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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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物业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年月
审核:
年月
批准:
年月
2010-04-30发布2010-05-01实施
物业有限公司发布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7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9
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11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2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14
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6
节假日值班制度.17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2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1.3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1.4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全体员工和所
有部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单位”)。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依法对其所属单位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行使以下职权:
3.1进入属下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3.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予以纠正或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在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项目,给与相应的指导建议;
3.3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4安全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可采用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临时性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5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记录、保存检查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6公司安委会对主要生产经营重点单位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根据被查单位特点、检查期间的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对照检查,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等,其基本内容:
6.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人员;
6.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3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安全教育和培训;
6.4生产现场设施安全;
6.5生产现场机电设备;
6.6生产现场卫生防护及环保治理。
7各单位的定期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制度,检查前应当参照行业标准表格和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检查表版式,按照表格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
8公司安委会以及属下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应根据上级通知、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重大活动前等因素进行针对性、预防性安全检查:
8.1遇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等上级单位发出通知,应按通知要求具体落实,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8.2夏季前:
进行防暑降温、卫生、防止中毒、防火等检查;
8.3雷雨季:
进行防台、防汛、防雷、防临设倾倒、电器漏电等检查;
8.4冬季前:
进行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等检查;
8.5节假日前:
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卫生等检查;
8.6重大活动前:
根据活动特点进行预防性检查。
9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须限期进行消除、整改:
9.1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
9.2需要上级单位协调、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9.3如暂时无法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9.4落实整改要“四定”:
定人、定限期时间、定措施、定要求。
10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
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设备、原材料、物料和资金,财务等有关部门应予以保证。
12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2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3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全体员工和
所有部门、服务中心、车场(以下简称“单位”)。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基本原则
3.1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
3.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3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3.4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培训
4.1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2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4.2.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2.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4.2.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2.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4.2.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2.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2.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参加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合格证上岗,并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5.1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2
5.2.1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2.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2.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2.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2.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2.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2.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3参加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合格证上岗,并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
6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
6.1基本原则
6.1.1公司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即公司级、部门(下属单位)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及考试。
6.1.2因工作需要,员工在公司内部工作跨部门(下属单位)调动的,需重新参加由调动后的部门/服务中心/车场组织的部门(下属单位)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无需参加;
6.1.3员工因工作需要跨班组调动的,需重新参加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公司级和部门(下属单位)级无需参加。
6.2培训内容及职责
6.2.1员工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信息,需如实登记在个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卡》(以下简称“培训登记卡”)上备查,培训登记卡由员工所在单位保管,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作为跟随员工调动的必备材料之一。
6.2.2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作为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之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工程部负责起草课件和讲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演练及防范措施等相关内容。
培训结束后安排考试,试卷由工程部负责编写和批阅。
工程部批阅完毕,填写员工培训登记卡,送公司领导签名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汇总登记。
登记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登记卡等材料交回新入职员工,带回所在部门/服务中心/车场保管。
6.2.3部门(下属单位)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公司安委会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服务中心/车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负责起草本部门(下属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课件和讲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强制性标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消防安全、机械、电器安全知识等内容。
培训结束后安排考试,试卷由所在部门/服务中心/车场负责编写、批阅和保存,并在培训登记卡上填报培训相关信息,由所在部门/服务中心/车场负责人签名确认。
6.2.4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各班组负责人落实属下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和特殊危险部位、重点部位的介绍、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相关内容,课件由所在班组起草。
培训结束后安排考试,试卷由所在班组负责编写、批阅和保存,并在培训登记卡上填报培训相关信息,由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名确认。
6.3具体操作
6.3.1培训时间及培训负责人
6.3.1.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原则上需在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内完成,跨部门(下属单位)级须在调动后一天内完成部门级培训和班组级培训,跨班组调动员工需在调动后一天内完成班组级培训。
6.3.1.2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入职员工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原则上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进行。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间,由工程部负责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6.3.1.3部门(下属单位)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员工所在的部门的经理或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服务中心、车场负责人)负责开展,原则上在入职后一天内完成。
6.3.1.4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指派相关人员,如工程主任等,负责进行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的开展,原则上在部门级培训完成后一天内完成。
6.3.2各级员工需参加的安全培训教育
6.3.2.1部门的新入职员工,需参加公司级、部门(下属单位)级安全教育培训,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无需组织。
6.3.2.2服务中心的新入职员工,原则上需参加公司级、部门(下属单位)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若无班组的可不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6.3.2.3非独立车场的新入职员工,需参加公司级、部门(下属单位)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部门(下属单位)级培训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班组级培训由非独立车场负责人组织。
6.3.2.4独立车场的新入职员工,需参加公司级、部门(下属单位)级安全教育培训。
7其它岗位安全生产教育
7.1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个新员工,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
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7.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
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7.3经常性安全教育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集中的安全培训。
经常性安全教育主要有班前会布置安全、班后会讲评安全、安全活动日、安全例会、事故现场会等等。
7.4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特殊问题,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专项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
8考核管理
8.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部门(下属单位)后进行部门(下属单位)级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只有公司级、部门(下属)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8.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8.3变动生产条件后员工亦需经过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4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8.5其他需外部组织培训的,考核标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6与季度考核及业务督导工作相结合,重点考核安全生产培训的落实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的情况。
9档案管理
9.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需将相关证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9.2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档案管理
9.2.1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电子台帐,记录员工参加培训情况、培训成绩等相关内容。
9.2.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建档保管。
包括员工的培训登记卡、培训课件、考试试卷等相关资料。
9.2.3各级安全培训资料,需在完成培训后三天内在培训登记卡上登记。
9.2.4员工调动后,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跟随员工带往新的单位存档,并在新岗位继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9.3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需讲相关证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9.4由公司或下属各单位组织的经常性安全教育,需按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要求做好培训资料的存档。
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11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1.2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问题;
1.3定期汇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沟通管理信息;
1.4交流安全管理经验。
1.5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范围内全体员工和所有部门、服务中心、车场(以下简称“单位”)。
2公司安全工作会议: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3各单位安全工作会议: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每季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
问题,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
4.1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及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4.2研究、部署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4.3分析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4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4.5通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有关决定事项贯彻落实的情况;
4.6研究和决定安全生产预警和问责事项;
4.7研究、讨论其它需由安委会决定的事项。
5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月度例会:
5.1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例会,贯彻落实安委会的相关决定和公司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令;
5.2布置、检查每月安全管理工作;
5.3汇报和收集安全管理信息;
5.4通报月度安全工作情况;
5.5交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5.6研究、讨论其它需由办公例会确定的事项。
6各单位季度例会
6.1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由由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本单位全体员工参加。
6.2各单位负责人传达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会议精神;
6.3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6.4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5布置每月安全管理工作;
6.6研究、讨论其它需由办公例会确定的事项。
7会议应例行签到手续,会议议题须提前做好书面准备,对会议讨论事项和会议讨论结果、决定做好文字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拍摄会议照片和录像,并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及时、准确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1.3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考核。
1.4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全体员工和所
有部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单位”)。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按即时、专项和定期三种形式汇报。
4.1即时报告(初报不超过1小时)是指各单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件时,除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有关政府主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公司安委会汇报。
4.2专项汇报是指除即时汇报事项外,重点监护的危险源区域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前兆性事故,及其它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发生一人以上(含一人)重伤或死亡事故、消防重点单位发生所有火灾事故、较大的特种设备事故、危化品爆炸事故、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事故等,需要将有关情况(含书面材料)在8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4.3定期汇报是指各单位定期向公司安委会上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件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事故情况,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小结、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
按月填报《安全生产月报表》、《安全隐患台帐》(详见附件1.1、1.2),各单位应认真、仔细填写,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各服务中心、车场根据《安全生产月报表》的内容要求与相关数据情况,交所属区域后,以区域为单位,按要求统一汇集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不在区域管辖的子公司可单独填写,按每月28日之前以OA传阅上报公司安委会。
不按时上报将在年终考核总评分中按照《团队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管理绩效考核表》相关要求扣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单位每年1月10号前将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报送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5各单位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
证据。
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5.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5.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5.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5已经采取的措施;
5.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7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5.8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5.9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6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7事故救援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8事故调查和处理
8.1各单位发生事故后,安委会应成立调查小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8.2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8.3事故调查小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填写事故档案卡(见附件1.3),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8.4
8.4.1
8.4.2
8.4.3
8.4.4
8.4.5
8.4.6
8.4.7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
9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1目的和范围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则
企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考核与责任
3.1考核:
每年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会制定考核评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对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一并纳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责任:
3.2.1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涉及由政府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严格按其责任追究。
3.2.2政府相关部门未予追究的责任,但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事故,视情节轻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产考评办法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安委会报公司另定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措施。
3.2.3各单位对其所辖的违规责任单位或职员的处置由各单位按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
4奖惩及办法
4.1奖励的范围
4.1.1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4.1.2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4.1.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4.1.4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4.1.5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4.1.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1.7单位达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者。
4.2奖励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4.3惩罚办法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
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和范围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消除生产设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
服务中心、商业
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范围内全体员工和所有部门、车场(以下简称“单位”)。
2编制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3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3.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3.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4安全费用的管理
4.1各单位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
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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