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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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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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防范和整改: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防范和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班中四查以外,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定期组织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月、季、年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3、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和有关部门,根据地理和气候特点、作业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
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节日前后应由矿组织有关科室进行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
5、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并逐项记录。
二、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工段、队)凡车间(工段、队)能整改的不推给厂(站);厂(站)能整改的不推给矿;矿上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3、对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采取应急防范措施,限期解决或停产。
4、对重大隐患项目,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期限。
整改单位和负责人。
整改通知书由安技科填写,经主管安全生产矿长签字后发出,交由整改单位负责人并负责处理。
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5、矿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确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
2、将员工每次的体检表,存入职工健康档案。
3、对因工作造成的职业致病、致伤、致残的员工,按照劳动保护有关法规及其规定给予治疗和适当经济补偿。
4、对上岗前曾有过职业病史,因本职业工作会引起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妥善安置。
5、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工种、岗位的员工,按行业要求,给予定期不定期的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存档。
6、定期发放相关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佩戴情况。
7、职业病的定性,需由省市级以上“三级”医院的定性为准。
8、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宜从事矿山井下作业的不得下井作业。
患有呼吸系统等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粉尘的作业。
9、对矽肺病和其他职业病患者,要调离井下作业,定期观察,认真治疗。
10、井下和地面各作业点的噪声水平不得超过90分贝。
应积极采取防止噪声的措施,消除噪声危害。
不能达到消音标准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应佩带防护用具。
11、井下应采取湿式凿岩,防止粉尘污染。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入矿教育
1、矿级教育(一级)由安全科组织劳动人事等部门参加,教育内容包括:
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矿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矿规矿纪以及入矿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安检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通风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应举办安全技术学习,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安全简报、广播电视、录相、演讲、知识竞赛,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3、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作业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4、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长病人员复工,由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三、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
3、发生重大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管理
1、各职能部门应按有关事故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全矿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二、事故报告程序
1、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人,应立即报告跟班队长主任、值班车间主任和单位调度。
2、单位调度或车间主任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性质、程度报告矿调度室、安全科和矿领导。
3、调度室和安全科在组织抢救事故的同时,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受伤人数、姓名、受伤部位、大致伤害程度以及简要事故原因报告主管矿长。
发生伤亡事故用快捷方法如电话或电报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4、发生事故的车间应认真组织事故分析会,制定防范措施,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按规定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三日内报送矿安全科。
三、抢险与救护
1、发生重大事故时,矿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和其他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
在抢救时,应保护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2、对中毒、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四、责任划分
1、矿安全管理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延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
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2、矿、车间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厂内由车间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管理部门已制定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4、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5、试用期或学徒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6、因教育不够、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调查和处理
1、发生事故都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关。
2、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车间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对重大事故,矿主管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3、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给予罚款、降职、降薪、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按矿奖惩办法处理。
6、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或集体、应予以表彰、奖励。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危险源监控
1、对重大危险源(指爆炸物品)要实行监控的办法,巡守员昼夜值班,并配备通讯设施,坚持经常巡逻,如有意外情况需增援立即与保安队联系。
并配备专门训练的警犬,夜间如遇警犬狂吠不止,必须查明原因。
2、严禁携带火柴、点火工具、易燃易爆及易碰撞产生火星的金属物品进入库房。
如发现库区周围有着火点,必须立即扑灭,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每年入冬前,对库房周围杂草进行清除。
3、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无关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警戒区,对允许进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检查。
4、夏天伏天必须每天午后检查库房温度,超过30℃须立即采取降温措施。
并定期对防雷电设施进行监测。
5、每月由财务科、保安队、安环科对领用账目进行检查,查看账物是否相符。
二、事故隐患整改
1、各专业检查部门负责人,应亲自抓事故隐患的检查工作。
根据事故隐患的起因和危害程度,查清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2、自查部门按月登记《事故隐患登记表》。
原则上一般性事故隐患由所在部门负责整改,如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整改时,按事故隐患起因向专业检查部门上交《事故隐患报告单》。
3、对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整改的,由专业检查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强行限制整改。
对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负责整改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仍拖延不办的,可视具体情节予以通报或建议行政处分。
4、负责整改部门,由于无故拖延整改时间而导致发生事故,由整改部门负主要责任。
5、在按计划整改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原因、情节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后,找出责任者。
由于专业检查和自查不力而造成事故,由专业检查和隐患所在部门负主要责任。
6、对专业检查、自查、整改工作突出而无事故的部门,公司每月考核后给予安全奖。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
安全科负责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全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负责电气设施管理以及防雷接地检测工作。
2、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
机电设备科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帐。
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1次,并记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生产单位列入检修计划。
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需完整恢复。
3、安全设施如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快开门联锁装置、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4、特种设备管理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特种设备档案。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5、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6、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
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班交待清楚。
7、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包括:
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为准确地提供本矿安全资料,应当建立安全档案。
安全档案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情况;
(2)、安全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各种操作规程;
(3)、职工花名册、用工合同等资料;
(4)、安全管理机构、编制及人员分工等情况。
3、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县安监机构填写的各种法律文书;
(2)、各种设施定期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及相关报告等;
(3)、安全隐患及其整改记录;
(4)、安全检查记录;
(5)、安全培训记录;
(6)、安全应急预案;
(7)、安全情况记录;
(8)、奖惩情况记录;
(9)、安评报告、相关图纸、资料等(采矿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安管资格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伤保险证明等)。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各部门每月至少搞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做好记录,对安全工作不重视,遇事相互推诿,不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
2、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积极开展安全工作,要有安排、有内容、有活动并做好当月安全工作记录,不积极开展工作的罚领导100元。
3、各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不进行安全检查或没有安全记录的,对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
4、对班前饮酒或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一经发现,不许上岗,并处罚50元。
发现未经培训直接上岗或无证上岗者应立即辞退。
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违反一次罚款500元。
二、事故处理:
1、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取消当事人当月5%的安全工资。
2、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部门负责人受到免职或降职处分,全公司从上到下员工每人当月工资5%的安全工资取消。
安委会成员扣发全年奖金,每人罚款2000元。
对于重大伤亡事故,依照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分或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若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部门负责人受到免职和降职处分,当班班长受到撤职处分,事故责任者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同时取消事故部门员工每人当月5%的安全工资。
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领导和安全领导组,如发现部门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并给予部门领导适当的经济处罚。
三、奖励:
1、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并阻止重大事故发生的酌情奖励个人。
2、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并被采纳的酌情奖励提出人。
3、部门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年终无一例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本部门的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奖励金额由安全领导组研究决定。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为了改善和提高矿井综合抗灾能力,提高矿井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和救援能力,矿必须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事故发生后在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副矿长及部门负责人组成。
应急救援应在指挥部领导下各部门分配工作,紧密配合,快速、有序的开展工作。
3、在应急行动中,凡应急救援活动涉及单位人员,都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行动,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统一号令,步调一致。
4、发生事故,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先启动本矿应急预案,再启动公司应急预案,最后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增援。
5、事故发生后,以事故单位为主,先组织现场抢救,再请求上级增援。
6、事故发生后,要充分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灾。
7、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按矿预案报告程序汇报。
8、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接警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迅速做出警情判断,确定、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组织现场抢救,并按照规定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9、调度室要保证通讯系统畅通,确保应急报警、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及时准确。
10、物资供应或机电部门既要保证有足够的应急物资设备又要保证快速及时供给。
11、在现有基础上,强化各专业救援队伍的力量,建立健全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通过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优良、纪律严明
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
12、矿每年要与地方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13、计财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费用计划,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行动中的各项开支。
14、矿安监站、调度室(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每3年修订一次,必要时适时修订。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或演习结束后,必须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评审,并提出预案修改意见组织修订。
15、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习,保证演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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