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运输机械费精选3篇讲课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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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机械费精选3篇讲课稿
垂直运输机械费(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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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机械费篇一]
垂直运输机械费的记取
1.垂直运输机械使用台班配置不太合理,建议按建筑物每层建筑面积及不同檐口高度配置垂直运输机械。
(1)垂直运输采用塔式起重机时,按以下标准配置塔式起重机:
a.建筑物檐口高度在20m以内,每层建筑面积在2000m2以内配800KNm
塔式起重机一台,每增加1600m2以内时增加800KN.m塔式起重机一台。
b.建筑物檐口高度在50m以内,每层建筑面积在2500m2以内配1000KNm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一台,每增加2000m2以内时增加1000KN.m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一台。
c.建筑物檐口高度在100m以内,每层建筑面积在3000m2以内配1500KNm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一台,每增加2500m2以内时增加1500KN.m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一台。
d.建筑物檐口高度在100m以上时,每层建筑面积在3500m2以内配2000KNm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一台,每增加3000m2以内时增加2000KN.m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一台。
e.当檐口高度超过25m在100m以下时,按每台自升式塔式起重机配一台单
笼施工电梯,檐口高度在100m以上时配2台单笼施工电梯。
f.当裙楼每层建筑面积过大时可按上述标准增加辅助塔式起重机。
(2)垂直运输采用卷扬机时,按每层建筑面积在700m2以内时配一台10KN
单筒慢速电动卷扬机,每增加建筑面积600m2以内增加卷扬机一台。
(3)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规定计算垂
直运输机械费用。
2.塔吊按工期定额确定使用时间,仅用于裙楼以下辅助塔吊使用时间,可按该塔吊使用部分的建筑楼层数占主塔吊施工建筑楼层总数比例乘以主塔吊的使用时间计算。
3.卷扬机使用时间按工期定额计算。
4.外用施工电梯使用时间,按25m以上建筑楼层数占建筑楼层总数比例乘以塔吊的使用时间计算。
[垂直运输机械费篇二]
建筑工程
四、垂直运输机械费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费。
除本定额有特殊规定外,其他垂直运输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费用已包括在台班单价中。
2.同一建筑物带有裙房者或檐高不同者,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分别套用不同檐高的定额项目。
3.同一檐高建筑物多种结构类型,按不同结构类型分别计算,分别计算后的建筑物檐高均以该建筑物总檐高为准。
4.檐高≤3.6m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5.建筑物垂直运输项目,檐高≤20m和6层(包括地面以上层高>2.2m的技术层)的建筑,不分檐高和层数;超过6层的建筑物均以檐高为准。
6.砖混结构檐高≤25m垂直运输机械费项目是按卷扬机施工考虑的,若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乘以系数2.1,但“每增10m”子目不能再乘以系数2.1。
7.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出口间、水箱间、瞭望塔、排烟机房等不计檐高和层数,但要计算面积;平顶屋面有天沟的算至天沟板底,无天沟的算至屋面板底,多跨厂房或仓库按主跨划分。
屋顶上的特殊构筑物(如葡萄架等)、女儿墙不计算面积和高度。
8.龙门吊应按卷扬机定额项目计算。
9.如果一个单位工程先后使用卷扬机和塔吊,应
分别按使用卷扬机和塔吊的工期,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10.如果一个单位工程卷扬机和塔吊同时使用,按使用塔吊定额项目执行,不能套用两个定额项目。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
高度为准。
垂直运输机械费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的面积均按本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加1m项目计算,其增加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
装饰装修工程
一、垂直运输机械费:
(一)垂直运输机械费不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二)垂直运输高度:
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层、楼面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室外地坪至以下部分楼层、楼(地)面高度。
(三)檐高≤3.6m的单层建筑不计垂直运输费。
‘
(四)带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若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3.6m,则该地下室不计垂直运输机械费。
(五)连同土建一起施工的装饰工程,其垂直运输
机械费不再单独计算。
二、凡多层建筑物层数超过六层,单层建筑物檐高(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超过20m者,按超高部分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表系数,分别计取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超高费内容包括:
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及其引起的机械降效。
(二)单层建筑物: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多层建筑垂直运输费分别以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按定额人工费计算。
二、单层建筑垂直运输费分别以不同的檐高按定额人工费计算。
[垂直运输机械费篇三]
第六章垂直运输机械
本章要点
本章介绍了施工现场常用的垂直运输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概念、分类、主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与拆卸以及安全使用等。
本章应掌握的重点是三类垂直运输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与拆卸以及安全使用等。
主要包括:
塔式起重机的概念、分类,安全保护装置的概念、作用,安装与拆卸方案的编制、安装的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使用事项;施工升降机的概念和分类,安全保护装置的概念、作用,安装与拆卸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使用事项;物料提升机的概念和分类,安全保护装置的概念、作用,物料提升机的稳定性以及安全使用事项。
同时,应掌握《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l0055-2007、《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等标准、规范。
第六章垂直运输机械
6.1概述
6.2塔式起重机
6.2.1塔式起重机的分类
6.2.2塔式起重机的性能参数
6.2.3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机构
6.2.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6.2.5安全装置
6.2.6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方案
6.2.7塔机的安装拆卸
6.2.8塔式起重机的验收
6.2.9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6.3施工升降机
6.3.1施工升降机的概念和分类
6.3.2施工升降机的构造
6.3.3安装与拆卸
6.3.4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和维修保养
6.4物料提升机
6.4.1物料提升机的分类
6.4.2物料提升机的结构
6.4.3物料提升机的稳定
6.4.4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
6.4.5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与拆卸
6.4.6安全使用和维修保养
6.1概述
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材料的垂直运输和施工人员的上下,需要依靠垂直运输设施。
垂直运输机械是指承担垂直运输建筑材料或供施工人员上下的机械设备和设施。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是建筑施工中最为常见的垂直运输设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垂直运输机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建筑施工活动。
垂直运输机械对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6.2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是臂架安置在垂直的塔身顶部的可回转臂架型起重机,简称塔机。
塔机是现代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的重要起重设备,在建筑安装工程中,尤其在高层、超高层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施工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
塔机在施工中主要用于建筑结构和工业设备的安装,吊运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它的主要作用是重物的垂直运输和施工现场内的短距离水平运输。
6.2塔式起重机
6.2.1塔式起重机的分类
6.2.2塔式起重机的性能参数
6.2.3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机构
6.2.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6.2.5安全装置
6.2.6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方案
6.2.7塔机的安装拆卸
6.2.8塔式起重机的验收
6.2.1塔式起重机的分类
塔机根据其不同的形式(见JG/T5037—93塔式起重机分类,下同),可分类如下:
1.按结构形式分
(1)固定式塔式起重机:
通过连接件(见GB6974.9—1986起重机械)将塔身基架固定在地基基础或结构物上,进行起重作业的塔式起重机。
(2)移动式塔式起重机:
具有运行装置,可以行走的塔式起重机。
根据运行装置的不同,又可分为轨道式、轮胎式、汽车式、履带式。
(3)自升式塔式起重机:
依靠自身的专门装置,增、减塔身标准或自行整体爬升的塔式起重机。
根据升高方式的不同又分为附着式和内爬式的两种。
附着式塔式机重机:
按一定间隔距离,通过支撑装置将塔身锚固在建筑物上的自升塔式起重机。
内爬式塔式起重机:
设置在建筑物内部,通过支承在结构物上的专门装置,使整机能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增加而升高的塔式起重机。
2.按回转形式分
(1)上回转塔式起重机(图6—1):
回转支承设置在塔身上部的塔式起重机。
又可分
为塔帽回转式、塔顶回转式、上回转平台式、转柱式等形式。
(2)下回转塔式起重机(图6—2):
同转支承设置于塔身底部、塔身相对于底架转动的塔式起重机。
3.按架设方法分
(1)非自行架设塔式起重机:
依靠其他起重设备进行组装架设成整机的塔式起重机。
(2)自行架设塔式起重机:
依靠自身的动力装置和机构能实现运输状态与工作状态相互转换的塔式起重机。
4.按变幅方式分
(1)小车变幅塔式起重机:
起重小车沿起重臂运行进行变幅的塔式起重机。
(2)动臂变幅塔式起重机:
臂架作俯仰运动进行变幅的塔式起重机。
(3)折臂式塔式起重机:
根据起重作业的需要,臂架可以弯折的塔式起重机。
它同时具备动臂变幅和小车变幅的性能。
塔式起重机型号分类及表示方法具体见表6—1(塔式起重机型号分类及表示方法)。
6.2.2塔式起重机的性能参数
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性能用各种数据来表示,即性能参数。
1.主参数
根据《塔式起重机分类》JG/T5037—93,塔式起重机以公称起重力矩为主参数。
公称起重力矩是指起重臂为基本臂长时最大幅度与相应起重量的乘积。
2.基本参数
(1)起升高度(最大起升高度):
塔式超重机运行或固定状态时,空载、塔身处于最大高度、吊钩位于最大幅度外,吊钩支承面对塔式起重机支承面的允许最大垂直距离。
(2)工作速度:
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速度参数包括起升速度、同转速度、小车变幅速度、整机运行速度和稳定下降速度等。
最大起升速度:
塔式起重机空载,吊钩上升至起升高度(最大起升高度)过程中稳定运动状态下的最大平均上升速度。
回转速度:
塔式起重机空载,风速小于3m/s,吊钩位于基本臂最大幅度和最大高度时的稳定回转速度。
小车变幅速度:
塔式起重机空载,风速小于3m/s,小车稳定运行的速度。
整机运行速度:
塔式起重机空载,风速小于3m/s,起重臂平行于轨道方向稳定运行的速度。
最低稳定下降速度:
吊钩滑轮组为最小钢丝绳倍率,吊有该倍率允许的最大起重量,吊钩稳定下降时的最低速度。
(3)工作幅度:
塔式起重机置于水平场地时,吊钩垂直中心线与回转中心线的水平距离。
(4)起重量:
起重机吊起重物和物料,包括吊具(或索具)质量的总和。
起重量又包括两个参数,一个是基本臂幅度时的起重量,另一个是最大起重量。
(5)轨距:
两条钢轨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6)轴距:
前后轮轴的中心距:
(7)自重:
不包括压重,平衡重塔机全部自身的重量。
6.2.9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6.2.3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机构
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塔身直立、起重臂回转的起重机械(图6—1)。
塔机主要由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控制系统部分组成。
1.金属结构
塔机金属结构基础部件包括底架、塔身、转台、塔帽、起重臂、平衡臂等部分。
(1)底架
塔机底架结构的构造形式由塔机的结构形式(上回转和下回转)、行走方式(轨道式或轮胎式)及相对于建筑物的安装方式(附着及自升)而定。
下回转轻型快速安装塔机多采用平面框架式底架,而中型或重型下回转塔机则多用水母式底架。
上回转塔机,轨道中央要求用作临时堆场或作为人行通道时,可采用门架式底架。
自升式塔机的底架多采用平面框架加斜撑式底架。
轮胎式塔机则采用箱形梁式结构。
(2)塔身
塔身结构形式可分为两大类:
固定高度式和可变高度式。
轻型吊钩高度不大的下旋转塔机一般均采用固定高度塔身结构,而其他塔机的塔身高度多是可变的。
可变高度塔身结构又可分为五种不同形式:
折叠式塔身;伸缩式塔身;下接高式塔身;中接高式塔身和上接高式塔身。
(3)塔帽
塔帽结构形式多样,有竖直式、前倾式及后倾式之分。
同塔身一样,主弦杆采用无缝钢管、圆钢、角钢或组焊方钢管制成,腹杆用无缝钢管或角钢制作。
(4)起重臂
起重臂为小车变幅臂架,一般采用正三角形断面。
俯仰变幅臂架多采用矩形断面格桁结构,由角钢或钢管组成,节与节之间采用销轴连接或法兰盘连接或盖板螺栓连接。
臂架结构钢材选用16Mn或Q235。
(5)平衡臂
上回转塔机的平衡臂多采用平面框架结构,主梁采用槽钢或工字钢,连系梁及腹杆采用无缝钢管或角钢制成。
重型自升塔机的平衡臂常采用三角断面格桁结构。
(6)转台
2.工作机构
塔机一般设置有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同转机构和行走机构。
这四个机构是塔机最基本的工作机构。
(1)起升机构
塔机的起升机构绝大多数采用电动机驱动。
常见的驱动方式是:
l)滑环电动机驱动;
2)双电机驱动(高速电动机和低速电动机,或负荷作业电机及空钩下降电机)。
(2)变幅机构
1)动臂变幅式塔机的变幅机构用以完成动臂的俯仰变化。
2)水平臂小车变幅式塔机
小车牵引机构的构造原理同起升机构,采用的传动方式是:
变极电机→少齿差减速器或圆柱齿轮减速器、圆锥齿轮减速器→钢绳卷筒。
(3)回转机构
塔机回转机构日前常用的驱动方式足:
滑环电机→液力偶合器→少齿差行星减速器→开式小齿轮→大齿圈(叫转支承装斤的齿幽)。
轻型和中型塔机只装l台回转机构,重型的一般装用2台回转机构,而超重型塔机则根据起承能力和转动质量的大小,装设3台或4台回转机构。
(4)大车行走机构
轻、中型塔机采用4轮式行走机构,重型采用8轮或l2轮行走机构,超重型塔机采用12~16轮式行走机构。
6.2.3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机构
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塔身直立、起重臂回转的起重机械(图6—1)。
塔机主要由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控制系统部分组成。
1.金属结构
塔机金属结构基础部件包括底架、塔身、转台、塔帽、起重臂、平衡臂等部分。
(1)底架
塔机底架结构的构造形式由塔机的结构形式(上回转和下回转)、行走方式(轨道式或轮胎式)及相对于建筑物的安装方式(附着及自升)而定。
下回转轻型快速安装塔机多采用平面框架式底架,而中型或重型下回转塔机则多用水母式底架。
上回转塔机,轨道中央要求用作临时堆场或作为人行通道时,可采用门架式底架。
自升式塔机的底架多采用平面框架加斜撑式底架。
轮胎式塔机则采用箱形梁式结构。
(2)塔身
塔身结构形式可分为两大类:
固定高度式和可变高度式。
轻型吊钩高度不大的下旋转塔机一般均采用固定高度塔身结构,而其他塔机的塔身高度多是可变的。
可变高度塔身结构又可分为五种不同形式:
折叠式塔身;伸缩式塔身;下接高式塔身;中接高式塔身和上接高式塔身。
(3)塔帽
塔帽结构形式多样,有竖直式、前倾式及后倾式之分。
同塔身一样,主弦杆采用无缝钢管、圆钢、角钢或组焊方钢管制成,腹杆用无缝钢管或角钢制作。
(4)起重臂
起重臂为小车变幅臂架,一般采用正三角形断面。
俯仰变幅臂架多采用矩形断面格桁结构,由角钢或钢管组成,节与节之间采用销轴连接或法兰盘连接或盖板螺栓连接。
臂架结构钢材选用16Mn或Q235。
(5)平衡臂
上回转塔机的平衡臂多采用平面框架结构,主梁采用槽钢或工字钢,连系梁及腹杆采用无缝钢管或角钢制成。
重型自升塔机的平衡臂常采用三角断面格桁结构。
(6)转台
2.工作机构
塔机一般设置有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同转机构和行走机构。
这四个机构是塔机最基本的工作机构。
(1)起升机构
塔机的起升机构绝大多数采用电动机驱动。
常见的驱动方式是:
l)滑环电动机驱动;
2)双电机驱动(高速电动机和低速电动机,或负荷作业电机及空钩下降电机)。
(2)变幅机构
1)动臂变幅式塔机的变幅机构用以完成动臂的俯仰变化。
2)水平臂小车变幅式塔机
小车牵引机构的构造原理同起升机构,采用的传动方式是:
变极电机→少齿差减速器或圆柱齿轮减速器、圆锥齿轮减速器→钢绳卷筒。
(3)回转机构
塔机回转机构日前常用的驱动方式足:
滑环电机→液力偶合器→少齿差行星减速器→开式小齿轮→大齿圈(叫转支承装斤的齿幽)。
轻型和中型塔机只装l台回转机构,重型的一般装用2台回转机构,而超重型塔机则根据起承能力和转动质量的大小,装设3台或4台回转机构。
(4)大车行走机构
轻、中型塔机采用4轮式行走机构,重型采用8轮或l2轮行走机构,超重型塔机采用12~16轮式行走机构。
6.2.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吊钩、滑轮与钢丝绳等是塔式起重机重要的配件。
在选用和使用中应按规范进行检查,达到报废标准及时报废。
1.吊钩的报废标准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2.滑轮、卷筒的报废标准
按GB5144-2005规定,当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裂纹或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2)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3)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3.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报废应严格按照《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与报废使用规范》(GB/T5972-2006)的规定。
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撤废和更新:
(1)钢丝绳断丝现象严重;
(2)断丝的局部聚集;
(3)当钢丝磨损或锈蚀严重,钢丝的直径减小达到其直径的40%时,应立即报废;
(4)钢丝绳失去正常状态,产生严重变形时,必须立即报废。
6.2.5安全装置
为了保证塔机的安全作业,防止发生各项意外事故,根据《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199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9462—1999和《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的规定,塔机必须配备各类安全保护装置。
安全装置有下列几个:
1.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力矩限制器主要作用是防止塔机起重力矩超载的安全装置,避免塔机由于严重超载而引起塔机的倾覆等恶性事故。
力矩限制器仅对塔机臂架的纵垂直平面内的超载力矩起防护作用,不能防护风载、轨道的倾斜或陷落等引起的倾翻事故。
对于起重力矩限制器除了要求一定的精度外,还要有高可靠性。
根据力矩限制器的构造和塔式起重机形式的不同,它可安装在塔帽、起重臂根部和端部等部位。
力矩限制器主要分为机械式和电子式两大类,机械力矩限制器按弹簧的不同可分为螺旋弹簧和板弹簧两类。
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对小车变幅的塔机,起重力矩限制器应分别由起重量和幅度进行控制。
力矩限制器是塔机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它应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在现场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至少应在最大工作幅度进行力矩限制器试验,可以使用现场重物经台秤标定后,作为试验载荷使用,使力矩限制器的工作符合要求。
2.重量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的作用是保护起吊物品的重量不超过塔机的允许的最大起重量,是用以防止塔机的吊物重量超过最大额定荷载,避免发生结构、机构及钢丝绳损坏事故。
起重量限制器根据构造不同可在起重臂头部、根部等部位。
它主要分为电子式和机械式两种:
(1)电子式起重量限制器。
电子式起重量限制器俗称“电子称”或称拉力传感器,当吊载荷的重力传感器的应变元件发生弹性变形时而与应变元件联成一体的电阻应变元件随其变形产生阻值变化,这一变化与载荷重量大小成正比,这就是电子称工作的基本原理,一般情况将电子式起重量限制器串接在起升钢丝绳中置地臂架的前端。
(2)机械式起重量限制器。
限制器安装在回转框架的前方,主要由支架、摆杆、导向滑轮、拉杆、弹簧、撞块、行程开关等组成。
当绕过导向滑轮的起升钢丝绳的单根拉力超过其额定数值时,摆杆带动拉杆克服弹簧的张力向右运动,使紧固在拉杆上的碰块触发行程开关,从而接触电铃电源,发出警报信号,并切断起升机构的起升电源,使吊钩只能下降不能提升,以保证塔机安全作业。
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具有多档变速的起升机构,限制器应对各档位具有防止超载的作用。
3.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高度限位器是用来限制吊钩接触到起重臂头部或与载重小车之前,或是下降到最低点(地面或地面以下若干米)以前,使起升机构自动断电并停止工作,防止因起重钩起升过度而碰坏起重臂的装置。
可使起承钩在接触到起重臂头部之前,起升机构自动断电并停止工作。
常用的有两种形式:
一是安装在起重臂端头附近,二是安装在起升卷筒附近。
安装在起重臂端头的是以钢丝绳为中心,从起重臂端头悬挂重锤,当起重钩达到限定位置时,托起重锤,在拉簧作用下,限位开关的杠杆转过一个角度,使起升机构的控制回路断开,切断电源,停止起重钩上升。
安装在起升卷筒附近的是卷筒的到转通过链轮和链条或齿轮带动丝杆转动,并通过丝杆的转动使控制块移动到一定位置时,限位开关断电。
对动臂变幅的塔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起重臂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对小车变幅的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根据塔机型式及起升钢丝绳的倍
率而定。
上回转式塔机2倍率时为l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塔机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4.幅度限位器
用来限制起重臂在俯仰时不超过极限位置的装置。
当起重的俯仰到一定限度之前发出警报,当达到限定位置时,则自动切断电源:
动臂式塔机的幅度限制器是用以防止臂架在变幅时,变幅到仰角极限位置时(一般与水平夹角为63°~70°之间时)切断变幅机构的电源,使其停止工作,同时还设有机械止档,以防臂架因起幅中的惯性而后翻。
小车运行变幅式塔机的幅度限制器用来防止运行小车超过最大或最小幅度的两个极限俯置。
一般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安装在臂架小车运行轨道的前后两端,用行程开关达到控制。
对动臂变幅的塔机,应设置最小幅度限位器和防止臂架反弹后倾装置。
对小车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和终端缓冲装置。
限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mm。
5.行程限位器
(1)小车行程限位器:
设于小车变幅式起重臂的头部和根部,包括终点开关和缓冲器(常用的有橡胶和弹簧两种),用来切断小车牵引机构的电路,防止小车越位而造成安全事故。
(2)大车行程限位器:
包括设于轨道两端尽头的制动缓冲装置和制动钢轨以及装在起重机行走台车上的终点开关,用来防止起重机脱轨。
6.回转限位器
无集电器的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且工作可靠。
塔机同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自由旋转;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安装安全极限力矩联轴器。
7.夹轨钳
装设于行走底架(或台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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