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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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五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2
第二章用户需求书3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
一、说明9
1资金来源9
2采购人9
3合格的投标人9
4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9
5投标费用9
二招标文件9
7招标文件构成9
8招标文件的澄清10
9招标文件的修改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10投标的语言10
11投标文件构成10
12投标文件格式11
13投标报价和货币11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2
15投标有效期12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
18投标截止时间12
19迟交的投标文件13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
21评标委员会13
五开标与评标13
22开标13
23投标文件的澄清14
24投标文件的初审14
25评标14
28资格后审(如需)21
29评标结果公示21
六授予合同21
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1
31中标通知书22
32签订合同22
第四章合同格式22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6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卫生数据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现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工程采购提交密封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完工期
01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
1项
签订合同后90日历日内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产品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月**日下午00:
00(北京时间)递交到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苑路8号)
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下午00:
00(北京时间)。
5.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苑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一、总则
1.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项目采购。
以下带“★”的为重要的商务招标条款,对其中的任何不满足都将可能导致废标。
2.★供货及安装调试期:
合同签订后,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包括产品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相关服务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4.★质保期:
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及上门服务。
5.付款方式:
预付款50%。
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50%。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营业执照有效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8)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以上资料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须提供原件给采购人核对。
二、安装调试
1、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在采购人指定的地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
2、调试:
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合同的要求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3、产品安装、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的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三、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和竣工通知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并由甲、乙双方组成验收小组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和商务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产品质量和安装调试检验标准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最新标准执行。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保期:
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及上门服务,其它设备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2、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售后质保及技术服务。
3、质保期内,上门、维修、更换配件以及退货的实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质保期后,中标人须提供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只收成本费。
4、不论质保期内外,中标人对使用人提出的质量问题和维修要求,必须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上门处理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解决问题,直到故障排除为止。
5、中标人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系统使用方面的疑问,根据需要派人到现场服务。
五、技术资料及知识产权要求
1、中标人应于验收后向用户提供一式四份验收报告,负责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2、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
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六、采购人配合条件
1、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将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如:
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及时签署有关确认证书、与投标人一起确认进场安装条件、提供安装调试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等。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现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因统计与决策业务,需要大量的卫生数据支撑,数据来源于深圳市各医院的信息系统,前期由医院信息系统上报数据至市疾控中心。
目前,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国家卫生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构建了全市的卫生标准体系,并发布卫生信息共享与交换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深圳市各医院需每日向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按标准主动推送数据集成了深圳市各医院的相关数据。
为减轻医院医务人员工作量,优化全市卫生数据共享流程,现深圳市疾控中心直接从深圳市平台获取相关卫生数据,市疾控中心从市平台获取的相关数据是各医院已向市平台推送的数据,数据内容包括:
门诊、住院、检验、检查、字典注册、人员基本信息等。
2招标内容和功能要求
2.1招标内容要求
本次卫生数据集成主要是基于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已有数据基础,建设以下内容:
一、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卫生数据集成
二、深圳市南山人民医院试点业务数据集成:
通过南山人民医院与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数据集成通道,集成市疾控中心在深圳市南山人民医院试点监管业务所需相关卫生数据;
三、卫生数据统计分析,本项目主要是基于每日诊疗的疾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对比和趋势分析。
2.2功能规范要求
1、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卫生数据集成
●卫生数据订阅任务
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端建立数据订阅任务,要求任务类型为每天批量推送一次数据,每次推送T+1的数据内容。
●数据推送接口
要求根据订阅的数据内容开发数据推送接口,把数据推送到指定的前置机上。
●推送联调
要求在数据推送接口开发完成后,需进行联调测试,解决各项问题。
联调完成后再根据要求开始正式推送数据。
●数据推送观察
要求数据正式推送后,在一个月内要每天观察推送是否正常,如果问题要尽快把问题处理掉,直到数据接口能一下稳定运行为止。
2、南山人民医院试点业务数据集成
★要求根据市疾控中心在南山人民医院试点业务的数据需求,通过南山人民医院与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集成通道,同步采集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规范中要求卫生数据和试点业务所需卫生数据,并通过T+1数据推送周期共享给市疾控中心。
3、卫生数据统计分析
★要求对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共享到市疾控中心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对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每日推送的数据根据每日诊疗的疾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对比和趋势分析。
2.3技术要求
●★支持采用ETL工具进行数据采集;
●★与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无缝对接,通过该平台获取相关所需数据;
●★采用深圳市区域卫生计生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及数据代码标准;
●要求3个月内完成实施工作,后期按T+1数据要求,平台每日向疾控中心进行数据推送;
●要求成立数据集成项目实施小组,并制定进度计划;
●要求提供至少1名实施工程师支撑后期的每日数据推送。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2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采购人或买方。
3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本采购项目为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
5.2货物及相关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5.3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要求提供的工程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15年月日17:
00时前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交至采购人,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人可不予答复。
答疑文件将于2015年月日17:
00分前以书面形式发至投标人。
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9.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1商务部分
目录
1)投标函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投标人基本情况
5)货物详细配置清单
6)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如有)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1.1.2技术部分
目录
1)项目设计与实施方案
2)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计划、售后服务安排及承诺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1.1.3经济文件
1)投标报价表
2)分类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1.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经济部分)一同装订成一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分类报价明细表”等(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
13.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1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3.4如果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所提供设备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报价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否则将导致废标。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报价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伍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或盖骑缝章。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正本上注明“正本”,副本上注明“副本”
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统一密封。
17.3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信封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项目采购工程采购项目”和“在2015年月日下午15:
30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7.4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下午15:
30)。
18.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投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3采购人于开标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评标委员会
21.1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于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采购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有),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除了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2.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2.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2.4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修正后的总价不得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4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招标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
6)无投标表或分项投标表的;
7)投标有严重缺漏项目的;
8)投标超出预算的;
9)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
25评标
25.1综合评审
25.1.1定标原则
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审两部分。
通过评审,评出综合评审最优的投标人。
25.1.2评标办法
25.1.2.1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技术指标要求为重要技术要求,是评标技术响应评分的重要依据,严重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25.1.2.2对每个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
投标保证金、投标函、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条款。
25.1.2.3对通过商务、技术和价格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综合评议,针对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各个投标人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分。
评分标准和细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资信实力、技术力量、服务承诺等因素,按照以下表格进行打分。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
1、分值分布
评分内容
商务评分
技术评分
报价评分
分值
35分
45分
20分
2、商务评分:
35分
评审项目
分值
备注
商务内容
35分
(1)、注册资金:
≥1000万元;得2分
(2)、投标单位注册地为项目地的;得3分
(3)、投标单位是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平台软件、区域医疗卫生决策支持平台软件、区域医疗卫生数据交换平台软件、医疗信息分析引擎系统产品的研发实力和研发经验得10分,提供相关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4)有效案例,具备深圳市内卫生信息网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经验,得10分。
具备深圳市区域卫生计生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及数据代码标准建设经验,得10分,提供案例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3、设计施工方案:
45分(未提供设计及施工方案得0分)
数据集成方案
20分
根据与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的技术对接方案与实施经验,由评委综合评定。
大数据统计分析方案
10分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由评委综合评定。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及方法
5分
系统调试、验收方案
5分
培训、售后服务及合理化建议的详细描述
5分
4、报价评分:
20分
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不少于3家(含3家),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1)凡总报价中有漏项或报价不全者价格得分为0分,且不参与基准价的运算。
(2)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有效投标人的数量;
(3)报价得分=3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0);
注: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
27.1.2.5每个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
27.1.3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27.1.4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列出投标人的名次,报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推荐综合得分高的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
27.1.5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9评标结果公示
29.1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在采购人网站上公示采购结果。
六授予合同
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0.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数量增减变更:
投标报价的±10%)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人确定后,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及不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3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应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2.3中标人结算时须开具与其名称一致的正规发票。
32.3合同在履约保证提交后生效。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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