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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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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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篇一: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
四至,总面积平方米/亩。
(以下称该土地)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乙方将此土地用于兴建住宅。
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元人民币/平方米(亩),共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土地补偿款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九,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
(公章)
乙方:
二00四年月日后生效。
十、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篇二: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X集建()出让合同第号
XXXX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样本)
XXXX市城乡产权交易中心
印制
使用说明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要件。
二、本合同出让人为有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
三、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可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XXXX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XX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成国土资发〔XX〕124号)、《XXXX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成国土资发〔XX〕335号)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系合法取得,土地出让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出让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授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在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XXXX市、XXXX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坐落于,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规划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出让宗地的土地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下列第方式交付出让土地给受让人:
(一)15个工作日内交付。
(二)受让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
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下列第方式约定的土地交付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通。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地上建筑
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状况如下: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出让人遇下列情形可以顺延按本合同约定的交地时间,但顺延时间不得超过。
若顺延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出让人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文件约定全部完成拆迁安置的。
(二)未按文件约定全部完成基础设施配套的。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一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
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
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
年月日之前。
分期支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十二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全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其他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按市国土资源局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未按出让合同以及相关规定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相关税费的,不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当事人双方应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
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区)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第项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出让人:
(一);
(二);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日起日内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和原批准部门提出延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及规划条件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提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经区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的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征收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本合同自批准土地征收之日终止,因征收土地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归出让人,涉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费归受让人,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
篇三: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精选范文: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共2篇)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
方(土地所有者):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受让方(土地使用者):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甲方将依法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
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
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
甲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在受让使用
权的土地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乙
方根据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让金并领有土地使用证后,在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土地
使用权按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发生转
让、出租、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均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当地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按规定缴纳税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土
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大写:
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所有证号为_________,
其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乙方的土
地的现状为:
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第
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
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或增加总建筑面积,应当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部门同意,并
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目前尚未要求缴纳的税款,如合同生
效后需补交的,双方同意按规定予以补交。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单价为
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第十三条经双方
商定,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
体如下:
(1)第一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2)第二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
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3)第三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
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
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
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按本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
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
延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
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让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
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
(大写:
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
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
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出让
金,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六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三十日内,
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及申领《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的手续;甲方应予以全力协
助。
第十七条出让期间,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
终止;征地补偿(不含地上附着物补偿)属甲方,甲方对乙方所剩余的出让年限应给予合理
补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最迟在期满前
一年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或集体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外,在同等
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
双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乙方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未获批
准的,甲方届时无偿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
_________。
乙方应于期满后三十日依照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
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
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责任。
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
对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
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经
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
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市、
区)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并送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
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盖
章):
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电话(手机):
_________电话(手机):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附件土地使用条件一、界桩定点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依图验明红线所
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
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画押)认定。
界
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甲方,请求重新
埋设,埋设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土地利用要求乙方在用地红线图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
城市或村镇规划要求。
三、设计、施工、竣工3.1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
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
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均由乙方负担。
3.2地块的动工时限建设时限从取得《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起
计。
3.3地块的动工时限为180日,乙方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建设。
3.4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
3.5如非乙方责任造成动工时限或建设时限的
延误,乙方在时限满前12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
四、建筑维修活动4.1乙
方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对所属建筑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
土地及设施。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堆放、储存任
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
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围的环境。
(4)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市市政设施或村镇公共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
坏,否则,应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用。
4.2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
土地。
4.3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
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
计划;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动工。
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
监督检查在土地使用期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集体土地所有者有权对用地红线范围的
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包括合同正文和土地使用条件及附图。
二、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
制、印制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出让的条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共2篇)]篇一: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x集建()出让合同
使用说
明
一、《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要件。
二、本合同出让人为
有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
三、本合同文本为示
范文本,可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xxxx市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共2篇)]
分期支付集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
下页余下全文篇二:
集体土地使用
权转让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
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
四
至,总面积平方米/亩。
(以下称该土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共2篇)]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乙方将此土地用于兴建住宅。
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元人民币/平方米(亩),共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土地补偿款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九,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
(公章)
乙方:
二00四年月日后生效。
十、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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