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docx
- 文档编号:28574451
- 上传时间:2023-07-19
- 格式:DOCX
- 页数:43
- 大小:44.80KB
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docx
《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
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
建设指引(修订)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
前言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供水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和厂网建设水平均居全国前列。
全市市政水厂共计52座,设计总供水规模709万立方米/日,城市供水设施不断完善,供水水质不断提高,全市自来水出厂水合格率已达99%以上。
在实施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前,居民小区用户饮水安全、供水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我市大量的住宅小区,特别是一些高层小区仍在使用2000年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镀锌钢管或灰口铸铁管,导致用户龙头水水质下降明显、渗漏严重,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小区存在明显的“黄水”、杂质沉淀等现象,约40%小区的漏损率超过10%、部分小区甚至高达30%。
二是全市高层住宅和宝安、龙岗部分多层住宅尚未实现抄表到户,供水“中间层”依然存在,引发诸多管理不规范问题,成为市民投诉焦点,是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新标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需尽快对严重影响居民饮用水水质的小区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全面实施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
为此,市水务局在多年调研和充分酝酿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13年4月3日下午,许勤市长主持召开的市政府五届八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方案》。
2013年5月21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利用3-5年时间,对用户龙头水水质下降明显、管网漏损严重的居民小区用户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实施完成基础上,继续扩大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范围。
目前第一阶段已接近尾声,第二阶段计划在2018年开展。
本指引是在总结第一阶段经验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与标准进行修订,用以指导第二阶段工程实施。
本指引主要修订以下内容:
①明确了居民小区和自然村小区改造范围;②增加消防系统改造内容;③调整了管材及附件的技术标准;④完善了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水质检测、投资造价等相关内容。
本指引文件负责起草单位:
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本指引文件主要起草人:
赖举伟、张金松、张剑、徐维发、尹学康、周小莉、冯霞、许拥军、甘光华、刘畅、杨群、蔡蕾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指引作用1
1.3适用范围1
1.4遵循原则1
2改造申请指引3
2.1前提条件3
2.2提交资料3
3改造思路、范围及内容4
3.1改造思路4
3.2改造范围及内容4
4小区现状供水系统调查及勘察指引5
4.1供水企业配合核准资料5
4.2设计单位现场勘察核准资料5
5改造设计指引6
5.1一般规定6
5.2消防给水系统改造8
5.3供水压力校核8
5.4管道布置8
5.5管材及附件9
5.6主要设计阶段成果组成及要求12
6工程量统计及工程投资指引15
6.1工程量统计原则15
6.2工程投资15
7工程施工及验收指引19
7.1一般规定19
7.2管道基础、沟槽开挖及回填19
7.3给水管道及附件21
7.4管道水压试验、冲洗消毒22
7.5水质检测23
7.6工程验收24
8附则26
8.1本指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和适时修订,有效期5年。
26
8.2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6
附录A:
居民小区基本情况汇总表27
附录B主要材料进场抽样复检频率、复检指标及国家行业产品标准29
附录C深圳市优质饮用水水质目标3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进程,实现全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指引作用
本指引是编制、审查、评审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标底、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指导性文件,是各区及有关部门对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的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方案、建设投资等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
1.3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政府和供水企业投资的其它小区(旧村、社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1.4遵循原则
1.4.1尊重现状、因地制宜
改造过程中应结合各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提出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的用户供水设施改造方案。
1.4.2先行申请、全面推进
由小区业主、现状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按相关要求提出申请,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居民小区,不再评分排序,各区可综合居民小区基本情况、地理分布、用户配合程度、施工组织与管理便利等因素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管网改造工作。
1.4.3优化设计、经济合理
小区供水系统改造应在保障供水水量、水压、水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市政水量水压,节省能耗、优化设计、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降低投资成本。
1.4.4验收移交、抄表到户
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后,由供水企业按照《深圳市居民小区供水抄表到户实施意见》实施抄表到户,向用户提供规范的、优质的供水服务,解决供水“中间层”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中间层”负担。
2改造申请指引
2.1前提条件
以居民小区(含居民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小区,下同)为单位申请改造,经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或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同意供水设施改造,承诺改造后移交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等,服从各区制定的改造计划及方案,在设计、施工各环节积极配合改造。
2.2提交资料
2.2.1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或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申请书。
2.2.2纸质图纸两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状室外管网平面图(含用户表组位置、数量、表径),消防和生活供水系统图,标准层、屋顶、泵房及特殊楼层的管道平面图、剖面图和系统图;对于缺乏原始资料的居民小区,需提供经辖区供水企业现场校对的简易图纸,说明小区现状供水系统布置情况。
2.2.3近三年小区和用户月用水量数据、漏损率、埋地管及立管维修次数、水压水质投诉情况、二次供水设施清洗记录等运行管理资料。
2.2.4居民小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录A)。
3改造思路、范围及内容
3.1改造思路
以居民小区为单位按申请条件要求向辖区水务主管部门提出改造申请,根据公司企业核实的结果,由辖区水务主管部门确定是否纳入改造计划,对纳入改造计划的居民小区供水系统按照《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SJG16-201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本指引进行更新改造。
3.2改造范围及内容
3.2.1改造条件
使用灰口铸铁管、镀锌钢管等淘汰产品或其他不符合水质要求的供水管道或管网漏损率大于5%(需扣除绿化浇洒、清洁卫生、消防等公共用水或物业单位抄表不彻底、水池水箱经常性溢流等原因导致的漏损)的居民小区。
3.2.2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改造范围及内容
1改造起点为小区进水管与市政供水管接驳处,终点为用户专用管入墙处、原室内水表处或水表井内表后管与内墙接驳处。
2与小区共用一套给水系统的商铺、办公楼、工业厂房等改造终点为原总表处。
3用户室内供水管道不纳入改造范围,业主确需改造的,可与施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4消防管网漏损率偏高的小区,其室外消防管网可纳入改造内容。
3.2.3自然村小区改造范围及内容
1改造起点为小区进水管与市政供水管接驳处,改造终点为村民自建建筑物栋水表处。
2原则上仅改造小区现状生活供水管网,建筑物楼栋内二次供水设施和消防供水系统不改造。
3存在水质和供水安全隐患的公共水池(箱)和加压设施可纳入改造内容(需由社区或自然村小区无偿提供改造用地)。
4未实施消防管网综合整治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自然村小区,其室外消防管网可纳入改造内容。
4小区现状供水系统调查及勘察指引
4.1供水企业配合核准资料
4.1.1核准《居民小区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留底工作。
4.1.2核准小区近两年月用水量数据。
4.1.3核准小区总表前供水水压数据。
4.1.4核准小区用户表组数量、表径和位置。
4.1.5核对缺乏原始资料的居民小区简易图纸。
4.2设计单位现场勘察核准资料
4.2.1收集小区现状供水系统相关资料。
4.2.2现场核实小区现状供水系统和管网布置情况,准确掌握现状供水系统运行情况。
4.2.3现场踏勘拟设管线路径,记录管道敷设条件,特别是明设管道(含用户表后管道)的穿墙情况、拐弯数量、脚手架搭设作业面等相关现场情况。
4.2.4小区现状供水系统资料缺乏且地下管线复杂,设计单位可根据需要提出技术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小区地下综合管线勘测。
5改造设计指引
5.1一般规定
5.1.1工程设计应遵循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并服从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给水专业规划。
本指引主要参考的标准及规范: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SJG16-2017)
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8《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0《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GB/T50349-2005)
11《球墨铸铁管和管件水泥砂浆内衬》(GB/T17457-2009)
12《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13295-2013)
13《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以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GB/T17219-1998)
14《薄壁不锈钢管》(CJ/T151-2016)
15《薄壁不锈钢卡压式和沟槽式管件》(CJ/T152-2016)
16《不锈钢卡压式管件》(GB/T19228.1-2011)
17《不锈钢卡压式管件连接用薄壁不锈钢管》(GB/T19228.2-2011)
18《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用O型橡胶密封圈》(GB/T19228.3-2012)
19《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16)
20《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CJ266-2008)
21《冷水水表》(JJG162-2009)
22《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GB/T778-2007)
5.1.2居民小区现状生活和消防供水系统完全独立或局部独立时,改造时原则上维持原有供水系统形式不变,对生活供水管网和室外埋地消防管网(含消栓栓)进行改造,并设置生活、消防总表计量。
5.1.3居民小区现状生活和消防供水系统合用的,改造时埋地主干供水管网系统继续合用,楼栋前生活和消防系统应独立,并在生活与消防分开处设置消防总表计量。
5.1.4小区所有引入管和加压供水系统的进、出水管上应安装控制总表和防倒流污染装置。
生活给水系统的控制总表应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高精度水表。
5.1.5小区引入管宜从原市政预留口处接驳,并应原位更换原市政预留口阀门;如小区引入管需新开市政接驳口,应先征得辖区供水企业同意,并宜采用不停水开口技术。
从市政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或两路以上引入管,且与市政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在其引入管上应安装低阻力倒流防止器,水头损失不宜大于0.03MPa。
5.1.6小区除室外消火栓外所有消防用水设施均应设置计量水表。
5.1.7设计室外消火栓宜原位或就近布置,消火栓数量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有关规定。
5.1.8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制定现状管道废除方案。
废除的现状水表组、室外消火栓、明设管道等应统一拆除;废除的现状阀门井应填埋,阀门井位于车行道或者人行道下的,宜采用石粉渣回填压实后按现状路面恢复,阀门井位于绿化带下的,宜采用素土回填并按现状恢复绿化。
5.1.9小区供水管网末梢宜设置水质取样点,具体规定见本指引第7.5.2条。
5.1.10为便于监控供水水质,宜在小区引入管控制总表后就近设置水质取样点;其中,二次供水小区取样点应尽量靠近地下水池进水处。
5.1.11高层建筑的供水方式原则上维持现状,如需调整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并征得小区业主、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及辖区供水企业的同意。
5.1.12各类型管道试验压力值及依据应明确。
5.1.13与用户现状室内给水管碰通处的穿墙管应在改造时一并更换。
如遇特殊情况,经建设单位认定和同意后,可通过变更取消该部分工程内容。
5.1.14如遇用户入户碰口点位置无法确认情况,经建设单位、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认定和同意后,可保留用户表后原专用管道并与用户水表碰通,新建用户表后专用管道必须安装至用户最大用水点附近外墙处,末端预留控制阀门,阀门位置必须满足用户能从室内操作连通的条件。
5.1.15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立面突出物、地面障碍物对脚手架、吊篮及明管安装的影响,预留充足作业面。
5.1.16小区改造设计范围应通过零压测试确认。
此项工作须在设计前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并提供书面测试结果,辖区供水企业提供必要协助。
5.1.17明设管如不能按现状管位设计且建成后将大幅增加运行维护管理难度的,应先征得辖区供水企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同意。
5.1.18除与市政给水管、小区室内消防供水系统碰通处允许少量使用钢管(宜控制在1米长度内)之外,设计的供水系统(包括减压阀、水表组等)不允许使用本指引第5.5节规定之外的管材。
5.2消防给水系统改造
5.2.1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内容包括室外埋地消防给水管网及阀门、室外消火栓等附件、消防计量水表等。
5.2.3小区现状独立的室外消防管网,原则上按消火栓数量不小于原数量、管径不小于原管径、原位或就近更换室外消防管道及其附件。
5.2.4小区现状生活与消防合用管网,原则上按消火栓数量不小于原数量、管径不小于原管径新建室外消防管道及其附件。
5.2.5小区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从市政管网引入的接口数量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
5.3供水压力校核
5.3.1小区供水系统改造设计时,应先对小区市政服务水压进行复核,以合理确定其供水方式,供水企业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5.3.2市政水压及水量满足多层居民小区用水需求时,应采用市政直接供水方式。
具有消防功能的屋顶水箱仅保留消防用途。
5.3.3市政水压不能满足小区用水需求时,宜采用分区或全加压供水方式。
5.4管道布置
5.4.1小区供水宜按两路进水完善。
5.4.2小区室外埋地给水管道应沿小区内道路敷设,宜平行于建筑物敷设在人行道、小区车行道或者绿化带下,管道外壁距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m,且不影响建筑物的基础。
5.4.3室外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方,垂直净距为0.40m,且接口不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宜采用钢套管保护,钢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端不得小于3m,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5.4.4室外给水管道禁止穿越化粪池、排水检查井、垃圾处理站等重大污染源及腐蚀性地段。
5.4.5室外给水管道管顶覆土深度:
小区车行道下不得小于1.0m,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7m,绿化带下宜不小于0.5m,若现场情况不能满足管道覆土深度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5.4.6建筑物内部给水管道应尽量布置在管道井和采光天井内,且便于水表抄读;对于无条件布置在管道井内的小区,管道宜按分区方式布置在外墙,水表相应集中布置。
5.4.7明设管道遇到梁、管道等其它设施均需避让。
5.4.8明设管道横穿外墙、存在与水接触的楼板等应设置防水套管。
5.4.9减压阀前后均应设置压力表。
5.5管材及附件
5.5.1管材选择
1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管材应选择水力条件好、耐腐蚀、无有害物析出、不易结垢、不产生二次污染、使用寿命长、施工及维护方便、运行安全、经济合理的优质管材和配件。
2给水系统使用的管材、管件、金属管道内防腐材料及承接管接口处密封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并应事先取得生产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3管材选用根据不同的工作压力、使用条件和地质状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一般情况下:
①埋地管道:
当管径DN≥100mm时,应采用球墨铸铁管;当管径DN<100mm时,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或覆塑薄壁不锈钢管。
②明设管道采用薄壁不锈钢管。
当工作压力PN大于1.6MPa,或管径DN大于150mm时,宜选用不锈钢管。
受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建筑物内现场条件限制,设计的管位存在转角、绕行、交叉等情况较普遍。
为便于施工,经建设单位认定和同意,建筑物内管径小于等于25mm明设管道可选用聚丙烯管道(PP-R管)等优质、柔性管材。
为便于自然村小区施工碰口,经建设单位认定和同意,建筑物管径≤50mm明设管道可选用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
5.5.2管道防腐
球墨铸铁管必须有防腐措施,其内外防腐应满足以下要求:
1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外壁应按国标要求采用除锈、喷锌及热喷涂石油沥青进行外防腐。
2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应选用内衬水泥砂浆或环氧陶瓷进行内防腐,该工艺应在生产厂家内完成。
3用于球墨铸铁管道内涂的水泥砂浆,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球墨铸铁管和管件水泥砂浆内衬》(GB/T17457-2009)的要求。
5.5.3球墨铸铁管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球墨铸铁管球化率应大于等于85%。
管道外径、内径和壁厚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允许有负偏差。
管道壁厚级别大于等于K9,三通、四通类管件壁厚等级为K14,其它类管件壁厚等级为K12;
5.5.4管道连接
1球墨铸铁管应采用承插式橡胶圈柔性接口方式连接,其连接配件应采用同一厂家生产的专用球墨铸铁配件。
2公称尺寸DN≤100的薄壁不锈钢管应采用卡压式连接;公称尺寸DN>100的薄壁不锈钢管应采用沟槽式连接。
3不锈钢管宜采用焊接、法兰连接、螺纹连接。
4PP-R管宜采用热熔承插连接方式。
5球墨铸铁管与薄壁不锈钢管连接方式宜采用法兰连接。
6PPR管与薄壁不锈钢管宜采用转换接头螺纹连接。
5.5.5水表位置及选型
1水表安装位置应便于水表的抄读和维护更新。
2小区总表应安装在市政进水管上并尽量靠近红线位置,宜充分利用现状水表井位置,总表处宜适当安装在线压力设施。
3用户分表位置应结合建筑平面尽量相对集中布置,多层建筑用户分表应集中安装在建筑物室外地面,无条件时可设置于屋顶位置,中高层建筑用户分表原则上布置在同层建筑室内公共空间或管道井内。
4小区内商业用水、绿化用水、景观用水及其他用水须安装水表计量,不同性质用水应分别安装水表计量。
5用户水表应选用智能化远传水表,居民用户水表原则上宜选用口径为DN15的水表。
水表的设置必须满足辖区供水企业的相关要求。
6直径小于等于50mm的水表,宜采用铜壳体或不锈钢壳体;直径大于50mm的水表,宜采用不锈钢表壳或球墨铸铁表壳。
7水表组(井)及前后明设短管统一采用薄壁不锈钢管或不锈钢管,连接方式为法兰连接。
5.5.6阀门选型
1阀门的内表面应静电喷涂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的、对水质无污染的环氧涂料,且该工艺必须由生产厂家在厂内完成。
涂料的质量要求为:
1)表面均匀、光滑、不易脱落。
2)厚度不得小于0.3mm,防腐等级应为特加强级。
3)3000V电火花试验时,不能检出有任何空隙或小孔。
250mm<DN<400mm,宜选用弹性软密封闸阀,要求采用暗杆楔式,阀体材质采用QT450或以上、阀杆材质采用不锈钢(2CR13)、阀板材质采用包胶三元乙丙、手轮材质采用铸铁或钢制。
315mm≤DN≤50mm,宜选用铜闸阀。
4阀门的公称压力等级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一般应不低于PN10标准。
5阀门井直径的选择应根据阀门大小,以满足日常抢修为原则,并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做好防渗处理。
6受建筑物内现场条件限制,设计闸阀安装后常出现斜装、无操作维修空间的情况。
经建设单位认定并同意,建筑物内狭窄空间50mm<DN<200mm的明设阀门,可选用手柄传动对夹式蝶阀,阀板、阀座采用不锈钢,阀体宜采用球墨铸铁或不锈钢。
5.5.7消火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栓体材质宜为球墨铸铁,启闭杆宜为不锈钢或铜质材料制作。
消火栓栓体应易拆卸、无泄水口,且应有固定于地面的附属保护设施;
2制作消火栓皮碗的材料,应为三元乙丙橡胶(EPDM),不得采用再生橡胶;
3消火栓栓体与连接管段,宜采用法兰连接;消火栓阀门至消火栓之间的连接管段,应采用球墨铸铁管;
4消火栓的内表面必须进行内防腐,内防腐材料应为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的环氧涂料,涂层的等级应为加强级,涂料厚度不得小于0.3mm,且表面应均匀、光滑、不易脱落,3000伏电火花试验时不能检出有任何空隙或小孔,该工艺必须由生产厂家在厂内完成。
5.5.8泄(排)水阀
1管道泄(排)水阀应靠近主管位置设置,应采用硬密封闸阀,材质选用球墨铸铁、不锈钢或铜材料制作。
2小区供水管网低洼处及阀门间管段低处,可根据工程的需要设置泄(排)水阀井。
5.5.9其他
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所用主要管材、管件和所有阀门(供水企业免费提供的除外)原则上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统一负责组织招标、确定品牌库并确定预选供应商,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具体办法由各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
2水表组应选择不锈钢分水器,材质应采用食品级316L不锈钢。
分水器立管管径采用50mm,壁厚不应低于1.5mm。
分水支管壁厚不应低于1.2mm,壁厚不允许有负偏差。
分水器支管开孔应一次冲压拉拔焊接成型。
3薄壁不锈钢管的尺寸与偏差按《薄壁不锈钢管》(CJ/T151-2016)表1中Ⅰ系列规定执行,其中公称直径≤25mm的薄壁不锈钢管壁厚不允许有负偏差。
材质应采用食品级316L不锈钢。
4薄壁不锈钢D型(单卡压)管件承口的管子外径和最小壁厚按GB/T19228.1-2011表3中D型Ⅰ系列规定执行,各类管件的结构形式和基本尺寸要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5薄壁不锈钢S型(双卡压)管件承口的管外径和最小壁厚按CJ/T152-2016表6中S型Ⅰ系列规定执行,各类管件的结构形式和基本尺寸要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6所有与不锈钢管材及管件相接触的安装配件(管卡及支架),材质应采用304或以上等级不锈钢,配件由厂家配套提供。
7埋地给水管道拐弯、三通、变径等处应设管道标志桩。
5.6主要设计阶段成果组成及要求
5.6.1项目建议书阶段成果组成及要求
1项目建议书成果组成
项目建议书应包含文本和图纸两部分。
2项目建议书成果要求
文本中应含如下内容:
①小区现状供水系统描述及存在问题;②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③改造内容;④改造初步方案;⑤主要工程量和投资估算。
图纸宜含如下内容:
①区域位置图;②现状管网平面图;③改造系统示意图(含消防系统);④设计供水管网平面布置图。
5.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市 优质 饮用水 入户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