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修改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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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修改规定
船舶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修改规定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以下简称图样)的修改职责、修改原则、修改性质、原因分类和处理、修改程序、修改通知单及图样修改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船舶产品设计过程中图样(底图及蓝图)的修改,船舶产品外来图样的修改可参照使用。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SWS04-02.90.01-2001设计三级校审程序文件规定
Q/SWS04-02.90.02-2001工艺质量会签程序文件规定
33 修改职责
3.1设计部门应负责收集修改信息、编制修改通知单、修改通知单的登记、保存及归档;负责修改设计人员自留蓝图和设计部资料室借阅蓝图、修改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的底图、绘制再版图、退交被再版图替代作废蓝图。
3.2综合管理部档案室应负责对设计部资料室的借阅蓝图及本室存档的底图修改后的确认、发放修改通知单、发放再版图及回收被替代作废蓝图、修改通知单的存档。
3.3各有关部门(生产部门等)应负责修改通知单的登记,退交被再版图替代作废蓝图;持有蓝图人员应负责将修改通知单的修改内容反映在原蓝图上,并承担修改责任。
4修改原则
4.1图样修改必须遵循合理、安全、节约的原则。
各种修改不允许导致与合同、规范、规则、标准相抵触,除非已经有关方的书面确认。
4.2若涉及主要设计输入条件和产品性能变异时,在修改前必须进行系统分析、论证和试验,并征得船东、船检及有关部门签字认可。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方可实施修改,不允许擅自修改。
4.3对船东书面提出将造成增减造船成本或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的修改项目,应经有关领导和市场营销部或生产运行部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将修改通知单发送市场营销部或生产运行部和各相关部门。
5修改性质、原因分类和处理
5.1图样修改分永久性修改及临时性修改两种性质。
5.2图样的修改原因分类和处理见表1。
表1图样修改原因分类和处理
修改
修改原因
修改处理
性质
分类
原因
修修改通知单
底图
蓝图
永
久
性
修
改
A
设
计
修
改
1.1. 与合同(技术说明书)要求不符合
2.2. 与规范、规则要求不符合
3.3. 设计、计算差错
4.4. 工艺考虑不周
5.5. 标准图、通用图选错
6.6. 材料、设备选错、遗漏
7.7. 专业协调需求
修改通知单编号末尾加“G”
按修改通知单划改或圈改并注明修改标记
(不允许刮改、挖改或涂改)
用红色笔按修改通知单修改并注明修改标记
B
配
合
修
改
1.1. 合同修改及船东要求
2.2. 规范、规则修改及船级社要求
3.3. 标准修改
4.4. 外来设备、材料更改
5.5. 外来图纸更改
C
再
版
图
原图样图面复杂,且修改内容较多等原因造成修改困难,或经多次修改已无法再次修改而重新绘制新图
原底图作
废,新底图图号为原底图图号后加尾标A(B、C……)
原蓝图作废,由再版图代替
临
时
性
修
改
D
临
时
修
改
1.1. 船东要求临时性修改
2.2. 利用库存器材(含器材代用)
3.3. 其它
修改通知单编号末尾加“L”
不改
(划改或圈改完工图并标注修改标记)
不改
6修改程序
6.1永久性修改程序
6.1.1设计修改及配合修改程序见图1。
图1设计修改及配合修改程序
6.1.2再版图的修改程序见图2。
图2再版图修改程序
6.2临时性修改程序见图3。
图3临时性修改程序
7修改通知单
7.1修改通知单的编制
7.1.1修改通知单分为二类:
a)永久性修改内容应编制“图样和技术文件修改通知单”(见附录A);
b)临时性修改内容应编制“图样和技术文件临时修改通知单”(见附录B)。
7.1.2图样修改单只允许“一图一单制”,即一个图号应编制一份修改通知单,同一图号如有多页图样,也只须编制一份修改通知单。
当修改内容涉及多份图样时,应按图号分别编制多份修改通知单,不允许一单修改多图。
7.1.3修改通知单的编制内容应完整、准确、清楚。
7.1.4修改通知单的编号方法:
注:
“船号”只能填写一个。
如果是同时批量开工的船舶,应填写该批量船舶首制船的船号;如果是前后批量开工的船舶,应填写图样用于该船的船号。
7.1.5修改通知单中“修改适用船号”栏内应填写该次修改内容适用的船号。
如果是同时批量开工的船舶,修改内容同时适用该批船,应写明该批船所有船号;如果是前后批量开工的船舶,应写明修改内容所适用的船号。
7.1.6应准确地在修改通知单中某条修改原因后空格中打“√”。
设计修改原因如果不属于A1~A7范围内,可在A8空格中填写修改具体原因并在其后小空格中打“√”,但不允许填写“其它”、“XX部门要求”等等含糊不清的原因。
7.1.7修改内容一般应能清晰表明修改前后的不同情况,尽量采用修改前后图形对比方式,图形应按绘图要求绘制,必须用文字说明时,文字应简明扼要、通顺易懂,表示修改实际内容的文字应加双引号注明。
如:
原XX位置开孔尺寸“φ15”改为“φ18”。
7.1.7.1当修改内容比较简单时,如仅修改某一个尺寸数字等,只需说明修改的位置和尺寸。
7.1.7.2当一次修改内容较多时,修改通知单的位置不够,允许在修改单后加附页,其幅面可采用A4或A3,附页应与修改通知单一起编页码。
7.1.7.3多页图样的某页修改时,应在“修改前”栏内注明被修改的页码。
7.1.7.4出再版图时,可以不写具体修改内容,也不用标注修改标记,但应写明:
新再版图的图号。
多页图样的某页再版时应写明,如:
第2A页代替第2页。
7.1.8修改单上应注明本次修改标记和图上共计修改处(点)数。
设计人员在编制修改单同时应将自留蓝图修改到位,做到修改通知单上的修改标注与蓝图、底图一致。
7.1.9修改通知单的发送单位及份数应与原图发放范围一致,如果是批量船舶,图样已经下发,均按每艘船原图发送的单位及份数分别发送修改通知单。
如果后续船的图样还未晒发,则修改好底图后晒发,不必再发修改通知单。
7.1.10修改通知单编制完成后,一般性修改内容应签署到标检,比较重要修改时,根据修改内容的重要程度,参照Q/SWS04-02.90.01-2001中规定,签署到审核或审定。
7.1.11.修改内容涉及其它部门或专业时,应事先进行协商,并参Q/SWS.04-02.90.02-2001中规定对修改通知单会签。
7.1.12改图人员将底图修改完成后,应在修改通知单底图的备注栏内“底图已改”处签名。
7.1.13设计人员收到外来图样修改通知单底图后,应按6.1.4对其进行重新编号,新编
号写在该通知单原编号的上方,并在该通知单的原图号上方写上本公司对该图样编的图号。
7.2修改通知单的登记
7.2.1设计人员编制完修改通知单或收到外来图样修改通知单后,应送到专业主管设计师处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每一个船舶产品的修改通知单应按永久性修改和临时性修改二类,并以船体、外舾装、内舾装、机装、管装、电装六个专业分别进行排序及登记。
各专业修改通知单登记表的格式应统一(见附录C)。
7.2.2各生产部门资料管理人员收到修改通知单后,应分产品进行登记。
7.3修改通知单的发放
7.3.1设计部资料管理人员对借阅蓝图已改确认后,在修改通知单底图的备注栏内“借阅蓝图已改”处签名。
7.3.2由档案室根据设计部资料管理人员及改图人员的签字,并确认底图已改后,在修改通知单底图上加盖“底图已改”章后,方可复制永久性修改通知单。
7.3.3当档案室确认被再版图所替代的原底图上已盖“作废”章,并收到再版图后,方可复制再版图的修改通知单。
7.3.4档案室应根据修改通知单上发送单位及份数,及时、准确地将修改通知单发放到各有关部门(生产部门等)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人员下发到持有原蓝图人员。
7.4修改通知单的存档
7.4.1修改通知单底图应由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根据产品、修改性质、专业进行分类整理及存档。
7.4.2修改通知单蓝图应由设计部资料室根据产品、修改性质、专业进行分类整理及保存。
7.4.3本专业的修改通知单蓝图应由各专业主管设计师进行分类整理及保存。
8图样修改
8.1图样修改基本要求
8.1.1图样修改必须做到及时、正确、完整和清楚明了,保证按图施工和重复施工时不致引起差错或返工。
8.1.2修改内容应反映在被修改内容附近,并注修改标记。
修改标记应用“△”表示,三角内数字表示该图修改序号,第一次修改为
,第二次修改为
,依次类推。
8.1.3在被修改图样的标题栏目内,应注明修改标记、修改点数、修改通知单号、修改原因、修改页码、修改日期及修改人签名。
其中修改原因只需填写修改原因分类代号,如修改原因为“工艺考虑不周”,填写为“A4”。
8.1.4如果多页图样中某页需作废,应在作废页上盖“作废”章,并在作废章边注上修改标记,不必将作废页抽出和重新编页码,但其封面应按8.1.3要求填写。
如果作废页数较多,可出再版图。
8.2蓝图修改
8.2.1设计人员应先将自留蓝图改妥,然后负责修改设计部资料室的借阅蓝图。
8.2.2设计人员应用红色笔对蓝图进行划改或圈改。
当修改内容比较简单时,可采用划改。
划改方法为:
先将原修改处划掉,然后把修改后内容就近标注并注上修改标记(见图4);当修改内容较复杂(如图形)时,可采用圈改。
圈改方法为:
先将修改区域画圈,并在圈内打叉,然后把修改后内容表示在附近并注上修改标记,最后用带箭头的细实线连接修改后内容与修改区域(见图5)。
不允许光有修改标记而无修改后内容,也不允许将修改通知单粘贴在蓝图上。
图4图样划改示例
图5图样圈改示例
8.2.3各有关部门(生产部门等)持有原蓝图人员接到修改通知单后,应用红色笔对蓝图进行划改或圈改,修改方法为:
先将修改处划出或将修改区域画圈和打叉,然后在修改处或修改区域附近注明修改标记及修改通知单号,最后将修改通知单粘贴在蓝图上。
改妥后在蓝图的标题栏目内,应注明修改标记、修改点数、修改通知单号、修改原因、修改页码、修改日期及修改人签名。
8.3底图修改
8.3.1永久性修改必须修改原底图。
8.3.2临时性修改不必修改底图,但对临时修改的产品,其完工图应由设计人员负责修改。
8.3.3底图修改应划改或圈改,不允许刮改、挖改或涂改。
应保持底图修改前原来图形、线条和字迹。
8.4再版图
8.4.1再版图是因原图样图面复杂,且修改内容较多等原因造成修改困难,或经过多次修改,已无法再次修改而重新绘制的新图。
8.4.2设计人员出再版图前应经专业主管批准。
8.4.3再版图上不应注修改标记。
8.4.4再版图图号是在原图号末尾标A、B、C……,其中“A”为第一次再版,“B”
为第二次再版,同时在新图上应附加说明:
“本图代替XXXXXXX(图号)”。
8.4.5允许多页图样中某页修改出再版图,应将该页页号后加尾标A、B、C……,其封面上应说明:
“XX页代替XX页”,并将作废页抽出换新。
8.4.6重新绘制的再版图应重新进行校审、签署。
8.4.7在重新绘制再版图同时,应另出修改通知单修改图样目录,确保图样目录正确。
8.4.8再版图必须与修改通知单同时发放,有关部门(生产部门等)资料管理人员在下发再版图及修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回收本部门被再版图替代的作废蓝图,并在该蓝图上盖上“作废”章,单独妥善存放,严防作废图样误用。
待该产品完工后,负责将作废图样全部退交档案室,由档案室进行统一处置。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图样和技术文件修改通知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图样和技术文件临时修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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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 产品 图样 技术 文件 修改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