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1029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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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29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标准
AQ
中华人民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
Applicationandmanagementstandardfor
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anddetector
2007-01-04发布2007-04-01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视管理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围
2.规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装备要求
5.设计和安装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8.使用与维护
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联网信息处理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附录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
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原理
前言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视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矿业大学〔〕、煤业〔集团〕XX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涛、继平、青云、霞。
本标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1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检测仪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测控仪器〕的装备、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规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MT423-1995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MT444-1995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3.1煤矿安全测控仪器coalminesafetymonitoringinstrument
指用于监测煤矿甲烷、一氧化碳、风速、风压等,超限报警或切断被控设备电源的监测监控仪器,包括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便携式检测仪器等。
3.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3传感器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4甲烷传感器methan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与抽放管道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与声光报警功能。
3.5风速传感器airvelocity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巷道中风速的装置。
3.6风压传感器windpressur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通风压力的装置。
3.7一氧化碳传感器carbonmonoxid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8温度传感器temperatur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上下的装置。
3.9烟雾传感器smoke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的装置。
3.10风筒开关传感器airpipeswitchtransducer
连续监测风筒是否有风的装置。
3.11馈电传感器feed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供电开关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3.12声光报警器acousto-opticalarm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13断电控制器switchingoffcontroller
控制供电开关的装置。
3.14分站substation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能力、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展处理,控制执行器工作。
3.15主机host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
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
3.16故障闭锁功能faultinterlockingfunction
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发生传感器、分站断线等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控制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3.17馈电异常abnormalfeed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3.18瓦斯矿井gassycolliery
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展管理,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19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portablemethanealarmdetector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与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仪器。
3.20甲烷报警矿灯methanealarmheadlamp
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0甲烷检测报警矿灯methanedetectandalarmheadlamp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与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4装备要求
4.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4.3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4.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与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4.5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展置换。
4.6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围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4.7煤矿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安检员、班组长、爆破工、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4.8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5.设计和安装
5.5.1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5.5.2安装前,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与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监测工在场监护。
5.5.3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时切断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5.4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5.5.5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与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5.5.6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断电围。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以下区域:
〔1〕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3〕掘进工作面;〔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
5.5.7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
5.5.8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安全测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测控仪器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展。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6.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围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围
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
甲烷传感器编号
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
断电围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
T0
≥1.0%CH4
≥1.5%CH4
<1.5%CH4
工作面与其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T1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与其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T1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与其进、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T2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与其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回采工作面进风巷
T3
≥0.5%CH4
≥0.5%CH4
<0.5%CH4
进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4
≥0.5%CH
≥0.5%CH4
<0.5%CH4
被串采煤工作面与其进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两条以上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二、第三条回风巷
T5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与其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6
≥1.0%CH4
≥1.0%CH4
<1.0%CH4
专用排瓦斯巷
T7
≥2.5%CH4
≥2.5%CH4
<2.5%CH4
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
T8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与其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与其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机
≥1.0%CH4
≥1.5%CH4
<1.0%CH4
采煤机电源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
T1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巷道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T2
≥1.0%CH4
≥1.0%CH4
<1.0%CH4
掘进巷道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T3
≥0.5%CH4
≥0.5%CH4
<0.5%CH4
掘进巷道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5%CH4
≥1.5%CH4
<0.5%CH4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的掘进巷道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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