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主要施工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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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主要施工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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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主要施工方法
消防工程主要施工方法
1.1、施工准备:
1.1.1、组织准备:
1.1.1.1、我公司拟选派富有此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施工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规范职责分配,合理安排人员。
1.1.1.2、学习了解合同,规划合同履行步骤和措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划分管理责任,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保证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持续有效运行。
1.1.1.3、进行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管理岗位和操作人员。
充分利用统计技术和PDCA循环进行预控管理,质量计划作为施工方案和各项技术措施的依据。
1.1.2、场地准备:
做好现场清理,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现场排水系统的施工和临时设施(包括材料仓库、办公、警卫室)等布置。
1.1.3、技术准备:
1.1.3.1、组织各级技术人员熟悉图纸,做好图纸自审、会审,对工序交插、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等进行预测,制定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开工之前。
1.1.3.2、开工前组织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对业主提供的各项文件进行详细研究,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考察,根据现场调查和业主提供的资料对每一具体的分项工程,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关键、特殊过程编制作业指导书。
1.1.3.3、编制施工预算,提供半成品加工计划及材料供应计划。
1.1.3.4、提出技术学习和培训计划,结合施工并实施,以满足工程需要。
1.1.3.5、做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选用及推广安排。
1.1.4、劳力准备:
在公司合格分承包方中选择技术水平高、工人质量意识强的优秀队伍,并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对劳力实行动态管理,详见附表。
1.1.5、物资准备:
开工前做好物资准备工作,对工程材料的来源进行考查、落实,以便根据工程需要及时采购,并组织好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和临时设施所用的各类物资的进场工作。
1.1.6、资金准备:
准备充足的启动资金,确保本工程正常进行,并设本工程的专用财务账号,以便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2、消火栓系统安装:
本工程为低层建筑,室内采用给水加压消火栓系统室内管网呈环状布置,消火栓系统设计参数:
室内消防用水量10L/s;消火栓的布置按同时有两股水柱达到室内任何位置设置,最不利点消火栓充实水柱大于等于10m;消火栓规格SN65,水带长度25m,规格DN65,水枪口径19mm。
系统中消火栓栓口压力大于0.5Mpa时,采用减压稳压型消水栓。
室内消防用水量30l/s,消火栓口径DN65,水枪口径ф19,胶质水龙带长25m。
1.2.1、施工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消防水泵安装内→干、立管安装→消火栓及支管安装→消防水箱和水泵结合器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消火栓配件安装→系统通水试调
1.2.2、安装准备
1.2.2.1、结合现场情况,复核施工图纸中、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位置得当,如有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办理洽商手续。
1.2.2.2、检查预留及预埋是否正确,临时剔凿应与土建协调解决,必要时取得设计人员同意。
1.2.2.3、检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管道管材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现象,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符合设计要求,条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无锈蚀、划伤、箱体开启灵活、箱体方正,箱内配件齐全、栓阀外形规矩、无裂纹、启动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1.2.2.4、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干扰,影响施工。
1.2.3、管网安装:
1.2.3.1、消火栓系统管材均采用镀锌钢管,DN<100螺纹连接,DN≥100沟槽式卡箍连接,系统工作压力为1.6Mpa。
1.2.3.2、管道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清除内部杂物,停止安装作业时,管道敞口应封堵好。
1.2.3.3、管道穿墙处不得有接口,穿过伸缩缝处有防冻措施。
1.2.3.4、选用的沟槽式管接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沟槽式管接头》的要求。
沟槽式管件连接时应用专用的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连接前应检查沟槽、孔洞、尺寸和加工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沟槽孔洞处不得有毛刺、破损、裂缝和脏物。
橡胶密封圈应无破损和变形,涂润滑剂后卡装在钢管两端,管件的凸边应卡进沟槽后再紧固螺栓,两边应同时紧固,紧固时发现橡胶圈起皱应更换新橡胶圈。
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接头异径三通,埋地、水泵房内的管道连接采用挠性接头,埋地式沟槽管接头螺栓应做防腐处理。
1.2.3.5、管道水平安装按i≥0.003坡度,坡向水表或泄水口。
1.2.3.6、消火栓系统管道支吊架选材及做法应满足98S10施工图册要求。
1.2.3.7、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可靠,固定应牢靠,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1.2.4、干、立管安装:
1.2.1.1、室内消防管道环状连接,设分段检修阀门。
1.2.1.2、水平安装管道的卡架一般以吊架为主,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一个,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1.2.1.3、立管安装在竖井内时,在管井内预埋铁件上安装卡架固定,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距离宜为1.5m—1.8m,层高超过5m,应增设支架,立管底部的支吊架要牢固,防止立管下坠。
1.2.1.4、管道穿过楼板时,应加设钢套管,套管直径比管道大两号。
套管长度应高出地面50mm,套管底部与楼套管与管板底面平;管道的焊接环缝不得位于套管内,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1.2.5、箱体及支管安装:
1.2.5.1、消火栓箱体要符合设计要求。
产品均应有消防部门核发的制造许可证及合格证方可使用。
1.2.5.2、消火栓支管要根据栓阀的坐标、标高定位甩口,核定后再稳固消火栓箱,箱体找正稳固后再把栓阀安装好。
栓阀侧装在箱内时应在箱门开启的一侧,箱门开启应灵活。
1.2.5.3、消火栓箱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加固措施。
1.2.5.4、消火栓管道安装完,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工作压力在1.0MPa以下,试验压力为1.4MPa。
工作压力为1MPa以上,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加0.4MPa,稳压30min无渗漏为合格。
为配合装修试压可分段进行。
1.2.6、消防水泵、屋顶水箱和水泵接合器安装
1.2.6.1、消防水泵安装:
a、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水泵基础按设计图纸施工,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与消防水池刚性连接时应加柔性减震装置。
加压泵可不设减震装置,但恒压泵应装减震装置。
进出水口加防噪声设施,水泵出口宜加缓闭式逆止阀。
b、水泵配管安装应在水泵定位,找平、稳固后进行。
水泵设备不得承受管道的重量。
安装顺序为逆止阀、阀门依次与水泵紧固,与水泵相接配管的一片法兰,先与阀门法兰紧固,用线坠找直找正,量出配管尺寸,配管先点焊在这片法兰上,再把法兰松开,取下焊接,冷却后再与阀门连接好,最后再焊与配管相连接的另一法兰。
c、配管法兰应与水泵、阀门的法兰相符,阀门安装手轮方向应便于操作,标高一致,配管排列整齐。
1.2.6.2、高位水箱安装:
高位水箱应在结构封项前就位,并应做满水试验,消防出水管应加单向阀。
所有水箱管口均应预制加工,如果现场开口焊接应在水箱焊加强板。
1.2.6.3、水泵接合器安装:
水泵接合器规格应严格根据设计选定,且安装位置宜有明显标志,阀门位置应便于操作,接合器附近不应有障碍物。
安全阀按系统工作压力定压,接合器应装有泄水阀。
1.2.7、管道试压:
1.2.7.1、消防管道试压可分层、分段进行,上水时最高点应有排气装置,高低点各装一块压力表,上满水后检查管路有无渗漏,如有渗漏应在加压前紧固,升压后再出现渗漏时做好标记,卸压后处理,必要时泄水处理,水压试验压力为2.0MPa。
1.2.7.2、管道冲洗、消防管道试压合格后,可连续做冲洗工作,冲洗时先将系统中的流量减压孔板、过滤装置拆除,冲洗水质合格后重新装好,冲洗出的水要有排除去向,不得损坏其它成品。
1.2.8、箱体配件安装:
应在交工前进行,消防水龙带应折好放在挂架上,消防水枪要竖放在箱体内侧。
电控按钮安装应注意与电气专业配合施工。
1.2.9、通水调试:
1.2.9.1、通水调试前消防设备包括水泵、水泵接合器等全部安装及试压完毕,其中水泵做完单机调试。
1.2.9.2、系统通水达到工作压力,选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做试验,通过水泵接合器及消防水泵加压,消火栓喷放压力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1.2.10、防腐保温:
室内金属管道防结露采用10mm厚阻燃型高压聚乙烯泡沫塑料管壳,对缝粘接后外缠密纹玻璃丝布两道,外刷防火漆两道。
1.3、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
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前端设备设于安保监控中心内。
公共厅、公共走道,办公室,会议室,库房等部位设置感烟探测器,主要出入口及走道、前室等处设手动报警按钮,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机房等处设消防专用电话,公共厅,大会议室,公共走道,等公共部位设置消防广播扬声器(与背景广播合用),火灾发生时,应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火灾确认后,联动消火栓泵,喷淋泵。
相应部位的送排风机等设备,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同时投入消防广播状态。
1.3.1、工艺流程:
金属线槽安装→导线敷设线槽配线→设备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交付使用
1.3.2、线槽的安装:
1.3.2.1、线槽应平整、内部光洁、无毛剌,加工尺寸准确。
1.3.2.2、安装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其水平度、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
1.3.2.3、用螺栓连接或固定时,应用平滑的半圆状螺栓,螺母应在外侧,固定应牢固。
1.3.2.4、开孔时,应用机械加工开孔,并采用护圈保护电缆线。
直线长度超过50m,采用热膨胀补偿措施。
1.3.2.5、线槽的直线应每隔1.0m-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该设置吊点或支点:
d、1)线槽接头处;
e、2)距接线盒0.2m处;
f、3)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1.1.2.6、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固定间距不得大于1-1.5米,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齐全平整、无橇角,线槽连接处不得在楼板或墙壁等处进行。
1.3.2.7、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部分缆线可以不绑扎。
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隔1.5米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1.3.3、系统的布线:
1.3.3.1、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布线前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1.3.3.2、工程所用的管材、缆线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场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1.3.3.4、管路敷设:
1.3.3.1.1、电气配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管外径的6倍,弯曲处不得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度不得大于管外径的10%。
1.3.3.1.2、电气配管必须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单独设固定卡具,其间距≤1.5m,敷设保证水平或垂直,其水平或垂直偏差≤1.5‰。
1.3.3.1.3、管子入盒时,外侧加套锁母,内侧加装护口。
1.3.3.1.4、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a、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b、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一个弯曲时;
c、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二个弯曲时;
d、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三个弯曲时。
1.3.3.1.5、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采用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3.3.1.6、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或扭结,导线接头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在潮湿场所穿完线后,管口均作密封处理。
1.3.3.5、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能在同一管内。
1.3.4、探测器的安装:
1.3.1.1、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按图纸报审,保证审批后变动不大。
1.3.1.2、探测器底座安装在系统布线结束且室内装修工序完成、室内清理干净后进行,探测器的探头、手动报警按钮在调试前安装,安装前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措施妥善保管。
1.3.1.3、探测器的底座必须安装牢固,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外接导线留有不小于150mm余量,且端部有明显标志。
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为蓝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一致。
导线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1.3.1.4、探测器安装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得有遮挡物。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安装在走道顶棚上的居中布置,与其它管路发生冲突时,协调解决。
1.3.1.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1.3.5、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前对其进行功能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1.3.5.1、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得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5m.
1.3.5.2、控制器的正面操作距离:
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前距离不小于3m。
1.3.5.3、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设备的接地必须牢固,且有明显标志。
引入控制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а、配线整齐、避免交叉,并固定牢固。
b、电缆芯和导线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c、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压接牢固,并有明显的标志。
e、电缆线芯和导线的端部均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f、导线绑扎成束,引入线穿线后,在管口处加封堵。
g、1.1.6、其它火灾报警设备和联动的安装按有关规范和设计厂家要求进行安装接线。
1.3.7、火灾报警系统调试:
系统的调试,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调试前作好准备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熟悉竣工图纸,并按设计查验设备、线路,作到准确无误。
1.3.7.1、首先分别对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调试,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报警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
b、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备用电源充放电3次无误。
C、对手动报警按钮、探测器应用专用设备结合厂家逐个进行试验,动作无误,编码与图纸一致。
1.3.7.2、单机调试无误后,结合其它相应专业,对整个系统进行联动调试。
调试范围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防排烟系统及其它消防系统的联动控制装置。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在3秒内发出联动控制信号。
a、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及主泵、备用泵转换试验1-3次,并能显示工作、故障状态。
显示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并进行末端放水试验。
b、按逻辑关系试验1-2次下列功能:
切断着火层及相邻层的非消防电源,接通应急灯及标志灯,接收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在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1.8m,待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防火分隔用的防火卷帘在火灾探测器动作后下降到底,接收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控制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接收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c、控制着火层及相邻层的应急广播投入工作。
d、对现场所有控制设备均应试验1-2次。
e、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应在调试后,连续运行120小时无故障,填写调试报告,再申请消防测试及验收。
1.3.8、系统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应严格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应提交如下保证资料:
1)、消防监督机构的建审意见书;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
4)、竣工图;
5)、系统竣工报告;
6)、主要消防设备检验报告、合格证;
7)、施工记录(包括各种:
隐蔽、安装、试压、冲洗、电阻测试、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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