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平时作业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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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平时作业答案
教师职业道德第1次平时作业
说明
1、本期《教师职业道德》平时作业因时间仓促,所做参考答案未经认真思考和校对,其中错误之处肯定多多。
请大家批判地参阅,切勿照搬。
2、第1次平时作业的案例仅为大家提供一个写案例分析报告的格式,文字数量太多,不合题目300字的要求。
请大家参考此格式自己撰写
教师职业道德第1次平时作业
一、简答题
1、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也可以说,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遵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或准则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2、教师职业道德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教师职业道德是道德的一个特殊领域,它与道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教师职业道德与道德的联系:
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在教师职业领域中的特殊表现。
社会一般道德作为社会共同生活中最基本、最普遍的善恶标准和观念,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价值来源和基础。
道德是社会公共生活中最一般、最普遍的善恶标准和观念,而教师职业道德则是教师职业生活中特有的善恶标准和观念。
(1)、二者产生的时间和发展有所不同
就它们产生的时间而言,道德先于教师职业道德产生,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萌生;而教师职业道德则是人类社会脑体分工后才开始萌发生长的。
就它们的发展而言,道德是随着社会的整体发展而发展的,是在整个社会的广阔空间里形成发展的。
而教师职业道德,虽然也是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但更主要的、具体的还是在教师职业领域中形成和发展的,是与教师这一职业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正是在教师这一职业中,其道德的发展才赋予了教育专业化的特点。
(2)二者适用的范围有所不同
道德适用的范围比较广泛,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有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具有一般的指导价值和一定的善恶评价意义。
而教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则没有道德那么广泛,虽然也能对社会其他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其总体是上适应教师的职业需要而产生的,具有专业适用性,它在社会中的存在,主要对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调节,给予善恶评价。
3、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作为道德,它既有一般社会道德的特征,如相对独立性、继承性、阶级性等,同时也有其他职业道德共有的特征,如对职业的敬重性、专业适用性等。
除了这些共同的特点外,教师职业道德还有自己的特点。
(1)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
(2)教师职业道德体现教书育人要求的一致性。
(3)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全面性。
(4)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
4、教师职业道德的价值蕴含。
伦理价值:
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的职业规范,在本质上表现为教师职业行为中的向善和应当的价值取向,它常常以公正、热爱、民主、团结、廉洁、文明、人道、理智等概念体现出来。
从教师职业道德具体表象看,具有明显的伦理价值。
教育价值:
教师是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人,其职业道德的教育价值是客观存在的。
文化价值:
教师职业道德价值内含人类的文明追求和人文智慧,是人类以向善的情怀和人文智慧对社会文明的思考,对社会文明的一种建构。
它的发展不仅包含着独特的文化意蕴,而且还具有化育人文的价值。
5、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教书育人原则:
教书育人就是指传授知识,培养人才。
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教书育人要求教师在职业活动中,既要努力教授学生学习知识,又要培育学生成人成才,要把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
乐教勤业原则:
是指教师要乐于从事教育事业,勤奋工作,这是对教师提出的基本道德要求。
人格示范原则:
人格示范是指教师通过自身高尚的人格力量给学生以良好的榜样示范。
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是教师应当遵守的基本的师德原则。
6、乐教勤业和人格示范原则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乐教勤业原则是指教师要乐于从事教育事业,勤奋地进行工作。
这是对教师在对待自己职业方面所提出的基本道德要求。
乐教勤业原则要求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从事教育事业。
(2)勤于功业,勤奋工作。
所谓人格示范是指教师通过自身高尚的人格力量给学生以良好的榜样示范。
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是教师应当遵守的基本师德原则。
人格示范原则要求教师做到:
第一,教育者先受教育。
第二,在实践中努力锻炼和形成良好的道德人格。
第三,要有良好的仪态。
7、现时期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哪些?
现时期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
依法从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二、辨析题
1、正确。
2、这种说法对教书育人的理解是不全面的。
教育育人是指教师既要努力传授学生知识,又要培育学生成人成才。
在教书中培养人的思想品德虽然重要,可这不是育人的全部。
教书育人所育之人,是一个能在多方面适应社会、推动社会发展的完整的人,即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和谐发展的人。
因此把育人理解为对“人思想品德的培养“是应当修正的。
三、论述题
1、为什么说教书育人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教书育人就是指传授知识,培养人才。
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教书育人要求教师在职业活动中,既要努力教授学生学习知识,又要培育学生成人成才,要把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
教书育人反映了教师这一行业的本质特征,指出了教师这一行业与其他行业区别的根本所在,它昭告人们,教师这一行业是教书育人的行业。
教书育人也是教师基本职责的概括,指出了教书育人是为师从教的基本职责和任务,向世人表明,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教书育人也是古今中外许多典籍著述和先哲大师所一直强调的。
自古以来教书育人一直成为衡量和判断教师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也自然成为指导教师一切教育工作的根本原则。
要搞好教书育人,应注意三个方面:
第一,正确认识和处理教书与育人的关系。
一般说来,书作为人类文化、价值观念、生活经验、科学知识载体,除具有丰富的科学知识、审美知识、生活知识外,还具有丰富的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
所以,教书成为学校教育中教师培养人才的主要特点,并被习惯表述为教师教书。
教师虽为教书之人,但其目的不是教书,而在培养人才。
并不是所有的教书都能够发挥出育人的功能,教书不等于育人。
教书是否育人,关键在于教师对教书工作目的的认识。
作为教师在教书与育人的关系上,要始终明确,育人是目的,是根本,教书是工作形式,是达到育人的经常化手段。
第二,正确理解育人的含义,树立全面的育人意识。
教书是为了育人,但育什么样的人,是教师必须明确的。
对这一问题认识不同,所育之人也会有很大差别,这实质上是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问题。
教书所育之人,应是一个完整的人,不是仅有某一方面素质的人。
坚持这样的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才能培养出多方面适应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发展的人,作为教师应有这样的育人意识。
第三,多方面努力,更好实现教书育人。
如,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钻研教育规律,科学施教;精通业务,传授透彻;灵活施教,善于启导;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等。
2、联系实际说明依法执教对搞好教育工作的意义。
依法执教是调整教师劳动与法律制度之间关系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基本含义是: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依法执教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是做好教育工作不可忽视的。
在世界教育日趋法制化的当代,依法执教不仅具有职业道德意义,同时也是教育自身得以更好发展的内在需求。
首先,依法执教是强化教育社会功能所必需。
实现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
但在当代急剧变化的世界竞争中,我国的教育在总体上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从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削弱了教育的实际社会功能,影响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步伐。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和工作,但重要的一点,就是进行教育立法,加强依法治教,以法制来确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保证教育社会功能的实现。
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已不仅仅是一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的一个重要的执法者。
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学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其次,依法执教是普及义务教育所必需。
今天,大力普及义务教育已经成为世界全民教育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共同趋势。
义务教育事关一个国家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国九年义务教育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有很大差距,存在许多阻力。
如有些领导没有认识到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它当做可抓可不抓的事,致使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有名无实,得不到必要的人、财、物的投入;还有很多人法制观念淡漠,只承认授受义务教育是自身的权利,却不承认是应尽的义务。
而有些教师也对此认识模糊,认为学生来不来上学是他自己的事,因而使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辍学难以控制,一引起单位和个人招用童工的现象屡禁不止等等。
这些都严重影响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速度和质量,克服和解决这些问题仍需要加强教育法制,同时也需要教师依法执教。
第三,依法执教是教育规范化、有序化所必需。
现代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它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复杂的教育运行过程要实现规范化、有序化,必须以法律法规来加以强化,加以保证。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不可忽视依法治教;对于一个教师来说,则必须坚持依法执教。
虽然说教育的规范化、有序化不只是教师的问题,但教师的工作始终伴随教育的全过程,是教育过程的具体组织者、施教者和控制者,如果教师没有依法执教意识,不依法执教,要使教育达到规范化、有序化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四,依法执教是保证教育人道化所必需。
教育是造福人类的事业。
教育的存在和发展,不只是满足社会的需要,而且与人的发展、与人的主体价值的实现密切联系在一起。
教育对社会的满足总是以人的发展、人的主体性的增强来实现的。
所以,教育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逐渐被赋予鲜明的人道化要求。
教育人道化是人类历史上教育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
在当代,它已为现代教育的一种文化精神,广泛渗透到教育及教育过程的一切关系中。
实行教育的人道化,不仅成为现代教育思想的一个主要特征,而且成为当代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
教育领域中的人道保证和维护,光有教育内部的伦理性提倡和约束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执法意识,通过法律来保护教育人道性的实现。
教师作为教育过程的直接参与者,自然与教育人道化的实现有着密切关系。
通常情况下,教育的人道化程度都是在教师与学生的共同活动中体现出来。
在当今教育人道化已被教育法律法规加以保护的情况下,强调教师依法执教,对于实现教育人道化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现实教育中,那种非人道的态度和行为还时常出现。
如体罚学生,不尊重学生等,都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损害。
要克服和避免这些,加强依法治教,强化教师依法执教就显得非常必要。
四、案例分析
给他一片蓝天
一、问题的发现:
小A的目光使人寒心
“老师!
小A又和同学吵架了!
”同学们飞奔着来告诉我。
我随学生来到了教室。
眼前的小A小手捏紧拳头,双目充满仇恨的目光。
嘴巴还一动一动地不知在嘀咕什么。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真不敢相信这会是才一年级学生的表情……
刚开学时,小A与众不同的表现就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好象很难管住自己,上课有时随便走开来,一节课没有几分钟他是完全投入学习的,要么低着头在课桌里动东西,有时还怪叫一声。
小A作业总是拖拉,有时其他同学都在做作业,只有他或是低着头动东西,或是呆呆的不知在想什么,督促他快点做作业,他拿起笔写了,可没走开多久,他又不写了,提醒他好多次都不奏效。
即使把他叫到身边,如果不是盯着他做,他也会开小差。
他的作业总是到傍晚留下来才勉强补完。
小A的铅笔盒总是不是少橡皮就是没有尺,一开始还有同学借给他,可他总是这样,后来同学都不愿借给他了。
那次我给他一块橡皮,第二天这块橡皮就又不知道到哪去了。
冬天的那段日子,他的身上总是弄的脏兮兮的,两行鼻涕老是挂在那里,最可气的就是,他居然把自己的鼻涕擦到凳子上、桌子上或别人身上。
种种原因,久而久之同学都不大愿意和他一起玩,只要一有同学和他吵架或有矛盾,他总是想方设法的报复——有意无意的撞别人一下也好,踩别人的本子也好,看了他的那副表情,真使人寒心——只要老师一说他,愤怒便挂在脸庞,一副不服气的样子。
二、问题的症结:
拨开云雾,走近小A
我试着了解小A,从他父母那儿了解到他在读一年级之前已在乡下的幼儿园读了几年——当然他在幼儿园的几乎每节课都走来走去,似乎上课要遵守哪些常规他从来不知。
那次,他又因为作业没完成留下来,他的父亲居然一边用尺狠狠的打儿子的手,一边在教训儿子:
“到底是几加几?
!
你图看仔细了吗?
!
你长脑子的吗?
!
……”第一次看见学生家长用这种方式教训孩子,且是当着老师的面……他爸爸说:
“他在家做作业也总是不肯做,总是要狠狠的打一顿,他才肯做作业!
”天哪!
总是用武力教育儿子!
怪不得小A与同学闹矛盾后总是要抱负同学。
看着小A在爸爸面前那畏畏缩缩的样子,我心里真不是滋味!
我从艺术老师的口中得知,多多鼓励小A,给他戴戴高帽子,他有时还是能认真听的,且比较积极。
我从其他同学了解到,小A有时能主动帮助别人。
三、问题的解决:
为小A创设一片“希望的蓝天”
(一)方案的实施
1.用爱心感化小A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
“什么是我生活中最主要的东西呢?
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就是热爱儿童。
”爱是打开学生心灵的金钥匙。
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在办儿童教养院的时候,就非常善于发现和肯定那些流浪儿童的优点和积极因素,他始终认为,就是那些被学校开除的,非常难以教育的青少年,如果被安置在有正常秩序的环境里,也会变得很好。
如果把问题学生看作是未经雕琢的璞玉,那么,我们教师的责任就是把它挖掘出来,琢去那些掩盖着它原来光辉的杂质,使他重放光芒。
我对小A比其他同学更多了一份关怀。
有时和他聊上一会儿,有时夸奖他几句,有时还和他一起闯他喜欢的“数学迷宫”……
2.捕捉小A身上的闪光点。
事例1
从我下决心的那天开始,我上课更加留意他的一举一动,他坐的端正,我马上表扬他:
“坐的真好!
有进步!
”听了老师的话,他坐的更端正了。
我渐渐发现其实他是个脑子不错的孩子,他认真听时,会积极举手发言,有时还要抢答问题。
事例2
他比较多进我们的办公室。
那天,他瞄了一眼电脑,自言自语了说了一句:
“咦?
今天这个电脑的屏幕(其实是屏保)怎么不动了(以前他也看到过这个屏保)”我马上对他说“真是个爱观察的好孩子!
今天不巧电脑出了点问题,死机了,所以不动了。
其实在我们的数学课上,还有在平时生活中,都需要象你这样留心观察的精神!
”
事例3
一次,班上一位同学故意踩了小A的本子,全是脚印。
我故意试试小A:
你也踩他的本子,行吗?
他看了看那个同学,低着头不说话。
我当着小A的面,批评那位踩本子的同学:
“你看,小A真懂事!
老师让他踩你的本子他也不踩。
你好好想想自己的行为,向小A道歉!
”小A嘀咕了一声:
“我知道不能踩别人的本子。
”之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班内同学,同学都一致表扬小A,对小A刮目相看。
那次他考试考了优秀,我奖给他一颗五角星,他小心翼翼的把这颗五角星贴在了学生证上,我对他说:
“只要你不断努力,你一定会得到更多的五角星的!
”他用力的点点头。
在那刻,我在心里默默的说:
孩子!
努力吧!
老师为你加油!
一个细微的眼神,一声轻轻的问候,一个真诚的微笑,一次轻轻的抚摸,一份小小的礼物,都能给学生带上惊喜,带上笑容,带上感动,带上幸福,带给无限的生机。
3.与小A父母的沟通
我与小A的父母见了几次面,委婉的告诉小A的爸爸:
父母的言行是孩子的榜样,孩子是在不知不觉地接受父母的教育和影响。
对待孩子,不能一味的用打解决问题。
孩子还小,十分需要大人的鼓励和表扬。
其实很多时候,表扬比打的效果要好得多!
打孩子不仅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而且伤害了父母与孩子的感情,如果经常打孩子,孩子可能会越来越叛逆,且也会把拳头伸向同学……
那次之后,我从小A的口中得知,爸爸不经常打他了,我听了也感到一丝欣慰。
4.发挥班集体的力量。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在一个班集体里,榜样就是学生前进的方向。
我和小A的谈心之后知道,小A最敬佩班内的G。
于是,我让G平时多关心小A,且经常把G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好的方面告诉小A,让小A向他看齐。
与此同时,我让全班同学都来关心A,让小A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小A的橡皮没了,同学们都主动地借给他,他的尺忘了带,早已有同学悄悄地递了过去……
我不时的在班内表扬着小A的点滴进步,同学对小A的看法也渐渐有所改变。
班集体的力量使小A脸上的微笑渐渐多了。
(二)实施的效果
我一天天的看到小A在进步:
他作业有时在放学之前能完成了,上课有时能看见他高高举起的小手,我总是尽量多给他一些发言的机会。
他帮助了同学,我在班内表扬了他。
当他的考试成绩又一次得优秀时,全班同学都不约而同地为小A鼓掌。
那时的小A笑得是那么的灿烂。
四、反思与讨论
依法执教是教师首要的职业道德,对后进生或问题学生的转化的前提条件就是教师要依法执教,不管采取何种教育手段和方法,都不得有违《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在实施转化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能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不能对学生讽刺挖苦打击其自尊心。
在对小A的转化过程中,我不仅自己这样做,而且也劝导家长这样做,形成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收到了良好效果。
依法执教还要与尊重关爱学生相结合。
在对小A的教育中,我尽量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呵护,尽量发现其闪光点,不断给予表扬和鼓励,小A的进步十分显著。
“有心的地方就会有发现,有发现的地方就会有欣赏,有欣赏的地方就会有美……”这个世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当我开始留意小A的那时开始,我也就慢慢发现了小A的闪光点,看到了他的点滴进步。
只要我们依法执教,以法育人,以爱心呵护学生,用信心鼓励学生,以善心感染学生,用耐心教育学生,我们的教育就一定能成功。
教师职业道德第2次平时作业
一、简答题
1、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规律的关系。
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并不矛盾,二者相互联系,具有一致性。
不种科学的教育法律法规不仅要体现国家的意志,而且要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和教育的特点。
制定教育的法律法规,离开了教育规律或违背教育规律都是不可行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执教将更加有利于使教育工作符合教育规律,促使人们更好地重视教育规律,更好地研究教育规律,更好按照教育规律从事教育工作,为合乎教育规律的工作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和支持。
教育法律法规虽然是教育规律的法宝化体现,但绝不意味着教育法律法规可以替代教育规律。
一方面,教育法律法规并不是教育规律的全部体现,它对教育规律的体现是有限的。
因为教育法律法规不仅要体现教育规律,还要体现国家意志,体现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另一方面,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规律也有明显的不同。
一是它们的特点不同,教育规律是教育活动这一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第一性的东西;而教育法律法规则是属于人的意识产物,是第二性的。
二是它们对教育的规范特点不同。
教育规律对教育的规范是教育本身内在的必然要求,没有阶级利益的目的;而教育法律法规对教育的规范更主要的是体现国家对教育的要求,具有对教育的外在规范性,并要体现国家意志。
三是两者对教育作用的方式不同。
教育规律对教育的作用具有自为性,而教育法律法规的作用带有人为性。
教育法律法规对教育规律反映的有限性以及它与教育规律的区别,说明教育规律是教育法律法规所不能替代的。
依法执教与依教育规律执教,不存在孰重孰轻的问题,两者都是搞好教育工作不可缺少的。
2、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应如何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
首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我国当代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作为教师应当依法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依法执教的责任意识,知道不履行或违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应承担什么责任。
其次,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我们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
再次,作为一名教师,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还要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与依法执教结合起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最后,依法执教还应体现在依据法律来维护和保护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上。
一是学校和教师在学校的管理上和教育教学中,要避免对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或侵犯。
二是学校和教师对社会上各种形式的损害或侵犯教育对象合法权益的现象和行为要依法抵制和斗争。
三是学校和教师要培养教育对象的维权意识,使教育对象具有对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的自觉性。
3、爱岗尽责精神的教育意义。
爱岗尽责即爱岗敬业,其教育意义主要有:
(1)爱岗敬业是教师队伍稳定的内在源泉。
(2)爱岗敬业是乐教勤业的动力来源。
(3)爱岗敬业才能在岗位上有所作为。
第一,只有爱岗敬业,教师才能获得对自己职业职责履行的内在自觉。
第二,只有爱岗敬业,教师才能促进自我的不断完善。
第三,爱岗敬业能帮助教师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4、爱岗尽责精神的实践体现是什么?
第一,教书育人,尽职尽责。
第二,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第三,认真工作,不敷衍塞。
第四,勤奋钻研,科学施教。
第五,淡泊名利,育人为乐。
5、教育人道化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教育的人道化即教育的人道性,指教育目的上对良好人性发展及其价值的追求,和教育过程对人的价值的重视,对人的尊严、权利的尊重,对人的关心和爱护,以及对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性。
就教育目的而言,在当代教育改革中,教育目标价值取向有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由单纯满足社会需要变为注重满足社会需要与满足人的发展需要相结合。
就教育过程而言,它是体现教育人道化的重要方面。
教育过程的人道化有如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是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二是关心学生,把学生的痛苦或不幸以及他们各方面的良好发展放在心上,关注他们生活的冷暖、学习的进步以及他们做人的好坏,为他们良好的发展积极地创造条件,能在他们需要的时候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指导;三是热爱学生,把教育和培养学生作为人生的理想,与人的生命意义及价值实现融为一体;四是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与学生保持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不因身为教师而在学生面前盛气凌人,或以不公正的态度对待学生。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分析尊重关爱学生所具有的人道性要求,并不是反对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过程给予必要的批评甚至处分。
还需要指出的是,尊重关爱学生,“只给学生好心不给好脸”也不行。
6、非人道化教育的表现及其危害和原因各是怎样的?
教育中的非人道化表现有:
(1)心罚,即对学生内在心理和精神的惩罚,其危害在于侮辱学生人格,刺伤学生自自尊心,伤害学生情感,损伤学生为人的尊严,从而严重影响学生在心理上、精神上、人格上的健全发展。
(2)体罚,即对学生身体的惩罚。
其危害在于无视学生为人尊严,直接造成肉体上的痛苦,并同时给学生精神上带来极大痛苦和伤害。
(3)变相体罚,即并不是直接对学生人身诉诸拳脚工具,而是以各种借口或其他形式间接地对学生进行处罚。
其危害并不亚于直接的体罚,同样造成对学生身心的伤害。
(4)经济惩罚,即在经济上、物质上对学生进行的处罚。
这种惩罚一般都是由其家长直接承担,它实质上是封建社会“株连九族”思想残余的反映,是对学生家庭合法权益的侵害;同时极易导致家长迁怒于学生,使学生在学校被惩罚后回到家里还要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惩罚。
这些都将严重地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导致教师非人道教育言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陈旧师生观的影响。
陈旧的师生观把教师看成是教育过程的主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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