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政治 第9课 做个护法小使者教案 陕教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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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政治第9课做个护法小使者教案陕教版
第九课做个护法小使者教案
第一目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教学目标:
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提高正确认识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
教学重难点:
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
教学过程:
导入:
1、请一位学生介绍班级好的风气,形成好的班风老师采取了哪些办法?
(显然,老师制定了明确的班规班纪,且每一位同学都按照这个规则去做了。
可见规则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保证社会活动的有序运行。
)
而在众多的规则中,最强有力的规则又是什么呢?
(法律)
(保证社会有序运行的最强有力的规则是法律。
法律,既像指挥家那双充满魅力的手,指挥着社会这个巨大的乐队,奏出安定与和谐的音符;又像正义的使者,抑恶扬善,维护着国家与人民的权益)
2、猜谜游戏
美人靠衣装,水去了无痕,滴滴润亭台,园内玉生香。
(打一四字法律名词)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那么依法治国有哪些基本的要求,青少年能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些什么?
这是第九课《做个护法的小使者》将讲述的问题)
引入课题:
在现代生活中,“依法治国”探险眼经常见诸报端,大家能不能凭感觉说说,怎么样才算实现了依法治国?
(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因此,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将这十六个字确定为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这四个词语的具体意义。
)
一、有法可依——前提
这方面我们国家做得如何呢?
请同学们用一分钟时间阅读第一目第一个圈分论点一的材料,之后我们将结合材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赛,看哪个组的同学瞬间记忆力最好。
问题:
1、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从1979年到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结束时止,共审议通过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多少件?
(335件)
3、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从1979年
到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结束时止,共审议通过了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多少件?
(139件)
4、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从1979年到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结束时止,共审议通过了有关法律解释多少件?
(10件)
5、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什么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宪法)
6、这些法律文件的出台,使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做到了什么?
(有法可依)
(通过刚才的知识竞赛,让我们了解到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
(一)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设想:
如果没有这些法律的制约,也就是说无法可依,我们的生活将出现怎样的状况?
学生答
(现代社会生活中,没有法律是难以想象的。
一方面,法律通过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规范人们的行为。
如果没有法律,人们就难以把握自己的行为,社会秩序就会乱套。
另一方面,谁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理,法律正是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法律,人们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维护。
因此,国不要一日无法。
)
过渡: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这是否意味着立法工作到此结束了?
谈谈你的看法。
生答
(随着时代的民展,会出现一些新的社会问题,一旦立法滞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或现行法律规定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就难以解决现实生活存在的新问题。
例如,随网络的民展,如果不及时立法,围绕网络所派生的纠纷就难以解决。
因此,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新形势,我国将不断制定和完善法律。
)
(二)我国将不断制定和完善法律
学生阅读第一个目第一个圈第二个分论点下的材料
1、你认为上述法律的颁布可能给国家、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生答:
(这些法律不公充满了人文关怀,更让人欣赏地看到我国在保障人权和维护公民日常生活的权益的立法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越来越明确的保护。
立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你认为还有哪些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
请同学们分组讨论后提出本小组的立法建议。
)
学生活动:
(同学们真是生活的有心人,提出了不少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立法建议。
在这些建议中有的其实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同学们不妨学
一学;有的正在立法之中,请同学们密切关注;至于那些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的,我们可以在深入调查论证之后通过本地区的人大代表向立法机关反映。
)
过渡:
常言到:
“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依法治国首先要求国
家立法机关制定出符合人民利益、社会需要、时代发展的法律。
使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需要法律调整的领域和方面都有法律可以遵循。
法律一旦颁布便成为人们行为的指南,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武装力量和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公民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而不得违反法律,做到有法必依。
)
二、有法必依——中心环节
(一)有法必依要求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
请同学们阅读第二个圈第一个论点的材料,想一想:
1、如果“二叔”将前任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同废除,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
2、“换‘官’不能换合同”意味着什么?
(如果擅自变更合同,不仅给承包农户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干群关系,而且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换‘官’不能换合同”则意味着法律至上,依法签订的合同不因官员的改变而改变,不因官员的看法改变而改变,也就是说不管是谁都应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
)
(二)有法不依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
请同学们阅读第二个分论点的材料,思考假设材料中当事人有法不依的行为未得到及时纠正,会造成什么后果?
生答:
(有法不依,等于无法,颁布了的法律法规得不到公民的自觉遵守,就会失去应有的权威,那么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是形同虚设。
如果材料中当事人有法不依的行为未得到及时纠正,一方面损害了村
民的权利,影响了国家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打击群众参与国家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人们会认为“有法无法一个样”,从而轻视法律、破坏法律、践踏法律,造成社会混乱,影响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可见,有法不依是藐视法律权威,践踏法律尊严的行为,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
因此,有法必依是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
除了有法必依,我们还必须坚持执法必严。
)
三、执法
必严——关键
(一)执法不严要求做到不徇私情
阅读第一个论点的材料,思考:
姑妈为什么生气?
吴法官有办案过程中不徇私情的做法对案件的审判有何意义?
生答:
吴法官的拒绝
(做为一名法官,若做不到公正裁判,受害者的权益就无法保护,社会正义无法伸张。
吴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徇私情,才能公正执法,确保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可见,不徇私情是当好执法者的必要条件,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条件吗?
请大家看第二个论点的材料。
)
(二)执法必严必须坚持不枉不纵
请大家看第二个论点的材料。
思考:
这则材料使你对执法必严有了哪些新的认识?
生答:
(执法必严对打击违法犯罪、规范社会秩序大有好处。
不过,对“执法必严”必须正确理解和运用,做到“严”之有理。
姑息纵容违法犯罪行为叫执法不严;冤枉遵纪守法的人也叫执法不严;该从重处理的不从重处理,叫执法不严;该从轻处理的不从轻处理,也叫执法不严。
可见,“严”不仅仅是指严格,更重要的是指不随意,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不枉不纵。
)
思考:
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怎么样才能做到不枉不纵?
请结合案例谈谈你的看法。
生答:
(A、至少有过硬的法律知识,能正确理解法律,准确适用法律;B、要坚持正义,努力查清事实真相;C、勇于承担责任,做到有错必究。
)
思考:
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坚持不枉不纵对于当事人有什么意义,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生答:
(只有坚持不枉不纵才能维护遵纪守法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反之则可能出现冤假错案,使无辜者受害。
这样的悲剧就曾经在我们身边发生。
)
1994年1月20日,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村民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
数月后,当地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经张在玉家人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
公安机关根据张在玉家人的指认将佘祥林作为犯罪嫌疑人逮捕。
1994年10月13日佘祥林
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之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被移送给京山县人民法院审理。
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法院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佘不服提出上诉,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佘祥林开始在沙洋监狱服刑。
2005年3月28日,张在玉的突然归来证明佘祥林当年被冤枉了。
2005年4月13日,在监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的佘祥林,被法庭宣判无罪并当庭释放。
2005年9月2日,因“杀妻”
冤案提出国家赔偿的佘祥林获得25•58万余元人身侵权赔偿金。
思考:
看了这个案件,你有什么感受?
生答
(佘祥林的悲剧告诉我们,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关系着当事人的命运。
为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必须严格、严肃、做到认真准确,不枉不纵,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
)
过渡:
对于没有违法犯罪的人不能冤枉,而对于那些违反了法、犯了罪的人则要追究法律责任,做到违法必究。
四、违法必究——必要保障
(一)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阅读第一个论点的材料,想一想为什么原告会获得赔偿,派出所所长会受到刑罚处罚?
生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这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但是案件中的派出所所接到报警后却未及时出警。
正是由于派出所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李某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所以原告李某
获得了赔偿,作为派出所负责人的所长受到了刑罚处罚。
)
这一案例使你对违法必究有了什么认识?
生答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如果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说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应该的,那么为什么某镇政府履行了“职责”,却被人告上了法庭,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请读第二个论点的材料)
(二)任何组织、机关、部门、单位的行为若超越法律权限,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思考:
陈某为什么要将镇政府告上法庭?
(镇政府在通知陈某未果的情况下,擅自砸开陈某宿舍的门锁,又在没有对其财产进行登记的情况下,将所有财产搬到另一地点存放,结果给陈某造成了重大损失,但又拒绝赔偿)
法院对此案件做出了什么判决?
生答:
判决镇政府赔偿陈某财产损失2万元
(判决镇政府赔偿陈某财产损失2万元,表明了什么?
请同学们完成第二个分论点下的选择题)
生答:
(表明了国家机关没有超越法律的权限,国家机关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违法必究的原则。
说具休一点就是任何组织、机关、部门、单位的行为若超越法律权
限,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三)任何人违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
那么在我国有没有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违法行为不受追究的特殊公民呢?
生答:
没有
(在我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任何人违法都
要受到法律追究,即使你位高权重,也不例外。
近年来有不少官员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受到了国家法律的制裁)
1、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因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36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2001年10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运鸿为徇私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糟受特别重大损失。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许运鸿有期徒刑十年。
思考:
高级官员因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受到了国家法律的制裁说明了什么?
生答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必须坚持的原则,这意味着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管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违反了法律规定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只有这样法律的尊严才能得以维护。
反之,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尊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可见,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必要保障。
过渡:
改革开放以来,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思想指导下,中国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
一路走来,总有些人让我们感动,他们用语言、行动证明了中国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态度;一路走来,总有些案件让我们喘不过气来,它或诉冲破了某种禁锢,或许展示了某些沉重,或许触动了法律的某根神经;一路走来,总有些事件让中国法制之路又向前延伸,一步步,沉重而实在。
让我们回首过去,将自己记忆中曾为之感动、为之扼腕
、为之雀跃的人和事讲述出来,让我们再度共同触摸中国法制的脉搏!
小结:
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了解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这十六个字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方针,也是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所在。
这四个环节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是关键,违法必究是必要保障。
第三目自觉守法学会监督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监督意识、维护社会秩序的意识;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能力:
提高学生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培养学生运用监督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的能力;培养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能力。
知识:
知道青少年应该自觉守法、护法,学会监督;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教学重难点及分析:
教学重点:
中学生要自觉守法,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因为中学生无权立法,也不处于执法的地位,所以落脚点应该是自觉守法。
为此教师在教学中应该让学生懂得以下道理:
(1)倘若法律法规得不到公民的自觉遵守,法律就会失去应有的权威,变得形同虚设;
(2)公民不遵守法律法规,就会扰乱社会秩序,个人、集体、国家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维护;(3)自己可以从他人的守法中获得利益,且自身的守法行为也有益于他人。
只有学生意识到了有法可依的意义和有法不依的危害才会在生活中做到自觉守法,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教学难点:
学会使用监督权,是本课的教学
难点。
这一内容是本课课标的要求;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使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在坚持依法治国的今天,公民增强监督意识,学会使用监督权,对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教学难点的依据:
有关监督的知识,学生认识有一定的难度;同时,作为中学生对监督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而且由于社会生活中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学生往往认为“权”大于“法”,所谓的监督不过是空中楼阁,甚至还会遭到打击、报复;增强监督意识,学会使用监督权的要求是一个比较高的要求,很难通过几节课的教学就实现目标。
教学过程:
导入:
展示一组材料:
1、近
三年,陕西全省共起诉刑事案件32899件50174人,其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案件19433件18161人,分别占起诉案件总数和涉案总人数的59%和36%。
2、据调查,近年来我国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总数在不断上升,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案件的70%。
让学生分析这一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反映了什麽问题?
生:
略。
(基本能从内因外因两个方面分析即可)
师:
(适时点评并给于肯定)是的,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庆幸的是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成为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中学生也是国家的主人,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言,从国家的发展需要来说,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做到自觉守法,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也要学会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入课题:
自觉守法学会监督
一、中学生要自觉
守法,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漫画是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再现,它往往能针砭时弊,警示你我。
仔细观察下列漫画,看有何寓意?
教师展示漫画情景:
(一)晨练之趣
(二)一步跨栏(三)盗猎?
到处猎!
进入活动一:
活动一:
漫画内外你找我找
(活动要求:
各组成员互相合作,给出漫画最准确的寓意。
再联系现实内外,进行知识拓展。
)
生:
略。
(好的答案给于肯定)教师归纳:
以上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也是违法的,自然要受到道义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这些行为与法制建设背道而驰,既不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无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养成。
针对漫画中存在的问题,你认为怎样才是守法的表现?
请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在讨论的基础上交流。
引导学
生反思自身行为,主动改正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
生1:
不翻越隔离栏杆,走过街天桥或人行横道,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生2:
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不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等。
生3:
不攀折花卉树木,不践踏草坪,爱护公共设施等。
师:
对学生的回答给与肯定。
我们应该怎样避免这些违法现象的发生?
生:
略。
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
“我们应当注意到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们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
”是的,一个国家的法律若得不到充分的尊重和自觉的遵守,那么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会形同虚设。
社会生活是方方面面的,我们处处要遵守规则,让我们
从自身做起,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自觉守法是一种境界,更应成为现实,我们要学会面对现实,
应对现实。
请看情景材料:
我校门前马路两侧经常有卖油炸串、盗版书、小玩具等占道经营,再加之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十分严重,致使上下学期间,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现象。
这给学生进出校园带来极大的不便,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同学们对此议论纷纷……
师:
再光华的议论都是不够的,徘徊在议论的漩涡里也是完全不够的,我们怎样才能改善甚或解决这一“烦扰”?
进入活动二:
活动二:
分条析理你说我说
二、要学会行使监督权。
(板书)
学生讨论,得出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法。
生1:
对学生加强教育,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不购买小摊上的食品,没有买方就没有卖方。
师:
不错。
这又提出一个新的问题:
如何加强自身素质,如何更好的行使监督权?
有些市民睁一只眼闭一
只眼是怎么回事?
生:
每个公民都要有社会责任感、正义感。
生:
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
生:
要有维权的意识,在法律的框架下,运用正确有效的方法.
师:
那些方法是有效的?
生:
略。
教师归纳:
刚才同学们提到打电话、写信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提请人大监督,向新闻媒体举报等方面,各方积极努力,在我们面前呈现政府监管,市民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
局面。
师:
请同学们继续探究:
1)、日常生活中,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哪些事情上都可以行使监督权?
生:
略。
指导学生完成阅读第三目第二个◎第一个◆的故事——江涛出的是什么“招”。
生:
略。
指导学生阅读第三目第二个◎第二个◆下的故事——她给市长伯伯写了封信。
江涛和王雅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给相关领导写信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除此之外,人们还可以采用哪些方法来行使监督权?
下面是一组人们行使监督权时可能采用的方法,请你判断哪些做法是正确的,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学生回答:
略。
师:
监督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中学生要逐步学会使用监督权,掌握行使监督权的有效
方法。
我们可以采取面谈、打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向人民代表反块、通过媒体转达等合法的方式行使监督权,但
不能使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法方式表达意愿。
行使监督权有何意义?
生:
(有效的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是的,往往一个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多方力量,当然包括我们自己,不要仅以为是政府部门的事。
自觉守法是我们的义务,行使监督权是我们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总有不自觉守法之人,肆意侵权之事,我们还要学会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三、中学生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板书)
进入活动三:
活动三:
合作探究你行我行
请学生看一段录像《智斗劫匪》:
了解情节,再作大胆的假设与猜想。
师:
如果是你会怎麽做?
生:
略。
(可能会涉及到的答案:
沉着冷静面对、设法用周旋顺从等方法稳住歹徒、记住相貌、了解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等。
如果学生的答案不全的话,可以再去引导。
)
那么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还有哪些好方法?
生:
略。
师归纳:
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要讲究方式方法,以上同学们提到的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师:
忍气吞声?
自认倒霉?
与之硬拼又会有什么后果?
生:
略。
师:
对违法犯罪行为忍气吞声、听之任之的行为是十分有害的。
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
因此,中学生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师:
这位中学生如果不动脑筋,简单蛮干,可能会出现怎样的情况?
生:
略。
师:
如果简单蛮干,可能
不但制止不了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行为,而且还可能使自己受到伤害,甚至丢掉性命。
师:
违法犯罪分子往
往是狡猾的、凶恶的。
我们青少年与其作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力求在保护自己的
前提下,比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
赵明母子俩还可以采取哪些办法制止商贩的类似不法行为?
生:
略。
师:
请新闻媒体曝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都是制止商贩的类似不法行为的有效方法。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也应该加以维护。
因为只有在社会范围内,形成勇于护法的良好氛围,才能有效地抑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师:
新课知识业已结束,再进一步探究:
在讲完依法治国的知识以后,陕教版教材为何要把三个独立的板块放在一起,他们
之间有何联系?
生:
略。
师:
是的,三个问题是逐层深入的,在法制建设的今天,作为我们中学生,自觉守法某种意义上就是做好预防,从我做起,监督是维护自己、他人、社会利益的关爱形式,而学法守法还不够,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更高的境界。
所以我要说:
预防是最好的建设,监督是最好的关爱,护法是最有力的音符。
课堂小结: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是社会生活的保障。
作为中学生,守法护法是我们的责任,依法监督是我们的权利,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共和国的法制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做一个合格的护法小使者。
让我们自觉守法护法,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为依法治国做出我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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