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66R3维修执照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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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66R3维修执照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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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66R3维修执照申请书
附件一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初次颁发/续签申请书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初次颁发/续签申请书
申请人资料:
: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件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国籍:
出生地点:
学历:
毕业学校:
执照资料(新增专业、类别或续签时适用):
执照号:
签发日期:
专业:
申请容:
(在适合的□打√)
初次申请□新增专业或类别□申请续签□
专业:
航空机械涡轮式飞机□活塞式飞机□其它□
涡轮式直升机□活塞式直升机□
航空电子□
F66-1(5/2015)1-3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初次颁发/续签申请书
时间培训记录证明人
我在此申请维修人员执照/续签,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正确;健康状况能够保证正确行使执照持有人的权利;任何不正确的信息都将影响我资格的有效性。
签名:
日期:
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初次申请
执照基础部分笔试、口试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复印件(或民航局批准机构颁发的基础或基本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维修经历记录
续签
相关培训证明(需要质量部门或培训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维修经历记录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原件
F66-1(5/2015)2-3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初次颁发/续签申请书
维修差错及工作诚信情况:
在CCAR—66规章要求的年限有无严重维修差错:
有□无□
在CCAR—66规章要求的年限有无严重工作不诚信行为:
有□无□
维修经历:
时间航空器维修经历证明人
质量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仅对本页容负责):
F66-1(5/2015)3-3
附件三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机型部分签署申请书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机型部分签署申请书
申请人个人材料:
申请人:
执照编号:
执照专业:
所申请签署航空器、发动机型号及类别:
培训情况: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合格证书编号或证明文件描述:
证书颁发日期:
我在此申请执照机型签署,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正确;健康状况能够保证正确行使执照持有人的权利;任何不正确的信息都将影响我资格的有效性。
签名:
日期: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机型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机型培训证明复印件(该机型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须在申请前5年取得)
维修经历记录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
F66-3(5/2015)1-2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机型部分签署申请书
维修差错及工作诚信情况:
在CCAR—66规章要求的年限有无严重维修差错:
有□无□
在CCAR—66规章要求的年限有无严重工作不诚信行为:
有□无□
维修经历:
时间航空器维修经历证明人
质量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仅对本页容负责):
F66-3(5/2015)2-2
附件四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初次颁发/续签申请书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初次颁发/续签申请书
申请人资料:
: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件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国籍:
出生地点:
学历:
毕业学校:
执照资料(新增专业和续签使用):
执照编号:
签发日期:
专业:
申请容:
(在适合的□打√)
初次申请□新增专业□续签□
专业:
STR□PWT□LGR□
MEC□ELC□AVC□
F66-4(5/2015)1-3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初次颁发/续签申请书
时间培训记录证明人
我在此申请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续签,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正确;健康状况能够保证正确行使执照持有人的权利;任何不正确的信息都将影响我资格的有效性。
签名:
日期:
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初次申请
执照基础部分笔试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执照基础部分基本技能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复印件(或民航局批准机构颁发的基础或基本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维修经历记录
续签
相关培训证明(需要质量部门或培训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维修经历记录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原件
F66-4(5/2015)2-3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初次颁发/续签申请书
维修差错及工作诚信情况:
在CCAR—66规章要求的年限有无严重维修差错:
有□无□
在CCAR—66规章要求的年限有无严重工作不诚信行为:
有□无□
维修经历:
时间航空器部件修理经历证明人
质量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仅对本页容负责):
F66-4(5/2015)3-3
附件六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项目部分签署申请书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项目部分签署申请书
申请人个人材料:
申请人:
执照编号:
执照专业:
所申请签署项目名称:
培训情况: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合格证书编号或证明文件描述:
证书颁发日期:
我在此申请执照项目签署,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正确;健康状况能够保证正确行使执照持有人的权利;任何不正确的信息都将影响我资格的有效性。
签名:
日期: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部件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部件项目培训证明复印件(该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须在申请前5年取得)
维修经历记录
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
F66-6(5/2015)1-2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项目部分签署申请书
维修差错及工作诚信情况:
在CCAR—66规章要求的年限有无严重维修差错:
有□无□
在CCAR—66规章要求的年限有无严重工作不诚信行为:
有□无□
维修经历:
时间航空器部件修理经历证明人
质量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仅对本页容负责):
F66-6(5/2015)2-2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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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CCAR66R3 维修 执照 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