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457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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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4571篇
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三25题,单选)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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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7节>公司的分立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分立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A项: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故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B项:
《公司法》第173条规定: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
2.张某和李某拟设立一合伙企业,张某只愿意在出资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某律师给出的下列法律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
A、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超过50人
B、李某可以用劳务出资
C、张某和李某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D、如果合伙企业只有张某和李某二人,李某对合伙企业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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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8节>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答案】:
C
【解析】:
考查有限合伙的特殊性。
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68条的规定。
根据题意,张某在合伙企业中担任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戊分别是背书人,己是持票人。
现查出这张汇票的金额被变造,且确定丁、戊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变造之后签章的。
则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
A、汇票中的金额被变造导致这张汇票无效
B、甲、乙、丙、丁、戊均只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
C、甲、乙就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丙、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己负责
D、甲、乙、丙就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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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票据权利
【答案】:
D
【解析】:
考查票据的变造。
法律依据为《票据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
4.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
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
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
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
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
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
关于甲、乙将400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卷三92题,不定项)
A、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C、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D、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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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4节>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事务的执行。
A项:
《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2款规定: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第37条规定: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甲、乙作为合伙人,同时甲又是财务负责人,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他们以合伙企业名义所为的行为不是无权处分,而是无权代理,故A项错误。
B项:
甲、乙将400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只是暂时性的行为,并不是合伙企业的日常性的经营行为,不属于改
5.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
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B、任职独立董事的,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
C、除在甲公司外,各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不得超过5家
D、各独立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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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上市公司
【答案】:
A
【解析】:
①A.B选项,《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条第三款规定:
“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在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因此,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A选项正确,当选;任职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而对法律专业人士没
6.杨某为其妻王某购买了某款人身保险,该保险除可获得分红外,还约定若王某意外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20万元。
关于该保险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34题,单选)
A、若合同成立2年后王某自杀,则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
B、王某可让杨某代其在被保险人同意处签字
C、经王某口头同意,杨某即可将该保险单质押
D、若王某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无需经其同意该保险合同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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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3节>人身保险合同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人身保险合同。
A项:
《保险法》第44条第1款规定: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因而,合同成立2年内王某自杀,保险公司原则上不支付保险金。
但是,如果在合同成立2年后王某自杀,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A选项时间上存在错误。
B项:
《保险法解释(三)》第1条第2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
7.2013年,发起人甲、乙、丙、丁,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飞天股份公司。
以下选项正确的是哪一项?
A、持股1%的股东甲,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B、创立大会进行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和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C、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D、章程可以约定在股东在表决时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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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
C
【解析】:
①《公司法》第102条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因此,股东甲无权提出临时提案。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公司法》第90条第3款规定,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而非“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和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8.下列有关公司转投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不能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投资
B、公司转投资的额度,法律没有任何的限制
C、公司转投资的决议机关为董事会
D、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不能投资于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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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2节>公司的资本
【答案】:
B
【解析】:
考查公司的投资能力。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6条、《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条的规定。
上述规定对公司投向的主体并无限制,对转投资的额度也无限制:
董事会和股东会都可以成为转投资的决议机关,有赖于章程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9.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可向付款行挂失止付
B、应先挂失止付,再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公示催告期间,有人提出权利申报,法院终结公示催告
D、公示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应作出除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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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3节>票据的丧失和补救
【答案】:
C
【解析】:
考查票据遗失之后的法律措施。
A选项不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15条的规定,只有失票人有权利采取失票后的救济措施。
B选项不正确。
失票人可以挂失止付,也可以直接申请公示催告。
C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D选项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的规定,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的,应由失票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而不是法院主动作出除权判决。
10.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年度财务报告,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
关于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三30题。
单选)
A、该上市公司的监事
B、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C、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刊登媒体
D、该上市公司的证券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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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4节>信息公开制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证券欺诈的民事责任。
《证券法》第69条规定: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
11.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据是:
()
A、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授权任命书
B、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的职权
C、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D、个人独资企业与受托人、被聘用人签订的委托或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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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3节>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答案】:
C
【解析】:
法律依据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的规定。
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者聘任他人管理企业,受托人或受聘人管理企业的依据是投资人与受托人或受聘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或聘任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合同或聘任合同的一方主体是投资人而非独资企业。
12.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34题,单选)
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
B、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C、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
D、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3节>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1款: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由此可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有约定从约定,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B项正确,A、C、D项错误。
13.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范围,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可以买卖该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
B、可以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C、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D、不得用于承销证券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7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答案】:
A
【解析】:
考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法律依据为《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2条、第73条规定。
14.以下关于票据权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B、票据权利是金钱债权
C、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
D、票据权利是双重权利,持票人可以选择行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票据权利
【答案】:
D
【解析】:
考查票据权利的内涵。
《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权利的内容是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所以是金钱债权。
票据权利一经发生,就与作为有价证券的票据本身合二为一,只有依据证券才能行使票据权利,所以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
票据权利是一种二次性权利,即票据权利首先应向票据主债务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行使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有行使的先后顺序,票据权利人不能选择行使。
所以D选项
15.荣吉有限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刘壮任董事长,马姝任公司总经理。
关于马姝所担任的总经理职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26题,单选)
A、担任公司总经理须经刘壮的聘任
B、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
C、有权制定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
D、有权聘任公司的财务经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法》第49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
16.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有限”“有限责任…合伙”字样
B、公务员不得作为出资人
C、可以不设置会计账簿
D、没有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3节>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答案】:
C
【解析】:
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规则。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1条的规定,A选项的说法正确。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和《公务员法》的规定,B选项的说法正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所以C选项不正确。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可知,D选项正确。
17.张某是红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
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
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26题,单选)
A、张某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查账请求
B、张某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查账事宜
C、红叶公司有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
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股东的权利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
A项:
《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规定: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日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据此,张某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查账请求,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A选项错误。
B项:
《公司法》第39条规定: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18.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
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
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
对该决议,丙不同意。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巷三28题,单选)
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
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答案】:
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强制解散公司、撤销股东会决议等各项制度。
A项:
《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法》第39条规定: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本题中,
19.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
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
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2011年卷三31题,单选)
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撤销权和追回权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权的追溯对象。
A项:
《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A项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但该行为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1年前,而不在1年之内,所以不能被撤销,故A项错误。
B项:
该项中的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并且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1
20.姜某的私家车投保商业车险,年保险费为3000元。
姜某发现当网约车司机收人不错,便用手机软件接单载客,后辞职专门跑网约车。
某晚,姜某载客途中与他人相撞,造成车损10万元。
姜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34题,单选)
A、保险合同无效
B、姜某有权主张约定的保险金
C、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D、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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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3节>财产保险合同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保险合同。
本题的法律依据是《保险法》第52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选项A、B、C:
将私家车当作网约车使用,属于危险程序显著增加的情形,被保险人未履行
2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中止
B、继续进行
C、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D、终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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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2节>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效果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案件受理的效力。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故本题选A选项。
22.兰艺咖啡店是罗飞、王曼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罗飞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且承担全部亏损。
为扭转经营亏损局面,王曼将兰艺咖啡店加盟某知名品牌,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20万元支付了加盟费。
陈阳现在要求还款。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30题,单选)
A、王曼无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
B、兰艺咖啡店应以全部财产对陈阳承担还款责任
C、王曼不承担对陈阳的还款责任
D、兰艺咖啡店、王曼和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5节>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A项:
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事务执行人的约定不具有对外效力,不能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
虽然合伙协议约定罗飞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但是善意第三人无从知晓合伙企业的内部安排,可以合理信赖王曼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为相应法律行为。
因而,王曼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的行为是有效的,在合伙企业与陈阳之间成立借款法律关系。
因而,A选项错误。
B项:
《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因而,B选项正确。
C项:
《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
“合伙企业不能
23.《公司法》有关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有所不同,下列哪一项是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查阅而股份公司股东不可查阅的文件:
()
A、三会的会议记录
B、会计帐簿
C、公司章程
D、财务会计报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股东的权利
【答案】:
B
【解析】:
考查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3条、第97条的规定,对比两规定会发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依法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并无该权利。
故B选项为唯一当选答案。
24.甲有一辆汽车价值50万元,但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将保险金额约定为40万元,并按照40万元的保险金额缴纳了保险费。
后来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撞车事件导致厂部分毁损,造成损失10万元,此时保险公司应该向甲支付多少赔偿金?
()
A、50万元
B、40万元
C、10万元
D、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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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3节>财产保险合同
【答案】:
D
【解析】:
考查保险价值的理解。
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55条。
本题中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保险人应按照比例承担责任,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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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法 复习题 4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