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地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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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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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租赁合同
山林地租赁合同
篇一:
山林租赁合同书
山林承包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
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
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
“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其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总面积为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租用年限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
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
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
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
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
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
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公证人:
年月日
附件:
1、租赁林地的丈量面积示意图。
2、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
篇二: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书
林地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发包人(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
承包人(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
1、承包地块位置:
甲方将地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队)有权处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为_________下称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乙方将该地块营造成速生丰产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树等),具体林木品种由乙方自行决定。
该地块航拍图的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的具体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图测定的范围确定。
2、承包地块的要求:
(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该地块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
(3)、该地块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规划。
(4)、甲方将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必须办妥法律规定
的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发包决议书,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签名确认书等)。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应当将该地的林权属证书或可证明该地块权属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给乙方审核,并将该证书或者文件等复印一份,构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
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因该地块权属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都由甲方妥善处理,在处理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若因权属争议或者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且对该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权拒付承包费,拒付承包费的期限直至权属争议解决,生产经营转上正常为止。
第二条承包面积
要根据政府林木主管部门的航拍红线图,甲方发包给乙方实际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并构成本合同之(附件二)。
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办法
1、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方将该地块继续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经营优先权,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经营期限,或者重新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3、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在承包期内营造的林木生长仍处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标限制,不能砍伐时,甲、乙双方同意延长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该林地林木砍伐期结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轮伐期(五年)。
4、承包经营期届后60天内,乙方应当将该地块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约定除处。
移交时,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拆除并予以处理,乙方在期满后60天内未拆除或处理的,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四条承包地块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处理完该地块上的树木、竹林及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并将地块移交给乙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该承包地块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处理的,则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
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第五条承包费及其支付方法
1、承包款:
该地块的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壹拾元(¥10元),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2、承包款支付:
签订本合同后两个月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为乙方炼山清山补偿,第三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费给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附件二)一次性交当年的承包费,共计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费后,应当在收款之日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
除收取承包费之外,甲方无权以任何名目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林道、防火带及其他林业设施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该地块范围内外的现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该
地块时未处理的其他设施及道路。
同时甲方必须提供从现有镇道路、村道路到该地块的道路给乙方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交通运输畅通。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开筑林道、防火带和构筑承包经营所需的其他基础设施,并拥有因此而产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合作、合资经营权、收益权、和经营权的担保或抵押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或阻碍。
未经乙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地块范围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
砍伐林木、采挖矿、开荒垦地)。
如发现某山场地下矿床有开采价值的,甲方应自行办理开采手续,如对乙方经营的林木(青苗)及设施物有影响的,开采人应按实作出补偿,对占用的林地应相应减免林地承包费。
如旅游业发展旅游单位须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块时,在征(占)用地的补偿费中,属土地补偿部份归甲方所有,属地面物补偿部份归乙方所有,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减免林地承包费事宜。
但在乙方已缴交当年度的承包费的,应按实际使用期和使用面积折算林地承包费,并将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还给乙方。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投资经营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条转包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自主决定将该地块转给他人承包,但必须将转包事项通知甲方。
转包费由乙方收取,但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
同时,乙方还有权以其承包经营权,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权作
价入股或作借款担保抵押,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征(占)用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外,其余属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块上的附首物等补偿均属乙方所有。
第十条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该林地的设施物和林木按市场价折价给甲方,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承包总款的20%赔偿给守约方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
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
如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十三条其他
(一)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理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篇三:
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
签字
篇四:
农村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第1条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
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承包本合同。
第2条甲方将其队权属所有的位于一幅土地
第3条乙方依据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不包含在本承包
合同的承包范围内。
第4条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拾年,从年月日起到
年月日止。
第5条乙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总共人民
币元(¥元)。
第6条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齐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年
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币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当年的12月
30日前交付清,逾期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计至付清当年的
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年度承包金时,出具《收条》给乙方;
《收条》为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备存。
第7条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时,政府
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财产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本合同
同时终止,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
承包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进行的林、农业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我国
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
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10条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1发包给乙方依法经营农、林业;该幅土地的面积亩。
第11条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让、转租该土地给第三方经营,否则,甲方单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12条甲方发包的土地权属无争议,若因土地权属与他方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但最高赔偿数额不得超过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经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数额。
第13条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一致,以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
第14条本合同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15条从合同承包期满的第二日起,乙方遗留在原承包土地内的一切财产全部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16条本承包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本承包合同未约定的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18条本承包合同从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XXXX村委会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村民代表: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2
篇五:
山林租赁合同样本(实用版本)
山林承包合同书
出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共计三页)
一、承包地点:
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亩(其中包括荒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号:
二、山林权属:
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
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
三、承包时间:
年。
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续租,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年租金,租金每年元。
以后每年租
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壹
2、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承包的山岭外开设的原有道路应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
以及乙方在本村水库用水(无定量用水)都为无偿使用,不另作补偿。
3、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5、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6、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贰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养殖,或另类开发、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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