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成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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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成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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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成果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质量管理组织及组织机构框图1
工程质量责任制度2
一、目的2
二、目标2
三、依据2
四、部门和岗位职责2
1.工程部职责2
2.物资设备部职责3
3.综合办公室职责4
4.项目经理部职责4
5.工程部部长质量职责5
6.总工程师质量职责5
7.项目经理职责6
8.项目副经理职责6
9.项目总工程师职责6
10.质检员职责7
11.现场技术员职责7
12.试验员职责8
五、检查、考核及奖惩8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9
一、定期质量检查9
二、不定期质量检查9
三、“三检”及交接检10
1.自检10
2.互检10
3.专检10
4.交接检11
质量管理奖惩办法12
第一节总则12
第二节表彰和奖励13
第三节经济处罚13
第四节附则15
一般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15
一、钢筋混凝土工程15
二、砌体工程16
三、地面工程16
四、门窗工程17
五、屋面工程17
六、成品保护17
七、相关规定17
质量例会制度18
一、质量例会的时间18
二、参加质量例会的人员18
三、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18
四、相关要求18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20
一、验收原则20
二、验收程序20
三、相关要求20
图纸会审制度21
一、图纸会审的程序21
二、图纸会审的步骤21
三.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21
四、图纸会审与方法23
质量管理流程图24
质量管理组织及组织机构框图
质量管理归口到工程部,负责公司旗下项目的质量管理。
设质检工程师1名,资料员1名。
组织机构如下:
质检组织机构框图
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二、目标
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和合同承诺,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100%,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三、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和法规,《JTGF80/1-2004》《JTG/TF50-2011》《GB50300-2013》《GB/T50107-2010》
2.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四、部门和岗位职责
1.工程部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负责公司所有项目的质量管理,检查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
⑶.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项目质量管理。
⑷.参与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⑸.负责质量隐患排查、巡查,监督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⑹.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及时掌握质量动态,编制质量报表。
⑺.及时上报质量事故,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⑻.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方案的编制。
⑼.参与重要质量方案、措施的制定,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运用。
⑽.及时解决因施工技术导致质量缺陷等方面的问题。
⑾.组织日常质量检查监督。
2.物资设备部职责
⑴.按照设计要求确保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
⑵.建立材料供应台账,收集材料、设备“三证”,并及时归档。
⑶.加强现场材料管理,保证材料质量。
⑷.参与日常质量检查,协助工程部做好材料送检。
⑸.定期对材料供应商进行信誉评定,随时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录。
3.综合办公室职责
⑴.及时传达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精神。
⑵.收集质量信息,为质量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⑶.协助工程部,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
⑷.协助工程部监督管理项目质量记录档案资料。
4.项目经理部职责
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量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工程部质检工程师的管理、监督。
具体职责如下:
⑴.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⑵.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配齐保证施工质量的各种资源。
⑶.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工程部审核,由工程部备案归档。
⑷.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⑸.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⑹.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⑺.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程序和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⑻.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⑼.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5.工程部部长质量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法律、规范、规程、标准及规章制度。
⑵.组织工程部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监督体系运行情况。
⑶.负责组织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和重大质量措施的制定。
⑷.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审核质量奖惩办法及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6.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⑴.总工程师是公司的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负领导责任。
⑵.负责公司质量管理日常工作和施工重大技术方案的审批。
⑶.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⑷.主持公司季度、半年质量检查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⑸.定期向公司决策层汇报工程质量状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⑹.经常随时指导监督基层质量工作。
⑺.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项目经理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法律、规范、规程、标准及规章制度,对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⑵.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和项目重大质量方案、措施,以及奖惩办法。
⑶.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随时掌握项目质量情况。
⑷.定期召开质量会议,分析质量问题,总结质量管理经验,组织监督质量考核。
⑸.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移交。
⑹.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改进质量管理措施。
⑺.及时向上级报告项目质量情况。
8.项目副经理职责
⑴.协助项目经理管理项目质量,对现场施工过程质量负责。
⑵.负责质量管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在现场的落实,并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
⑶.组织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⑷.组织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
⑸.组织项目质量问题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⑹.对项目质量目标和每道工序负责。
9.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⑴.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负主要责任。
⑵.定期组织人员检查质量计划实施效果,及时对质量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措施。
⑶.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做好质量交底。
⑷.监督好质量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过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要求。
⑸.对项目施工过程的测量、试验结果负责。
⑹.组织好项目质量例会和日常学习。
⑺.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
10.质检员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规程、质量规范、工艺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
⑵.负责施工过程中日常质量检查和定期质量检查,监督好“三检”。
⑶.建立项目质量台帐,及时完善项目质量记录资料。
⑷.负责项目质量评定考核的组织工作。
⑸.及时上报各种质量报表和质量信息。
⑹.参加质量问题调查分析并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⑺.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奖惩规定,并有权对违犯规定的班组或个人进行处罚。
⑻.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上级部门汇报项目质量情况。
11.现场技术员职责
⑴.贯彻落实好项目质量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组织施工。
⑵.对自己所管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
⑶.认真执行“三检”,按时完成质量资料。
⑷.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对不合格材料有权拒绝入场。
⑸.加强学习,熟悉掌握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⑹.参加质量会议,做好日常质量记录。
12.试验员职责
⑴.认真执行试验检验的标准、规范和项目相关规定。
⑵.按照程序及时送检并完善相关手续。
⑶.发现不合格试件及时告知现场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并分析原因。
⑷.做好试验记录,建立试验台账。
⑸.配合计划内业部完善项目资料,及时向计划内业部提供各种试验报告。
五、检查、考核及奖惩
工程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质量管理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落实集团公司的要求,随时监督检查在建项目工程质量情况,严格责任考核,严格执行行业《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和《一般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工程质量例会制度》等有关规定。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工程部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一、定期质量检查
工程部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工程外观质量、各种检测评定相关资料、业主、监理和地方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情况及日常反馈信息等。
季度质量检查后,质检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同时要将每季度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内部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
项目一般每月、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检查。
检查可以是专项检查,也可以是综合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关键工艺质量控制情况、质量通病预防情况、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材料质量问题、过程控制问题等。
项目质量检查要形成规范的文字汇报资料报工程部质检部,原始记录要及时归档。
二、不定期质量检查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工程部质检工程师或项目部,应根据上级精神、现场施工和管理实际情况,不定期对重点部位、关键工艺及问题整改落实等进行针对性的检查、抽查,做到随时了解和掌握现场质量,杜绝重大质量隐患。
三、“三检”及交接检
工程"三检"及交接检制度是指在各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对工序质量进行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的制度,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而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工序工艺做法,严格技术质量要求,将工程质量通病和不足之处消除在分项工序之中。
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都应遵循此制度。
1.自检
自检由各班组长组织,由班组操作工人对本人施工完成的工序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特别是以前各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通病,操作者自己检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改正,尽可能地将质量问题解决在其发生的初始状态。
2.互检
互检由项目部或工长组织,在不同工种班组间进行,甲班组完成的工作内容由乙班组检查,使班组间互相检查、互相督促,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检查对方施工工序与本工种工序衔接的正确性,与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的符合性,若有不符,应及时向对方班组质检员或项目质量员提出。
互检能使班组间互相沟通、互相督促,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3.专检
专检由分管生产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质量部门组织,主管施工员、施工班组长等参加,对班组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评定,检查根据施工规范要求,按项目质量目标标准,对工序质量进行验评,并形成文字记录。
专检必须达到工程要求质量标准,否则不得转入下一工序施工。
专检必须保存质量记录,做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内容。
4.交接检
交接检由施工员或质量员组织,上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和工种负责人等参加,进行不同工序施工交接检查,上一班人员必须对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原材料质量情况,工序操作质量情况,工序质量防护情况等,交接检符合要求,需隐蔽的必须办理隐蔽工程记录,由参加各方签名确认以后,方得转入下一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份,应由项目资料员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在三检及交接检过程中,为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能及时整改,项目质量员还应通过抽检抽查等实测实量手段,随时检测,逐层把关,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及时纠正和更改。
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绝对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贯彻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规范,落实各级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制,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和所有参建人员。
第三条 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是为了充分调动工程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的形象。
第四条 本办法对在建或竣工工程项目受到业主、质监局(站)、省、国家科技协会予以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第五条 执行本办法的依据是:
㈠.业主、质监局(站)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会议纪要,通报或颁发的奖状、奖牌。
㈡.业主通报、罚款的(以业主的书面文字材料为依据)。
㈢.公司检查评比记录。
㈣.发生质量事故的(以地方和公司质检部门的调查报告为依据)。
㈤.新闻媒体曝光的(以刊登的报刊、电视录像画面、广播录音、网络信息等为依据)。
第六条 质量检查每月一次、评比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采取百分制。
对符合奖惩办法的单位和项目,质安部应实事求是审核相关资料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重大的提交公司会议决定奖惩事宜。
第二节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在建工程,在地方或行业检查评比获得省级前两名的项目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
获得市级评比第一名的奖励2万元,第二名奖励1万元。
第八条 在建工程,获得质监局(站)和集团公司书面表彰的,奖励项目部1万元。
第九条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无质量事故,长期获得业主和地方表扬,竣工资料规范并顺利移交,奖励项目2万元。
第十条 工程竣工,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奖励5万元;获得省市优质工程或部级优质工程奖的,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奖励20万元。
第十一条 及时发现和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奖励个人2000元。
第十二条 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励项目质量负责人5000元至1万元。
第三节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 在市、区质监站检查评比中给予批评通报的项目,罚款1万元至2万元。
第十三条 在公司检查评比中给予批评通报的项目,罚款5000元。
第十四条 在建工程,两次被上述部门批评通报的项目给予加倍处罚,并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第十五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处以罚款2000元至1万元,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㈠.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责任制未落实,在公司质检工程师提出整改要求后,在二十天内未整改的。
㈡.对公司质检工程师提出的工程质量隐患,未在限期内进行纠正或纠正措施流于形式,尚未造成事故的。
㈢.不认真履行质量职责,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且多次被点名批评的。
㈣.不按规范施工,经两次警告没有改进的。
㈤.发生质量问题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第十六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处罚款5万元至10万元,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发生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的,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㈢.经质监机构认定工程不合格的。
㈣.伪造检验报告或伪造检验结论经质监站或监理检举属实的。
第十七条日常质量检查处罚见《一般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
第四节附则
第十八条各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工程部。
一般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实施细则
为促进施工管理规范化,提高各级人员日常质量意识,保证
项目总体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钢筋混凝土工程
1.进行混凝土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挂牌施工,发现不挂牌施工的,一次罚款100元。
2.原材料不按规定送检的,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3.混凝土、砂浆试块超标准龄期试压的,一组罚款100元。
4.认真按规定制作混凝土、砂试块,漏做一组罚款100元。
5.梁、柱蜂窝面积大于1200cm2,基础、墙、板孔洞面积大于150cm2,每处罚款100元。
6.梁、柱孔洞面积大于60cm2,基础、墙、板孔洞面积大于150cm2,每处罚款200元。
7.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5cm,基础、墙、板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cm,每处罚款200元。
8.墙、柱垂直度偏差每层超过15mm的,每处罚款300元。
9.梁、柱、墙断面尺寸偏差大于15mm的,每处罚款200元。
10.梁、柱爆模厚度大于3.5cm,基础、墙、板爆模面积大于1㎡、厚度大于3.5cm,每处罚款200元。
11.梁、柱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10cm,基础、墙、板夹渣层长度超过30cm,深度大于保护层,每处罚款100元。
12.梁、柱钢筋偏位,每处罚款50元;保护层小于10mm的,每处罚款50元。
二、砌体工程
1.砂浆拌和无计量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低于60%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混水墙有通缝的,一处罚款30元。
4.不按规定放拉接筋的,每处罚款50元。
5.水平灰缝平直度(100㎡抽查2处)大于12mm的,每处罚款50元。
6.水平灰缝厚度标准为10mm的,100㎡抽查2处,查出大于或小于2mm的,每处罚款30元。
7.砖墙垂直度偏差每层大于8mm的,每处罚款100元。
8.不按照规范铺灰砌筑,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未按设计要求设大马牙槎的,每处罚款100元。
10.隔墙和填充墙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宜用侧砖或立砖斜砌挤紧,未按规范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三、地面工程
1.发现地面渗水的,每处罚款100元。
2.楼梯踏步宽度和高度相差3cm的,每处罚款50元。
3.阳台、卫生间、盥洗室等倒泛水,面积超过本间三分之一,每间罚款100元。
四、门窗工程
1.未按规定预埋木砖的,每处罚款30元。
2.门窗的密闭性达不到要求,每处罚款50元。
五、屋面工程
1.屋面渗水,一处罚款500元。
2.屋面坡度未满足设计要求,积水深度超过1cm的,每处罚款100元。
六、成品保护
1.墙面、门窗等有严重污染或损坏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
2.造成线路故障需返工的,视情节罚款100-300元。
七、相关规定
1.因服务态度与业主发生口角或纠纷,影响公司形象的,罚款300-500元。
2.未按照公司要求作好服务,遭到业主投诉的,造成签字或计量滞后,甚至造成损失的,罚款200-2000元。
质量例会制度
为及时掌控质量动态,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推进质量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提升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例会的时间
项目质量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关键工序或特殊工艺,可灵活安排。
二、参加质量例会的人员
参加质量例会的人员包括:
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部门、安全部门、设备材料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试验测量人员、现场技术员、班组长等。
质量例会一般由技术负责人主持。
三、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
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贯彻上级质量管理精神,本月材料质量、送检情况、过程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要采取的措施,责任落实等。
四、相关要求
一次质量例会要对上一次质量例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措施进行完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质量例会记录
项目名称
时间
主要内容:
改进措施:
技术负责人:
主要问题及原因:
参会人员: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一、验收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
同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生产状况下进行,任何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较大隐患,坚决不予验收。
二、验收程序
1.单位工程由项目自检无质量缺陷后报公司,公司相关部门向业主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由业主组织各相关单位参加共同验收(公司总工、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等)并签字。
2.分项工程由项目部对各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业主单位共同验收。
3.具体验收程序执行当地主管部门和业主要求。
三、相关要求
1.每个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完善验收资料的签证和保管工作。
2.对隐蔽工程验收,在隐蔽前应由项目部负责人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文件。
3.认真贯彻好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
4.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要求资料和照片同步,有要求的录像必须做到同步。
5.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质量保证资料和自检记录等资料真实齐全,否则不予验收。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各项资料必须完备,并签证齐全,以达到备案规定的要求。
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规范图纸会审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制定本制度。
一、图纸会审的程序
按单位工程或系统工程的划分分别进行,由项目(或公司)的工程技术部门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专业工程公司有关人员参加。
二、图纸会审的步骤
包括专业会审、综合会审两个步骤:
1.专业会审:
系指本专业内的图纸会审。
重点是检查图面是否有差错、矛盾和不便于施工操作之处。
2.综合会审:
系指各专业间的施工图会审。
重点是检查各专业之间图面是否有矛盾和不便于交叉施工之处。
三.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1.是否是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是否加盖有审查单位的审查章。
2.核对施工图中的施工质量要求,技术文件是否齐全,与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相符。
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4.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如果没有工程地质资料或无其他地基资料,应与设计单位商讨。
5.设计是否满足和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环保和节能设计的强制性要求。
6.核对专业图之间、专业图内各图之间、图与表之间的规格、标号、材质、数量、座标、标高等重要数据是否一致,是否有错、漏、碰等。
如:
⑴.预留孔、预埋件的规格、坐标、标高、数量和其他专业图是否一致或遗漏。
土建结构是否满足设备吊装路线要求。
各种外部管道、电缆、电线、同车间内部各专业图进出路线是否衔接一致,碰头地点是否明确。
⑵.设备、管架、钢结构柱、金属结构平台、电缆电线支架以及设备基础是否与工艺图、电气图、设备安装图和到货的设备相一致。
⑶.设备随机到货图纸和说明书是否齐全,技术要求是否合理,与设计图纸及设计技术文件是否相一致,底座同土建基础是否相符,管口方位、接管规格、材质、坐标、标高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
⑷.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图与结构图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制图标准;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是否有钢筋明细表,如无,则钢筋混凝土中钢筋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是否相符等。
⑸.结构部分大样图是否齐全,相互尺寸、标高是否一致,重点或特殊部位尺寸及技术标准是否明确。
7.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容易导致质量、安全或经费等方面的问题。
8.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本单位是否具备,如无,如何取得。
9.建筑材料来源是否有保证。
图中所要求条件,本单位的条件和能力是否有保证。
10.图纸是否符合业主、监理规划中提出的设计目标描述等。
11.设计中要求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在技术上实现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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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管理办法 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