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一中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8526825
- 上传时间:2023-07-18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9.30KB
实用参考一中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docx
《实用参考一中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用参考一中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实用参考一中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附件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
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继续深化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真正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绩效优先”的竞争激励机制、“目标一致、利害相关、责权利统一”的制约机制,从而优化教师队伍、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能,形成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和办学机制,推进学校整体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把我校办成学生成才、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市级示范重点中学。
根据区教委关于上报岗位设置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莫裕全(高级教师、重庆十一中校长)
副组长:
钟进友(高级教师、重庆十一中党委书记)
朱良富(高级教师、重庆十一中党委委员、副校长)
钟代文(高级教师、重庆十一中党委委员、副校长)
办公室主任:
刘丽菊(重庆十一中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成员:
曾孟(高级教师、教务处主任,学校教学管理干部)
杨喻虹(高级教师、德育处主任,学校德育管理干部)
谢红卫(高级教师、总务处主任,学校总务后勤管理干部)
戴国平(研究员级教师、高三年级教师代表、英语学科代表、工会代表)
朱习江(高级教师、高二年级教师代表、理化生学科代表、女教师代表)
姚利人(高级教师、高一年级教师代表、语文学科代表、民主党派代表)
蒙华(中级教师、初三年级教师代表、数学学科代表、备课组长代表、少数民族代表)
邓郭峰(初级教师代表、初二年级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
张松(中级教师、初一年级教师代表、年级组长代表、政史地学科教师代表)
杨永生(高级教师、非考试科目教师代表、教代会代表)
杨云静(职员代表、共青团代表)
甘阳春(非主专技人员代表、职工代表、工会小家代表)
工作人员:
张蕊、刘涓、谭远松、明正华
二、竞聘岗位
管理岗位
现级别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科员
岗位等级
五
六
七
八
九
目标
数量
高中
2
5
1
4
12
初中
2
6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岗位等级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目标
数量
高中
1
10
20
20
31
42
31
51
52
初中
2
4
4
10
13
10
32
32
工勤岗位
技术等级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普通工
岗位等级
二
三
四
五
六
目标
数量
高中
1
3
13
1
初中
1
6
三、竞聘上岗的范围
经区编办批准设立的目前在编在册在岗的学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岗位任职条件及考核办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
(二)任职年限条件
1、管理岗位
(1)五级职员:
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2)六级职员:
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七级职员:
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六年。
(4)八级职员:
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六年。
(5)九级职员: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转正定级。
2、专业技术岗位
(1)四级岗位:
首次竞聘中,具有研究员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
(2)五级岗位:
首次竞聘中,需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9年
(3)六级岗位:
首次竞聘中,需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
(4)七级岗位:
首次竞聘中,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全部归入
(5)八级岗位:
首次竞聘中,需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
(6)九级岗位:
首次竞聘中,需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7)十级岗位:
首次竞聘中,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全部归入
(8)十一级岗位:
首次竞聘中,需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
(9)十二级岗位:
大学本科转正定级,专科转正定级后两年并取得十二级任职资格可申报竞聘
(10)十三级岗位:
大学专科转正定级
3、工勤岗位
(1)二级岗位: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岗位: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四级岗位: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4)五级岗位:
须学徒期、熟练期满或工人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师等级考评
(三)量化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1、专业技术人员
(1)工龄、校龄及任现职年限(30分)
①工龄(20分)
每年0.7分,计满为止
②校龄(2分)
每年0.1分,计满为止
③任现职年限(8分)
每年0.8分,计满为止
(2)教学成绩(20分)
①统考学科专技人员
以近三年教学成绩考核得分的平均值计分
②非统考学科专技人员
A、学科教师及非主专技人员
以12分为基数,最高分为基数的1.3倍,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根据工作业绩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B、未兼课行政干部
以15分为基数,最高分为基数的1.3倍,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根据工作业绩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3)服务对象评价(10分)
①任课教师
以近三年学生评教得分的平均值计分
②未兼课的行政干部
以近三年民主评议的成绩计分
③非主专技人员和未任课教师
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根据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参照教师在学生评教中的分值标准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4)民主评议(15分)
①任课教师
A、所在年级组互评(10分)
根据年级总人数,按2:
3:
5的比例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计分。
B、所在教研组互评(5分)
根据教研组总人数,按2:
3:
5的比例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计分。
②未兼课行政干部(15分)
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根据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取平均值。
③非主专技人员和未任课教师(15分)
由全体职工打分,根据职工总人数,按2:
3:
5的比例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计分。
(5)管理工作(5分)
1998年9月1日以来在十一中从事各种管理工作的人员,计分方法如下:
①备课组长、班组长:
每年0.5分;
②专业教练、各类辅导员、团队干部:
每年0.5分;
③年级领导小组成员:
每年0.6分;
④班主任:
每年1分;
⑤教研组长:
每年1.1分;
⑥年级组长:
每年1.2分;
⑦学校中层干部:
每年1.5分;
⑧校级干部:
每年2分;
以上项目可累加,但累计不超过5分。
(6)综合素质(10分)
①论文(2分)
A、专著:
参与专著编写并刊载有相应文章计2分(有正规ISBN书号)。
B、论文发表:
ISSN一篇计2分;ISBN一篇计1.5分;没有正规书号的书刊,校级《博文》计0.5分/篇,校本教材成册主编计2分、参编计1分,《南岸教育》计0.5分/篇。
C、论文获奖:
校级:
0.3分/篇(累计不超过1分);
区级:
三等奖,0.3分/篇;二等奖,0.5分/篇;一等奖,1分/篇(累计不超过1.5分);
市级及以上:
三等奖,0.5分/篇;二等奖,1分/篇;一等奖,2分/篇(累计不超过2分);
同一篇论文以最高得分值计,只计一次。
D、市区经验交流:
区级:
1分/次(累计不超过2分);
市级及以上:
2分/次。
以上四项可累加,但累计不超过2分。
②赛课、知识竞赛、技能大赛等(2分)
A、校级、片区:
三等奖,0.5分;二等奖,1分;一等奖1.5分;
B、区级:
三等奖,1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分;
C、市级及以上:
2分
以上三项可累加,但累计不超过2分。
③科研(2分)
A、校级:
主研,1分;参研,0.5分;
B、区级:
主研,1.5分;参研,1分;
C、市级及以上:
主研,2分;参研,1.5分。
以上三项可累加,但累计不超过2分。
④市、区先进表彰(2分)
A、校级:
0.5分/次(累计不超过1分);
B、区级:
1分/次(累计不超过2分);
C、市级及以上:
2分。
以上三项可累加,但累计不超过2分。
⑤学科专业称号(2分)
A、区级骨干教师计1分;
B、区级名师、学科带头人计1.5分;
C、市级名师、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计2分。
以上三项不累加,取得分最高项计分。
(7)领导小组评价(10分)
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价,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8)本着人性化管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积累性、现实性”的原则,对三年内即将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量化考核排序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级时,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合格,工作态度好,经领导小组考核,有领导小组总人数80%以上“赞成”的,可高聘一级。
2、管理及工勤岗位
(1)工龄、校龄及任现职年限(30分)
①工龄(20分)
每年0.7分,计满为止
②校龄(2分)
每年0.1分,计满为止
③任现职年限(8分)
每年0.8分,计满为止
(2)工作业绩(30分)
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根据工作业绩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3)民主评议(20分)
①行政干部由全校教职工民主评议打分;
②其他人员由全体职工互评打分,根据职工总人数,按2:
3:
5的比例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计分。
(4)管理工作(5分)
1998年9月1日以来在十一中从事各种管理工作的人员,计分方法如下:
①班组长:
每年0.5分;
②中层干部:
每年1.5分;
③校级干部:
每年2分。
以上三项可累加,但累计不超过5分。
(5)综合素质(5分)
①论文(2分)
参照专技人员论文得分标准计分
②市、区、校表彰(3分)
参照专技人员受表彰得分标准计分
(6)领导小组评价(10分)
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价,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五、竞聘方法及程序
(一)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报区教委批准,送区人事局备案;
(二)向全校教职工公布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和竞聘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目标任务和待遇等;
(三)公开报名:
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竞聘:
根据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开展竞聘工作;
(五)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量化考核得分的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竞聘结果至区教委,经区教委审核确认后报人事局备案;
(八)经核准备案的拟聘人员,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六、时间安排
按区教委统一部署进行日程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竞聘上岗工作。
七、考核奖惩
(一)首次聘期为三年,在聘任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聘期满后,将按照三年内的考核结果和修订后的竞聘方案重新聘任。
(二)竞聘上岗后,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三)学校每年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次续聘的重要依据。
在聘任合同期限内,若在教育教学及学校相关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或失误,造成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学校将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相应的聘用合同。
对被调整的教职工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规定,根据其调整后的岗位,重新确定岗位待遇,并按程序报批。
本竞聘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实用 参考 一中 教职工 竞聘 上岗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