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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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四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手册
(科研管理分册)
拟制:
四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管理部
2007年10月编制
科研管理手册目录
第一章各类研发人员的职责2
第二章新产品立项前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决策管理规定3
第三章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4
第四章设计输入与设计输出管理办法6
第五章设计评审管理规定8
第六章设计确认管理规定11
第七章设计验证管理制度12
第八章设计文件的审批制度13
第九章设计文件的归档及发放制度17
第十章设计文件的更改管理制度24
第十一章设计文件的升级管理制度31
第十二章新产品开发配套工作管理办法33
第十三章科研项目计划编写及检查指南35
第十三章科研项目计划编写及检查指南45
第十四章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35
第十五章项目研发财务管理制度51
第一章各类人员的职责
一、总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工厂的新产品发展规划。
2、负责主持产品的各种评审。
3、负责对新产品研制计划进行监督。
二、开发部部长的职责
1、负责开发部产品研制任务的安排与分工。
2、负责监督检查开发人员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3、负责开发部内部工作的协调。
三、综合管理部部长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新产品研制过程中的问题。
2、负责监督计划的制定与下达的及时性。
3、负责组织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四、生产部部长的职责
1、负责新产品配套工作的监督与协调。
五、市场部部长的职责
1、负责组织进行市场需求调研并按规定形成报告。
2、负责组织编制新产品市场需求分析报告。
六、计划调度的职责
1、负责按时制定和下达计划。
2、负责协调计划执行中的配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情况监督及汇报。
七、设计开发人员的职责
1、负责按下达的计划实施产品开发工作。
2、按照计划完成研制任务。
3、负责新产品的外购件汇总表的拟制。
八、工艺人员的职责
1、负责新产品结构和线路的工艺设计。
2、负责新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编制。
九、采购供应的职责
1、负责新产品所需外购外协件的采购。
2、负责新产品的物资供应报告的编制。
3、负责生产产品的外购件汇总表的更改。
十、新产品试验人员的职责
1、负责新产品的摸底试验。
2、负责新产品正样时的各项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3、负责新产品的质量分析报告的编制。
4、负责新产品的产品规范的审核。
十一、新产品测试人员的职责
1、负责新产品的产品规划的审核。
2、负责新产品全性能测试并出具报告。
十二、财务人员的职责
1、负责新产品的财务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
第二章新产品立项前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决策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确保工厂立项研制的新产品具有良好的社会需求和市场前景,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新产品项目立项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市场部负责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竞争产品的状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方面的调查研究。
(二)开发部负责新产品的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等方面的调查研究,负责技术可行性分析。
(三)财务负责经济效益分析。
第四条在进行新产品项目立项目前,必须进行的可行性分析。
应当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要、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五个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技术经济的分析论证。
(一)调查研究
1、市场部每年在进行现有产品销售的同时,应当收集与工厂产品相关的产品的国内市场分布情况(哪些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有哪些厂家在生产和销售、市场价格如何、对产品的市场生命周期进行预测)、重要用户对产品的需求(主要功能、关键技术指标要求、外观结构)、国际上有哪些竞争产品(生产厂家及型号)等信息,并提出工厂产品研制开发的建议。
2、开发部负责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了解国内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国际同类产品的技术状态,提出工厂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应当研究的技术课题,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二)可行性分析
通过调查研制,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可行性分析: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4、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5、论证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
(三)决策
1、制定产品发展规划
(1)根据调查研究的信息和可行性分析结果,并结合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和工厂的资源状况,从产品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技术改造方向制定工厂的产品发展规划。
(2)由开发部提出草拟规划,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讨论后拟制规划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查。
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慎密的研究定稿,报厂长批准。
2、工厂在进行年度制定计划时,应根据发展规划并结合市场需求的急迫程度及时安排新产品研制计划。
第五条市场部每年11月底向工厂提供一份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如未按时提供,对市场部负责人的年终奖进行扣罚。
开发部应对市场部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提出下一年的新产品研制计划草案,如未按时提供,对开发部负责人扣罚年终奖。
第三章科研计划管理办法
第六条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计划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工厂内立项研制的科研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八条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计划的拟制和计划执行过程管理。
(二)开发部负责实施产品研制计划。
(三)生产部负责执行配套计划。
(四)品质保证部负责执行试验计划。
(五)计量站负责执行全性能测试计划。
(六)工程部负责配合开发部完成产品工艺设计。
第九条工作程序
(一)计划的制订
1、年度计划大纲拟制
(1)每年10月,综合管理部以书面形式下达通知给开发部门和市场部门,要求在30天内提出下年度新产品需求和研制计划。
(2)综合管理部将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于11月30日前将下年新产品研制计划草案提交给技术主管领导、市场主管领导、生产主管领导及厂长。
(3)由综合管理部征求相关领导意见,确保在12月20日前组织进行讨论研究。
(4)综合管理部确保在当年12月30日前下达年度科研、试制计划大纲。
2、月度计划的拟制
(1)综合管理部计划管理人员在当月的25日左右提示开发部领导提出下月的研制计划。
开发部领导应当组织项目主持人员对下月计划进行讨论,并确保在当月28日前把相关的资料准备齐全并提交给综合管理部计划管理人员。
(2)综合管理部确保当月1日之前下达当月计划(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3)月度计划必须落实到项目中的每个人当月要完成的工作及提交的成果形式。
上月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本月的计划中加以标注,以提示任务承担人员。
3、任务书的下达
当项目建议书通过相关领导审核并同意立项后,三天内必须下达研制任务书。
4、评审资料准备计划
当项目需要进行评审时,应以计划方式或以通知形式下达各部门应提交的资料的完成时间,并提前了解执行情况,到期必须收集相应的资料。
(二)计划的实施
1、开发部领导负责敦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当月设计开发工作。
2、开发部领导负责监督设计开发人员的工作进展,及时监督滞后于计划的人员采取措施弥补。
3、工艺人员必须确保及时完成新产品的工艺设计,并负责监督完成加工。
4、采购供应人员确保及时执行设计开发人员提供的采购计划,并建立起及时沟通机制,对采购困难的信息必须及时反馈给设计开发人员,并按月将新产品的采购供应执行情况反馈给开发部。
5、试验人员必须在接收到产品后第二天开始试验工作。
要求提前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在试验结束后第三天提交试验报告。
6、计量测试人员在接收到产品后三天内完成测试工作,并在五天内提交测试报告。
7、开发部内部的协调工作由开发部部长负责,需要进行部门协调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三)计划的监督检查
1、项目主持是项目计划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人。
主持应随时掌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进展状况。
2、开发部部长负责每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掌握工作中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包括技术问题、采购供应、外协加工、资源配置等)。
3、综合管理部计划调度人员负责按计划时间提前3~5天进行监督检查,并在计划时间到达时检查实际进展并记录。
每月25号左右对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相关领导。
4、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底召开一次工厂级的计划协调会。
(四)计划的考核
1、未按计划完成设计工作,对设计开发人员当月的考核奖缓发,如果能在三个月内赶上整体计划,可以补发。
如果三个月内没有赶上整体计划,则扣发设计开发人员相应的时间段里的考核奖。
如果设计开发人员能确保项目整体计划达到工厂的项目总体计划,也可以补发前期扣发的考核奖。
如果因一个或几个设计开发人员的工作未按计划进行影响项目组整体进展的继续推进,从而造成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对相关人员要加重处罚。
2、工艺设计未按计划提供保障的,首先必须加班加点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工作,其次在当月考核中,根据影响的大小给予处罚。
3、采购供应未按计划配套的,如因未及时与设计开发人员进行沟通而影响配套的,在绩效考核时要给予扣分。
4、全性能测试和试验人员未按计划及时完成测试和试验工作和未及时提供报告,在月度考核时将进行处罚。
第四章设计输入与设计输出管理办法
第十条为确保将市场调查、重大合同、特殊合同及评审意见等输入信息,经技术分析形成文件(设计/开发建议书、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任务书和产品标准(或详细规范))后作为设计输出的管理内容,以验证设计输出是否达到设计输入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设计输入和设计输出过程的评价和控制。
第十二条职责
(一)开发部负责对设计输入信息进行技术分析并形成文件(设计/开发建议书);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设计/开发建议书,下达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任务书;
(三)开发部负责提交满足设计输入要求的样机、文件、资料和报告;
(四)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设计输出进行评审。
(五)各职能部门负责参与输入、输出的评审活动。
第十三条工作程序
(一)设计和开发的输入
1、设计和开发输入的内容
设计和开发输入是产品设计和开发的依据,开发部门必须在设计/开发建议书中予以明确。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功能和性能要求;
(2)现行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
(3)以往类似设计中,证明是有效的和必要的要求(往往是对合同中顾客未明示要求的补充);
(4)所必须的其它要求或公司的附加要求。
2、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的评审、更改和存放
设计和开发输入由开发部负责组织评审,以保证输入信息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评审时要充分应用调查研究的信息。
评审可根据产品的特点、复杂性、成熟程度,选择适当方式进行评审,即可能是有关职能部门的集体评审(会议评审),也可采用会签审核的方式评审。
设计和开发输入的变更应由开发部门负责写出书面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如果影响到顾客的使用或低于用户的要求时,必须征求顾客的同意。
设计和开发输入及评审记录的原件应列入产品的技术档案,归入技术档案室保管,保存期与该产品的技术资料保存期一致。
3、设计和开发任务书及建议书的审批和发放范围:
(1)《设计和开发建议书》由开发部的领导签署审核意见,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
(2)《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任务书》由综合管理部领导签署审核意见,总工程师批准后,发放到产品组、采购供应人员、外协件配套人员、计量检测和试验人员、财务人员等和相关领导。
(3)《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任务书》下达后,开发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产品组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讨论,确定出产品的最佳设计方案,以便产品组尽快组织实施。
必要时,要组织进行设计方案的评审。
(二)设计和开发的输出
1、设计输出的内容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要以能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形成文件。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必须:
(1)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2)为采购、生产、检验及服务等提供适当的信息;
(3)产品标准、规范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4)规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所需的产品特性;
(5)编制关健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产品设计文件或图样做出相应标识;
(6)必要时,要规定产品使用所必需的保障方案和保障要求。
2、设计输出的评审
设计输出应首先对产品标准(或详细规范)由产品组内的成员审核,再经工艺、质检、计量、标准化会签评审,最后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应报上级机关备案确认。
设计输出的图纸及资料应按《设计评审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评审。
经设计评审后的输出文件及资料交技术档案室保存,保存期与产品技术资料保存期一致。
第十四条具体要求及违反后的处罚措施
(一)设计输出要在计划时间内提交,不能按时提交或提交的设计输出不能满足设计输入要求的,综合管理部负责追究其原因,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或个人,限时予以改正或提供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原因,是主观原因的要视其责任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评审所需的各种资料报告,并组织对设计输出进行评审,最终形成评审记录交档案室保存。
在评审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及建议综合管理部要督促责任部门按期进行整改。
第五章设计评审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通过分阶段的设计评审控制设计/开发过程,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本规定适用于设计/开发全过程所进行的评审活动。
第十七条职责
(一)总工程师负责主持设计评审;
(二)产品组成员负责提供经评审的产品标准(或详细规范)、合格的样机、用户使用报告、试制总结和完整的图纸资料;
(三)品质保证部负责提供检验和试验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必要时提供质量保证大纲计划;
(四)计量部门负责提供计量测试报告,对计量器具产品还应提供校验方法(或检定规程);
(五)工程部负责提供工艺审查报告(或工艺总结报告)、工艺文件及确定关键工艺;
(六)生产部供应部门负责提供物资供应报告;
(七)市场部负责提供市场分析报告;
(八)综合管理部负责提供标准化审查报告,并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
(九)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财务成本报告。
第十八条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使用方或其代表参加评审活动。
第十九条对于设计过程中的阶段评审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开发部内部进行。
第二十条工作程序
(一)评审的时机
根据产品的技术复杂程度和成熟程度,其具体的评审时机,由综合部根据收集的评审材料是否齐套而定,在材料准备齐套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组织召开设计评审。
(二)各阶段设计评审应具备的条件
各阶段评审必须具备的文件资料和备件见附录A。
对于各阶段评审所需的图纸、资料以及其它备件的具体完成时间,综合管理部在每个月的《新产品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明确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并于月底考核其完成的情况。
(三)评审的阶段划分
常规产品的开发工作在设计/开发的初期、中期和末尾都要进行设计评审,在零批生产结束时还要进行工艺评审即生产鉴定。
当产品进行了重大设计更改后也要进行评审,评审办法按正样鉴定要求执行。
专项订货和协议产品的设计评审,按协议书规定的评审方案进行。
第二十一条具体要求及违反后的处罚措施
根据附录A中确定的各责任部门应主动配合综合部安排,根据《新产品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安排的时间及时提交评审所需的各种报告及资料交到综合管理部汇总。
综合部在报告及资料齐套的情况下,安排组织进行设计评审。
对于不能及时完成综合部下达任务的部门及个人综合部要予以考核,并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
对于评审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责任部门要在限期内予以完成,涉及部门应给予配合。
对于不能按时完成计划要求的部门及个人,综合管理部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处罚。
附录A:
各阶段设计评审应具备的条件
评审应具备的条件和评审结果
阶段
名称
方案论证
初样评审
正样鉴定
(正样评审)
生产鉴定
(工艺评审)
担任责
任部门
方案论证报告
●(注1)
开发部
可靠性论证报告
○(注1)
开发部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开发部
设计/开发建议书
开发部
设计/开发任务书
●
●
综合部
产品标准(或详细规范)及其编制说明
●(初稿)
●
开发部
提供样机数
1~2台
3~10台
开发部
产品例行试验报告
●(摸底)
●
●
品质部
产品计量测试报告
(注2)
●(摸底)
●
品质部
产品EMC试验报告
○(摸底)
○
○
品质部
产品可靠性设计报告
○
○
○
品质部
产品可靠性试验报告
○(鉴定试验)
○(验收试验)
品质部
热分布图测试报告
○
品质部
标准化审查报告
○(初审)
●
综合部
工艺审查报告
○(初审)
●
工程部
工艺总结报告
●
工程部
质量分析报告
○
●
●
品质部
物资供应报告
○
●
●
生产部
财务成本报告
●
●
综合部
市场分析报告
○
●
市场部
使用方试用报告
○
市场部
产品试制总结
●
●
●提供试生产总结
开发部
外购件汇总表
●
生产部
质量保证大纲计划
○
○
●(贯标生产线)
品质部
设计图纸资料
电原理图、PCB图、线装及零件草图
全套经会签、审批归档、复制的设计图纸资料,以及工艺草卡
全套经更改、会签的A级设计图纸资料和全套工艺文件
开发部
评审结果
方案评审
报告
初样评审报告
正样评审报告
生产定型报告
注1:
●—表示必备项;○—表示要求时应具备。
注2:
如系计量器具,又无相应检定规程则应附有产品的“校验方法”。
第六章设计确认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通过设计确认确保设计开发的产品能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对正样样机进行设计确认。
第二十四条职责
(一)开发部的产品设计组负责提供设计确认用样机;并负责取得使用方对确认样机的试用报告。
(二)综合部负责收集定型所需的各种资料及报告,并负责组织进行鉴定确认。
第二十五条工作程序
(一)确认通常在预定的使用条件下进行,确认的具体确认点、方式和内容由综合管理部在《新产品生产技术准备计划》中予以规定。
确认一般应在设计开发完成之后,批产品正式生产之前,样机数量很少的产品则应在正式交付之前进行。
(二)正样设计样机调试完毕,经检验、计量合格的产品应送例行试验室进行环境适应性试验、EMC试验和可靠性试验,对产品进行设计确认。
(三)经计量和环境试验等设计验证合格后,视情况需要,产品设计组将样机送到使用方试用,试用期在一周至一月或更长。
试用结束由使用方出具用户试用报告作为设计确认依据。
用户试用报告由开发部负责收集交技术档案室保管,保存期五年。
(四)当设计的结果表明,设计开发的产品不能或不能全部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时,开发部要进行设计更改以满足要求,必要时还应进行再次确认。
改进措施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五)对需要定型(国家鉴定)的产品,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有关产品定型工作条例和产品定型委员会的要求准备定定型所需的资料及报告,安排组织鉴定确认。
鉴定证书等确认记录交技术档案室归档保管。
(六)设计确认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及违反后的处罚措施
开发部按任务书要求或按《新产品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的安排提供满足设计输入要求的样机供设计确认,并要取得使用方的试用报告作为确认依据。
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若因元器件齐套、结构件加工等影响开发进度造成设计不能按时交样机供确认的,责任应由相关部门承担,综合部负责进行考核,视情况给予一定处罚。
第七章设计验证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目的
通过阶段性的设计验证,控制设计/开发工作的质量,保证设计结果达到设计输入和企业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计验证的时机和开展设计验证的原则及方法,适用于设计/开发各个阶段所进行的设计验证。
第二十八条职责
(一)开发部的产品设计组负责设计过程中的设计验证,并负责提交调试合格的样机供其它的验证方法进行设计验证;
(二)品质保证部负责组织实施其它方法的设计验证。
第二十九条工作程序
(一)设计验证通常是进行产品全性能的型式试验(或鉴定检验),以验证其工作特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还要求设计输入文件在发布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评审。
(二)设计验证的工作包括初样和正样样机调试合格后,由检验员进行检验和摸底试验进行初步设计验证;及委托具有资质的校准/检测部门进行产品的性能指标的计量检测验证;最后还要通过对设计文件的会签、审批进行设计验证。
(三)初样设计验证:
当初样设计样机调试完毕,确认样机已达到初样设计要求时,设计师将样机提交检验员进行摸底试验,对样机进行验证。
(四)正样设计验证:
当正样设计样机调试完毕,将样机提交信息产业部电子西南区域计量站进行性能指标验证,对样机的技术指标逐项测试,在确认样机的技术性能完全达到产品企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后,出具正式的计量测试报告。
产品组再将样机送例行试验室进行环境适应能力验证,例行试验室按产品的企业标准对样机进行全面的环境试验(含EMC试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和可靠性试验)和检测,在确认样机完全达到企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后,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五)设计修改:
针对设计验证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产品设计组应对问题的性质进行分析,必要时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专家会诊,制定纠正措施对设计进行修改,使问题得到解决。
(六)验证记录
1、产品的计量报告由计量人员拟制,计量技术机构领导审批,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的计量报告。
试验报告由试验人拟制,品质保证部领导审批,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的例行试验报告。
2、在设计验证中出现的质量记录如计量报告、设计修改报告、检验记录和例行试验报告等应交技术档案室保管,保存期均为五年。
(七)具体要求及违反后的处罚措施
开发部应根据任务书安排或月度计划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满足设计输入要求的样机交品质部进行其它方法的设计验证。
品质部和计量站在得到样机后应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样机技术指标的验证,确保设计输出与设计输入保持一致。
样机测试合格之后,设计师要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出图纸及资料交工艺、质检、标准化以及批准进行会签验证。
当设计输出不能满足设计输入要求的,检验人员及计量人员应在报告中提出,要求设计师进行设计改进,待改进完后重新进行验证,直到满足设计输入要求,才可提交合格的样机计量和例试报告到综合管理部,建议样机提交设计评审,综合管理部在资料准备齐套后,负责组织召开设计评审进行设计的最终确认。
对于不能按规定进行设计验证的部门或个人综合管理部应给予适当的处罚,并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设计验证。
第八章设计文件的审批制度
第三十条目的
为了提高设计文件的质量,确保其正确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符合性和统一性的质量要求,进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三十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设计文件归档前的整个签署过程,包括试制过程中出现的设计文件。
第三十二条职责
(一)开发部计划调度员负责设计文件会签的组织和交接工作。
(二)产品设计人员负责设计文件的拟制。
(三)产品组成员负责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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