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卡节能工程监理细则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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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卡节能工程监理细则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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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卡节能工程监理细则1
贵港供电局石卡供电所工程项目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编制:
审批:
广西力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20日
目录
1、编制依据…………………………………………………………………………3
2、工程概况…………………………………………………………………………3
3、节能措施…………………………………………………………………………3
4、施工准备阶段的节能监理工作…………………………………………………5
5、节能监理方法及措施……………………………………………………………5
6、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理……………………………………………………………6
7、节能工程的检测和试验…………………………………………………………10
8、节能工程的验收…………………………………………………………………10
9、成品保护要求……………………………………………………………………11
一、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及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规范》。
2、设计图纸和有关变更通知
3、已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及进度计划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构造(05ZJ103)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7、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2)
8、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2005)
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
11、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12、本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合同
1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贵港供电局石卡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
2、建设单位:
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
3、工程建设地点:
广西贵港市石卡镇
4、所处气候区域:
属夏热冬暖地区
5、建筑朝向:
东偏北向4.4°
6、使用功能:
办公楼
7、建筑层数:
地上层
8、建筑高度:
地上m
9、建筑面积:
地上㎡
10、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三、节能措施
(一)、建筑中平面布置
1、朝向:
建筑朝向为东偏北向。
2、室内可形成良好的穿堂风,有利于夏季降温,降低空调能耗。
(二)、外围护结构主要节能措施
1、屋顶:
采用30厚挤塑聚苯板隔热保温层
部位
构造层
构造层材料名称
厚度(㎜)
屋1(坡屋面)
10mm块瓦
35厚细石砼
35
45厚挤塑聚苯板
45
3厚防水卷材、聚氨酯
3
20厚1:
3水泥砂浆
20
120厚钢筋砼
120
12厚石灰水泥砂浆
12
部位
构造层
构造层材料名称
厚度(㎜)
屋2
40厚钢筋细石砼
40
3厚石油沥青
3
30厚挤塑聚苯板
30
3厚防水卷材、聚氨酯
3
20厚1:
3水泥砂浆
20
20厚加气砼
20
120厚钢筋砼
120
12厚石灰水泥砂浆
12
2、外墙:
采用200厚页岩多孔砖
部位
构造层
构造层材料名称
厚度(㎜)
外墙
5厚水泥砂浆
5
20厚无机保温砂浆
20
200厚页岩多孔砖
200
石灰砂浆
20
3、外门窗:
采用铝合金窗框普通单层玻璃5mm厚,自身遮阳系数0.8,传热系数6.4W/m2.K。
(三)、空调节能措施:
采用分体空调,空调器的能耗比应符合暖通节能要求。
(四)、工程公共部位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式开关,采用节能型灯具。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节能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2、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3.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3.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节能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
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
5审阅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建筑节能专项方案。
施工顺序,劳动组织等是否合理。
五、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
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1.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六、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理
3.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
(1)核查现场使用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与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相符。
(2)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前,应先核查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符合要求后方允许进场,进场后还需要有进场验收记录、并及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3)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检查其配合比通知单。
(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
(5)核查建筑节能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使用时含水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2墙体节能工程
(1)保温层厚度及构造做法应符合建筑设计节能要求。
检查基层表面空鼓、开裂、松动、风化及平整度及妨碍粘结的附着物是否进行处理。
(2)保温层与墙体以及各构造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重点对保温层的保温、牢固、开裂、渗漏、耐久性、防火等性能进行抽查。
(3)检查雨水管卡具、女儿墙、分隔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门窗洞口等易产生热桥部位保温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处理。
(5)检查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是否有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6)检查隔汽层构造处理、穿透隔汽层处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3.3非采暖公共间节能工程
检查非采暖公共间(如普通住宅楼梯间、高层住宅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公共通道、公共大堂大厅、地下室等)的施工与图纸符合情况。
3.4幕墙节能工程
(1)检查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缝隙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保温密封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遮阳设施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3.5门窗节能工程
(1)检查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间隙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及金属副框隔断热桥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外窗气密性现场实物检验情况。
(4)检查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及特种门安装的节能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外门窗遮阳设施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密封节能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门窗密封条的安装、镶嵌、接头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及中空玻璃均压管密封及中空玻璃露点复检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6屋面节能工程
(1)进场的聚苯板必须经过监理对外观规格尺寸进行检验,且出厂证明文件必须有效齐全,并按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进行抽验,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2)聚苯板铺设前必须将基层清理干净,平整度必须符合相应验收规范要求。
(3)聚苯板应铺平垫稳,板间应采用同质材料填实。
(4)穿过屋面的管道根部,应用细石混凝土填塞密实,且根部应作成圆角。
(5)挤塑板不应破碎、缺棱角,铺设时遇有缺棱掉角、破碎不齐的,应锯平拼接使用。
(6)板与板间之间要错缝、挤紧,不得有缝隙。
若因挤塑板裁剪不方正或裁剪不直而形成缝隙,应用挤塑板条塞入并打磨平。
(7)重点检查屋面保温、隔热层铺设质量、厚度控制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平整度、坡向、细部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9)检查屋面隔汽层位置、铺设方式及密封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7地面节能工程
(1)检查基层处理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地面保温层、隔离层、防潮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的粘结及缝隙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的隔断热桥保温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8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检查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只要指:
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安装及调试的情况;空调系统分栋、分户、分室(区)冷、热计量设备安装。
(2)检查风管的制作与安装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指:
风管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测;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分管的连接和加固等处的冷桥处理。
(3)检查各种空调机组的安装、与风管连接的情况及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各功能段之间连接是否经过检测。
(4)检查风机盘管机组的选型及安装和运转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空调与通风系统中风机的选型及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选型及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装置、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选型及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隔热层、防潮层选材是否符合要求。
(9)检查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及配件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安装和冷桥隔断的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的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和调试是否经过检测。
3.9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检查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试运转是否符合要求。
3.10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的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的见证取样送检,结果合格方准许使用。
(2)对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行进场验收,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方准许使用。
(3)检查锅炉房动力用电、冷却塔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计量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住宅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照明的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装置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节能装置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低压配电系统及照明系统是否通过检测。
3.11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检查监测与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联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与空调、采暖、配电和照明等系统联动运行、监测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七、节能工程的检测和试验
(1)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各项测试、试验,如GB50411-2007规范中“附录A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及各分项需测试、试验内容。
(2)核查测试、试验的批次、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测试、试验的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八、节能工程的验收
工程竣工后,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2007)规定现场抽检传热系数,抽检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8.1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应满足的条件
(1)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采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系统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检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重点部位隐蔽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3)检查相关节能分部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及合格依据,以及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复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节能工程施工必须符合节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
(5)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6)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结果应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九、成品保护要求
1、技术性施工间歇时,注意督促施工方对已完成部位进行保护,不随意碰撞和挤压。
2、督促施工方搬运物品物料时注意保护,垂直运输机械在吊运物品时,要远离外墙面,以免碰破墙体砂浆层。
3、外挂架下端与接触面必须用木板垫实,以免外挂架承重后挤破砂浆层成品。
4、抹实抗裂聚合物砂浆的墙面不得随意开凿孔洞,严禁重物锐器冲击墙面。
5、穿越洞囗时,注意保护洞囗周边的建筑成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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