加100mm计算。
4 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3独立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4独立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5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栏板、栏杆(包括立柱)的抹灰,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7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钉(挂)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一般抹灰面层分格,嵌塑料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积计算。
10.2块料面层(石材、块料)
1块料面层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面积计算。
2墙面、墙裙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面积计算。
墙面镶贴块料有吊顶天棚时,如设计图示高度为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时,则镶贴高度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吊顶天棚另加100mm.
3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挂贴、干挂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面积计算。
5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面积计算。
6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面积计算。
7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面积计算。
8零星装饰块料镶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面积计算。
9成品石材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帽、柱墩,按外围饰面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3木装饰及其它.
1墙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柱(梁)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3龙骨、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4隔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5 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6 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7隔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计单个0.3㎡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8轻质墙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A.11天棚工程
章说明
一、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0mm+5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换算砂浆消耗量外,其他不作调整。
二、计算雨篷底面抹灰时,雨篷外边线套用相应装饰或零星子目。
三、天棚抹灰装饰线,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分别套用三道线内或五道线内相应子目。
四、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五、本章除了部分项目将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按天棚龙骨、基层和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六、本章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规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七、平面、跌级天棚是指:
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
八、艺术造型天棚分为锯齿型、阶梯型、吊挂式、藻井式四种类型,其断面见附图。
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超过两级(包括两级)者为阶梯型天棚。
九、本章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均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考虑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5。
十、上人型天棚安装龙骨吊筋采用射枪时,按相应子目减少人工0.25工日、吊筋(圆钢φ10以内)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
十一、不上人型天棚龙骨吊筋改全预埋时,按相应子目增加人工0.97工日、吊筋(圆钢φ10以内)30kg,扣除子目中的全部射钉用量。
十二、天棚灯光槽并入与其相连的天棚项目内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十三、本章未包括天棚的防火处理,天棚的防火处理另行计算。
十四、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在定额内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十五、天棚(胶合板、石膏板、埃特板及金属板等)开孔,圆孔每10个0.3工日,方孔(含修正龙骨)每10个0.5工日。
十六、天棚基层如做两层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基层子目,第二层基层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
十七、跌级天棚及艺术造型天棚同一标高且连续的部分,其面积超过6㎡或最短边长度大于1.2m时,该部分的龙骨、基层、面层套用相应材质的平面天棚子目、
十八、井口天花子目包括龙骨、基层和面层,但不包括在面层上所做的彩绘工序,如有发生按实际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1抹灰面层
1天棚抹灰,除注明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
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梁式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2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
阳台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15。
3雨篷底层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
4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计算天棚抹灰工程量时不扣除装饰线所占面积。
5天棚中平面、跌级和艺术造型天棚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1.2平面、跌级天棚
1天棚龙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2天棚基层、面层工程量,除有注明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光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灯光槽基层、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面层,若饰面材料没满贴(挂、吊、铺等)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实际面积或数量计算。
4板式楼梯底面装饰工程量(除抹灰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本节第1条
11.3艺术造型天棚
艺术造型天棚工程量,按11.2条规则计算。
11.4其他天棚(含龙骨和面层)
1其他天棚(含龙骨和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5其他
1天棚吸音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2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天棚检修道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A.12门窗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门窗制作均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考虑。
二、木材说明
1本章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
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
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
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
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2、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除定额子目说明外),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木门窗制作按相应子目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木门窗安装按相应子目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6;其他项目按相应子目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35。
3、本章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计算。
三、本章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
项目
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
按板厚度、枋材宽、厚乘积
板材
宽≥3×厚
名称
薄板
中板
厚板
特厚板
厚度(mm)
<18
19-35
36-65
≥66
枋材
宽<3×厚
名称
小枋
中枋
大枋
特大枋
宽×厚(cm2)
<54
55-100
101-225
≥225
四、本章木材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一面3mm、二面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
五、木门窗
1、本章中木门窗框、扇截面取定如下:
无纱镶板门框(单裁口):
55mm×95mm
有纱镶板门框(双裁口):
55mm×115mm
无纱、满州窗框(单裁口):
55mm×85mm
有纱窗框(双裁口):
55mm×105mm
无纱镶板门扇:
40mm×95mm
有纱镶板门扇:
40mm×95mm+30mm×95mm
胶合板门扇:
32mm×55mm
无纱窗扇:
40mm×55mm
有纱窗扇:
40mm×55mm+35mm×55mm
如设计不同时,按比例换算。
框截面以边框为准;扇料以主挺截面为准。
换算公式为:
(设计截面÷定额截面)×定额材积
2、木门窗(框、扇)制作,是以现场制作考虑的。
如是购买成品门窗的,不应执行本章门窗制作子目,成品门窗参照本章附表(门、窗、配件价格表)价格另行计算。
附表1除注明制安外,均未包括安装费用。
3、木门窗(框、扇)制作的枋板材含量参加附表2,供价格换算时使用。
4木门窗框、扇的制作子目,只适用装饰修工程中木门窗框、扇单独制安。
框扇同时施工时,按木门窗(框扇)制安子目执行。
木门窗框扇单独安装的子目,小五金在门窗扇单独安装内考虑。
六、部分子目人材机消耗量调整:
1、、全部胶合板门项目按双面不接驳的施工方法考虑,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胶合板消耗量乘以系数0.73,其他不变。
2、各种门扇带透视玻璃窗的,每带一个矩形透视玻璃窗增加0.15工日、非矩形增加0.18工日,玻璃按透视玻璃窗的洞口面积乘以系数1.10。
3、门窗如使用钢化、中空、夹胶等玻璃,相应子目的玻璃消耗量乘以系数0.90。
4、本章的玻璃品种、厚度,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5、窗台板天然石材子目适用于石材宽度500mm以内,如石材宽度500mm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0.60,其他不变。
七、门窗套包括筒子板及贴脸。
八、百页窗帘指各种平行、垂直的半成品百页帘和各种装饰卷帘。
布窗帘倍折系数按2.50考虑,如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九、本章钢门的钢材损耗率为6%,各种钢材比例除另有约定外,可以调整。
十、厂库房木板门、厂库房钢木门子目中不包括固定铁件的混凝土垫块及门樘或梁柱内的预埋铁件;子目中也不带框,带框者另计;厂库房钢木门制作已包括刷第一次防锈漆;如设计的钢板厚度以子目中不同可换算,其他不变。
厂库房钢木门子目A12-203、A12-204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十一、普通铁门制作子目的五金配件包括门铰、插销、门闩等、但不包括门锁;该子目也为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十二、冷藏门、冷藏间冻门项目的五金按普通小五金考虑,不包括碰锁、内推把、外拉手,如发生时按实际计算;如使用管子拉手等高级五金时,按实结算;该项目也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十三、木保温隔音门中不包括门锁,如增加按实计算;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可以换算,其他共供料不变。
十四、定额铝合金、塑料、塑钢、彩钢、不锈钢、纱窗、电子感应自动门、转门、伸缩门、防火门、卷闸门等门窗安装,是按成品门窗考虑,其成品门窗参照附表1价格另行计算。
十五、门窗安装后的缝隙填补工作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安装子目内。
十六、其他说明:
1、半玻门扇、全玻门扇安装,如带木格的,木格安装按门扇单面木格(半成品)安装子目执行。
2、门扇和门套安装装饰线、贴装饰物、镶嵌装饰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3、门套项目中未包门套骨架的钢结构,如设计有要求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4、定额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安装已含小五金安装工作内容和材料价格。
门窗小五金价格表(附表3)列出了各种小五金的含量,供应价格换算时使用。
5、木折叠门的大门钢骨架制作套A12-220子目。
六、全玻璃门的拉手、门夹、锁夹等的安装,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7、门窗的油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1木门窗
1各类木门、窗制作、安装,除有注明外,不论单层双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
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
折线形窗按展开面积计算。
2古式木门窗扇,按设计图示门窗扇的外围以面积计算。
3古式木门窗槛,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单独木门窗框制作安装,外框安装按框外边长、中横框长按门洞宽以长度计算。
5单独木门窗扇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扇面积计算。
6木格成品安装,按木格面积计算。
12.2门窗装饰
1门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半玻门的饰面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门饰面的工程量扣除玻璃洞口的面积。
3门窗套、门窗套贴饰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门窗贴脸、盖口条、披水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窗台板、筒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窗帘盒、窗帘轨(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成品窗帘安装,按窗帘轨长乘以实际高度以面积计算;装饰造型帘头、水波幔帘,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2.3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钢管镀锌铁丝们制作、安装工程量设计门框外围面积计算。
如设计只有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计算。
无框的厂库房大门以扇的外围面积计算。
2型钢大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但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质量,厂房钢木门、冷藏库门、冷藏间冻结门、木折叠门按图示尺寸计算钢骨架制作质量。
12.4钢门窗安装
1、钢门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12.5、塑料、塑钢、彩钢板、不锈钢及其他门窗安装。
1、塑料门、塑钢门窗、彩钢板门窗、不锈钢全玻门窗、纱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2、电子感应自动门、全玻转门、不锈钢电动伸缩门以樘计算。
3、卷闸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安装于门窗洞槽中、洞外或洞内的,按洞口实际宽度两边共加100mm计算;安装于门、窗洞口中则不增加,高度按洞口尺寸加500mm计算(见图)。
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12.6铝合金门窗、全玻璃门安装
1、铝合金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但折形、弧形等的铝合金门窗,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其制作工程量按相应门窗安装子目的定额含量计算。
2、全玻璃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洞口面积计算。
3、全玻璃门的配件,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窗框外侧环保防腐层,按长度计算。
12.7特殊五金安装
2、纱窗安装,按窗框外围面积计算工程量。
特殊五金安装工程量,除另有注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或台计算;吊轨、下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A.13幕墙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除有规定之外,定额子目所用材料,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材料可换算,其它不变。
二、幕墙开启窗部分为滑撑联动上悬窗,上悬窗的玻璃及结构胶、耐候胶已含在幕墙内。
三、本章未包括施工验收规范中要求的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四、幕墙项目均不包括预埋铁件,后置埋件、植筋等,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点支式支撑全玻璃幕墙、点支式光棚不包括承载受力结构。
六、每套不锈钢玻璃爪包括驳接头、驳接爪、钢底座。
定额不分爪数,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七、光棚、顶棚未考虑支承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
支承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光棚的底边如为平面弧形的,每延长米型材增加0.5工日。
九、光棚项目两个排水坡度以下的为二坡玻璃光棚,两个以上排水坡度的为多坡光棚。
十、钢水槽的防腐及其装饰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成品光棚中的光罩为成型产品。
十二、幕墙中的防雷装置的联接及与防雷装置焊接定额已综合考虑,如设计独立防雷装置时另行计算。
十三、本章金属型材按理论的重量计算。
十四、弧形幕墙套用相应幕墙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十五、通风器按成品考虑,通风器安装子目不包括包饰和修口,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3.1幕墙
1带骨架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2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不扣除明框、胶缝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吊夹以上钢结构部分的面积。
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肋玻璃另行计算面积并入幕墙内。
3幕墙的上悬窗增加费,按窗扇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4、干挂石材钢骨架、点支式全玻璃幕墙结构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幕墙防火隔断,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镀锌板的展开面积计算。
6、通风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13.2采光棚
成品光棚,按设计图示成品组合后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其余光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A.14细部装饰及栏杆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子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压条及装饰线(干挂石饰线除外),均按宽度150mm以内考虑。
干挂石饰,按宽度300mm以内考虑,宽度300mm以外的不作饰线考虑。
三、本章栏杆(注明除外)、栏板均不含扶手。
本章适用于建筑的楼梯、走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
栏杆、栏板、扶手的造型见附图。
不锈钢矮栏杆子目按40cm高考虑。
四、木、石材楼梯扶手和弯头,曲踭及装饰件,按成品安装考虑。
五、如设计高度与定额不同时,栏杆、栏板所用的立柱、拦板材料可以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六、本章钢栏杆子目中,均为包括刷油漆工料。
七、木踭拼装指曲踭中间有驳缝,整装是指整个中间不能有驳口。
工程量计算规则
14.1细线装饰
1机锣凹线、装饰线、压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装饰件安装,按件或套计算。
3镜面玻璃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面积计算。
14.2栏杆(板)工程
1栏杆(古式栏杆除外)、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计算。
不扣除弯头、立柱所占的长度。
但应扣除弯头、曲踭长度。
设计图有注明的,按照设计图示尺寸扣除弯头、曲踭长度;设计图没有注明的,预算按照30cm扣除,结算按实际尺寸扣除。
2、古式木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弯头,曲踭,按个计算。
A.15家具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施工现场制作的家具工程。
二、家具构造做法如下:
1家具结构以胶合板为主。
柜的开间立板、水平隔层板、上下封面板按15mm胶合板考虑,柜的抽屉立板按12mm胶合板考虑,柜门内结构骨架按9mm胶合板考虑,柜的背板、柜门的结构面板及柜的抽屉底板按5mm胶合板考虑(见附图);
2内外饰面,是按保丽板、榉木胶合板、防火板等考虑的。
三、胶合板柜按内外不同构成、材料,分别设置定额子目。
如同一个柜有带门和不带门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相应套用带门子目和不带门子目。
四、胶合板柜按下列规定划分。
1高柜:
高度1600mm以外;
2中柜:
高度1600mm以内;
3低柜:
高度900mm以内。
五、本章消耗量是根据附图取定,与实际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机械费不变,人工费调整按下列规定:
1胶合板总量每增减30%时,人工增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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