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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知识大全
项目融资知识大全
1、BOT的概念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树立-运营-转让〞。
实质上是基础设备投资、树立和运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公家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公家机构公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树立某一基础设备并管理和运营该设备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效劳。
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效劳的数量和价钱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公家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时机。
整个进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公家机构分担。
当特许期限完毕时,公家机构按商定将该设备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运营和管理。
2、BOT的历史
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树立方式被一些开展中国度用来停止其基础设备树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惹起了世界范围普遍的喜爱,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停止宣传,但是BOT远非一种重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担任管理海上事务,包括树立和运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
但是据专家调查,从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当中,领港公会连一个灯塔也未建成,而同期公家建成的灯塔至少有十座。
这种公家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如今所谓BOT如出一辙。
即:
公家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运营灯塔的央求,央求中必需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并且表示情愿支付过路费;在央求取得政府的同意以后,公家向政府租用建造灯塔必需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
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灯塔中,有34座是公家投资建造的。
可见BOT形式在投资效率上远高于行政部门。
3、BOT的特点
BOT具有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征。
一方面,BOT可以坚持市场机制发扬作用。
BOT项目的大局部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停止,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自身也包括了竞争机制。
作为牢靠的市场主体的公家机构是BOT形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
这样,承当BOT项目的公家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进程中的行为完全契合经济人假定。
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公家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
虽然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担任,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
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志愿起着决议性的作用。
在履约阶段,政府又具有监视反省的权利,项目运营中价钱的制定也遭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经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
4、BOT的主要参与人
一个典型的BOT项目的参与人有政府、BOT项目公司、投资人、银行或财团以及承当设计、树立和运营的有关公司。
政府是BOT项目的控制主体。
政府决议着能否设立此项目、能否采用BOT方式。
在谈判确定BOT项目协议合同时政府也占据着有利位置。
它还有权在项目停止进程中对必要的环节停止监视。
在项目特许到期时,它还具有无偿收回该项目的权益。
BOT项目公司是BOT项目的执行主体,它处于中心位置。
一切关系到BOT项目的筹资、分包、树立、验收、运营管理体制以及还债和偿付利息都BOT项目公司由担任,同设计公司、树立公司、制造厂商以及运营公司打交道。
投资人是BOT项目的风险承当主体。
他们以投入的资本承当有限责任。
虽然原那么上讲政府和公家机构分担风险,但实践上各国在操作中差异很大。
兴旺市场经济国度在BOT项目中分担的风险很小,而开展中国度在跨国BOT项目中往往承当很大比例的风险。
银行或财团通常是BOT项目的主要出资人。
关于中小型的BOT项目,普通单个银行足以为其提供所需的全部资金,而大型的BOT项目往往使单个银行觉得力所能及,从而组成银团共同提供存款。
由于BOT项目的负债率普通高达70-90%,所以存款往往是BOT项目的最大资金来源。
5、BOT项目实施进程
BOT形式多用于投资额度大而期限长的项目。
一个BOT项目自确立到特许期满往往有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整个实施进程可以分为立项、招标、招标、谈判、履约五个阶段。
立项阶段。
在这一阶段,政府依据中、临时的社会和经济开展方案列出新建和改建项目清单并公诸于众。
公家机构可以依据该清单上的项目联络本机构的业务开展方向做出合理方案,然后向政府提出以BOT方式树立某项目的建议,并央求招标或说明承当该项目的意向。
政府那么依托咨询机构停止各种方案的可行性研讨,依据各方案的技术经济目的决议采用何种方式。
招标阶段。
假设项目确定为采用BOT方式树立,那么首先由政府或其委托机构发布招标广告,然后对报名的公家机构停止资历预审,从中选择数家公家机构作为招标人并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关于确定以BOT方式树立的项目也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而直接与有承当项目意向的公家机构协商。
但协商方式成功率不高,即使协商成功,往往也会由于缺少竞争而使政府容许条件过多招致项目本钱增高。
招标阶段。
BOT项目的书的预备时间较长,往往在6个月以上,在此时期受政府委托的机构要随时回答招标人对项目要求提出的效果,并思索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建议。
招标人必需在规则的日期前向招标人呈交招标书。
招标人开标、评标、排序后,选择前2-3家停止谈判。
谈判阶段。
特许合同是BOT项目的中心,它具有法律效能并在整个特许期内有效,它规则政府和BOT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决议双方的风险和报答。
所以,特许合同的谈判是BOT项目的关键一环。
政府委托的招标人依次同选定的几个招标人停止谈判。
成功那么签署合同,不成功那么转向下一个招标人。
有时谈判需求循环停止。
履约阶段。
这一阶段涵盖整个特许期,又可以分为树立阶段、运营阶段和移交阶段。
BOT项目公司是这一阶段的主角,承当实行合同的少量任务。
需求特别指出的是:
良好的特许合约可以鼓舞BOT项目公司仔细担任地监视树立、运营的参与者,努力降低本钱提高效率。
6、BOT项目中的风险
BOT项目投资大,期限长,且条件差异较大,经常无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风险较大。
风险的规避和分担也就成为BOT项目的重要内容。
BOT项目整个进程中能够出现的风险有五种类型:
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风险。
政治风险。
政局不动摇,社会不安宁会给BOT项目带来政治风险,这种风险是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特别思索的。
投资人承当的政治风险随项目期限的延伸而相应递增,而关于本国的投资人而言,那么较少思索该风险要素。
市场风险。
在BOT项目长长的特许期中,供求关系变化和价钱变化时有发作。
在BOT项目回收全部投资以前市场上有能够出现更廉价的竞争产品,或更受群众欢迎的替代产品,致使对该BOT项目的产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谓市场风险。
通常BOT项目投资大都期限长,又需求政府的协助和特许,所以具有垄断性,但不能扫除由于技术提初等缘由带来的市场风险。
此外,在原资料市场上能够会由于原资料涨价从而招致工程超支,这是另一种市场风险。
技术风险。
在BOT项目停止进程中由于制度上的细节效果布置不当带来的风险,称为技术风险。
这种风险的一种表现是延期,工程延期将直接延长工程运营期,增加工程报答,严重的有能够招致项目的坚持。
另一种状况是工程缺陷,指施工树立进程中的遗留效果。
该类风险可以经过制度布置上的技术性处置增加其发作的能够性。
融资风险。
由于汇率、利率和通货收缩率的预期外的变化带来的风险,是融资风险。
假定发作了比预期高的通货收缩,那么BOT项目预定的价钱〔假设预期价钱商定了的话〕那么会偏低;假设利率降低,由于高的负债率,那么BOT项目的融资本钱大大添加;由于BOT常用于跨国投资,汇率的变化或兑现的困难也会给项目带来风险。
不可顺从的外力风险。
BOT项目和其他许多项目一样要承当地震、火灾、江水和暴雨等不可抵抗而又难以估量的外力的风险。
7、BOT风险的规避和分担
应付风险的机制有两种。
一种机制是规避,即以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状况发作的概率;另一种机制是分担,即事前商定不利状况发作状况下损失的分配方案。
这是BOT项目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国际上在各参与者之间分担风险的惯例是:
谁最能控制的风险,其风险便由谁承当。
政治风险的规避。
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首先要思索的就是政治风险效果。
而这种风险仅凭经济学家和经济任务者的阅历是难以评价的。
项目公司可以在谈判中取得政府的某些特许以局部抵消政治风险。
如在项目国以外开立项目资金帐户。
此外,美国的海外公家投资公司〔OPIC〕和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部〔ECGD〕对本国企业跨国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
市场风险的分担。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带来的市场风险应由项目的发起人和确定人承当。
假定该项目由公家机构发起那么这局部市场风险由项目公司承当;假定该项目由政府开展方案确定,那么政府主要担任。
而工程超支风险那么应由项目公司做出一定预期,在BOT项目合同签署时便有备无患。
技术风险的规避。
技术风险是由于项目公司在与承包商停止工程分包时约束不严或监视不力形成的,所以项目公司应完全承当责任。
关于工程延期和工程缺陷应在分包合同中做出规则,与承包商的经济利益挂钩。
项目公司还应在工程费用以外留下一局部维修保证金或施工后质量保证金,以便顺利处置工程缺陷效果。
关于影响整个工程进度和关系全体质量的控制工程,项目公司还应停止较频繁的时期监视。
融资风险的规避。
工程融资是BOT项目的贯串一直的一个重要内容。
这个进程全部由项目公司为主体停止操作,风险也完全由项目公司承当。
融资技巧对项目费用大小影响极大。
首先,工程进程中分步投入的资金应分步融入,否那么大大添加融资本钱。
其次,在商定产品价钱时应预期利率和通胀的动摇对本钱的影响。
假定是从国外引入外资的BOT项目,应思索货币兑换效果和汇率的预期。
不可抵抗外力风险的分担。
这种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损失额的不确定性,有能够是消灭性损失。
而政府和公家机构都无能为力。
对此可以依托保险公司承当局部风险。
这肯定会增大工程费用,关于大型BOT项目往往还需求多家保险公司停止分保。
在项目合同中政府和项目公司还应商定该风险的分担方法。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可以分担BOT项目中的不可抵抗外力的风险,保证货币兑换,或承当汇率风险,其他风险皆由项目公司承当。
西方国度的BOT项目具有两个特别的趋向值得中国开展BOT项目自创。
其一是鼎力采用国际融资方式,其优点之一便是彻底逃避了政府风险和当代浮动汇率下尤为突出的汇率风险。
另一个趋向是政府承当的风险愈来愈少。
这当然有赖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经济法规的健全。
从这个意义上讲,推行BOT的途径,不是依托政府的承诺,而是深化经济体制革新和增强法制树立。
BT
1、什么是BT
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方式,即Build-Transfer〔树立—转让〕,政府经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官方资金停止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备树立,基础设备树立完工后,该项目设备的有关权益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深刻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树立,树立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思索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规范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相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2、BT投资形式的缺陷
BT项目树立费用过大。
采用BT方式必需经过确定项目、项目预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有关的合同、移交等阶段,触及政府容许、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阻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本钱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BT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
BT项目的分包状况严重。
由于BT方式中政府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作直接联络,建议由项目企业担任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能够被细化,树立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重。
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项目中,政府虽规则催促和协助投资方树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央求政府质量监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平安消费。
但是,投资方出于其利益思索,在BT项目的树立规范、树立内容、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效果,树立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3、如何处置BT投资形式缺陷
面对这些缺陷,各地政府的掌控才干是比拟差的,政府BT投资树立项目在由方案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的进程中,仍不同水平地存在着一局部项目管理在政府有关部门内封锁运作,有时甚至出现违犯树立顺序的操作。
在详细项目的树立实施进程中,也不同水平地存在着对项目功用与方案审核不力、政企不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管理集约、中央垄断和中央维护、缺乏竞争,甚至出现〝寻租〞糜烂等效果。
实践上,人们很容易发现,一些中央政府的BT项目,清楚没有依照已有的招招标和政府特许运营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操持。
完善BT投资已是燃眉之急
除了完善BT运转机制,强化政府对BT项目的监视之外,树立BT应对风险机制,确定风险种类,拟定相应的风险逃避对策也显得十分重要。
另外,政府运作BT应思索引入独立第三方的中介效劳。
目前,国际外著名投资工程咨询和设计单位都有很强的BT投资专业知识和技艺,如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
在融资和资本运作上可以延聘证券公司或著名投资咨询公司为其效劳。
由于我国BT降生的时间短、阅历少,是重生事物,因此,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有明白的合同法律维护,同时,在管理上,对项目的投资概算、设计方案确实定,工程质量的检验以及财务审计都应从法律上确定政府权利。
但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BT的专门立法,所以更应加快立法步伐。
PPP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形式-PPP形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公家企业-协作〞的形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盛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备范围,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树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形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形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协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
政府部门或中央政府经过政府推销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普通是由中标的修建公司、效劳运营公司或对项目停止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由特殊目的公司担任筹资、树立及运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存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停止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议,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拟顺利地取得金融机构的存款。
采用这种融资方式的实质是:
政府经过给予私营公司临时的特许运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备树立及有效运营。
PPP形式的外延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形式。
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完成方式,主要依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布置融资。
项目运营的直接纳益和经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归还存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存款的平安保证。
第二,PPP融资形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形式所鼓舞的。
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停止全程协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转的整个周期担任。
PPP融资形式的操作规那么使民营企业可以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确实认、设计和可行性研讨等前期任务中来,这不只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完成对项目树立与运转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树立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证国度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
这对延长项目树立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本钱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一定的理想意义。
第三,PPP形式可以在一定水平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
私营部门的投资目的是寻求既可以还贷又有投资报答的项目,有利可图的基础设备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
而采取PPP形式,政府可以给予公家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存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
经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形式在减轻政府初期树立投资担负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效劳质量。
在PPP形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树立和运营,由民营企业担任项目融资,有能够添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资产负债率,这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局部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
同时双方可以构成互利的临时目的,更好地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效劳。
PPP形式的组织方式十分复杂,既能够包括公家营利性企业、公家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能够包括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
协作各方之间不可防止地会发生不同层次、类型的利益和责任上的分歧。
只要政府与公家企业构成相互协作的机制,才干使得协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的目的。
PPP形式的机构层次就像金字塔一样,金字塔顶部是政府,是引入公家部门参与基础设备树立项目的有关政策的制定者。
政府对基础设备树立项目有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目的和实施战略,对项目的树立和运营进程的各参与方停止指点和约束。
金字塔中部是政府有关机构,担任对政府政策指点方针停止解释和运用,构成详细的项目目的。
金字塔的底部是项目公家参与者,经过与政府的有关部门签署一个临时的协议或合同,协调本机构的目的、政策目的和政府有关机构的详细目的之间的关系,尽能够使参与各方在项目停止中到达预定的目的。
这种形式的一个最清楚的特点就是政府或许所属机构与项目的投资者和运营者之间的相互协调及其在项目树立中发扬的作用。
PPP形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进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
它是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构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协作方式,参与各方可以到达与预期独自举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其运作思绪如下图。
参与各方虽然没有到达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即社会效益却是最大的,这显然更契合公共基础设备树立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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