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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专业知识判断题
机械员专业知识练习题
发布时间:
2015-03-26
1、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2、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安装、拆卸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组建本企业的专业安拆队伍。
(√)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与租赁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
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
5、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
6、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7个工作日内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的有关资料。
(×)
7、塔式起重机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台塔机至少配备安装拆卸工5名和安装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由安装单位决定。
(×)
8、施工升降机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每台至少配备安装拆卸工2名。
(×)
9、建筑起重机械的安拆必须严格按照安拆方案执行。
凡必须改动方案的,应当告知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后执行。
(×
1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方案必须由使用单位编制,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
11、根据DBJ13-89-200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塔式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在6~10t(不含10t)的。
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年。
(√)
12、根据DBJ13-89-200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SC型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8年。
(√)
1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
14、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应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设备管理人员。
(√)
15、建筑起重机械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
16、建筑起重机械报废后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报废注销。
报废的设备允许整体出让。
(×)
1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8、我国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
19、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20、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
2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
2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扣压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件。
(×)
24、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25.《建筑法》规定: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3个月。
(√)
2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
26.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
27.按照《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28.《建筑法》规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施工讦可证办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29.依据《建筑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30.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31.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所提交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并按规定通过审查。
(√)
32.某写字楼项目于2005年3月1日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则该工程应在2005年6月1日前开工。
(√)
33.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延期的次数最多只有2次。
(√)
34.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35.根据《建筑法》的规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
36.我国《建筑法》规定的联合体承包,是指由三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
37.按照《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的责任为连带承担。
(√)
38、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项目,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合同金额的1%—2%罚款。
(√)
39、甲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证书给乙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损失,由甲乙施工企业连带承担。
(√)
40.某工程施工段钢筋绑扎完毕后,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但因故未能到场检验,施工方即浇注混凝土。
对此,若给建设方造成损失,监理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41.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42.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且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4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
44、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
45.按照项目投标工作程序,投标人在参加招标人组织踏勘项目现场后,接下来的步骤是召开标前会议(√)
46.招标文件可以要求特定的生产供应者。
(×)
47.招标人对己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
4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 )。
49.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
50.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
5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60天。
(×)
52.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5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己提交的投标文件。
(√)
5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55.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是维护招投标秩序,保证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
56.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57.《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
59.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9.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了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指标和标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修正,得到评审价(√)。
6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选择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6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62.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
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64.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
65.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6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预防第一,安全为主的方针。
(×)
67.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6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69.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
70.《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
7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
7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7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
74.设计单位应当向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
75.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
76.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77.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36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78.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79.建设单位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三个月内,向备案机关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取得档案移交证明。
(√)
80.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保修承诺书(×)。
8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82.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承担责任。
(√)
8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其法律责任不包括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
(√)
84.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l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8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不按照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没收违法所得(√)。
86.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8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88.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50万元以上l00万元以下罚款。
(√)
89.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的行为不包括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90.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责令改正,对工程监理单位处以合同约定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91.远方市政工程公司正在某市人口密集区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为了避免原材料供应不足,公司进行了备料。
因运进大量的水泥、石灰等建筑材料,经常出现粉尘四处弥漫的情形。
运输、装卸、存储过程中必须采取密封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
(√)
92.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
93.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对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9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95.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9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进行规划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可以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97.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和标准的行为。
(√)
98.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99.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就地取材是指材料产地距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
100.绿色施工评价要素中的一般项是指绿色施工过程中实施难度和要求适中的条款(√)。
10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的控制项中规定,应有健全的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和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制度(√)。
102.关于水资源利用规定的是尽量使用非传统水源进行车辆、机具和设备冲洗( √ )。
103.临时用电设施是节能与能源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中的一般项。
( √ )
104.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要素不包括合格项(√)。
105.施工临时用地应有审批用地手续是节地与土地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中的控制项。
(√)
106.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中,不属于关于材料选择方面的要求顶棚宜采用吊顶。
(√)
107.关于节红用地,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布置与原有永久道路兼顾考虑。
(√)
108.施工现场场内交通道路单车道宽度不宜大于3.5m。
(√)
109.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图以分米为单位外,其他必须以毫米为单位。
(×)
110.A2图纸幅面的尺寸规格是420×594。
(√)
111.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
112.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
(√)
113.指北针尾部的宽度宜为圆直径的1/8 。
(√)
114.基本制图标准中规定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或黑体。
(√)
115.假定某图样的基本线宽为b,则图中采用粗线、中线、细线的线宽比例应为1:
0.5:
0.25。
(√)
116.垂直于“水平面”的直线是一条铅垂线。
(√)
117.工程上常用的四种投影是多面正投影、轴测投影、透视投影和标高投影,其中标高投影属于正投影。
(√)
118.文明施工的工作规范施工现场的场容,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卫生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
119.圆球在三个基本投影面上的投影结果为三个大小相等的圆。
(√)
120.三投影面体系中,H面、V面投影在X轴方向均反映形体的长度且互相对正,称之为长对正。
(√)
121.平面与圆球相交,截交线的空间形状是圆。
(√)
122.正三棱柱的三面投影中,可能有两个三角形。
(√)
123.房屋建筑的各种视图主要是采用正投影法绘制的。
(√)
124、作用在一个刚体上的任意两个力成平衡的必要与充分条件是:
两个力的作用线相同,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
125、两个方向相同的平行力的合力,其大小应是两平行力相加的和。
(√)
126、当一个物体是均匀分布时,则物体的形心与物体的重心是重合的。
(√)
127、摩擦传动的传动比都不准确。
(√)
128、挠性联轴器可以补偿两轴之间的偏移。
(√)
129、链传动能保证准确的平均传动比,传动功率较大。
(√)
130、离合器主要用于在机器运转过程中将主、从动轴接合或分离。
(√)
131、中心投影法得到的图形能反映物体的真实形状和大小,故机械图样采用中心投影(×)
132、表达一个零件,必须画出主视图,其余视图和图形按需选用。
(√)
133、机械制图图样上所用的单位为cm。
(×)
134、液压传动是以液压油作为工作介质对能量进行传递和控制的一种传动形式。
(√)
135、液压执行元件(液压缸或液压马达)把液体压力能转换为机械能,从而驱动工作机构,实现直线往复运动和回转运动。
(√)
136、润滑可以降低物体接触面之间的摩擦系数。
(√)
137、顺绕钢丝绳的使用寿命长,故常用于起重机中。
(×)
138、起重机中滑轮破损后,可以使用焊补的方法修复后继续使用。
(×)
139、热继电器、自动开关都有过载保护的功能。
(√)
140、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0%采用堆焊后可以继续使用。
(×)
141、校正是消除材料不应有的弯曲、扭曲和翘曲等缺陷的工艺过程。
(√)
142、只有塑性好的材料才能进行弯曲。
(√)
143、交流接触器可以用于过电流保护。
(×)
144.按照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规定,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和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
(√)
14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备案的单位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146.在项目管理中,信息、信息流通和信息处理各方面的总和(称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
147.信息是对数据的解释。
(√)
148、群防群治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进行民主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
149、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15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军事工程。
(×)
15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调了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社会监督管理。
(×)
152、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
153、材料的抗渗性与孔隙率和孔隙特征有关。
(√)
154、在原材料一定的情况下,决定混凝土强度的最主要因素是水灰比。
(√)
155、作用与反作用公理的适用范围是任何宏观物体和物体系统都适用。
(√)
156、六个基本视图中最常用的是主、俯、左视图。
(√)
157、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中,漏电保护器可以分设于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
(×)
158、因为建筑起重机械金属结构已经有良好的接地,其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可不再作保护接零。
(×)
159、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可以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绝缘导线代替。
(×)
160、施工现场停、送电的操作顺序是:
送电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时,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
161、PE线应在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做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
(√)
162、采用36V安全电压后,就一定能保证绝对不会再发生触电事故了。
(×)
163、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
164、在同一个低压供电系统中,允许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同时使用。
(×)
165、电焊机的一、二次侧接线长度均不宜超过20m。
(×)
16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
(√)
167、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168、一个完整的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
169、三相对称电源接成三相四线制,目的是向负载提供两种电压,在低压配电系统中,标准电压规定线电压为380V,相电压为220V。
(√)
170、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安全可靠性,应尽量选用Ⅱ类、Ⅲ类。
(√)
171、各配电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
172、照明方式分为三种,即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
173、负荷的分级按用电设备的重要性及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电力负荷分为一、二、三级。
(√)
174、发电机组电源可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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