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国100年祖父母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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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国100年祖父母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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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国100年祖父母节
慶祝建國100年祖父母節-
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
為促進家庭世代與祖父母(均含外祖父母,以下同)間的互動,增進代間情感,強化「尊老」、「敬老」家庭倫理教育,落實家庭教育及學校之藝術、人文、性別教育,特辦理本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暨家庭教育中心、高雄市立海青工商職業
學校(以下簡稱海青學校)、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永定
國小
(三)協辦單位: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各直轄市及縣(市)教育局(處)、各直轄市及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各直轄市及縣(市)樂齡學習中心、全國各樂齡大學、全國各級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國父紀念館、台中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台東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各直轄市及縣(市)新移民學習中心
三、徵件主題:
以「祖孫生活與回憶」、「我眼中的祖父母」、「我與我的孫子女」及「多元文化下的祖孫互動」為主。
四、甄選類別、對象及辦理初、決選
(一)相片故事本:
分為五組-公私立國小(高、中、低年級共三組)、國中學校之學生及多元文化組。
(二)攝影:
分為三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樂齡人士(中華民國55歲以上之國民)。
甄選
類別
組別
對象
初選
決選
相片
故事
本
國小
低年級組
公、私立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由學校於100年5月6日前送件至所在地之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初選,各中心依附件5各縣市之初選數,列冊排名於100年5月23日前函送至海青學校辦理決選。
高雄市立海青工商學校於100年6月21日前完成決選
國小
中年級組
公、私立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國小
高年級組
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國中組
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多元文化組
外籍配偶家庭為主
於100年5月23日前送件至新北市永定國小
逕辦決選。
攝影
高中(職)組
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由學校彙集造冊後,於100年5月6日前所在地之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初選,各中心依附件5各縣市之初選數,列冊排名於100年5月23日前函送至海青學校辦理決選。
大專
校院組
公、私立大專校院日夜間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部學生、五專校院日夜間部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
由學校學務處彙集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記後,於100年5月23日前函送至海青學校逕辦決選。
樂齡組
樂齡人士(中華民國55歲以上之國民)
1.請於100年5月10日前寄(送)件至本部指定之各直轄市及縣市所在地樂齡學習中心(如附件4)彙集造冊後,由指定之樂齡中心於100年5月23日前寄件至海青學校逕辦決選(參加作品屬樂齡大學學員者,由各該樂齡大學於100年5月23日前彙集造冊,寄件至海青學校逕辦決選)。
2.逾期或未經各中心/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海青學校概不受理。
五、送件地點
(一)各直轄市及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地址(詳附件3)。
(二)新北市永定國小(地址:
新北市石碇區永定村蚯蚓坑20號)。
(三)各直轄市及縣市所在地之樂齡學習中心地址(詳附件4)
(四)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地址:
81349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1號)
六、作品規格
(一)相片故事本之作品規格:
1.相片規格
(1)數位或傳統相機皆可;但不可有合成、電腦修片或電腦影像等後製。
(2)參加比賽尺寸採5*7吋彩色或黑白照片。
2.故事本格式
(1)相片請貼於A4大小之紙張(每頁至少1張,材質不限),每頁並以100字至200字之中文正體字(國小一二年級組及多元文化組可寫注音)書寫成文字故事(空白處可創意彩繪或勞作),故事內容需有連貫性,全本限5-12頁裝訂或創意設計成冊(每頁書寫文字部分須由參賽者親筆以藍或黑色筆書寫,【範例如附件2,僅供參考】),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任何透露參賽者身分之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2)故事本內容創作以相片為主軸,可以為繪本方式或立體美工設計,不限材質或材料,唯大小務必以A4大小為限。
(二)攝影比賽之作品規格:
1.數位或傳統相機皆可,但不得翻拍、改色或其他合成、裝裱、翻拍拷貝、人工加色、電腦修片或電腦影像等後製。
作品尺寸採5*7吋彩色或黑白相片(不得護貝),由參賽學生自100年4月起至收件日止之期間內親自拍。
2.紙本部分:
相片請設計並粘置於A4大小之紙張(材質不限)版面上方,下方附上300字以內之文字說明及創作理念(書寫文字部分須由參賽者親筆以藍或黑色筆以正體字書寫【範例如附件2】,空白處可創意彩繪或勞作;樂齡組若不識字者,可由他人(含孫子女)代表書寫參賽者之理念等,並需由參賽者及代筆者共同簽名,並註明代筆者與參賽者之關係),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任何透露參賽者身分之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3.相片電子檔案部分:
大專院校/高中職組除需繳交紙本外,並須繳交電子檔案(一律為JPEG檔案,且務必保留數位相機拍攝之原始檔(EXIF),並請燒錄成光碟,原始數位檔案總像素不低於600萬像素/傳統底片拍攝者,請將相片掃瞄為至少500萬像素以上之數位檔案和底片一起繳件),電子檔案作品上請註明學校全名、學號、班級、姓名、聯絡電話。
4.樂齡組僅須繳交紙本,不限繳交電子檔案(即可繳,可不繳)。
七、送件方式:
(凡以公函或掛號郵寄作品之截止日期,均以發函日期或郵戳日期為憑)
(一)國小、國中組:
作品由學校彙集造冊後,於5月6日送件至所在地之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參加初選。
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於5月23日前將參加決選之作品彙集造冊以公函或掛號郵寄至承辦單位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逾期或未經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彙送列冊之作品,海青學校概不受理。
(二)多元文化組:
參賽者於100年5月23日前掛號郵寄或送件至新北市永定國小逕辦決選。
(三)高中(職)組:
由學校彙集造冊後,於100年5月6日前送所在地之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初選,各中心依附件5各縣市之初選數,列冊排名於100年5月23日前函送至海青學校辦理決選。
(四)大專院校組:
請於5月23日前,由學校彙集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印,以公函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海青學校,逾期或未經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海青學校概不受理。
(五)樂齡組:
參加作品屬樂齡大學學員者,由各該樂齡大學於100年5月23日前彙集造冊,寄件至海青學校逕辦決選;非屬前述大學學員者,請於100年5月10日前寄(送)件至本部指定之各直轄市及縣市所在地樂齡學習中心(如附件4)彙集造冊後,於100年5月23日前寄件至海青學校逕辦決選,逾期或未經各中心/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海青學校概不受理。
(六)送件時請將每位參賽者之「作品」(含作品說明,可參考之範例如附件2)、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如附件1,每1作品填寫同意書1張)及基本資料表(【附件1-1、1-2、1-3、1-4】裝訂成1份,彙集後以公函(以發函日期為憑)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各收件單位,信封上請註明「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
八、評選標準
(一)相片故事本之評選標準
1.主題表現(與主題相符程度):
30%
2.圖文意境表達:
40%
3.創意:
30%
(二)攝影比賽作品評選標準
1.主題表現(與主題相符程度):
30%
2.圖相文意表達:
40%
3.構圖與攝影技巧:
15%
4.創意:
15%
九、評選
(一)初選由承辦及協辦單位自行遴聘評審委員(每組至少1位須為家庭教育專家學者);決選由教育部遴聘評審委員,並組成本活動評審小組。
(二)國中、國小組:
請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就縣市內各校送件之作品進行初選推薦,每縣市送件基準表如附件5。
嗣由海青學校辦理決選。
(三)多元文化組:
請各直轄市、縣市新移民學習中心協助進行本計畫之宣導;嗣由新北市永定國小收件並逕辦決選。
(四)高中(職)組: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協助函轉本計畫至各轄屬高中職進行宣導;嗣由所在地家庭教育中心收件後並辦理初選,依送件基準表(附件5)初選數辦理初選,嗣由海青學校辦理決選。
(五)大專校院組:
請國立空中大學生活科學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暨南國際大學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及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協助進行本計畫之宣導;嗣由海青學校收件後,逕辦理決選。
(六)樂齡組:
由附件4所列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指定樂齡學習中心、全國各樂齡大學彙送列冊之作品,於100年5月23日前將作品掛號郵寄至海青學校進行決選。
(五)初選、決選均得不足額入選;各組如有同分增額錄取。
十、獎勵方式:
(計8組)
(一)第一名頒予獎金新臺幣6,000元與獎狀乙只,各組錄取1名。
(二)第二名頒予獎金新臺幣4,500元與獎狀乙只,各組錄取2名。
(三)第三名頒予獎金新臺幣3,500元與獎狀乙只,各組錄取3名。
(四)佳作頒予獎金新臺幣2,000元與獎狀乙只,各組錄取4名。
(五)創作獎頒予獎金新臺幣1,000元與獎狀乙只,各組錄取5名。
(六)入選獎頒予獎狀乙只,各組暫定錄取10名,視實際參賽名額調整錄取名額,給予獎勵。
(七)每組進入16~60名之優秀作品,未獲上述獎勵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各大專校院頒予獎狀乙紙。
(八)前述
(一)至(六)項獲獎學生,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公(私)立高中職、大專校院得本權責逕予獎勵,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並得蒐集轄內各組進入
(一)至(七)項之優秀作品辦理公開展示。
(九)每一件次可列指導老師乙名,各組獲前3名之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由協辦單位記嘉獎一次,惟同1名指導老師不重複敘獎。
(十)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如軍公教人員獲前述
(一)
至(六)獎項僅頒予獎狀乙紙,本比賽獎金之發給以非軍公教人員為限。
十一、其他
(一)每人限投件一類,任一件作品不得跨組、重複參賽,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及未曾參加其他比賽,且不得有抄襲之情況,若經發現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以抄襲之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自負法律責任,亦取消得獎資格,並繳回獎金,遺缺獎項不予遞補。
(二)各類獎項視實際參賽作品擇優錄取,若未達標準,獎項從缺;入選作品如有同分,則增額錄取。
(三)報名參加本計畫者,需保證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並同意無條件將參賽作品無償授權予本部作教育宣廣、展示、出版及上網之使用,並另需繳交「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1)。
入選作品,須俟展示完後方辦理退件。
(四)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安排於100年8月下旬至教育部所屬館所或相關場地辦理展示(請展示地區之本部所屬館所協助),並製作各式成果(如101年桌上型月曆)發送各級學校、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暨家庭教育中心、各該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圖書館宣導運用。
(五)相片故事本,各組第一名之作品,請作者提供創作故事或心情分享,
以拍攝紀錄影片方式製作成光碟,於祖父母節嘉年華活動中播放,並送學校、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暨家庭教育中心、各該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圖書館宣導運用,請獲獎作者屆時配合拍攝,不得異議。
十二、經費來源:
教育部專款補助。
十三、本活動辦理人員依各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規定敘獎。
十四、本計畫未盡事宜,將提送「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評審小組」決
議訂定之。
100年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實施計畫」
工作流程
序號
時間(100年)
工作事項
1
3月21日
召開全國會議說明
2
4月上旬
公告實施計畫
3
5月6日前
學校收件並彙集造冊送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
4
5月7日至5月14日
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遴聘初審委員辦理初選
5
5月10日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之樂齡學習中心受理樂齡組收件
6
5月23日
1.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將初選
獲選名單及作品分組造冊/各直轄
市、縣市政府指定之樂齡學習中心
(全國各樂齡大學)將樂齡組彙集造
冊送高雄市立海青學校辦理決選。
2.新北市永定國小受理多元文化組
甄件截止日。
7
5月25日至6月1日
海青學校/新北市永定國小彙整後函報教育部各進入決選之各組數(由教育部遴聘決選委員)
8
6月7日至6月21日
海青學校/新北市永定國小辦理決選(決選地點:
高雄市/新北市)
9
6月30日
公布名單及聯繫得獎作品裱框及展覽準備、專輯光碟製作等
10
8月28日
辦理頒獎活動(頒獎地點:
臺北市)
註:
本工作流程必要時得彈性調整
附件1全國100年家庭教育「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報名表
代表縣市
參賽組別
一、相片故事本類
□國小組低年級組□國小組中年級組□國小組高年級組
□國中組
□多元文化組(若係為新移民學習中心學員請書明該中心名稱)
二、攝影類
□高中職組
□大專院校組
□樂齡組(若係為樂齡學習中心或樂齡大學學員請書明該中心或學校名稱)
參賽者
姓名:
*樂齡組不識字者及代筆者簽名:
學校:
*與參賽者之關係:
題目
指導老師
姓名:
學校:
聯絡電話
手機號:
聯絡住址
E-mailaddress
備註
著作財產權同意切結書
本人確定作品為原創作品(如有抄襲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自負法律責任),同意將本人參加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暨攝影比賽「(作品名稱)」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本活動之主(協)辦單位作為教育之宣廣、展示、出版、及上網使用。
著作人簽名:
(附件1-1)
100年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基本資料表)
國小組
□低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國中組
姓名
題目
縣市別
學校/年級
指導老師
(必填)
*參賽基本資料表請詳填並確認無誤,併同報名表由學校彙集造冊送所在地之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初賽(本表請勿黏貼於作品上,本表係將供本部展示時使用)。
(附件1-2)
100年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基本資料表)
□高中職組
□大專校院組
姓名
題目
縣市別
學校/年級/科系
指導老師
(必填)
*參賽基本資料表請詳填並確認無誤,併同報名表由學校彙集造冊送高雄市立海青工商學校辦理決選(本表請勿黏貼於作品上,本表係將供本部展示時使用)。
(附件1-3)
100年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基本資料表)
□樂齡組(如為樂齡學習中心或樂齡大學學員,請書明中心或學校名稱)
姓名
題目
縣市別
*參賽基本資料表請詳填並確認無誤,併同報名表由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彙集造冊送高雄市立海青工商學校辦理決選(本表請勿黏貼於作品上,本表係將供本部展示時使用)。
(附件1-4)
100年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基本資料表)
□多元文化組(如為新移民學習中心學員,請請書明參與之中心名稱)
姓名
題目
縣市別
*參賽基本資料表請詳填並確認無誤,併同報名表送新北市安定國小辦理決選(本表請勿黏貼於作品上,本表係將供本部展示時使用)。
附件2
100年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參賽作品範例
(僅供參考)
(一)相片故事本類:
以中文正體字工整敘寫故事(每頁100字至200字)
(二)攝影類:
以中文正體字工整敘寫說明創作理念(300字內)
注意事項:
(一)相片故事本類:
5*7吋彩色或黑白相片請貼於A4大小之紙張(每頁至少1張
,材質不限),每頁並以100字至200字之中文正體字(國小一二年級組及
多元文化組可寫注音)書寫成文字故事(空白處可創意彩繪或勞作),故事
內容需有連貫性,全本限5-12頁裝訂或創意設計成冊。
(二)攝影類:
5*7吋彩色或黑白相片請請設計並粘置於A4大小之紙張(材質不限)版面上方,下方附上300字以內之文字說明及創作理念(書寫文字部分須由參賽者親筆以藍或黑色筆以正體字書寫,空白處可創意彩繪或勞作)。
附件3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聯絡人、聯絡電話及地址:
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地址:
基隆市家庭教育中心
盧麗美
(02)2427-1724
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唐厚婷
(02)2541-9690
#25
10457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5樓
新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邱肇純
(02)2272-4881
#201-208
22057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
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張美齡
(03)332-3885
33053桃園縣桃園市莒光街1號
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
曾淑枝
(03)5319-756#251
#250
30054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
林姿慎
(03)657-1045
#37
30210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620號
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
洪絡琳
(037)350-746
36048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
徐愛華
(04)2229-8885
40444台中市北區太平路70號
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
王俊健
(04)726-1827#11
50042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678號
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
詹桂香
(049)2248-090
#11
5405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9號1樓
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
劉錦諺
(05)535-0885
#504
64072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5樓
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洪淑娟
(05)362-0747
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2路東段8號
嘉義市家庭教育中心
李慧美
(05)2754334
60069嘉義市山子頂269-1號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黃綉涵
(06)2210510
7005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127號
高雄市家庭教育中心
許願望
(07)7995678
#1760-1764
83063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沈玉琴
(08)737-8465
#14
90051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
鄭華琳
(03)933-3837
#18
26049宜蘭縣宜蘭市民權路一段36號
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洪碩績
03-8462860#531
97071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
臺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蔡蜜鯉
(089)341149
95041台東縣台東市中華路二段17號
澎湖縣家庭教育中心
趙玉雯
(06)926-2085
88043澎湖縣馬公市自立路21號
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
洪能票
(082)312843
89350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
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
李雅靜
(0836)25171
2094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附件4各直轄市、縣市樂齡學習中心聯絡人、聯絡電話及地址:
各直轄市、縣市樂齡學習中心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地址:
新北市萬里區樂齡學習資源中心
吳炯霖
02-24922512轉13
新北市萬里鄉野柳村港東路167號
臺北市大安區樂齡學習中心
林佳穎
02-27552823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
台中市梧棲區樂齡學習中心
顏隨勝
04-26562850轉18
台中縣梧棲鎮民生街12巷
臺南市鹽水區樂齡學習中心
陳淑敏
06-5703122
臺南市鹽水區治水路254之1號
高雄市楠梓區樂齡學習中心
歐哲華
(07)3627169轉5041
高雄市楠梓區樂群路220號
宜蘭縣礁溪鄉樂齡學習中心
吳惠美
03-9283880分機101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31號
桃園縣中壢市樂齡學習中心
高碧珍
03-4266211
桃園縣中壢市永樂路21號
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社教科
李之毓
03-5518101#2836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苗栗縣獅潭鄉樂齡學習中心
林玲
037-931305
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129號
彰化縣彰化市第二樂齡學習中心
李政穎
04-7635888分機210
彰化市向陽街168號
南投縣草屯鎮樂齡學習中心
李菁
049-2563489轉1377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8號
雲林縣台西鄉樂齡學習中心
吳育新
05-6982074轉12
雲林縣台西鄉第一樂齡學習中心
嘉義縣水上鄉樂齡學習中心
黃意萍
05-268-6607
608嘉義縣水上鄉水上村正義路141號
屏東縣麟洛鄉樂齡學習中心
謝明原
08-7364333
屏東縣麟洛鄉麟蹄村成功路永興巷1號
臺東縣臺東市樂齡學習中心
許涵
089-960220
台東市寧波街195號
花蓮縣壽豐鄉樂齡學習中心
楊牧晨
03-8650338
花蓮縣壽豐鄉豐山村中興街37號
澎湖縣湖溪鄉樂齡學習中心
陳國禎
06-9211007
澎湖縣湖西鄉沙港村75-1號
基隆市七堵區樂齡學習中心
楊小豔
02-24558062
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184號
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
曾淑枝
(03)5319-756#251
#250
30054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嘉義市西區樂齡學習中心
曾維莉
(05)2325982#8104
嘉義市博愛路2段241號
金門縣金寧鄉樂齡學習中心
林育豪
082-373233#6101
國立金門大學地下室(892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一號)
附件5100年家庭教育「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暨攝影比賽」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決選送件基準表
縣市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多元文化組
大專校院組
樂齡組
台北市
9
10
14
不
限
新北市
11
11
11
台中市
12
12
10
台南市
11
10
10
高雄市
12
13
11
宜蘭縣
6
4
3
桃園縣
10
10
6
新竹縣
6
5
3
苗栗縣
8
5
4
彰化縣
10
7
4
南投縣
9
5
3
雲林縣
9
5
4
嘉義縣
8
4
3
屏東縣
9
7
4
台東縣
7
4
3
花蓮縣
7
4
3
澎湖縣
6
4
3
基隆市
6
4
3
新竹市
6
4
3
嘉義市
6
4
3
金門縣
6
4
3
連江縣
6
4
3
總計
180
140
114
________縣(市)政府教育部祖孫傳真情-相片故事本∕攝影比賽
初選作品名冊表
一、相片故事本類
(一)國小組低年級組
推薦序位
參賽者姓名
學校名稱
備註
(二)國小組中年級組
推薦序位
參賽者姓名
學校名稱
備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庆祝 建国 100 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