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民族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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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民族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5-2016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
资金(民族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
划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为评价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民族乡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衡量财政支出管理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0号)关于预算
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粤财评〔2004〕1
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组”),组织开展了2015-2016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补助专项资金(民族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历来被高度重视。
201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提出25条意见,旨在切实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工作的指导精神,扶持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
意见》粤办发〔2015〕11号),要求加大对我省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决定2015-2017
年省每年新增安排7个民族乡各200万元,按专项资金管理,用于提高民族乡统筹发
展能力。
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
一是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包括修建乡村人畜饮
水、电、路、便桥、农村能源等设施,以及改造特困群众的危房;二是培训少数民族
群众劳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三是发展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
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和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四是少数民族特色村
寨保护与发展;五是支持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二)评价对象。
考虑本专项资金实际实施情况,经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委(专项资金主管部门)、
评价组三方协商,确定本次评价对象为2015-2016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
资金(民族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省级民族乡补助资金”),共计2,800万元(其
中,2015年度、2016年度各1,400万元),评价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
各民族
乡补助资金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1。
(
表12015-2016年广东省各民族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二、绩效分析
评价组依据既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定2015-2016年省级少数民族地
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民族乡补助资金)的整体绩效得分为72.7分(详见附件2)。
各
二级指标评价得分率情况如图1所示。
序号
民族乡
资金安排年度
年度金额(万元)
合计(万元)
1
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
2015年
200
400
2016年
200
2
东源县漳溪畲族乡
2015年
200
400
2016年
200
3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
2015年
200
400
2016年
200
4
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
2015年
200
400
2016年
200
5
连州市瑶安瑶族乡
2015年
200
400
2016年
200
6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
2015年
200
400
2016年
200
7
阳山县秤架瑶族乡
2015年
200
400
2016年
200
合计
2,800
2,800
图1各二级指标评价得分率情况
(一)绩效影响分析。
1.目标设置
目标设置二级指标基础分为15分,平均得分11.0分,得分率为73.3%,其中目标设
置完整性、科学性、可衡量性3个三级指标的得分率分比78.0%、70.0%和72.0%。
多
数民族乡能够按照专项资金决策意图并联系本乡少数民族群众客观实际需要设置了相
对明确、合理的目标,对产出数量和成本等指标进行了量化。
但是目标设置普遍较为
笼统,未能做出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安排,缺少质量目标,目标细化反映不充分,可
衡量性欠缺。
如连州瑶安瑶族乡的开发区巷道建设项目,其“本年度目标”及“总目
标”均为诸如“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的定性描述。
此类形式,不能满足目标设置完整性、科学性、可衡量性的要求,也不利于目标完成
情况的考核和评估。
2.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二级指标基础分为5分,平均得分3.9分,得分率为78.0%,其中预期产出
指标和预期效果指标两个三级指标的得分率分别为83.3%和70.0%。
各民族乡基本对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做出了量化反映,如怀集下帅乡饮用水建设
工程项目制定了数量明确的供水人口数、供水规模等指标。
但项目实施预期效果指标
普遍不够清晰,部分民族乡仅在基础信息补充表或项目安排表中做了简要的预期效益
分析,却也偏笼统模糊。
3.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二级指标基础分为18分,平均得分为10.6分,得分率58.9%。
其4个三级
指标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支付和支出规范性得分率分别为77.5%、65.0%、35.0%
和68.3%。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各地将专项资金多投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于扶持带动当地具有一定资
源优势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培训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
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少。
第二,非财政省直管县地区存在资金到位不及时问题。
根据《广东省中央和省级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补助市县项目的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至相关
市县财政部门,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省拨资金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用款单位”,在实
际核查中发现有关市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不及时,具体情况如下表2:
表2现场评价地区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
第三,资金支出率低。
本次现场核查的地区,预算安排总金额为1,600万元,经
核查,截至2017年3月31日已支出金额合计486.60万元,支出率为30.41%。
资金支
出情况详见表3。
表3现场评价地区资金支出情况表
2015年度
资金
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各市财
政局时间
2015年4月9日
粤财农〔2015〕136号
惠州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龙
门县财政局时间
2015年5月14日
惠财农〔2015〕112号
河源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东
源县财政局时间
2015年5月11日
河财农〔2015〕107号
清远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连
州市财政局时间
2015年6月30日
清财农〔2015〕118号
2016年度
资金
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各市财
政局时间
2015年11月30日
粤财农〔2015〕582号
惠州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龙
门县财政局时间
2016年2月25日
惠财农〔2016〕29号
河源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东
源县财政局时间
2016年2月18日
河财农〔2016〕28号
清远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连
州市财政局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清财农〔2015〕317号
备注:
1、资金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2、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预算安
排金额*100%。
第四,支出规范性方面,普遍存在报账制资金请款审批表审核意见不齐全问题,
未见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各项目实施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对资
金进行专账核算,但普遍仅专账核算到专项,未能核算到项目。
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教
育创强工程项目支出80万元,采用先行垫付再申请补助资金冲销垫付款的方式支付,
但未见垫资审批相关手续材料。
4.事项管理
事项管理二级指标基础分为12分,平均得分为8.5分,得分率70.8%,其2个三级
指标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得分率分别为68.8%和75.0%。
专项资金事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部分项目计划经审批后未能及时
公示;一些小而杂的项目因未达到公开招投标的标准而采用邀标或商务谈判方式确定
供应商,但却未能保留谈判过程佐证材料;部分工程类项目,如连州瑶安瑶族乡的环
山公路建设和安全防护工程、镇区路灯建设等小型项目,未能善用工程监理,存在过
程管理失控的可能性;部分地区提交的项目验收报告不规范,或没有相关部门的签章,
或没有验收结论,或没有验收时间,导致存在质量隐患。
本专项资金虽建立有相关管理办法,省民宗委也于2016年通过印发加强资金管理
序
号
民族乡
资金安排
年度
预算安排金额
(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年度支
出率
总支
出率
1
东源县漳溪畲族乡
2015年
200.00
80.00
40.00%
20.00%
2016年
200.00
0.00
0.00%
2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
2015年
200.00
73.95
36.98%
19.99%
2016年
200.00
6.00
3.00%
3
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
乡
2015年
200.00
80.00
40.00%
20.00%
2016年
200.00
0.00
0.00%
4
连州市瑶安瑶族乡
2015年
200.00
199.50
99.75%
61.66%
2016年
200.00
47.15
23.58%
合计
1600.00
486.60
-
30.41%
的通知、进行专项审计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但总体而言,各级相关部门对专项
资金的监督检查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自查工作仍然不足。
(二)绩效表现分析。
1.经济性
经济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5分,平均得分5分,得分率100.0%。
本专项资金预算(成
本)控制良好,未见超支现象。
2.效率性
效率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10分,平均得分为6.8分,得分率68.0%。
存在的主要问
题:
一是个别项目前期工作对风险分析及风险规避措施安排不足,以至风险发生导致
项目工期延长,如怀集县下帅乡饮用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动工日期为2015年12
月17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工期90天,但因对天气原因、产出质量等
风险规避措施安排不足等原因导致直到2017年7月24日现场评价时仍未验收。
二是
一些小而杂的项目缺乏第三方质量监控,部分项目未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难以获得
有效保障。
3.效果性
效果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30分,平均得分为22.1分,得分率73.7%,各三级指标得
分情况如图2所示:
图2效果性三级指标得分情况
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给民族乡带来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效益。
一是项目资金多
用于民生项目,包括修建乡村饮水工程、公路、农村亮化等设施,改善当地教育、医
疗卫生条件等,受益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事项得到
较为明显的改善。
如蓝田瑶族乡将资金用于曲尺头至社前路口路灯亮化、乌妮夫河文
体广场段河堤等工程。
曲尺头至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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