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操作手册路基工程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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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操作手册路基工程施工
第一章 路基
第一节分类
1、按土质:
土质路基、石质路基。
2、按断面形式:
路堤、路堑。
第二节工艺流程图
1、填方路基:
推土机粗平
松铺系数
加水或晾晒
平地机精平
压实度检测
转下层施工
边坡修整
几何尺寸检测检测
碾压
资料汇总
仪器检校
修便道
边坡修整
土方挖运
清理现场
测量放样
物资准备
技术准备
准备工作
2、挖方路基:
洒水或晾晒
压实度检测
碾压
整修路槽
第三节施工测量
1、内容包括:
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补测、增设水准点等。
2、导线复测:
1)导线复测应采用全站仪。
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正。
2)相邻导线点能互相通视,必要时应进行加密。
3)导线点复测精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高速、一级公路角度闭合差(″)为±10√n,n为测点数,坐标增量相对闭合差为±1/15000;二有及以下公路,角度闭合差(″)为±16√n,坐标增量相对闭合差为±1/10000。
4)复测时,必须与相邻施工段进行导线闭合。
5)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必须设栓桩加以固定。
3、中线复测
1)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
2)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查明原因,上报监理与业主。
3)若发现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应设断链。
4、校对及增设水准点
(1)使用设计水准点时应进行闭合,高速和一级公路闭合差为20√Lmm,二级以下公路闭合差为±30L√Lmm,L为水准路线长度,以km计。
(2)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构造物、高填深挖、工程量集中及地形集中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且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3)影响施工的水准点,应引出影响范围之外,并与原点闭合其标高。
(4)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砼桩上。
5、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横、纵断面图,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复测。
6、路基放样
(1)施工前,应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等的具体位置桩。
(2)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1米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3)施工期间每月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复测。
(4)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高速、一级公路应在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发现破坏应及时补上。
(5)取土坑放样时,应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供应里程桩号及挖掘深度;作为排水用的取土坑,当挖至距坑底0.2M~0.3M时,应按设计整修坑底纵坡。
(6)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宜先做成样板架检查或每隔10~20M在沟内外边缘钉木桩并注明里程及挖深。
(7)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
第四节材料要求
1、选择强度高、稳定性好的土石作填料,如碎石、砾石、卵石、粗砂等透水性好的材料,不易被压缩,强度高、水稳定性好,填筑时不受含水量限制,分层压实后较易达到规定的施工质量。
2、粉质土不宜作路堤填筑材料。
3、粘质土和高液限粘土可用于填筑高度小于5M的路堤。
4、材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见下表:
路基填方材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表
项目分类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
填料最小强度(CBR)(%)
填料最大粒径
(cm)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
其它公路
路
堤
上路床(0~30CM)
8.0
6.0
10
下路床(30~80CM)
5.0
4.0
10
上路堤(80~150CM)
4.0
3.0
15
下路堤>150CM
3.0
2.0
15
零填及路堑路床(0~30CM)
8.0
6.0
10
第五节清理现场
1、根据临时用地计划,办理临时占用土地手续。
2、路基范围内的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上下水道、坟墓及基它建筑物进行拆迁或改造。
3、对于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应予以加固,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
4、路基用地范围内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置于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
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填方高度小于1M的其它公路应将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填方高度大于1M的其它公路允许保留树根但根部露出地面不得超过20CM。
取土坑范围内的树根也应全部挖除。
6、在填方和借方地段的原地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清出的种植土应集中堆放。
填方地段在清理完地表面后,应整平压实到规定要求,才可进行填方作业。
第六节基底处理
1、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工作。
2、路堤基底的原状土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处理,挖深不小于30cm,并分层找平压实。
3、对于山坡路堤,当地面横坡不陡于1:
5,而基底土质密实稳定时,可将路堤直接修在天然地面上;当地面横坡陡于1:
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不小于2%向内倾斜的台阶并夯实,台阶宽度不小于1m。
对于原地面横坡较陡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半填半挖路基,必须在山坡上从填方坡脚向上挖成不小于2%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
4、对填筑高度小于1.0~1.5m的矮路堤,为提高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处理措施有挖除种植土、换土、挖松压实、加铺砂砾石垫层等。
第七节路基填筑
1、试验路段
(1)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特殊地区公路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路基,在正式施工前,应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以指导大面积路基施工。
(2)所铺筑的试验路应具有代表性,施工机械和工艺过程要与以后全面施工时相同。
(3)通过试验路铺筑可确定不同压实机械压实各种填料的最佳含水量,适宜的松铺厚度,相应的碾压遍数,最佳机械配置和施工组织方法。
2、填筑方式
(1)水平填筑
土质路堤应尽可能采用水平填筑分层方式进行,即将路堤分为若干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
当采用不同土质填筑路堤时,应符合下列填筑工艺要求:
①路堤下层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时,表面应做成4%的双向横坡,以保证来自上面透水性填土层的水及时排除。
②路堤上层用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时,不应覆盖封闭其下层透水性较大的填料,以保证路堤内水份蒸发。
③不得将透水性不同的土混杂填筑,以免形成水囊或滑动面。
④根据强度和稳定性要求,合理安排不同土质的层位,不因潮湿及冻融而改变其体积的优良土质应填筑在路堤上层,强度较低的土填在下层。
⑤沿公路纵向用不同的土填筑路堤时,为防止在相接处发生不均匀变形,应在交接处做成斜坡,并将透水性差的土安排在斜面下方。
(2)竖向填筑
原地面纵向坡度大于12%、路线跨越深谷或局部地面横坡较陡的地段、地面高差大无法用水平分层填筑时,可采取竖向填筑。
由于填土过厚而不易压实,必须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压实质量,如采用沉降量较小的砂石或开挖路堑的废弃石方,路堤全宽应一次填筑并选用高效能压路机压实。
(3)混合式填筑
混合式填筑路堤是下层用竖向填筑而上层用水平分层填筑,这样可使上部填土获得足够的密实度。
3、路基压实
(1)一般规定
路堤、路堑和路堤基底均应进行压实。
具体压实度见下表:
土质路堤压实度标准
填挖类型
路面底面计起深度范围
(M)
压实度
高速、一级
其它公路
路
堤
上路床
0~30
≥95
≥93
下路床
30~80
≥95
≥93
上路堤
80~150
≥93
≥90
下路堤
>150
≥90
≥90
零填及路堑路床
0~30
≥95
≥93
注:
A、表列压实度以部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
B、其他等级公路,修建高级路面时,其压实标准应采用高速、一级公路的规定值;
C、特殊干旱地区的压实度标准在社会监理认可下可适当调低。
D、多雨潮湿地区的粘性土,其压实度标准按“多雨潮湿地区路基施工”规定执行;
E、用环刀法试验时,环刀中部处于压实层厚的1/2深度;
②路基土的压实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以及其他指标应在路基修筑半个月前,在取土地点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击实试验确定。
③土质路基的压实试验方法可采用灌砂法、环刀法、蜡封法、灌水法或核子密度仪法。
④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合格后方可填筑其上一层。
否则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补压。
检验频率每2000m28个点,不足200m2时,至少应检验2点。
⑤填石路堤的紧密程度在规定深度范围内,以通过12t以上振压进行压实试验,当压实层顶面稳定,不再下沉(无轮迹)时,可判为密实状态。
⑥土质路床顶面压实完成后进行弯沉试验。
检查汽车的轮重(或轴重)及弯沉允许值按照规定执行。
检验频率为每幅双车道每50米四点,左右两后轮隙下各一点。
⑦对填石及土石路堤如设计规定需在路床顶面进行强度试验,应按照设计规定办理。
⑧土质路床顶面检验的压实度和弯沉值均应满足要求。
如仅有一项满足要求时,应找出原因,予以处理。
(2)填方地段基底的压实
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
高速、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0%;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
(3)压实机械的要求与选择
①、路基工程应采用机械压实。
压实机械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规模、场地大小、填料种类、压实度要求、气候条件、压实机械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②、各种土质适宜的碾压机械见下表。
细粒土
砂类土
砾石土
巨粒土
备注
6~8T两轮光轮压路机
A
A
A
A
用于预压整平
12~18T三轮光轮压路机
A
A
A
B
最常使用
25~50T轮胎压路机
A
A
A
A
最常使用
羊足碾
A
C或B
C
C
粉、粘土质砂可用
振动压路机
B
A
A
A
最常使用
凸块式振动压路机
A
A
A
A
最宜使用于含水量较高的细粒土
手扶式振动压路机
B
A
A
C
用于狭窄地点
振动平板夯
B
A
A
C或B
用于狭窄地点,机械质量800KG的可用于巨粒土
手扶式振动夯
A
A
A
B
用于狭窄地点
夯锤(板)
A
A
A
A
夯击影响深度最大
推土机、铲运机
A
A
A
A
仅用于摊平土层和预压
注:
A、表中符号:
A代表适用;B代表无适当机械时可用;C代表不适用。
B、土的类别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的规定划分。
C、对特殊土和黄土(CYL)、膨胀土(CHE)、盐渍土等的压实机械选择可按细粒土考虑。
D、自行式压路机宜用于一般路堤路堑基底等的压实,宜采用直线式进退运行。
E、羊足碾(包括凸块式碾、条式碾)应有光轮压路机配合使用。
(4)填方路堤的压实
①细粒土、砂类土和砾石土不论采用何种压实机械,均应在该种土的最佳含水量±2%以内压实。
当土的实际含水量不位于上述范围内时,应均匀加水或将土摊开、晾干,使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进行压实。
运输上路的土在摊平后,其含水量若接近于压实最佳含水量时,应迅速压实。
②当需要对土采用人工加水时,达到压实最佳含水量所需要的加水量可按下式估算:
M=(W-W0)Q/(1+W0),式中M为所需加水量(kg);W0为土原来的含水量(以小数计);W为土的压实最佳含水量(以小数计);Q为需要加水土的质量(kg),
需要加的水宜在取土的前一天浇洒在取地坑内的表面,使其均匀渗透入土中,并用拌和设备拌和均匀。
③各种压实机具碾压不同土类的适宜厚度和所需压实遍数与填土的实际含水量有关,应根据要求的压实度按照所作试验路段的试验结果确定。
④用铲运机、推土机和自卸汽车推运土料填筑路堤时,应平整每层填土,且自中线向两边设置2%~4%的横向坡度,及时碾压,雨季施工时更应注意。
⑤压路机碾压路基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碾压前应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
B、压实应根据现场压实试验提供的松铺厚度和控制压实遍数进行。
若控制压实遍数超过10遍,应考虑减少填土厚度。
经压实度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不合格处应进行补压后再做检验,一直达到合格为止。
C、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基填土压实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35~50T轮胎压路机进行。
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第一遍应不振动静压,然后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强振。
D、各种压路机的碾压行驶速度开始时宜用慢速,最大速度不宜超过4KM/H;碾压时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横向接头对振动压路机一般重叠0.4M~0.5M。
对三轮压路机一般重叠后轮宽的1/2,前后相邻两区段(碾压区段之前的平整预压区与其后的检验区段)宜纵向重叠1.0M~1.5M。
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使用夯锤压实时,首遍各夯位宜紧靠,如有间隙,则不得大于15CM,次遍夯位应压在首遍夯位的缝隙上,如此连续夯实直至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5)路堑路基的压实
零填及路堑路床的压实,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换填超过30cm时,按表列数值的标准执行。
(6)桥涵及其他构造物处填土的压实
①桥台背后、涵洞两侧与顶部、锥坡与挡土墙等构造物背后的填土均应分层压实,分层检查,检查频率每50m2检验1点,不足50m2至少检验1点,每点都应合格,每一压实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20cm。
涵洞两侧的填土与压实和桥台背后与锥坡的填土与压实对称或同时进行。
②各种填土的压实尽量采用小型的手扶振动夯或手扶振动压路机;但涵顶填土50cm内应采用轻型静载压路机压实,以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
③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桥台、涵身背后和涵洞顶部的填土压实度标准,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5%;其他公路为93%。
详细操作见《桥涵操作规程》。
(7)填石路堤的压实
①填石路堤在压实之前,应用大型推土机摊铺平整,个别不平处,应用人工配合以细石屑找平。
②填石路堤均应压实并宜选用工作质量12T以上的重型振动压路机、工作质量2.5T以上的夯锤或25T以上的轮胎压路机压(夯)实。
当缺乏上述的压实机具时,可采用重型静载光轮压路机压实并减少每层填筑厚度和减小石料粒径,其适宜的压实厚度应根据试验确定,但不得大于50cm。
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或夯锤压实填石路堤时,可加厚至1.0m。
填石路堤压实时的操作要求,应先压两侧(即靠路肩部分)后压中间,压实路线对于轮碾应纵向互相平行,反复碾压。
对夯锤应成弧形,当夯实程度达到要求后,再向后移动一夯锤位置。
行与行之间应重叠40~50cm;前后相邻区段应重叠100~150cm。
③填石路堤压实到所要求的紧密程度所需的碾压或夯压的遍数应经过试验确定。
对于重锤夯实时,可按重锤下落时不下沉而发生弹跳现象进行压实度检验。
④填石路堤使用各种压实机具压实时的注意事项与压实填土路基相同。
⑤填石路堤顶面至路床顶面下30~50cm(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为50cm,其他公路30cm)范围内应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按标准有关规定予以压实。
(8)土石路堤的压实
①土石路堤的压实方法与技术要求,应根据混合料中巨粒土的含量多少,分别按照标准有关规定办理。
②土石路堤的压实度可采用灌砂法或水袋法检测。
其标准干容重应根据每一种填料的不同含石量的最大干容重作出标准干密度曲线,然后根据试坑挖取试样的含石量,从标准干容重曲线上查出对应的标准干密度。
当采用灌水袋法检验有困难时,可按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如几种填料混合填筑,则应从试坑挖取的试样中计算各种填料的比例,利用混合填料中几种填料的标准干容重曲线查得对应的标准干容重,用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计算所挖试坑的标准干容重。
③土石路堤的压实度标准,可采用灌砂法或水袋法检验并应符合土质路堤压实标准的规定。
当按填石路堤规定方法检验时,应按该条的规定判定压实度是否合格。
(9)高填方路堤的压实
①高填方路堤的基底应按规定进行场地清理,并应按照设计要求的基底承压强度进行压实,设计无要求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小于90%。
当地基松软仅依靠对原土压实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承压要求时,应进行地基改善加固处理,以达到设计要求。
②高填方路堤的基底处于陡峻山坡上或谷底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挖台阶处理,并严格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当场地狭窄时,压实工作宜采用小型的手扶振动压路机或振动夯进行。
当场地较宽广时宜采用自行式自重是12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碾压。
③高填方路堤分层压实松铺厚度与一般公路填方相同,应根据填筑材料类别和压实机具性能按照规定确定。
高填方路堤的压实度必须满足土质路堤压实标准。
高填方路堤的压实度检验方法应根据填料类别,按照一般规定有关的规定办理。
第八节挖方路基的施工
1、土方路堑的开挖
(1)土方开挖应遵照下列要求
①已开挖的适用于种植草皮和其他用途的表土,应储存于指定地点。
②根据试验结果,对开挖出的适用材料,应用于路基填筑。
各类材料不应混杂。
不适用的材料应按弃土处理的规定办理。
③土方开挖不论开挖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
严禁掏洞取土。
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采用爆破施工时,应经过设计审批。
④路堑开挖中,如遇土质变化需修改施工方案及边坡坡度时,应及时报批。
(2)因受冬季或雨季影响,使挖出的土方不能及时用于填筑路堤时,应按季节性路基施工有关规定办理。
(3)路堑路床的表层下为有机土、难以晾干压实的土、CBR值小于路基填方材料材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表规定的土或不宜作路床的土,均应清除换填符合规定的土。
(4)路基开挖如遇特殊土质时,应按特殊地区路基施工有关规定办理。
(5)挖方路基施工标高,应考虑因压实的下沉量,其值应由试验确定。
(6)土方路堑开挖,根据路堑深度和纵向长度,可按下列方式进行:
①横挖法:
以路堑整个横断面的宽度和深度,从一端或两端逐渐向前开挖的方式称为横挖法。
本法适用于短而浅的路堑。
A、用人力按横挖法挖路堑时,可在不同高度分几个台阶开挖,其深度视工作与安全而定,一般宜为1.5~2.0m。
无论自两端一次横挖到路基标高或分台阶横挖,均应设单独的运土通道及临时排水沟。
B、用机械按横挖法挖路堑且弃土(或以挖作填)运距较远时,宜用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进行。
每层台阶高度可增加到3~4m,其余要求与人力开挖路堑相同。
C、路堑横挖法也可用推土机进行。
若弃土或以挖作填运距超过推土机的经济运距时,可用推土机推土堆积,再用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运土。
D、机械开挖路堑时,边坡应配以平地机或人工分层修刮平整。
②纵挖法:
沿路堑全宽以深度不大的纵向分层挖掘前进时称为分层纵挖法,本法适用于较长的路堑开挖。
先沿路堑纵向挖掘一通道,然后将通道向两侧拓宽,上层通道拓宽至路堑边坡后,再开挖下层通道,如此向纵向开挖至路基标高称为通道纵挖法。
本法适用于路堑较长、较深。
两端地面纵坡较小之路堑开挖。
沿路堑纵向选择一个或几个适宜处,将较薄一侧堑壁横向挖穿,使路堑分成两段或数段,各段再纵向开挖称为分段纵挖法。
本法适用于路堑过长,弃土运距过远的傍山路堑,其一侧堑壁不厚的路堑开挖。
A、当采用分层纵挖法挖掘的路堑长度较短(不超过100m),开挖深度不大于3m,地面坡度较陡时,宜采用推土机作业。
B、推土机作业时每一铲挖地段的长度应能满足一次铲切达到满载的要求,一般为5~10m,铲挖宜在下坡时进行;对普通土下坡坡度宜为10%~18%,不得大于30%;对于松土下坡坡度不宜小于10%,不得大于15%;傍山卸土的运行道应设有向内稍低的横坡,但应同时留有向外排水的通道。
C、当采用分层纵挖法挖掘的路堑长度较长(超过100m)时,宜采用铲运机作业。
D、对于拖式铲运机和铲运推土机,其铲斗容积为4~8m3适宜运距为100~400m;容积为9~12m3适宜运距为100~700m。
自行式铲运机适宜运距可照上述运距加倍。
铲运机在路基上的作业距离不宜小于100m。
有条件时宜配备一台推土机(或使用铲运推土机)配合铲运机作业。
E、铲运机运土道,单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道宽度不应小于8m;重载上坡纵坡不宜大于8%,空驶上坡,纵坡不得大于50%;弯道应尽可能平缓,避免急弯;路面表层应在回驶时刮平,重载弯道处路面应保持平整。
F、铲运机作业面的长度和宽度应能使铲斗易于达到满载。
在地形起伏的工地,应充分利用下坡铲装;取土应沿其工作面有计划地均匀进行,不得局部过度取土而造成坑洼积水。
G、铲运机卸土场的大小应满足分层铺卸的需要,并留回转余地。
填方卸土应边走边卸,防止成堆,行走路线外侧边缘至填方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20cm。
③当路线纵向长度和挖深都很大时,宜采用混合式开挖法,即将横挖法与通道纵挖法混合使用。
先沿路堑纵向挖通道,然后沿横向坡面挖掘,以增加开挖坡面。
每一坡面应设一个施工小组或一台机械作业。
④开挖边沟、修筑路拱、刷刮边坡、整平路基顶面时,宜采用平地机配合其它土方机械作业。
(7)边沟与截水天沟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边沟、截水沟及其它引、截排水设施的位置、断面尺寸及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规定施工。
应先做好这类排水设施,其出口应通至桥涵进出口处。
截水沟不应在地面坑凹处通过,必须通过时,应按路堤填筑要求将凹处填平压实,然后开挖,并防止不均匀沉陷和变形。
②平曲线外边沟沟底纵坡,应与曲线前后的沟底相衔接。
曲线内侧不得有积水或水外溢现象发生。
③路堑和路堤交接处的边沟应徐缓引向路堤两侧的天然沟或排水沟,不得冲刷路堤。
路基坡脚附近不得积水。
④所有排水沟渠应从下游出口向上游开挖。
⑤所有排截水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A、沟基稳固,严禁将排水沟挖筑在未加处理的弃土上;
B、沟形整齐,沟坡、沟底平顺,沟内无浮土杂物;
C、沟水排泄不得对路基产生危害;
D、截水沟的弃土应用于路堑与截水沟间筑土台,并分层压实(夯实)。
台顶设2%倾向截水沟的横坡,土台边缘坡脚距路堑顶的距离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可按照规定办理。
(8)路堑施工遇到地下水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挖方地段遇有地下含水层时应根据排水及防渗设施原则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按地下水排除有关规定执行。
②当路堑路床顶部以下位于含水量较多的土层时,应换填透水性良好的材料,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整平凹槽底面,设置渗沟,将地下水引出路外,再分层回填压实。
(9)弃土处理除路基施工的一般规定有关的规定办理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开挖路堑弃土地段前,应提出弃土的施工方案报有关单位批准后实施(该方案包括弃土方式、调运方案、弃土位置、弃土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方案、排水系统的布置及计划安排等)。
方案改变时,应报批准单位复查。
②弃土堆的边坡不应陡于1:
1.5,顶面向外应设不小于2%的横坡,其高度不宜大于3m。
路堑旁的弃土堆,其内侧坡脚与路堑顶之间的距离,对于干燥硬土不应小于3m;对于软湿土,不应小于路堑深度加5m。
③在山坡上侧的弃土堆应连续而不中断,并在弃土前设截水沟;山坡下侧的弃土堆应每隔50~100m设不小于1m的缺口排水,弃土堆坡脚应进行防护加固。
④严禁在岩溶漏斗处、暗河口处、贴近桥墩台处弃土。
2、石方的开挖
(1)开挖石方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等确定开挖方式。
对于软石和强风化岩石,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均应采用机械开挖,也可人工开挖。
凡不能使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则采用爆破法开挖。
(2)石方需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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