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11等离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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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11等离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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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11等离子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XXX工程
XXX等离子及稳燃设备技术规范书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名称)
年月日
设备需求一览表4
一、通用部分5
1、总则5
1.1一般规定5
1.2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6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6
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
1.5标准和规范9
1.6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0
1.7备品备件10
1.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1
1.9安装调试要求11
1.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1
2、性能、结构及设备配置要求13
2.1性能要求13
2.2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13
2.3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13
2.4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13
3、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13
3.1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3
3.2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15
二、专用部分18
1、工程概况18
2、设计及运行条件18
3、技术规范22
4、供货范围33
5、技术附录41
技术附录A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41
5.1、技术数据表41
5.2、分包与外购44
5.3、大件部件情况45
技术附录B投标人提出的技术偏差表46
技术附录C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47
技术附录D清洁、油漆、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48
技术附录E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附图49
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等离子及稳燃设备
型式:
型号:
等离子系统最大出力:
等离子系统保证出力:
冷态启动稳定着火时间:
台
一、通用部分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容量及参数)机组的等离子及稳燃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
1.1.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1.5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6合同签订3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1.1.7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8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投标人设备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
1.1.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等离子及稳燃设备变化的要求时,等离子及稳燃设备设备不加价。
1.1.10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11本设备部分部件的分包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分包商,且设备不加价,招标人参加技术协议谈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
1.1.12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GB/T50549《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2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投标人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投标人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
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3.2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1.3.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人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
否则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以便招标人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4.1一般要求
1.4.1.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1.4.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4.1.3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15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2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1.4.1.4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4.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4.1.6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4.1.7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12套,电子文本2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应为AutoCAD2007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2007格式,并在交货前1个月供完。
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1.4.1.8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1.4.1.9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机组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4.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4.2.1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等离子煤粉燃烧器结构图、冷炉制粉系统(空气加热装置)各部件结构图、一次风速在线监测装置结构图及其他设备图等;各系统图;技术数据表、说明书;详尽的供货设备清单、设备规范;需由招标人提供的水、电、气、汽等介质的耗量和参数;技术差异表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还应提供在各阶段提供的图纸资料清单。
1.4.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1)等离子煤粉点火系统设计方案
2)设备基础图(包括开孔图)及外形图
3)所有隔离变压器、电控柜等外形图
4)设备电气接线图
5)仪表控制系统图
6)等离子点火系统手册和设备说明书
7)等离子点火系统图
8)冷却水系统图
9)载体风系统图
10)冷却风系统图
11)载体冷却风机的外形图及安装荷载图
12)火检冷却系统图
13)火检冷却风机的外形图及安装荷载图
14)旁路风道及蒸汽加热器系统图、外形尺寸及荷重
15)供货清单(各附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
16)运行说明和连锁保护说明
17)随机所供的仪表清单(包括形式规范)、报警值、制造厂家等
18)保护联锁要求及逻辑图
19)系统配置图及系统设计说明
20程控系统电源系统图
21)控制装置内部接线及端子排出线图、I/O清单
22)电源、功率参数、动力接线图,汽、水、风耗量及参数
23)安装材料清单(含电缆、取样管、仪表阀、仪表接头、电缆管、电缆软管及其它安装附件等。
注:
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中将等离子及稳燃设备布置图,基础设计图提供投标人确认。
1.4.2.3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1.4.2.4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程度。
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50mm。
每一卷的版式应一致,每一部分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
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
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
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
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或行标型号)。
4)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1.4.2.5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5)投标人向招标人发货时随机供应的资料。
6)等离子点火及稳燃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含图纸)
7)装箱清单(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文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
1.5标准和规范
1.5.1等离子及稳燃设备、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
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等离子点火系统设计与运行导则DL/T1127
一般用压缩空气质量等级GB/T1327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025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435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检系统的设计技术规定DLGJ1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616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86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5部分:
管道及系统DL5210.5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1~10部分DL748.1~1~1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2部分:
锅炉机组DL5190.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部分: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5190.4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175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电力部电安生(1994)25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劳锅字(1990)8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发[1996]276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机械工业部发JBJ23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机械工业部发JBJ29
1.5.2进口设备及引进技术的相应国国家标准
1.5.3投标人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人应及时通告招标人进行书面解决。
1.5.4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
且不论招标人知道与否,投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5.5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招标人确认。
1.5.6本工程采用统一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
编码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
投标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
1.6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技术参数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与招标人在表1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技术偏差表)中。
1.6.2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备品备件
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安装调试要求
1.9.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1.9.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人处理,费用也由投标人自负。
1.9.3设备安装后,投标人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1.9.4焊缝宏观检查符合最新版DL/T869《火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要求。
1.9.5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
1.9.6焊工应持有焊工合格证,进行焊接。
1.9.7所有的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
1.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1清洁
1.10.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1.10.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1.10.2油漆
1.10.2.1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1.10.2.2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色。
1.10.2.3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1.10.3标志
1.10.3.1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1.10.3.2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13306《产品标牌》的规定。
1.10.3.3包装标志
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1.10.4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4.1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4.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1.10.4.3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2.通用技术规范
2.1电气技术规范
2.1.1总的要求
招标人提供每台炉等离子点火系统以下动力电源:
1)2×8路三相三线的等离子发生器电源,
2)2路三相三线的冷却水泵电源(取自不同段),
3)2路三相三线的火检冷却风机电源(一路取自保安段),
4)2路三相三线的等离子载体冷却风机电源(一路取自保安段)。
投标人负责将电源由隔离变压器后接至其整流柜,并将输出的直流电送至就地等离子发生器以产生等离子电弧。
动力电缆采用ZRC-YJV系列电缆,直流侧动力电缆采用ZRC-YJV-2*185,控制电缆采用ZRC-KVVP2系列或相当水平的电缆产品,最小截面为mm2。
2.1.2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1)每台电动机的设计和构造必须保证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修要求一致。
2)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应输出额定功率。
3)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3%时,电动机应输出额定功率。
4)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需的能力,其值至少应大于最大的制动功率。
5)电动机电压:
380V6)电动机必须能在8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下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
泵与风机参加自启动时,厂用电母线电压只有额定电压的55%~60%,电动机制造厂应能保证满足自启动电压要求。
7)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10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8)多相鼠笼式感应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如果没有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得超过全负荷电流的750%。
9)电动机防护等级应是IP56。
10)电动机应有固定招标人接地导线的合适位置。
若采用螺栓连接,在金属热片或是电动机的底片上,应有足够数量的螺栓保证连接牢固。
11)电动机出线盒方向、位置:
由电机端部向轴伸方向看,出线盒在左侧。
12)导线接地装置应设置在电动机主接线盒的一侧,或者在电动机后端的底座附近。
13)电动机应有F级绝缘系统具有密封或者焊封的静止线圈。
在周围环境温度为40℃时,B级绝缘电动机的温升不超过80℃,F级绝缘电动机应按B级绝缘等级考核。
电动机考虑可靠的散热措施,确保电机不超过温升要求。
14)电动机的轴承结构应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而且使润滑剂无法进入线圈。
15)轴承温度测量元件应采用双支铂热电阻、绝缘式,并应可靠安装。
16)温度检测元件的引线应与动力线分开,引向单独的接线盒。
2.1.3其他要求
1)等离子点火电源整流控制柜和隔离变压器等的外壳颜色由招标人最终确定,表面处理应满足防腐要求。
2)投标人提供设备接地要求。
3)投标人提供所有电缆清册,包括电缆编号、起点设备、终点设备、电缆型号、电缆规格等,招标人负责电缆敷设设计。
4)等离子点火电源控制柜、载体冷却风机、火检冷却风机就地控制柜内的电气元器件(接触器、空开、热继电器、继电器等)采用施耐德产品,所有元件均应由非吸湿和非燃性材料制成。
5)本系统内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等全部由投标人提供(电缆型号由招标人确认)。
6)电气设备的I/O点数由招标人确认。
2.2热控技术规范
2.2.1投标人设计和提供等离子点火系统所需全套控制设备、系统(DCS除外)及就地仪表等,控制设备既能就地手操又能远方控制,并能满足DCS接口及控制要求。
等离子点火系统应设有完善的监控系统,运行人员可以在主控室完成启弧、停弧、功率调节等操作,同时监控系统内部设有完善的保护逻辑,可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2.2.2等离子控制纳入DCS,就地保留手动操作设备,等离子点火系统可以在主控室内DCS系统上进行远方操作完成点火过程,并有完善的控制系统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投标人负责提出等离子系统调试方案和投运技术操作要求,以保证调试单位编制调试方案和招标人制订锅炉试运行操作规程的需要。
控制系统的调试以投标人为主,调试单位为辅。
投标人负责与锅炉厂、DCS供应商、磨煤机厂家协调锅炉点火及其吹扫、制粉系统等设备的联锁和保护逻辑设计,最终投标人应给出完整的等离子点火系统的逻辑图。
2.2.3投标人设计并提供等离子点火系统的仪表和控制设备,满足整个系统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要求,并满足国家和国际相关规范的要求。
投标人负责等离子点火系统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就地仪表、仪表阀门及相关附件、控制设备、专用电缆、备品备件等的供货并负责控制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安装指导、调试及用户培训等。
就地仪表、控制柜以及电缆的接线应符合相关规程、规定要求。
投标人所供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均由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供货的控制电缆为铠装屏蔽阻燃电缆、计算机电缆为阻燃通讯电缆;从投标人控制柜和就地控制柜至就地仪表和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配高质量的电缆金属保护软管及至少为镀锌的电缆接头。
2.2.4投标人提供的等离子点火系统的设计应能满足整套机组自启停运行方式的要求,并提供实现此功能必需的所有相关资料。
此外,投标人应积极配合DCS供货商、设计院及招标人共同完成整套机组自启停功能的设计和实现。
等离子煤粉点火系统设有完善的监视系统,投标人负责完成等离子煤粉点火系统内部各项设备的控制。
就地设备控制柜所采用的PLC应采用进口优质产品,最终设备选型由招标人确认。
运行人员可在就地完成启弧、停弧、功率调节等操作,同时控制系统内部设有完善的保护逻辑,可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机柜尺寸、颜色等规范要求在设计配合阶段确定。
2.2.5投标人配套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采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和相应国际标准的产品,不得提供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
根据安装地点的要求,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的有关要求。
2.2.6所有必要的现场开关量、模拟量通过硬接线进入DCS,在DCS操作站完成等离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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