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docx
- 文档编号:28594333
- 上传时间:2023-07-19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2.40KB
精编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docx
《精编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精编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
谁来维护保姆的合法权益?
近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广州市大部分家政服务中介机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这些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保姆和小时工很少与国内公司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一来,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比如工伤事故,他们就处于尴尬的境地,没有人愿意为他们出头,他们也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赔偿。
如何维护保姆的权益,笔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事件】《周黛兰》媒体披露,去年12月24日,安徽保姆周黛兰从其雇主位于上海的家中4楼跌落。
虽然周黛兰获救后生命安全,但她需要再次手术,以摆脱终身瘫痪的危险。
但是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可怜的周黛兰无能为力;已经交了2万块医药费的业主也表示不可持续。
2月3日,周的儿子在咨询律师时被告知,未签订合同的保姆和兼职人员不在《劳动法》及上海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范围内。
周黛兰有这样的悲惨经历并不少见。
今年3月12日凌晨4点,在广州做留宿保姆的退休女工陈维英还在给雇主扇扇子,不小心把一个“不求人”掉在地上。
由于过度疲劳,弯腰捡起来的时候,身体控制不住,摔倒在地,不幸导致手腕骨折。
事后,为了看病和伤愈,她向用人单位要了1700元的医药费和误工费。
四处奔走讨回公道后,她才知道自己被一家国内中介公司收留了:
她没有和国内中介公司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调查】保姆往往不签劳动合同。
近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部分家政服务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查,笔者发现国内一些服务中介机构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保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目前广州很多国内公司都是以中介的形式经营,但是这些国内公司没有和保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没有和保姆签订劳动合同。
国内公司、雇主和保姆之间往往只有一个协议。
由此,保姆的合法权益,包括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工作时间等,都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广州国内行业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此类投诉很多。
据报道,一些家政服务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每月向保姆收取40-100元不等的管理费,一些公司每月非法向保姆收取30元押金。
同时,中介公司向用人单位收取一次性中介服务费(最高690元)和押金(最高900元),更有以体检为名收取保姆和用人单位体检费65元。
【问题】事故谁负责?
由于家政公司、保姆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不清,事故发生时很难找到责任人。
比如保姆盗窃等违法案件,国内公司往往逃避责任,不赔偿雇主损失。
以前广州也有保姆用安眠药喂孩子的案例。
另一方面,保姆在三者关系中的地位相当尴尬。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保姆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和国内公司往往会推卸责任,所以保姆往往很难获得医疗赔偿。
同时,国内服务公司大多不为保姆购买意外险,所以当意外发生时,保姆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据了解,在发生纠纷和事故时,国内服务公司最多起到调节的中间作用,基本不承担任何责任。
【警铃】保姆要抛弃雇主吗?
每年春节过后,几乎所有的地方媒体都会爆料
一方面是巨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没脸当保姆”的传统观念依然如故,加上制度不完善、工作环境恶劣,“保姆”势必成为极其稀缺的资源。
笔者曾致电多家家政公司聘请家政人员,得到的回复是“我们这里暂时没有保姆,请耐心等待”。
更有甚者,她终于马上见到了保姆,被提醒“她有很多选择,你说话要小心”。
现在,“民工荒”已经为珠三角城市的发展敲响了警钟,“保姆荒”现象是国内很多公司、用人单位甚至相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显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不是一个部门一蹴而就的。
征集2探索家政学公司:
主管还是中介?
我们只是一个中介。
“我们在这里的工作是把保姆介绍给雇主。
如果他们都同意,他们会付给我服务费。
用人单位需缴纳服务费150元,其中包括用人单位对家政人员不满可在一年内免费帮助更换应聘者的劳务费;家政工人需要支付50元服务费,其中如果家政工人对雇主不满或被解雇,他们可以一年帮助换四次工作。
”广州赤岗街社区家政中心的段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
“我们通常会提前和保姆商量。
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受伤,我们是不负责任的。
如果她损坏了雇主的财产,我们可以赔偿损失。
”非正式员工不签劳动合同,nbsp;;;;;;;;;;;;;;;“严格意义上说,本公司的保姆不算是正式员工,因为我们没有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相应的,她们也没有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和社保等待遇。
”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接受采访时表示。
;;;;;;;;他说,由于家政服务公司这种劳动派遣的模式是近几年才形成的,因而并不包括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范围内。
直到今天,有关保姆的劳动合同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至于社保,公司与保姆双方需要每个月缴纳140余元的费用,而以目前保姆平均400-500元的月收入,还有他们那种培训跟踪式的家政公司每个月收取100元管理费的运作成本来看,根本不具备足够的能力给保姆上社保,而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基本上也没有雇主愿意为保姆上社保。
雇主与保姆:
“婆媳关系”?
;;;;;;;;“雇主与保姆之间的关系近似于一种‘婆媳关系,保姆的工作需要融入雇主的家庭,而雇主也需要以接受家庭中的一员的心态来对待保姆,而不是百般挑剔责
难。
”赤岗街社区某家政中心的段女士说。
;;;;;;;;而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则称:
“我一直把保姆、家政公司以及雇主的关系看作一个链条,表面上看,乃至目前许多媒体的报道都比较关注保姆的素质低下问题,但我看来,‘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保姆们一般都背井离乡,其工作从劳动强度上讲需要付出巨大的心力体力,从劳动时间上说是要随时候命,而在精神上还要忍受社会对家政劳动工作的歧视。
我倒觉得,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的关键在于雇主的身上。
”组稿三■现象逾半保姆权益受过侵犯;;;;;;;;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的总经理田欣介绍,该公司的几千名员工中,曾有半数以上的保姆受到过雇主的侵权。
;;;;;;;;田欣说,在雇主相对封闭的家庭环境中,雇主一般享有绝对的权力,这就造成了保姆经常受到侵犯。
据介绍,保姆受到雇主的侵权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辱骂、殴打、性骚扰、不允许保姆出家门等,有的雇主还强迫保姆称呼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
;;;;;;;;他说,如果有1例保姆对雇主财产进行蓄意破坏的行为,那么就有10例雇主漠视保姆权利的侵权行为。
这几年来,仅仅性骚扰事件正祥和公司就遭遇了上百起。
田欣表示,他相信还存在更多性骚扰事件保姆没有和公司说过,这种纠纷绝大部分的结果只能不了了之。
他说:
“我们不排除有个别保姆怀有恶意的可能,但我们同样相信有一部分保姆会因为忍受不了压力而做出消极的逃避乃至报复行为。
”;;;;;;;;据介紹,曾经有一个四川籍的保姆,被一位60岁左右、资产上千万的雇主雇佣,合同期间被雇主xx。
雇主当时就给了保姆1万元息事宁人,那名保姆将钱一直用报纸包着不动,10多天以后才敢向公司说。
田欣当时跟那位保姆说:
“你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或者我们立刻去公安局。
”没想到那位保姆却说: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我只希望公司不要让我赔钱,让我回家就可以了。
”;;;;;;;;对上述问题的发生,田欣表示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保姆的权益。
他说,当人格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许多保姆选择退出家政市场,而一个保姆的退出往往会带动一个村子或者一个厂子的潜在保姆止步不前。
如此下去,别说家政公司没有选择保姆的权力,就是雇主,也会面临保姆供不应求的尴尬。
;;;;;;组稿四■解决之道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保姆买保险;;;;;;;;;;;;;;;;为了保障雇主和保姆的权益,据正祥和家政事业(广州)公司总经理田欣介绍,目前该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为所有保姆上了包括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附加险、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以及客户家庭盗窃险。
;;;;;;;;据介绍,从1999年正祥和公司创办初期他们就开始筹划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XX年下半年,该公司曾经与平安保险以及中国人寿保险共同合作,开创了当时热门一时的“家政服务综合险”,后因属于扩大承保范围并且正祥和公司没有兼业代理证,不具备代雇主交纳保险费的资格,从而被保监委取缔了。
;;;;;;;;目前正祥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合作,每年需要为每个保姆缴纳的保险金额为300多元。
其中,雇主责任险和保姆本身的人身意外险旨在保障保姆的安全,第三者责任附加险旨在保护因保姆的责任而造成的雇主损失,而客户家庭盗窃险则意味着如果雇主家里丢失东西,怀疑为保姆所为,而且报案后三个月之后仍然没有破案的话,则由保险公司预付损失的费用,如果日后破案,这部分的款项再追回。
具体补偿金额中,如果因保姆的责任造成雇主家中人身伤亡,最高赔偿金额可达40万元;因保姆责任造成雇主家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可达6万元,而如果保姆在工作的时候自身受伤或者死亡,最高赔偿金额为5万元。
;;;;;;;;田欣还表示,因为他们的承诺最多、最有保障,所以正祥和对请保姆客户(雇主)一般收取900元的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690元的服务费(包括300余元的保险费),当保姆去雇主家工作后,前两个月内要分期还我们320元的培训费,而且在合同期内每个月要上交100元的管理费。
组稿五■建议保姆应实行特殊社保政策;;;;;;;;正祥和家政公司总经理田欣认为,首先应规定保姆的最低工资标准,采取特殊的劳保政策。
目前家政业总体工资400元以下,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水平,这是很不合理的。
考虑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时间长及对“寄人篱下”的工作环境做出心理补偿,家政服务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按照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1.5倍计算。
;;;;;;;;同时,按现行社保制度,如由家政公司为保姆购买社会保险,家政公司无力承担;如由雇主购买,在不禁止“简单中介”(即中介公司只起一次性中介作用)的情况下,雇主将绝对选择不予购买,这将使广大家政工作者无法享受社保的保障。
针对家政行业的特殊性,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特殊的社会保障政策也是解决之道。
雇主的侵权行为要受到有效监督;;;;;;;;在雇主的相对封闭的家庭生活中,保姆是处于弱势地位的,雇主的行为应该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协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保姆的权益。
有关部门应该规定家政服务的雇主方,有接受家政经营方监督、协调的义务。
;;;;;;;;同时,由于许多雇主的侵权行为,包括性骚扰、罚站、罚跪等行为都是很难取证的,而根据保护从业者~有利于促进就业竞争,鉴于家政服务从业环境的私隐性和从业人员的弱势特征,建议对雇主侵权、歧视、虐待行为等设定由雇主方负举证倒置责任。
应制定统一的保姆权益卡;;;;;;;;为加强家政服务从业者的权益保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统一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权益卡,设置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维权专线。
;;;;;;;;每个保姆都应该手持一张权益卡,以及各家政公司都应该强制性地在醒目处张贴家政服务人员权益公告:
上面清楚地说明她们的权利和义务,并醒目地标示出政府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
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培养起保姆的维权意识,有效保护她们的权益。
组稿 六■专家意见非无法可依而是法律意识淡薄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忠;;;;;;;;家政服务人员权益的保护,在我国并不是无法可依的。
根据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公司及雇主三方之间建立起的类型不同法律关系,《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民事法律法规,都为家政服务人员构筑了一道法律保护的屏障。
;;;;;;;;针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两种不同经营方式的家政服务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也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单纯的中介公司,这种家政公司只负责介绍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见面洽谈,由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直接确定雇佣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直接建立了事实上的雇佣民事关系,日后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在向雇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只要不是家政服务人员自身的故意自我伤害,应该由雇主负责赔偿。
如果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雇主在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中介公司在中介活动结束后,无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雇主的确面临较大的赔偿风险,但如雇主能事先为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则可以以很小的代价来规避这种法律上的风险。
;;;;;;;;另外一种“培训跟踪管理式”家政服务公司。
家政公司是以公司的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提供家政服务。
鉴于家政服务人员是受家政公司的培训、管理和委派,所以其与家政公司之间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形成了一种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而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并非直接建立雇佣关系。
因此,家政服务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只要符合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伤条件,应该由家政公司按工伤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也应该由家政公司来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保。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家政服务公司之间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如果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责任而给雇主家庭人身或财产带来任何损失,均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即家政公司与雇主之间如果发生纠纷,应该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民事法律来处理。
而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由于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如果二者之间发生纠纷,则应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来处理。
;;;;;;;;至于最低工资保障问题,只要提供劳动的劳动者,均应当受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等对待。
国家也应当对广大家政服务人员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随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市场会根据供求情况调整家政服务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但无论家政公司还是雇主都不应突破政府规定的家政服务人员工资底线,否则即为违法行为。
;;;;;;;;总之,国家的法律并没有把对家政服务人员的保护排斥在外,之所以会产生目前这种家政市场很不规范,家政服务人员频频出现遭到人身侮辱和损害,家政公司或中介公司、雇主、家政服务人员三方之间责、权、利不明确的状况,主要是因为各方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
保姆是外来民工缺乏保障的典型广东省科学院社会学和人口学专家郑梓桢;;;;;;;;保姆是一个难以管理的行业,流动性很强,不同于企业和工人之间有明显的雇佣关系。
;;;;;;;;周岱兰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典型,反映了保姆市场的不规范。
而在周岱兰的背后,还有一个巨大的流动群体,即外地民工,他们也处在社会保障的边缘地带。
现在许多工厂在招收外地民工时以各种名目和借口逃避签订劳动合同,逃避交纳社会保险。
而且有些民工本身也没有社会保障的观念。
;;;;;;;;要切实保护保姆以及民工的合法权益,确实应该循着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向去探索。
签订劳动合同至少能保障保姆每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现在尤为迫切的工伤和保险问题,鉴于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间又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发生事故时加大了获赔的难度。
现在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将保姆这些人群纳入保护范围,另一种思路就是通过制定行业规范,来保护一些运作相对规范,能保护保姆部分利益的家政公司。
跟哪一方签劳动合同可酌情考虑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廖翔达;;;;;;;;现在保姆和雇主以及家政公司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明确,存在着较大争议。
保姆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同雇主,或同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家政公司招募保姆,加以培训并收取管理费,给保姆介绍工作,那么保姆应该选择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
如果保姆是通过简单介绍,和雇主有长期的雇佣关系,保姆应该选择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跟哪一方签订合同可以酌情考虑,但是存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保障保姆利益的基本途径。
;;;;;;;;现在家政行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三方面的努力。
其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依法监管力度,依法解决纠纷,打击一些以家政公司为名非法牟利的中介;其二家政行业应该加强自律,行业内部制定规范,保护管理规范的家政公司,淘汰一些提供虚假信息等的不良企业;其三,通过政府加强保姆的教育宣传,加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并且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链接;;;;;;;;上海XX年7月1日出台《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规定:
只要是按照雇主的要求,以自身体力或脑力,完成家庭生活服务,获取报酬的家政服务人员都可以参保,包括:
钟点工、半天工、全天工和全天寄宿工在内。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在政府积极推动下,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具有社会公益意义的商业保险。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年保费为30元,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
劳动部门同时表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由雇主购买,家政服务人员受益的险种。
;;;;;;;;根据我国在XX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这个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根据事实劳动关系这一点,家政公司有义务为保姆购买工伤保险,工伤险是强制险,与属于商业险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不抵触,
家政企业可以在两者之间选择。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编 维护 保姆 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