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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双基考核文件
关于印发《方庄一矿2014年度安全“双基”
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行为,推进安全“双基”建设机制有效运行,确保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履责,提升安全“双基”建设水平,全面落实“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管理思路和“管生产、管业务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根据河南能化集团及焦煤集团“双基”建设考核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方庄一矿2014年度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方庄一矿2014年度安全“双基”建设
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行为,推进安全“双基”建设机制有效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续深化河南能源化工集团“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确保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履责,提升安全“双基”建设水平,全面落实“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管理思路和“管生产、管业务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推进主动预防和自主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依据河南能化集团和焦煤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余继光张保国
副组长:
任传伟焦松田何仲凯李永林刘合顺
成员:
由矿副总师级领导和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人力资源科、财务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结构工资和“双基”建设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对区队考核办法:
1.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实行百分制。
考核结果与区队安全结构工资、管理人员安全“双基”建设奖罚挂钩,按月考核并兑现奖罚。
2.各单位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基数为单位工资总额的30%。
3.直接区队以90分为基准分,井下辅助区队以92分为基准分,选煤厂、机修队以95分为基准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该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增加4%,单位正职、分管“双基”副职奖励500元/人,其它副职奖励400元/人,双基员奖励300元/人;每低于基准分1分,扣减该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4%,对相关管理人员按奖励金额对等处罚。
按区队“双基”考核得分对区队兑现个人奖罚总额,提取正职奖罚金额后,对副职及双基员进行二次分配。
副职及双基员考核得分,按照矿专业系统对标考核得分占20%、区队得分和区队正职考核得分各占40%的方法计算。
二次分配方法如下:
(1)奖励
①个人考核得分=(系统考核得分×0.2)+(区队考核得分×0.4)+(正职对副职考核得分×0.4)
②个人实得分=个人得分×考核系数(主管双基副职0.5,副职0.4,双基员0.3)
③分值=(区队个人奖罚总金额-正职奖励金额)÷(副职得分+双基员得分)
④二次分配结果=个人实得分×分值
(2)处罚
①个人考核得分=(系统考核得分×0.2)+(区队考核得分×0.4)+(正职对副职考核得分×0.4)
②个人失分=100-个人考核得分
③个人实失分=个人失分×考核系数(主管双基副职0.5,副职0.4,双基员0.3)
④分值=(单位个人处罚总额-正职处罚额)÷个人实失分总和
⑤二次分配结果=个人实失分×分值
4.区队管理人员已受到安全“双基”建设考核个人奖罚的,不再接受对区队安全结构工资的奖罚。
5.考核方式:
(1)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坚持面对基层、面对现场、面对问题,围绕安全管理定位和职责范围,逐级进行检查考核。
每月中下旬,由矿领导组织,安监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对各区队月度“双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2)为体现“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突出系统自控,强化系统管理,矿安全“双基”建设实行专业系统对标考核。
机关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和业务划分,在矿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的同时,对基层区队专业系统进行对标考核。
各专业系统权重分配如下表:
单位
安全
管理
采掘
管理
机电
运输
一通
三防
地测
防治水
安全
培训
采煤队
开拓队
掘一队
掘二队
巷修队
30%
20%
20%
15%
10%
5%
机电队
45%
0
35%
0
10%
10%
机运队
45%
0
35%
10%
0
10%
运输队
45%
0
35%
10%
0
10%
通风队
45%
0
10%
35%
0
10%
抽放队
45%
0
10%
35%
0
10%
钻探队
45%
0
5%
5%
35%
10%
机修队
选煤厂
50%
0
40%
0
0
10%
(3)各专业系统对区队均按百分制考核,由系统分管矿领导组织专业科室考核后,报安监科。
安监科按照相应专业系统对区队安全“双基”考核权重,核算最终结果。
其中,工伤事故、重大隐患、停产停运、追责通报、焦煤重复隐患及其他给矿井造成恶劣影响的隐患或问题均列入安全管理效果考核,不在权重考核范围,直接从单位总分中扣除。
区队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得分=100分-∑(各系统权重扣分)-∑(安全管理效果扣分)±∑(重点工作加、减分)﹢∑(安全管理创新、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加分)
(4)相关科室要把专业系统自查、日常检查、专业处室、其他专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专业系统对标考核范围。
6.为促进基层单位自主管理,提高基层单位检查考核质量,根据焦煤集团“双基”考核“三对比”要求,推行矿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问题与区队考核结果、区队正职考核副职结果“两对比”制度。
(1)与区队考核结果对比。
区队对班组、班组对个人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已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正在按照“五定”原则积极落实整改,且已责任倒查并纳入区队月度“双基”考核的,在矿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时不扣分。
(2)与区队正职考核副职结果对比。
区队正职对副职考核发现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已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采取了针对性防范措施,正在按照“五定”原则积极落实整改的,在矿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发现时不扣分。
7.各专业系统要在每月26日前将专业系统对区队的考核结果报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办公室;次月2日前,由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办公室按照考核结果,制定奖罚意见,经矿有关领导审批后,由企管科、人力资源科兑现。
8.矿各系统对区队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第四条机关科室考核办法:
1.对机关科室“双基”建设考核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2.机关专业科室(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考核实行百分制,以90分为基准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该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增加4%,单位正职、分管“双基”副职奖励500元/人,其它副职奖励400元/人,双基员300元/人;每低于基准分1分,扣减该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4%,对相关管理人员按奖励金额对等处罚。
按科室“双基”考核得分,对科室兑现个人奖罚总额,提取正职奖罚金额后,对副职及双基员进行二次分配。
科室副职及双基员考核得分,按照专业系统对标考核得分占20%、科室得分和科室正职考核得分各占40%的方法计算(与区队二次分配方案相同)。
科室考核权重分配表
单位
安全管理
考核
分管矿领导
考核
焦煤对口处室
系统考核
培训
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
30%
30%
30%
10%
注:
调度室对口处室系统考核执行生产处考核得分
3.安监科以焦煤集团对矿考核结果和矿分管副职考核为依据(权重分配为焦煤对矿结果占60%,分管副职考核占40%),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500元/分,副职400元/分,资料管理人员300元/分,单位安全结构工资每分增加4%。
每低于基准分1分对等处罚。
按科室双基考核得分兑现个人奖罚总额,提取正职奖罚金额后,对副职及资料管理员进行二次分配。
副职及资料管理人员考核得分,按照焦煤考核得分占20%、科室得分和科室正职考核得分各占40%的方法计算(与区队二次分配方案相同)。
4.对机关其它科室,在焦煤对矿月度“双基”考核得分基础上,扣除本单位失分即为本单位考核得分,科室有创新或被焦煤加分的,则对科室奖励相应分数,对科室正职以每高于基准分1分奖励400元,每低于基准分1分,按奖励金额对等罚款。
5.本科室管理人员已受到安全“双基”建设考核个人奖罚的,不再接受对单位的安全结构工资奖罚。
6.把上级部门检查、焦煤集团日常检查的重大隐患、管理问题和本专业安全管理效果纳入对机关科室的月度“双基”考核,按科室职责分工和“抓系统、系统抓”原则,对相关责任科室按考核细则上溯扣分。
7.机关科室考核细则(见附件3)。
第五条矿长对分管副职考核
1.分管副职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当月兑现奖罚。
2.分管副职的考核标准以安全工作计划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确定考核内容、明确考核导向,重点考核分管副职安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履职履责情况、阶段性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管理效果,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3.正职对副职考核时,把分管副职对系统的考核质量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促进副职提升工作绩效。
4.矿长对分管副职考核细则(见附件4)。
5.矿井以90分为基准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奖励900元/人,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奖励800元/人、工会主席奖励600元/人;每低于基准分1分,对矿领导班子成员按奖励金额对等处罚。
按照焦煤专业系统对标考核得分占20%(如同时分管多个专业,则取分管专业的平均分)、矿井得分和单位正职对副职考核得分各占40%的方法,计算出个人月度“双基”考核分数及应得奖罚。
矿井分管副职二次分配办法如下:
(1)个人考核应得分数=(专业系统考核得分×0.2)+(矿井得分×0.4)+(正职对副职考核得分×0.4)
(2)个人实得分数=(应得分数±二次考核奖罚分数)×本人系数(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分配系数为0.9,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分配系数为0.8)
(3)分值=矿井副职个人奖罚总金额÷副职得分
(4)二次分配结果=个人实得分×分值
第六条科室、区队正职对副职考核办法:
1.被考核单位副职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当月兑现奖罚。
2.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正职对副职的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报安监科备案),每月对单位副职进行考核,并于每月26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安监科,作为被考核单位副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正职对副职的考核标准要以安全工作计划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切入点对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履职履责等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确定考核内容、明确考核导向,重点考核分管副职安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履职履责情况、阶段性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管理效果,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考核质量纳入矿对被考核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第七条各专业、各区队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以落实河南能化集团、焦煤集团及我矿2014年1号文件为重点,按照“简明、务实、高效”的原则,制订本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并认真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矿双基考核办法焦方一矿〔2013〕2号文同时废止。
本办法解释权属方庄一矿。
附件:
1.2014年焦煤集团对矿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责任分解)
2.方庄一矿安全管理系统对区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3.方庄一矿对机关科室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和“双基”建设考核细则
4.矿长对分管副职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附件1:
2014年焦煤集团安全管理系统对矿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责任分解)
序
号
考核
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
办法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一
基本
要求
1、围绕河南能源、焦煤集团2014年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矿井2014年安全工作1号文件,并贯穿于年度安全工作全过程,逐月抓好落实。
查矿井1号文件和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记录等
100
1号文与本单位实际不符的扣1分,月度安全工作安排有一项不落实的扣0.5分。
安监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2、成立安全“双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安全“双基”建设存在问题。
查文件、会议记录
未成立领导小组或矿井主要领导未按要求召开会议各扣2分,会议内容不具体、会议内容不落实扣1分/项,应参会人员无故不参加扣0.5分/人。
各渠道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没在会议上安排或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各扣2分/项。
安监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3、加强安全学习交流。
每半年,矿井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到焦煤集团以外的单位进行学习考察;其余季度,要组织人员到焦煤内部单位进行学习、交流。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内部安全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
查看学习计划总结、经验交流材料等
未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扣2分,学习没有计划和总结各扣0.5分;未组织召开安全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扣分,效果不好扣1分。
半年外出焦煤学习考察由培训部门牵头;季度焦煤内部学习交流由各专业科室负责
二
基层
建设
1、矿井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安全生产副职配备齐全,正职“抓系统”、副职“系统抓”职责分工明确,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协调有序、运作高效。
查相关文件、
记录
矿井安全生产副职缺1人扣2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或有漏项各扣1分。
安监科牵头,各专业科室配合
2、安监系统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和岗位素质要求符合规定,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查文件、制度
或现场抽查
安监系统机构不健全扣5分,人员配备不足扣1分/人,岗位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0.5分/人,1人次岗位职责履行或有关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扣1分/人次。
人力资源科,安监科
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健全和落实《群监员管理制度》、《青岗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认真开展党员、群监员、青岗员、劳模等先进人物身边“三无”活动。
查相关资料
缺制度扣2分/项;制度不完善或有明显漏洞扣0.5分/处;未开展“三无”活动扣2分/项,未对活动情况考核扣2分/项,考核不认真、不严格扣0.5分/处。
工会、办公室、纪委
三
基础
建设
1、根据上级文件和焦煤1号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抓好贯彻落实。
查资料和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缺项扣2分/项,制度脱离实际或落实不到位各扣1分/处,未形成制度汇编扣1分(含文件电子版);每次考核抽查5-10名管理干部,不熟悉本专业系统制度扣0.5分/人。
安监科牵头,各专业科室配合
2014年焦煤集团安全管理系统对矿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责任分解)
序
号
考核
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
办法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三
基础
建设
2、按照“抓系统、系统抓”原则和“5+3”安全“双基”考核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和制定矿井对区队(生产科室)、区队对班组、班组对个人和各级正职对副职、副职对分管系统的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
并按“五化”要求,逐月考核,抓好落实。
查文件、月度
考核资料
100
未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扣10分,标准没有覆盖所有生产区队、相关科室扣3-5分/项,标准不切合单位实际或不符合上级规定扣1-2分/处;考核率达不到100%扣5分,考核不认真扣2分,未及时兑现奖罚扣3分。
安监科牵头,各科室、区队配合
四
重点
要求
1、结合矿井实际,组织研究建立矿井自主、系统自控、区队自治、班组自理、员工自律“五自”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矿井安全自主管理。
查相关
资料
未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建立自主管理体系扣1分,未纳入考核扣1分,一个环节不落实扣0.5分。
安监科牵头,各单位配合
2、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矿井对安全工作实行计划管理,逐月制定月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考核到位。
查资料与
现场检查
未制定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扣5分;安全工作计划有主要缺项扣1分;一项计划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扣1分,考核不到位扣1分/项。
安监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3、矿井领导及机关科室,经常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安全“双基”建设存在问题。
领导干部下井及带班次数符合有关规定。
查记录,并抽查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核实
下井、跟班次数不符合规定扣1分/人次,下井没有指导意见、无隐患记录或查隐患质量差扣0.5分/人次(因故请假的,按规定核减下井次数)。
人力资源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4、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隐患“可知、可防、可控、可治”。
矿井每月、各专业系统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按“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
查隐患排查会议
记录、隐患台账
没有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扣3分/次,隐患治理未按“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扣1分/条,应查未查被上级查出的重大隐患未责任倒查或责任倒查不到位的扣2分/条。
矿排查安监科牵头,专业排查由专业科室牵头
5、认真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长、专业系统领导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参加矿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系统安全检查。
查资料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扣1分/次,相关领导未组织参加扣0.5分/次,检查质量差、覆盖面达不到要求扣0.5分/次。
安监科牵头,各单位配合
6、各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副职基于本单位、本系统日常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过程和结果,每月向公司自述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查资料与
现场检查
未按规定进行隐患自述上报或系统存在重大隐患但系统领导零上报扣2分/人次,出现同一隐患整改期限、整改形象进度、整改责任人不一致等问题扣0.5分/处。
安监科负责协调
2014年焦煤集团安全管理系统对矿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责任分解)
序
号
考核
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
办法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四
重点
要求
7、按照公司规划,积极推进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标准和管控措施,促进本质矿井建设。
查资料与
现场检查
100
未开展危险源辨识扣3分,未进行风险评估扣2分,未制定管理标准和管控措施扣2分,现场落实不到位扣0.5分/处。
安监科牵头,各专业科室、区队配合
8、认真开展薄弱环节管理。
基于矿井生产、安全实际,定期对矿井难以管理、易发事故的工序、地区、时段、人员等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并制定和落实管理标准、管控措施,做到薄弱环节“可知、可控、可防、可治”。
查资料与
现场检查
按焦煤办字〔2013〕647号文件规定执行。
安监科牵头,各专业科室、区队配合
9、推行矿井、区队安全程度评估评价制度。
矿井、区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程度评估评价,确定安全放心(A)、重点关注(B)、停产整顿(C)三个等级,并按照结果严格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抽查矿井上月对生产系统、区队对作业现场的“预”评价资料
矿井、区队未组织安全程度评估评价、未按评估评价结果组织生产各扣2分,评估评价资料出现一处错误扣0.5分,不符合上级要求扣0.5分/处。
安监科牵头,各专业科室、区队配合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原则,落实矿井主要负责人考核副职、副职考核分管系统的责任化考核机制,重点对安全工作计划完成、履职履责、阶段安全重点工作、安全管理效果等进行考核。
每月底前将矿井正职对副职考核情况上报焦煤集团安监局。
查相关制度、记录,对照现场核查
考核标准内容不科学、不全面,扣2分/处;考核不认真、不严格、不全面,扣3分/次,未按时上报正职对副职考核情况扣3分。
安监科协调
11、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
制定矿井标准化达标规划和奖惩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并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现场检查
未制定达标规划、无奖惩制度或奖惩制度不落实各扣2分;每月未组织达标验收检查扣3分;矿井未达到规划等级扣5分/季;未达标没有进行责任倒查扣3分;现场未做到安全、整洁、整齐扣0.2分/处。
安监科牵头,各专业科室配合
12、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费用,以治理大隐患、完善大系统为重点,编制并落实安全投入计划,没有因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隐患。
查安全投入计划及相关记录台账
未足额提取和足额使用安全费用扣2分,不用于安全方面的项目扣1分/项,因投入不足造成安全隐患扣1分/条。
企管科牵头,财务科配合
13、根据生产实际,编制内容全面、责任明确、实操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预案,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应急演练,并及时总结,整改问题。
加强应急培训,让员工熟悉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掌握在灾变时期撤退、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技能。
查预案、演练计划、总结,现场抽查科室有关人员和员工
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或演练出现的问题未整改扣0.5分;机关科室人员对应急职责不清扣0.5分;矿井员工避险知识、路线或自救、互救技能不熟悉扣0.2分/人;未演练扣1分。
安监科牵头,技术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各专业制定演练计划,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2014年焦煤集团安全管理系统对矿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责任分解)
序
号
考核
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
办法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四
重点
要求
14、组织开展全员培训。
有培训机构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小型化、专业化、多批次”的工作要求,明确培训方式、方法和内容,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考核,每月有培训计划和小结,年底有总结。
90万吨以上矿井有培训实操基地。
查文件资料、记录
100
无培训机构、实操基地各扣2分;无培训计划、无培训教案、无总结、未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各扣1分,培训计划不落实扣0.5分/项,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扣0.5分/项。
安监科牵头,各专业科室、区队配合
15、员工按照规定全部接受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知识。
推行“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制度。
查资料和
现场检查
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失效扣0.5分/人,一般工种扣0.2分/人,证件不清楚扣0.1分/人;现场提问不合格扣0.2分/人;不推行“两述法”扣1分;现场“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不规范扣0.2分/人。
安监科牵头,各专业科室、区队配合
16、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制定安监员准入制度、安监员绩效考核制度和淘汰调离制度,并严格考核;安监科基础管理制度、台帐等完善齐全。
查相关制度
和资料
无相关制度、台帐或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制度、台帐不完善扣0.5分/处。
安监科
17、落实安全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做到安全事故零容忍、安全隐患零容忍、不安全行为零容忍。
查相关资料
考核期内有应当按四项制度处理的问题而未落实的扣3分;责任追究未按规定追究或未按批准的文件落实处理的扣3分;对安全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等责任人的处理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职工奖惩条例》有不符现象、无依据的扣1分/人。
对重大隐患、问题责任追究原因分析不具体,起不到惩戒、警示教育、预防作用的,扣0.5分/条。
安监科牵头,各专业配合
18、认真落实举一反三整改隐患机制。
现场检查
举一反三整改机制未建立或运行不正常扣3分,隐患问题未按期整改或闭合管理扣1分/条,发现一条一般重复隐患问题加扣0.5分,较大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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