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路基施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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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路基施工指南
路基施工标准
基床以下路堤
5.1一般规定
5.1.1路堤必须在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地基处理后,并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开始填筑。
5.1.2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不同填料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5.1.3路堤填筑前应做好路基两侧排水,填筑施工不得污染农田和环境。
5.1.4路堤填筑材料的使用、运输、存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料中碎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5cm。
2路堤浸水部分应采用水稳性高的渗水性材料填筑,严禁填筑易风化的软岩石。
3振动液化土地基上路堤的填料应具有较好的抗震稳定性。
路堤基底垫层材料应采用碎石(卵石)或粗砂夹碎(卵)石,不得采用细砂或中砂。
浸水部分填料应选用抗震稳定性较好的渗水性材料。
4石灰、水泥等化学改良土外掺料的运输、使用应有保护环境的措施,外掺料应分类堆放、与原地面架空隔离,并有防风、雨设施,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5土工合成材料运至工地后,应分批整齐堆放在料棚(库)内,防止阳光暴晒,并保持料棚(库)通风干燥。
5.1.5路堤填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堤填筑应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每个区段的长度应根据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一般宜在200m以上或以构筑物为界。
各区段或流程内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
2不同性质的填料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
每一摊铺层填料中的粗细料应摊铺均匀,不应有粗集料或细集料窝。
较大粒径石块不应集中,应均匀的分布于填筑层中,石块间的空隙应用较小碎石、石屑等材料填充密实,并使层厚均匀层面平整。
3填筑时应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筑压实,不得出现纵向接缝。
当原地面高低不平时,应先从最低处分层填筑,并由两边向中心填筑。
4具有可击实性的土的碾压含水量应控制在由试验段确定的施工允许含水量范围内。
5当路基各段不同步填筑时,纵向接头处应在已填筑压实基础上挖出硬质台阶,台阶宽度不宜小于2m,高度同填筑层厚。
6雨季路堤施工,每次作业收工前应将铺填的松土层摊铺压实完毕,且填筑的每一压实层面均做成向路基两侧2%—4%的横向排水坡。
严禁雨天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
6.1过渡段基底处理
一般规定
6.1.1过渡段基底处理过程中及处理后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排水,特别是软土、松软土、膨胀土和黄土地基地段,应确保降水及地表径流对施工质量无不利影响。
6.1.2过渡段基底范围及其两侧的排水、防渗和地下水的拦截、引排应符合设计要求。
地下水的出露位置和处理前、后的出水情况应有记录。
6.1.3过渡段采用打入桩、挤密桩地基处理措施时,应先施工过渡段打入桩、挤密桩,后施工桥台基础桩基。
主控项目
6.1.4过渡段基底处理应按设计要求与桥台、横向结构物、相邻路堤、相邻隧道的基地处理同时进行,路堤高度H<3.0m的路堤,原地面处理后的质量应符合本暂行标准第8.1.6条的规定。
H>3.0m时,过渡段基底原地面平整后,用振动碾压机碾压密实,地基系数K30≥60MPa/m。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个过渡段抽样检验压实系数K(或空隙率n)3点,其中:
距路基边线1m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1点;或抽样检验地基系数K302点,其中:
距路基边线2m处1点,路基中间1点。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
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
6.1.5路堤与路堑过渡段按设计顺原地面纵向开挖,开挖坡面的纵向坡度及台阶开挖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每个过渡段施工单位抽样检验3点,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点。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
6.2基坑回填
一般规定
6.1.1桥台后基坑及横向结构物基坑应严格按照设计选用回填材料及时回填并分层压实,避免积水。
主要项目
6.2.2基坑采用混凝土回填时,回填材料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每个基坑施工单位抽样检验2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
在浇筑地点抽样成型混凝土试件进行标准养护,并进行28d抗压强度试验。
6.2.3基坑采用碎石回填时,应分层回填,并采用小型振动机械压实,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每个基坑施工单位抽样检验2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
动力触探试验。
一般项目
6.2.4基坑回填顶面高程的允许偏差为±50mm。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个基坑抽样检验2点。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量。
6.3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
一般规定
6.3.1施工单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过渡段作为试验段,进行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实施工工艺参数,报监理单位确认
6.3.2过渡段应与相邻的路堤及锥体按一整体同时施工,并将过
渡段与连接路堤的碾压面按大致相同的水平分层高度同步填筑并均匀压实。
6.3.3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筑除应符合本暂行标准8.2节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台后2.0m范围外大型压路机能碾压到的部位应采用大型压路机械碾压,大型压路机碾压不到的部位及后台2.0m范围内应采用小型振动压实设备进行压实。
2横向结构物两侧的过渡段填筑必须对称进行,并与相邻路堤同步施工。
3涵背两端大型压路机能碾压到的部位宜采用大型压路机械碾压。
大型压路机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用小型振动压实设备进行压实。
靠近横向结构物的部位,应平行于横向结构物背壁面进行横向碾压。
4横向结构物的顶部填土厚度小于1m时,不得采用大型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
5加入水泥的级配碎石混合料宜在2h内使用完毕。
主控项目
6.3.4过渡段级配碎石填料粒径、级配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碎石颗粒中针状、片状碎石含量应不大于20%;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得超过1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2%,过滤段用碎石的级配范围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过渡段用碎石级配范围
级配编号
通过筛孔(mm)质量百分率(%)
50
40
30
25
20
10
5
2.5
0.5
0.075
1
100
95~100
—
—
60~90
—
30~65
20~50
10~30
2~10
2
—
100
95~100
—
60~90
—
30~65
20~50
10~30
2~10
3
—
—
100
95~100
—
50~80
30~65
20~50
10~30
2~10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2000m3抽样检验1次颗粒级配、颗粒密度、
针状片状颗粒含量、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在料场抽样进行室内试验,并在每层的填筑过程中目测检查级配有无明显变化。
6.3.5级配碎石中掺入水泥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同一产地、品种、规格、批号的水泥,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
监理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并进行抽样试验。
6.3.6基床表层以下过滤段级配碎石填层的压实质量应按表6.3.6采用地基系数K30、动态变形模量Evd和空隙率n三项指标控制。
表6.3.6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
项目
地基系数K30(MPa/m)
动态变形模量Evd(MPa)
空隙率n(%)
压实标准
≥150
≥40
﹤28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压实层抽样检验空隙率n3点,其中距路基两侧填筑级配碎石边线1m处左、右各一点,路基中部1点;每填高约30cm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vd3点,其中1点必须靠近桥台或横向结构物边缘处;每填高约60cm抽样检验地基系数K302点。
其中距路基两侧填筑级配碎石边线2m处1点,路基中部1点。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
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及有关试验方法的规定检测。
6.3.7在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定、无损伤。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
一般项目
6.3.8填料应分层压实。
采用大型压路机械碾压时,每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宜超过30cm,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5cm;采用小型振动压实设备碾压时,填料的虚铺厚度不应大于20cm,具体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艺参数进行控制。
每压实层应平整无积水现象。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抽样检验6处(左、中、右各2处)。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
6.3.9级配碎石中水泥掺加剂量允许偏差为试验配合比0~+1.0%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过渡段每填高约90cm抽样检验3处(左、中、右各1处)。
检验方法:
滴定法检测。
6.4基层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土
主控项目
6.4.1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暂行标准第5.2.1条的规定。
6.4.3基床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基床底层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表8.1.6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基床以下每压实层抽样检验压实系数K(或空隙率n)和动态变形模量Evd各3点;基床底层每压实层抽样检验压实系数K(或空隙率n)3点。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进行平行检验,单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
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6.4.4在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定、无损伤。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
一般项目
6.4.5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相邻路基及锥体填土与过渡段级配碎石间应符合D15﹤4d85的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个过渡段检验1组。
检验方法:
筛分试验。
6.4.6浸水路堤防护高程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4.6的规定。
表6.4.6浸水路堤防护高程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防护高程
+1000mm
每个过渡段抽样检验2点
水准仪测或尺量
6.4.7过渡段两侧填土横坡、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暂行标准第6.3.11条的规定。
6.5基床表层以下填料过渡段填层
一般规定
6.5.1施工单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过渡段作为试验段,进行基床表层以下A、B组填料填筑过渡段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报监理单位确认。
6.5.2填料填筑过渡段应与级配碎石过渡段及相邻的路堤按一整体同时施工,并将各段的碾压面按大致相同的水平分层高度同步填筑并均匀压实。
6.5.3填料填筑过渡段A、B组填料中碎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0cm。
主控项目
6.5.4填料填筑过渡段A、B组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暂行标准第5.2.1条的规定。
6.5.5填料填筑过渡段A、B组填料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暂行标准第8.1.6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6.5.6填料应分层压实。
采用大型压路机械碾压时,每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宜超过35cm,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0cm,具体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应按工艺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艺参数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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