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土地储备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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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土地储备中心
武宣县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及所属单位概况
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九: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表十: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武宣县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征用土地并适量储备土地,为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服务。
2.在代表政府行使收购、储备职能,对全县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及其需要调整的存量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收购。
3.经营和管理由政府依法没收或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及无主土地(即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纳入储备范围
4.按规划用途进行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
5.管理和运作好土地储备资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宣县土地储备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武宣县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总数为8人,事业编制8人。
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人,事业在职8人。
第二部分武宣县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武宣县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9410.458万元,同比增加17474.8507万元,同比增长902.81%。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458万元,同比增加23.8507万元,增长29.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305万元,同比增加17451万元,同比增长941.26%。
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23.8507万元,为人员增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本年年初预发绩效考评奖励金纳入预算,上年则没有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305万元,同比增加17451万元,为征地拆迁补偿费未纳入2018年预算而2019年纳入预算所致。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9410.45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5.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4%,同比增加23.8507万元,增长29.23%;项目支出19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46%,同比增加17451万元,增长941.26%。
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23.8507万元,为人员增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本年年初预发绩效考评奖励金纳入预算,上年则没有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305万元,同比增加17451万元,增长941.26%,为征地拆迁补偿费2018年未纳入预算而2019年纳入预算所致。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5%,同比增加1.0968万元,增长12.8%;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缴费基数随之提高所致。
(2)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46%,同比增加17451万元,增长941.26%;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为征地拆迁补偿费未纳入2018年预算而2019年纳入预算所致。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科目支出预算73.78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38%,同比(国土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20.2472万元,增长37.82%;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为人员增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本年年初预发绩效考评奖励金纳入预算,上年则没有,我县本级2019年预算公用经费“一般事业单位”定额标准比上年有所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25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4%,同比增加0.94万元,增长12.86%。
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为人员增资、公积金基数提高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7%,同比增加1.5667万元,增长12.86%。
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为人员增资、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所致。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05.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4%,同比增加23.8507万元,增长29.23%。
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为人员增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本年年初预发绩效考评奖励金纳入预算,上年则没有,我县本级2019年预算公用经费“一般事业单位”定额标准比上年有所提高。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8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96%,同比增加22.3827万元,增长30.88%。
为人员增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本年年初预发绩效考评奖励金纳入预算,上年没有所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9%,同比增加1.468万元,增长16.11%。
我县本级2019年预算公用经费“一般事业单位”定额标准比上年有所提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006%,同比无增减。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9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46%,同比增加17451万元,增长941.26%。
为征地拆迁补偿费未纳入2018年预算而2019年纳入预算所致。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8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49%;同比增加22.3827万元,增长30.88%。
为人员增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本年年初预发绩效考评奖励金纳入预算,上年没有所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55%;我县本级2019年预算公用经费“一般事业单位”定额标准比上年有所提高。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0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其他资本性支出19305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17451万元,增长941.26%。
为征地拆迁补偿费未纳入2018年预算而2019年纳入预算所致。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5.45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5.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事业支出105.4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本单位发生的基本支出。
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中:
住房公积金8.25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2万元(全口径),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2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32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主要是安排接待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根据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2019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5.458万元,比2018年增加23.8507万元,增长29.42%。
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
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县公务用车定编办根据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有0个3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行政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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