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国土资源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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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国土资源局
宣化区国土资源局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张家口市宣化区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张家口市宣化区国土资源局由原张家口市国土资源局宣化分局和原宣化县国土资源局合并成立。
主要负责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保护、地理信息及测绘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地质公园筹建等工作。
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合计
张家口市宣化区国土资源局(机关)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河北省宣化区土地储备中心
事业
财政拨款
宣化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事业
财政拨款
宣化区地理信息局
事业
财政拨款
张家口市宣化桑干河大峡谷地质公园管理处
事业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张家口市宣化区国土资源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14973.0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73.0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700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张家口市宣化区国土资源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497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1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551.75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30.41万元;项目支出6290.9万元,主要为土地整治项目。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14973.06万元,较2018年增长13732.8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长664.97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长6067.9万元,主要为土地整治项目和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保护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30.4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6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
单位公车保有量未发生变化;公务接待费2.69万元,较上年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需求增加。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9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要求是: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部署,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利用资源更加集约节约、维护群众权益更加有力有效,为服务宣化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夯实基础,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党的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的学习和研究。
落实联系群众制度,创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
结合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加强廉政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继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
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继续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
二、缓解资源压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土地供应调控。
科学编制、有效执行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总量结构、空间布局、供地时序。
加强政策研究,实行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供地政策,探索完善功能兼容用地规划和供应管理制度。
加快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土地尽快达到供应条件。
强化土地规划统筹管控。
按照集约优先、生态优先的原则,严格土地规划管控制度,深化土地利用差别化管理,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提高土地承载力。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开发强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三、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新平台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落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
按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明确保护责任、完善保护标识。
要加强用地审批审查,从严从紧控制占用耕地,避让优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有效探索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的体制机制,做好补充耕地指标管理。
积极推进国土综合开发整治,加强土地和矿山执法监察。
四、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强农村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加快推进包含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严格征地程序,强化征地实施监管,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查工作,坚决杜绝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等损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行为。
建立健全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机制。
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听取他们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
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公开的作用,听民情解民忧,充分发挥热线电话的作用,收集群众举报投诉并严格依法查处。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2019年我单位绩效目标公分为16项,分别为: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2、地籍管理3、土地利用管理4、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5、地质勘查6、矿产资源储量管理7、地质环境保护8、地质灾害防治9、地下水监测与地热、矿泉水管理1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预报减灾1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12、综合业务管理13、综合事务管理14、地理信息管理、测绘管理15、不动产登记16、地质公园筹建及管理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该项职责主要是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以实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亩以上,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完成年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开展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完成耕地保护相关制度研究。
二、地籍管理
该项职责主要是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和检查,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生成增量数据包,开展县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部署完成全省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调查研究,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工作进度。
三、土地利用管理
该项职责主要是开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提高全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维护全区土地市场良好秩序,统筹组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未利用地调查评价及利用。
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该项职责主要是组织实施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以促进我县矿业权设置科学合理布局,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我县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五、地质勘查
该项职责主要是组织区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项目和境外矿产风险勘查,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勘单位资质,组织实施区级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六、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该项职责主要是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等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和地质成果资料管理工作。
强化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及矿业权监督管理,做好矿山督察,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七、地质环境保护
该项职责主要是开展县级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评价,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监测,建立矿山环境动态数据库;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与保护地,确保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全面改善矿山环境。
八、地质灾害防治
该项职责主要是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和治理避让体系。
掌握全区地质灾害动态现状,建立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完善监测预警措施,加大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九、地下水监测与地热、矿泉水管理
该项职责主要是开展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服务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地热、浅层地温能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与数据库建设。
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预报减灾
该项职责主要是强化重点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和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工作,开展海洋防灾减灾与生态保护工作,编制专项环境信息,以提高海洋监视监测工作能力,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和生态保护工作。
十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该项职责主要是对区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十二、综合业务管理
该项职责主要是制定编制县级国土资源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国土资源科技发展研究等,以规范做好国土资源(海洋)各类规划编制和实施,全面推行国土资源(海洋)工作依法行政,推动普法工作落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进国土资源(海洋)科技的应用和推广。
十三、综合事务管理
该项职责主要是做好国土资源相关综合性事务管理,保证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十四、地理信息管理、测绘管理
该项职责主要是开展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工作,对辖区内测绘单位进行资质年检,日常测绘行政执法。
开展数字城市建设及涉密测绘成果检查,并确保最终完成测绘资质年检,完善数字城市信息建设。
十五、不动产登记
该项职责主要是在2019年全面开展全县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并按照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要求,共同做好不动产登记各项业务,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基础,实习通过统一窗口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十六、地质公园筹建及管理
该项职责主要是开展地质公园日常维护,为地质公园培养专业人才,确保在2019年完成地质公园筹建及后期运行。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24宣化区国土资源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土地资源管理
3168.84
组织实施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建设用地审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土地变更调查,做好土地利用工作和不动产登记。
实现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保证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087.50
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
实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亩以上,确保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完成年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开展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完成耕地保护相关制度研究。
验收报备的总量平衡项目工程数量核实完成率
≥90%
≥80%
≥70%
<70%
完成占补平衡新增耕地面积率
≥90%
≥80%
≥70%
<70%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完成率
≥90%
≥80%
≥70%
<70%
在建土地整治项目督导(含测量)次数
≥90%
≥80%
≥70%
<70%
土地变更调查新增耕地管理信息核查标注完成率
≥90%
≥80%
≥70%
<70%
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监测完成率
≥90%
≥80%
≥70%
<70%
2、地籍管理
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区级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和检查,更新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生成增量数据包,开展区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部署完成全省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调查研究,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工作进度。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全区(包括开发区)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调查研究开展率
100%
≥80%
≥70%
<70%
3、土地利用管理
81.34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提高全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维护全区土地市场良好秩序,统筹组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未利用地调查评价及利用。
完成区土地市场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分析并提交季度报告
100%
≥80%
≥70%
<70%
是否获得“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100%
≥80%
≥70%
<70%
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中河北省50个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与更新数量
100%
≥80%
≥70%
<70%
开展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数量
100%
≥80%
≥70%
<70%
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利用管理相关制度改革研究完成率
100%
≥80%
≥70%
<70%
二、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保护
2922.06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勘查,推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地质找矿取得显著成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和环境治理,按规定推进矿产资源管理。
1、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451.59
组织实施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
促进我区矿业权设置科学合理布局,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我县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完成率
100%
≥80%
≥70%
<70%
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完成率
100%
≥80%
≥70%
<70%
2、地质勘查
组织区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项目和境外矿产风险勘查,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勘单位资质,组织实施区级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加强我区基础地质和地质找矿工作,服务地质勘查行业,提高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源保障程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地质勘查,推进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监管能力。
提交的查明矿产地个数
100%
≥80%
≥70%
<70%
全县地质勘查工作统筹部署,推进项目管理和监管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地质勘查基金安排使用率
100%
≥80%
≥70%
<70%
3、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等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和地质成果资料管理工作。
强化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及矿业权监督管理,做好矿山督察,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全面做好我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申办及交办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查询服务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督察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储量评审及规定比例的实地核查,以及提交评审意见书及实地核查报告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完成委托的采矿权价款计算及评估报告审查率
100%
≥80%
≥70%
<70%
甲类生产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数据采集和探矿权、采矿权年检直报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及矿产品价格信息监测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4、地质环境保护
2470.47
开展区级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评价,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监测,建立矿山环境动态数据库;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与保护地。
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全面改善矿山环境。
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地质环境保护系列标准完成率
100%
≥80%
≥70%
<70%
5、地质灾害防治
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和治理避让体系。
掌握全区地质灾害动态现状,建立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完善监测预警措施,加大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全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数据库建设与综合研究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地质灾害监测点排查、核查率
100%
≥80%
≥70%
<70%
6、地下水监测与地热、矿泉水管理
开展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服务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地热、浅层地温能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与数据库建设。
完善地下水、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提高自动化监测水平。
开展全区地热、浅层地温能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完成率
100%
≥80%
≥70%
<70%
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完成率
100%
≥80%
≥70%
<70%
地下水、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与监测率
100%
≥80%
≥70%
<70%
三、海洋资源管理
加强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及海洋综合管理工作。
积极支持沿海地区,着力提高海洋管理服务水平。
1、海域使用管理
做好海域使用论证评估工作,编制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岸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海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海域使用统计工作。
深化依法、集约、节约、生态、科技、规划用海,不断提高海域综合管理水平。
发布海域使用权统计及用海信息及时准确率
100%
≥80%
≥70%
<70%
监视监测海域使用情况信息及时掌握率
100%
≥80%
≥70%
<70%
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制定相关海域使用管理制度
100%
≥80%
≥70%
<70%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完成率
100%
≥80%
≥70%
<70%
2、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预报减灾
强化重点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和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工作,开展海洋防灾减灾与生态保护工作,编制专项环境信息。
提高海洋监视监测工作能力,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和生态保护工作。
全区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完成率
100%
≥80%
≥70%
<70%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完成率
100%
≥80%
≥70%
<70%
海洋观测预报完成率
100%
≥80%
≥70%
<70%
3、海岛管理和海洋经济服务
加强海岛监视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积极推进海岛管理,开展海洋经济发展研究和海洋经济服务工作。
加强海岛保护和管理,促进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
实现我县海洋经济数据实时监测、分析、评估,全面掌握我县海洋经济发展情况。
全区海岛监视监测系统业务化运行实现率
100%
≥80%
≥70%
<70%
海岛使用情况调查完成率
100%
≥80%
≥70%
<70%
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作量完成率
100%
≥80%
≥70%
<70%
填报《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海洋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报表次数
100%
≥80%
≥70%
<70%
四、国土资源执法与监察
200.00
强化区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国土资源执法能力。
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200.00
对区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组织各级国土资源(海洋)执法监察部门,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案件,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协调、联络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推进国土资源基层所标准化建设。
12336等违法举报督办案件反馈率
100%
≥80%
≥70%
<70%
受理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申请鉴定结论率
100%
≥80%
≥70%
<70%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任务完成率
100%
≥80%
≥70%
<70%
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调查反馈率
100%
≥80%
≥70%
<70%
专项执法工作开展完成率
100%
≥80%
≥70%
<70%
五、国土资源政务管理
7000.00
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海洋)管理能力。
1、综合业务管理
7000.00
制定编制县级国土资源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国土资源科技发展研究等。
规范做好国土资源(海洋)各类规划编制和实施,全面推行国土资源(海洋)工作依法行政,推动普法工作落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进国土资源(海洋)科技的应用和推广。
国土资源(海洋)业务相关规划编制、修订率
≥90%
≥80%
≥70%
<70%
项目用地预审率
≥90%
≥80%
≥70%
<70%
国土资源(海洋)业务管理综合统计及制度研究完成率
≥90%
≥80%
≥70%
<70%
国土资源(海洋)科技发展研究建设及外事交流活动完成率
≥90%
≥80%
≥70%
<70%
2、综合事务管理
做好国土资源相关综合性事务管理,保证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提高国土资源(海洋)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国土资源(海洋)管理网络体系及相关数据、档案、信息服务管理
≥90%
≥80%
≥70%
<70%
国土资源(海洋)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90%
≥80%
≥70%
<70%
国土资源(海洋)财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90%
≥80%
≥70%
<70%
国土资源(海洋)宣传工作,及相关资料编写发布
≥90%
≥80%
≥70%
<70%
保障国土资源(海洋)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90%
≥80%
≥70%
<70%
六、地理信息及测绘管理
拟定地理信息发展规划、计划及行业管理政策,指导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承担测绘资质、资格和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登记、测绘作业证审核管理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管理地方测绘基准;负责涉密地理信息的监督管理;承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
进一步增强地理信息及测绘能力。
1、地理信息管理、测绘管理
开展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工作,对辖区内测绘单位进行资质年检,日常测绘行政执法。
开展数字城市建设及涉密测绘成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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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宣化 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