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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员培训
目录
一、基本知识1
1.一般规定1
2.隧洞施工机械1
二、洞口工程2
1.一般规定2
2.洞口工程开挖及防护2
3.明洞3
4.洞门4
三、超前地质预报4
1.超前地质预报作业的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4
2.超前地质预报4
3.钻探法预报安全规定:
5
4.在可能发生突水、突泥地段,超前钻探安全规定:
5
四、洞身开挖6
1.一般规定6
2.台阶法开挖6
3.钻爆作业7
五、装渣与运输8
1.装渣与卸渣8
2.运输9
六、支护与加固10
1.一般规定10
2.管棚和超前小导管11
3.预注浆11
4.喷射混凝土12
5.锚杆12
6.钢架12
七、衬砌13
1.一般规定13
2.衬砌台车14
3.防水板14
4.钢筋15
5.混凝土浇筑15
八、监控量测15
1.一般规定15
九、通风、防尘与水电供应17
1.通风与防尘17
2.供风18
3.供水19
4.供电19
十、不良地质、特殊岩土隧道施工20
1.一般规定20
2.瓦斯隧道21
3.岩溶24
4.富水软弱破碎围岩24
5.岩爆25
十一、逃生及救援26
1.一般规定26
2.应急救援27
中铁十四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
--安质部
一、基本知识
1.一般规定
1.1对参建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2作业班组负责人在每班开工前,进行安全讲话,向作业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1.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1.4隧道洞口设专人值班,建立隧道进出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1.5建立有线通讯联络系统,长、特长隧道及高风险隧道施工建立可视监控系统,并定期维护,保证洞内外信息及时传达。
1.6隧道施工中,在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0.7m的安全通道,用警示牌、安全标识等明示其位置,并设必要的应急照明,安全通道禁放障碍物。
1.7隧道内施工制定防火责任制,并配备消防器材。
1.8高压水池根据所需水压选择适宜高度,水池牢固可靠、无渗漏,且不应设置在洞顶正上方。
1.9隧道弃碴场严禁堵塞河流、污染环境、毁坏农田。
2.隧洞施工机械
2.1施工机械作业场所有必要的照明。
2.2混凝土拌合设备、运输设备、混凝土喷射设备、混凝土输送泵、通风机、抽水机等机械设备应有备用设备。
备用设备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3严禁汽油机械进洞。
洞内使用柴油机械应安装废气净化装置或掺入柴油净化添加剂。
二、洞口工程
1.一般规定
1.1洞口施工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1.1边仰坡坍塌、地表沉降、地基承载力不足、工作面崩坍、偏压、滑坡等情况未及时处理或加强支护;
1.1.2洞口各项工程和洞口相邻工程、临时工程的统筹安排不当;
1.1.3土石方开挖违反作业顺序要求;
1.1.3施工机具失稳及安全性能缺失、下降;
1.1.4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
1.1.5爆破方式方法不当、防护措施不足、违规处理火工品。
1.2洞口各项工程应与洞口相邻工程、临时工程统筹安排,及早完成。
施工时采取措施:
1.2.1洞口截、排水系统应与既有山体排水系统或便道排水系统顺接;
1.2.2施工道路引入和施工场地平整减少对原地貌的破坏和洞口岩体稳定性的影响,一般采取填筑的方式进行,不宜采取开挖山体坡脚施作。
1.3洞口工程爆破规定:
1.3.1洞口石质边、仰坡的开挖采用预留光爆层法或预裂爆破法,严禁采用深眼大爆破或集中药包爆破开挖;
1.3.2洞口临近建筑物时,开挖爆破采用控制爆破技术或机械开挖工法。
1.4严格按规定进行监控量测工作。
1.5洞口施工时采取措施,加强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的防护。
1.6隧道进洞前必须完成洞口工程。
2.洞口工程开挖及防护
2.1洞口工程及支护前,首先清理洞口上方及侧方可能滑坍的表土。
2.2灌木及山坡危石,疏通流水沟渠,排除积水。
2.3洞口边、仰坡上方的天沟及时施作。
对土质天沟应随挖随作,不使水冲刷坡面。
2.4洞口土石方开挖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边、仰坡放线,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分层支护。
严禁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
2.5洞口开挖土石方避免因弃置堵塞造成排水不畅、过大土压力引起的山坡坍塌,并不影响交通安全运输。
2.6采用大管棚、抗滑桩、注浆、地表锚杆等措施进行洞口地层加固时,符合下列规定:
2.6.1管棚施工遵守钢管吊装和使用时的起吊安全规程,并严格按钻机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2.6.2抗滑桩施工采用人工挖孔,设置人员上下升降设备、通风设备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坠物伤人;
2.6.3注浆作业时,加强对注浆软管和接头的完好性和可靠性检查,施工人员有完善的保护用具,堵管处理采取先减压再处理的措施;
2.6.4地表锚杆作业时采取措施防止卡钻,注浆人员要佩戴防护用具;
2.6.5施工脚手架和作业平台搭设牢固,设扶手栏杆,并进行安全检算,有专项施工方案。
3.明洞
3.1明洞应避开雨天施工,当确需雨天施工时,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加强对山体稳定情况的监测、检查。
3.2明洞开挖前,采取洞顶及四周的防水、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冲刷导致边、仰坡落石和坍方。
3.3明洞土石方开挖注意事项:
3.3.1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仰坡稳定程度和采用的施工方法,确定全段或分段开挖及边仰坡的坡度,开挖时应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
3.3.2石质地段开挖,控制爆破炸药用量,减小爆破振动的影响,开挖后应立即进行边坡防护;
3.3.3在松软地层开挖边、仰坡时,应随挖随支护;
3.3.4开挖的土石不应堆弃在危害边坡及其他建筑物的地点。
3.4明洞基础应设置在稳固的地基上。
3.5明洞衬砌施作安全规定:
3.5.1模板及支架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之间不得相互连接;
3.5.2脚手架和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
3.5.3衬砌钢筋安装时应设临时支撑;
3.5.4衬砌端头挡板安设牢固,支撑稳固,并有防止模板移动的措施;
3.5.5起重吊装作业时符合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4.洞门
4.1洞门应及早施作。
4.2洞门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
4.3洞门施作的脚手架、工作台车等不应妨碍车辆通行,且稳固牢靠。
4.4洞门施作完成后,其周围边、仰坡受破坏处及时处理。
三、超前地质预报
1.超前地质预报作业的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1工作面坍塌;
1.2找顶不彻底;
1.3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措施时效;
1.4突水、突泥。
2.超前地质预报
2.1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时,必须先监测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应加强通风,浓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2.2地质预报工作必须在找顶作业结束后(高地应力区隧道应待工作面支护完成后)进行,开始工作前观察操作空间上方、周围有无安全隐患,特别是钻探开挖工作面附近是否还有危石存在,确保预报工作人员安全。
2.3超前地质预报当使用作业台架、高空升降机等设备时,设备安设牢固,操作人员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3.钻探法预报安全规定:
3.1应采用电机驱动的电钻,施工用电由持证上岗的电工负责安装;
3.2孔口管必须安设牢固;
3.3钻机使用的高压风、高压水的各种连接部件采用符合要求的高压配件,管路连接安设牢固并经常检查;
3.4钻孔时,钻机前方安设挡板,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域。
4.在可能发生突水、突泥地段,超前钻探安全规定:
4.1在反坡段施工,当其处于富水区时,超前钻探作业应做好钻孔突涌水处置方案,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2必须安装孔口安全装置,并将孔口固定牢固,装上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要求后,方可钻进施工;
4.3当地下水压力达到较高数值是,在孔口管上焊接法兰盘,并用锚杆将法兰盘固定在岩壁上;
4.4钻探过程中发现岩壁松软、掉块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立即上报处理,并派人监测水情;
4.5当发现情况危机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6采用钻探法预报时,严禁在残孔内加深炮孔进行探测。
4.7采用地震波反射法预报时,使用的炸药量不得大于75g。
炸药和雷管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专人领取和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爆破作业。
四、洞身开挖
1.一般规定
1.1隧道洞身开挖作业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1.1开挖方法不当;
1.1.2开挖循环进尺过大,支护不及时;
1.1.3找顶不彻底;
1.1.4开挖作业台架防护措施不到位;
1.1.5爆破作业时无安全防护,爆破作业违章操作。
1.2钻爆开挖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控制循环进尺,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并不应初期支护、衬砌结构和施工设备造成损伤。
1.3隧道双向开挖接近贯通面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当隧道两个开挖面工作面距离接近15m时,必须采取一端掘进另一端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的措施,同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1.4隧道施工作业台架强度、刚度、稳定性符合要求,四周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1.5隧道找顶必须在通风后进行,并由专人指挥,照明应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顶后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开挖作业面作业。
1.6隧道在开挖下一循环作业前,必须对照设计检查初期支护施作情况,确保施工作业环境安全。
1.7当隧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变换适宜的开挖方法。
1.8隧道开挖爆破后应先采取机械进行找顶,然后用人工找顶。
2.台阶法开挖
2.1采用台阶法开挖隧道时,根据围岩条件、设计要求、安全步距等,确定台阶长度、高度。
2.2当围岩地质较差、开挖工作面不稳定时,采用短进尺或上下台阶错开开挖或预留核心土措施,必要时采用喷射混凝土或玻璃纤维锚杆对开挖工作面进行加固。
2.3台阶下部开挖后,必须及时喷射混凝土进行封闭,当有钢架时,必须及时安全下部钢架并喷射混凝土,严禁拱脚长时间悬空。
2.4仰拱开挖应控制一次开挖长度,开挖后立即施作初期支护,封闭成环。
3.钻爆作业
3.1钻孔作业安全规定:
3.1.1钻孔前,必须有专人对开挖作业面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1.2钻孔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湿式钻孔;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3.1.3钻孔作业中注意观察开挖工作面有无异常漏水、气体喷出、围岩变化。
3.2装药作业安全规定:
3.2.1装药作业前,对钻孔情况逐一检查,并检查开挖工作面的安全状况;
3.2.2装药时使用木制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撤离至安全地点,作业人员严禁穿戴化纤衣物;
3.2.3使用电雷管时,装药前电灯及电线路应撤离开挖工作面,装药时采用投光灯、矿灯照明,开挖工作面不得有杂散电流;
3.2.4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
3.2.5装药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点火工品数量,剩余的炸药和雷管必须有领取炸药、雷管的人员退回。
3.3爆破作业安全规定:
3.3.1洞内爆破作业前,确定指挥人员、警戒人员、起爆人员,并统一指挥。
3.3.2洞内爆破作业时,指挥人员应指挥所有人员、设备撤离至安全地点;
3.3.3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3.3.3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携带带有绝缘装置的手电筒。
3.3.4洞内爆破后必须经过充分通风排烟,15min后安全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主要检查有无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石块、支护有无变形或开裂等;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五、装渣与运输
1.装渣与卸渣
1.1隧道内装渣与卸渣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1.1围岩失稳坍塌;
1.1.2洞内照明光度不足;
1.1.3找顶不彻底;
1.1.4作业区域机械、车辆对人体伤害;
1.1.5卸渣车辆溜车、倾翻、挂碰;
1.1.6粉尘及有害气体含量超标。
1.2隧道爆破作业后及时进行通风、照明、找顶和初喷混凝土等工作,确认工作面安全及通风、照明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装渣作业。
1.3装渣与卸渣作业有专人指挥,作业场地的照明满足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需要。
1.4装渣作业规定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1.5装渣作业安全规定:
1.5.1装渣机械作业时,其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1.5.2装扎过程中,注意观察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渣;
1.5.3装渣时发现残留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1.5.4向运渣车辆中装渣时,避免偏载、超载。
1.6机械装渣的辅助人员,随时观察装渣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
1.7卸渣作业安全规定:
1.7.1弃渣场按设计要求施工,满足安全作业及环境保护要求;
1.7.2自卸车量卸渣时,必须将车辆停稳制动,不得边卸渣边行驶;
1.7.3不得在坑洼、松软、倾斜的地面卸渣;
1.7.4卸渣后及时使车厢复位,严禁举升车厢行驶。
2.运输
2.1运输作业危险源、危害因素:
2.1.1车辆管理混乱;
2.1.2隧道运输最小行车限界不足,或临时设施、支撑侵入限界;
2.1.3警示标志、联络信号设置不当,或有缺陷;
2.1.4运输线路不按规定设置和养护;
2.1.5车辆装载不合理,超限、超载、偏载、捆扎不牢,人货混装;
2.1.6车辆运行时发生碰撞、擦剐、挤压等车辆伤害事故;
2.1.7进出洞人员不走人行道,不遵守安全规定;
2.1.8载人车辆缺乏安全保证措施,车未停稳上、下人员。
2.2隧道施工运输线路的空间必须满足最小行车限界要求,并根据不同运输方式,在洞口、台架、设备、设施等位置设置信号和标志予以警示。
2.3运输车辆不准超载、超宽和超高运输,不得人货混装。
车辆行驶中应随时观察线路有无障碍和洞内其他设施、设备、临时支撑等有无侵入限界情况。
2.4进出隧道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抢道。
严禁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5运输线路或道路保持平整、畅通,并设专人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修和养护。
线路或道路两侧的废渣和杂物应随时清除。
2.6无轨运输作业安全规定:
2.6.1施工机械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使用前及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保持机械状况良好与运输安全;
2.6.2施工机械采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械,严禁汽油机械进洞;
2.6.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6.4施工作业地段的行车速度不得大于5km/h,成洞段不得大于15km/h;
2.6.5隧道洞口、平交道口、狭窄场地设置慢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
2.6.6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台架、施工作业地段及障碍物时,司机减速瞭望鸣笛示警。
在隧道内倒车或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
六、支护与加固
1.一般规定
1.1支护与加固作业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1.1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工作面光照度不足;
1.1.2找顶不彻底;
1.1.3围岩变形超限失稳、上一循环支护强度不足、工作面坍塌;
1.1.4高空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
1.1.5施工机具失稳及安全性能缺失、下降。
1.2隧道施工作业面临时用电应符合要求,其照明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1.3隧道支护每项工序施工前均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清除松动的岩石和喷射混凝土块。
1.4隧道支护必须按照初喷→架设钢架(钢筋网)、复喷→锚杆的程序施工。
在爆破、找顶后,立即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
1.5超前支护在完成开挖作业工作面的加固后进行,每循环间应有足够的搭接长度与初期支护有效连接。
1.6施工台架牢固可靠,四周设安全栏杆、安全网和上下爬梯。
2.管棚和超前小导管
2.1管棚和小导管施工前应检验作业台架安全性能,施工过程中保持稳定。
2.2管棚和小导管施工前检查钻机、注浆机及配套设备、风水管等施。
2.3工机具的安全性能,施工过程中保持钻机稳定牢靠,注浆管接头及高压风水管连接牢靠。
2.4管棚和小导管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对开挖面进行安全观测。
2.5管棚作业换钻杆及超前小导管作业顶进钢管时,防止钻杆、钢管掉落伤人。
2.6管棚作业起吊钻杆及其他物件时,制定专人指挥,统一口令,起吊范围内任何人不得进入。
2.7管棚和小导管在运输时根据运输机械、洞内临时存放场地大小、各类作业台架腹下净空限界确定运输长度和重量。
2.8管棚和小导管施工按照作业程序及技术要求进行钻进、安装、注浆。
3.预注浆
3.1预注浆必须安装流量计和压力表,严禁注浆压力超过注浆管和止浆设施的最大额定值。
注浆管接头连接牢固,防止爆管伤人。
3.2预注浆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围岩和结构进行观察和量测,防止因注浆压力过大而引起围岩失稳和结构损坏。
3.3采用预注浆加固围岩或止水,每循环结束后应采取超前探孔或取芯手段检查注浆效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4帷幕注浆应明确注浆孔布置、注浆顺序、注浆方式、注浆压力、注浆量等参数,并检算止浆墙或止水岩盘的抗压能力。
进行帷幕注浆前,应对后方已开挖地段一定范围内采取锚喷或混凝土加固措施,并检查止浆墙或止水岩盘及已开挖段的抗渗情况。
4.喷射混凝土
4.1喷射混凝土作业前清除工作面松动的岩石,确认作业区无塌方、落实等危险源存在。
4.2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
并避免直接接触液体速凝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4.3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正在进行喷射混凝土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嘴前严禁站人。
4.4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如发生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一次停止投料、送水和供风。
4.5喷射混凝土施工中经常检查输料管、接头的使用情况,有磨损、击穿或松脱时及时处理。
4.6在有水地段喷射混凝土前应对渗水进行处理,将分散的渗水集中引出,严禁采用防水布或铁皮等遮盖材料大面积引水,造成喷射混凝土与岩面分离。
5.锚杆
5.1锚孔钻进作业时,保持钻机及作业平台稳定牢靠,钻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罩等防护用品,除一人操作外还应有一人协助作业。
5.2各种锚杆必须上垫板、带螺帽,垫板与锚杆间不应采用焊接连接;垫板应紧贴孔口混凝土,并随时检查锚杆头的变形情况,及时紧固垫板螺帽。
5.3锚杆安装注意角度及与拱架的连接。
5.4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锚固材料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
6.钢架
6.1型钢钢架采用冷弯工艺加工,严禁采取气割、烧割等损伤母材的弯制办法;格栅钢架采用胎模焊接;所有连接部件应焊接牢固。
6.2隧道内搬运钢架装载牢固,固定可靠,防止发生碰撞和掉落。
6.3钢架提升设备应有足够能力,埋设吊点牢固。
架设钢架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利用装载机作为钢架安装工作平台。
6.4钢架节段及钢架之间及时连接牢固,防止倾倒,钢架背后的空隙必须用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严禁背后填充片石等其他材料。
钢架安装完成后及时施作锁脚锚杆(管),并与之连接牢固,钢架底脚严禁悬空或置于虚渣上。
6.5采用台阶法开挖的隧道,下部开挖后钢架及时接长、落底,严禁钢架底脚悬空以及两侧同时开挖接长,根据围岩情况控制开挖长度,底脚增设锁脚锚杆(管)。
6.6严格控制钢架的垂直度。
6.7当钢架侵入限界需要更换时,采取逐榀更换、先立新钢架后拆除废钢架的方法,严禁先拆除钢架后立新钢架或同时更换相邻的多榀钢架。
七、衬砌
1.一般规定
1.1衬砌作业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1.1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作业面光照度不足;
1.1.2衬砌时机选择不当、与开挖工作面距离过长;
1.1.3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
1.1.4施工机具安全性能缺失或下降;
1.1.5电线路短路,防水板施工引发的火灾及有毒、有害气体。
1.2衬砌作业面用电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照明度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1.3一般地段隧道施作衬砌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性稳定后进行,浅埋、偏压、围岩松散破碎等特殊地段和洞口段应尽早施作衬砌。
1.4衬砌作业台架下预留通行作业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安设风、水、电线路或管道的净空,满足洞内车辆和人员安全通行的要求。
1.5衬砌作业台架、仰拱施工栈桥的移动,专人指挥,慢速移位,工作区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通行、停留,非作业人员、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1.6衬砌作业台架、作业平台四周设置安全栏杆、密闭式安全网、人员上下工作梯,衬砌台车及防水板施工作业台架配置灭火器。
1.7衬砌作业台架、作业平台上的各类用电设备应有绝缘保护装置,电线路符合洞内临时用电要求。
1.8运输机械按规定线路和限行速度行驶,过往台架、栈桥时加强瞭望,倒车作业专人指挥,驻停时应有制动措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1.9每项衬砌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作业场地、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作业场地清爽、通行无碍。
2.衬砌台车
2.1衬砌台车组装、拆卸在洞外宽敞、平坦、坚实的场地上进行;当条件受限,必须在洞内组装、拆卸时,应选在围岩条件较好和洞身宽阔的地段进行。
2.2埋设衬砌台车各类吊点、吊具牢固可靠;组装、拆卸吊装作业符合期中作业要求。
2.3衬砌台车组装完毕后,检查台车各部件连接情况,确保各部件连接牢固可靠,支撑系统经调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4衬砌台车就位后,设置防溜车装置,按设计高程及中线调整台车支撑系统,液压系统应有锁定装置。
2.5使用衬砌台车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时有专人检查台车支撑系统安全性能。
3.防水板
3.1防水板临时存放点设置消防器材及防火安全警示标志,专人看管发放。
3.2防水板铺设地段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3.3防水板施工严禁吸烟,钢筋焊接作业时,设临时阻燃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3.4防水板作业面的照明灯具严禁烘烤防水板,与防水板间距离不得小于50cm。
3.5防水板作业时专人观察作业安全状态。
4.钢筋
4.1钢筋加工焊接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2隧道内运输钢筋需根据各类作业台架腹下净空、洞内设施情况进行装载并捆绑牢固,固定可靠,防止发生碰撞和掉落。
4.3衬砌钢筋安装过程中采取临时支撑等防倾覆措施,临时支撑牢固可靠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过往人员和机械不得踩踏、碰撞。
5.混凝土浇筑
5.1泵送混凝土管道安设及连接稳定牢固,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5.2泵送混凝土管道堵塞时,及时停止泵送并逐节检查堵塞部位。
5.3衬砌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控制浇筑速度,浇筑压力不得过高,并保证两侧基本对称浇筑。
5.4衬砌台车端头挡板与防水板、台车间接触面应紧密,挡板支撑稳固。
浇筑过程中专人检查挡板及支撑的安全状况。
5.5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专人检查台车受力状况,当台车出现变形等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作业平台,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
5.6仰拱分段一次整体浇筑,并根据围岩情况严格限制一次施工长度;工作区内专人监护,并设警戒标志。
5.7仰拱施工配备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栈桥等架空设施。
仰拱施工栈桥基础应稳固,桥面应进行防侧滑处理,栈桥两侧设限速警示标志,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km/h。
八、监控量测
1.一般规定
1.1监控量测作业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1.1监控量测方案不合理,元器件损坏,采集数据失真;
1.1.2监控量测工作面未找顶、支护不及时,照明光度不够;
1.1.3作业平台防护不到位,个人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
1.1.4富水和岩溶隧道安装测量仪器或钻孔作业时,出现突水、突泥等情况。
1.2施工过程中将监控量测纳入正常的施工组织管理,在监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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