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级技术交底书安全交底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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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级技术交底书安全交底改
安全交底书
安全交底书
表格编号
1310
单位名称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
第1页
交底编号
共1页
工程项目名称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LLZQ-2标段
设计文件图号
见附页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及要点:
根据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纪要,由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工管部向项目部各架子队传达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见附件:
附件:
1、安全交底范围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DK56+050-DK83+884.07段施工安全交底。
2、安全交底内容
2.1总则
2.1.1路基分部、桥涵、隧道等按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并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接受统一领导和安排。
2.1.2两分部应在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学习相应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并落实好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2.1.3从事电气、起重、施工车辆驾驶、登高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2.1.4两分部定期组织施工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检验,并对施工人员上岗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5施工现场设置必要、足够的防护设备,并组织经过培训的相应的消防应急小组。
2.1.6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应组织参加该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培训。
2.1.7施工现场必须设立足够的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施工现场安装和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栏。
2.2路基工程安全交底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对从事电器、起重、爆破、潜水、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方准持证上岗。
2.2.1路基施工安全
(1)路堑开挖时经常检查坡面的稳定。
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将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观测,如发现有裂缝和塌方的迹象或有危石时,立即处理。
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停施工,并报告处理。
(2)路堑开挖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边坡不稳,坚决禁止掏底开挖、放大炮。
(3)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2)路堑开挖放炮后,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立即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
(4)路堤、路堑施工时,要做好截、排水,并随时注意检查,开挖后保持排水畅通。
(5)挡土墙基坑开挖时,根据土质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地段,基坑开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防止坍塌伤人。
挡土墙体施工一定高度时,搭设脚手架平台、防护栏、挂安全网。
(6)做好路基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机械碰撞及翻车事故。
(7)路基不良地段施工时,开挖前和开挖过程中要及时检查坡面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及时做好挡护或坡面防护工程,挡土墙基础要分段跳槽开挖,快速砌筑。
挡土墙或护坡砌筑到一定高度时要设防护栏杆加安全网。
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提前做好防洪准备。
遭遇阴雨天气时加强安全检查,必要时坡面覆盖防护。
加强量测监控工作,认真分析数据,做好不良地质情况预报预测,同时准备好抢险预案。
施工人员特别注意安全情况,加挂安全警示标牌等。
(8)路堑上方布置临时设施时,距坡顶线保留一定的安全距离,距边坡线3m范围内硬化,并设置坡顶截、排水沟,大型施工车辆不得靠近坡顶线行驶,以免边坡局部集中受力失稳。
(9)按指定地点弃土,保证弃土堆的自身稳定,防止弃土对农田、河道的污染,并采取有利于复耕的措施。
2.2.2车辆安全
(1)机动车牵引和装碴机司机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一机二牌,即《管理规定》和《工作职责》。
(2)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摘挂作业专人负责,装载料具不得超出装载限界,超长料具捆扎牢固。
(3)机械装碴时,指定专人负责电缆和风管的收放,作业时,无关人员均退至安全地点
2.3桥涵工程
2.3.1各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安全做好专项安全调查活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同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2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
2.3.3应安排专职用电管理人员每天对所有桥涵施工作业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改正措施及方案。
2.3.4对于钻孔灌注桩施工前挖设的泥浆池必须设置安全围护隔离网栏,做好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3.5脚手架施工前应对脚手架及作业平台进行检查,施工平台应设栏杆,必要时加设安全网。
2.3.6预制物件安装完毕后要组织专项安全验收。
对设备的强度、稳定性、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2.3.7搅拌站
(1)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
(2)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
机械运转的外露部分应安排防护装置。
(3)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定期检查离合器、制约器、升降器的安全灵活性,轨道的滑轮,钢丝绳的完好性。
2.3.8钢筋焊接、切割施工
(1)电焊机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好单独的开关箱,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更不得用其它物品替代接地线。
(2)移动电焊机,更换作业点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以下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3)使用气割设备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同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少于10米。
两瓶受热不得超过35℃,防止火花、锋利物件碰撞胶管。
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强阳光爆晒。
2.4隧道工程
2.4.1总则
(1)每道工序施工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识别危险源初步判断事故前以及正确规避危险,实施自救的方法。
(2)安全警示牌是帮助识别危险源的重要标志,作业中应予以保护。
(3)遵守作业纪律是保护作业人身安全的保证。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人员操作证》上岗。
(5)洞口应储备安全应急材料(防火、防水、防毒、支撑用料)。
(6)进洞人员穿戴安全装备,个人安全装备有眼罩、安全帽、防尘面罩、手套、耳罩、耳塞、安全靴。
(7)根据作业条件不同部分工种应配备防水工作服、自救设施、反光衣、喷射混凝土用硬质安全帽、手电筒、安全帽上电灯。
2.4.2洞口工程施工安全
(1)洞口工程施工前,对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2)洞口边、仰坡应自上而下开挖,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3)在高于2米的边坡上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的要求。
(4)爆破作业应符合从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后清除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再行施工,地质不良时,边坡应采取加固,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5)隧道洞门及端墙施工时,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扶手栏杆。
(6)端墙起搭线以上部分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7)洞门起吊作业应符合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规定,起吊材料时,严禁车辆和人员从机下通行。
2.4.3洞身开挖
(1)施工准备:
隧道开挖应根据施工方法及地质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通风:
①洞内施工应提供足够的通风,进风口设在洞外的空气清新处,避免污染空气再循环。
风管密封,出风口接近工作面。
②定期检查开挖面,风流中气体质量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③开挖作业面前,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
④人员严谨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⑤经常检查风管的破损扭绞情况并及时修复。
2)照明:
①工作面和通道均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并使用安全电压。
②危险地段设特殊照明灯。
③定期检查、维修、清洁。
3)供电设施:
①遵守国家对电力设施的要求,所有电力设施的安装、改移、维修应由有资格的电工操作,供电线路及管线稳固地支承在支架上,防止碰撞、弯曲、磨损、拉伸。
②使用断路电源不大于30mA的按地故障断路开关。
③定期检查,维护使用适当的配件。
4)紧急设施
①制定齐全和切实可行的遇险应急预案。
②定期进行预案应急演练。
③提供有效的紧急通讯并定期检查。
④配备足够数量急救和营救设施。
(2)钻眼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2)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3)凿岩机的支架设在碴堆上进行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4)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寻引回转钎子,采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5)严禁在残眼中钻眼。
(3)装药
1)只有经当地公安部门培训合格,持证的人员方可装药。
2)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防止炸药意外引爆。
3)高处装药须使用牢固、稳定的工作平台,防止跌落。
4)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装药、照明不足,开挖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出现的流动、流泥未经处理、溶洞及高压水涌尚未治理的。
(4)爆破
1)火工品存放:
①火工品存放库设立在僻静处,应离洞口和生活区,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
②遵守公安部门对火工品的有关规定。
③建立严格的存放、领取、回收制度并建立台帐。
④领取数量仅限于当班用量,余量退回。
2)洞爆破作业:
①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②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安全距离为:
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
③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炸药。
④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⑤爆破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如下内容:
有无瞎炮、有无残余药和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围岩,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⑥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设施。
2.4.4初期支护
(1)找顶
1)尽量采用机械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射混凝土等。
2)找顶未完成前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上下方。
3)设置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保证能见度。
(2)安装锚杆
1)安装前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立即加固。
2)对不良的地质地段,安装前应对围岩初喷混凝土进行封闭。
3)安装时使用工作平台,掘进台车。
4)操作人员配带听觉保护装置。
(3)掛设钢筋网
1)工作面应通风良好,有足够的照明。
2)远离机械工作区。
3)选用稳固的操作平台。
4)钢筋焊接遵守施工用电和焊接施工的安全规定。
(4)安装钢拱架
1)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一致。
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3)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4)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5)喷射混凝土
1)掌子面开挖后,应及时对围岩喷射混凝土封闭。
2)在碴堆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3)高处作业时,使用工作篮车或安置稳妥的操作平台。
4)喷锚人员佩带硬质安全帽,穿防护衣,佩带呼吸器。
5)混凝土喷射机在进行内部清洗时必须关机,清洗尽量选用高压水枪,减少拆卸避免意外伤害。
6)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3、各重点专业工程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3.1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
本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计划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施工中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3.2综合安全保证措施
把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范围,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协议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加强安全施工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落实。
搞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特别对于电工、焊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经正规部门培训合格,以确保施工操作安全。
每一工序开工前,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对重点作业场所、危险区、主要通道设“五牌一图”,即:
工程告示牌、安全生产记录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记录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牌和施工总平面图。
坚持每周一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开工前期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各类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防洪、防火安全专项规定等。
针对重点、难点工程项目及关键工序,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和专项技术交底,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和落实。
施工现场设工地医院,做好现场医护和急救工作。
3.3路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前对地下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并对查得的资料进行产权单位落实,动土前与产权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土方施工时严格控制翻斗车的起落地点,并设置警戒标志提醒。
在运土车辆经常经过的主要公路交叉的十字路口,设置专人指挥防护。
运土道路经常派专人整修,保持安全行驶坡度,严禁动力抢坡。
站场内土方施工部分使用机械,部分用人力施工,各种土方施工机械、车辆远离行车线,必须靠近时不得侵入行车限界并有专人指挥。
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施工机械的性能,不得爬超限坡或小半径转弯,挖掘机施工时由专人指挥,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路基上挖电缆沟,除按图施工外,随挖随填并加强夯实。
保证路基稳定。
电缆沟穿越站场,按规定防护线路。
站场内开挖土方作业,按“田”字型开挖,防止碰坏电缆。
挖方取土时需要爆破施工,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在爆炸物品运输、储运、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款进行操作。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指导。
作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领取交接登记。
爆破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明确人员的分工和定岗,制订安全职责,作好周围居民的宣传工作。
在爆破处50米范围内的通讯、电力线路和房屋设施,均进行爆破表面覆盖或遮挡。
做好爆破期间的防护工作,在未形成有效的防护措施之前,不允许动土。
光缆电缆区域根据产权单位提供的具体位置、埋深和走向,设立醒目标志,并在现场与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标志线5m范围内,严禁使用机械开挖,采用人工开挖。
3.4桥涵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3.4.1钻孔桩安全施工措施
钻孔桩施工时,钻机平台上满铺脚手板及设置栏杆,并随时清除杂物。
没有施工的孔口均加防护盖。
钻机的卷扬机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卷绕钢丝绳时,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上跨越。
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放完,至少保留三圈,严禁人拉钢丝绳卷绕。
3.4.2墩台安全施工措施
墩台施工时,在墩台身钢筋模板安装前,应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板及上下扶梯。
在脚手架平台上运送砼时,其走道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
使用吊斗灌注时,先通知作业面操作人员避让,并不得依靠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起重机械设备设专人操作并配指挥人员,定责定岗;上岗前进行技术培训,制定专项制度和指挥联络方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定期对桥涵施工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跨越公路施工时,设专人负责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既有公路畅通无阻及人员安全。
安装好顶层、外层栏杆、立柱,铺好脚手板,对有明显伤痕、裂纹结疤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工作人员在行走时不得踏在探头板上。
拆装模板均为双层作业,在拆除模板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拴牢吊具挂沟,再拆除模板。
模板、材料、工具不得往下扔。
施工人员与模板之间,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3.4.3基坑安全施工措施
基底开挖前,根据开挖深度和宽度,对基底开挖影响边坡稳定的,事先采取边坡支挡加固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中派专人对施工区进行检查,现场备足应急抢修物资。
3.5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3.5.1开挖施工安全
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做好超前导管注浆加固围岩或起到注浆堵水的作用。
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该注意碴堆的稳定性,防止滑坍伤人。
钻工钻孔前,对风钻和工具作如下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
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钻杆是否弯曲、带伤,防止作业时断钎伤人。
湿式凿岩的供水装置是否良好。
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
在钻孔台架上打眼时,先检查平台架及斜撑是否稳定,平台上是否铺满板,外侧的防护栏杆是否牢固,防止高处坠落。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孔。
严禁在打眼的同时装药。
不得在工作面折卸、修理风钻。
手持风钻打眼,开孔时应用较短的钻杆,其长度不超过0.8~1m。
钻头未入岩壁前,风门不宜开大。
操作时做到退钎子与凿岩机一条线,钻工要在风钻的左侧方,严禁骑着气腿操作风钻,钻眼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
用风镐开挖时工作前检查气压及风镐的连接。
工作中,要防止空打,卡钎时不可猛摇风镐,要及时更换磨钝的镐钎,发现滤风网被污物堵塞,应及时排除。
凿岩台车严格按照使用保养说明书进行操作保养。
台车行驶前把钻臂降低,不妨碍驾驶员视线,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专人驾驶。
台车司钻前,必须清除易落或松动的危石,并支起液压千斤顶,使台车稳固,轮胎免受压力。
司钻中出现故障,请专业修理人员修理,严禁台车带病作业。
司钻过程中严禁边打眼、边用吊篮装药。
严禁在台车运转中进行调整作业。
严禁拆除台车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放炮时,台车必须离开安全距离以外,并进行适当防护。
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详细记录台车作业中的各种参数。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按规范要求,两端加强联系,确保统一指挥、安全施工。
两工作面相向开挖时,相距50m时必须停止一方掘进,由另一方掘进贯通,另一方爆破时必须向对方通知。
3.5.2爆破施工安全
根据施工条件,洞内每日放炮次数,齐头开挖作业循环时间明确规定;警戒要统一行动;多工作面放炮相互影响时,首先要保证齐头掘进的需要,起爆顺序应由里向外,里面的人员末撤出前,外面禁止放炮。
爆破时所有的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震动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
独立导坑内不少于200m。
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相邻的平行导坑,横通道间不少于50m。
爆破器材加工,在洞外远离洞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工作台上操作。
除洞外土石方用电雷管外,洞内用非电雷管。
装配起爆管时必须先试验。
计算引线长度,每批分卷进行。
导爆管凡有过粗、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
加工好的起爆管分段装入木箱内,防止混段(不准把段数标签失落)。
人工运送炸药每人一次运送量不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运送爆破器材前后30m应专人防护,严禁中途逗留。
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炸药与雷管应分别由木板车厢运入洞内,车厢应垫胶皮,只准平放一层。
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运送途中要显示红灯与鸣笛。
汽车排气孔应加防火罩。
炸药与雷管不准同车运送。
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和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周边眼间隔装药,用胶布包扎在竹片上固定牢实。
洞内大断面开挖,雷管段数量、装药量大时,爆破指挥人员应先明确分工,自上而下分区分段装药各负其责,防止混段和漏装,禁止超量装药。
遇有下列情况禁止装药:
作面照明不足;工作面岩面破碎未及时支护;可能有大量涌水的地段。
装药完毕,工作面所有的机具、材料撤离,经检查无漏装,炮口堵塞完后进行网络连接(采用簇连),网络连接好后,应专人检查是否合格,经确认连接无误,人员机具已撤至安全地带即可起爆。
炸药同意存放在火工品仓库并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管理要求和安全标准建设,远离居民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域,并设专人看守。
火工品库包括炸药库、雷管库、发放室和看守房,按安全要求呈三角形布置,并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核准。
3.5.3装碴及运输安全
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作业地段正常时每小时小于1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5公里,成洞地段行驶时速小于2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10公里。
洞内车辆行驶严禁超车。
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两车厢间距离不小于0.5m。
同向行驶,前后两车间距离至少为20m,洞内能见度差时,应加大间距。
洞内车辆相遇或发现有行人时,关闭大灯并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车辆起动前了望或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
洞内车辆倒车必须开灯、鸣笛或专人指挥。
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行驶。
洞内车辆行驶时,行人走两侧人行道,不与机械车辆抢道。
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进洞车辆及内燃机械必须选用带净化装置或低污染的柴油机,汽油机械的车辆不得进洞作业。
洞外卸碴场地符合规定的坡度,并在碴堆边缘内80cm处设置档木,以防车辆翻沟。
洞口、交叉路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专人指挥交通。
洞内车辆、机械停放处,应设置有足够的照明、并设置红色警戒灯。
在施工中运输保证道路质量,由综合班按标准养护。
安排调度值班,统一指挥,保证出碴、进料运输畅通无阻,洞内每隔500m设一醒目的交通标志,洞外既有公路或便道转弯处或陡坡处设置醒目、温馨的安全标识。
在弃碴场安排推土机或装载机经常推碴,推碴时留适当的余碴,并安排卸碴指挥人员对自卸汽车进行卸碴指挥,确保自卸汽车倒车安全弃碴。
3.5.4支护与衬砌安全
量测人员发现量测数据有异常时,于量测后半小时内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
施工期间,现场值班负责人员每天应同安全质检人员对开挖面地质以及各部支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不良地质地段每班检查一次,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立即加固处理并作出详细记录。
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碴或活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木楔楔紧。
锚杆支护,孔深、间距、方位必须到设计要求,注桨要饱满,钢筋网初喷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厚度。
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最大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时,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喷射支护前,清除危石及松动石块,脚手架要牢固可靠,喷射手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完好正常,压力保持在0.2MPa左右,喷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用钢架配长锚索加强支护。
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衬砌尽早完成。
加强洞内通风、照明管理,确保达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工作环境。
二次衬砌前铺设防水层。
工作台架下净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两端应设不低于1m的栏杆和上下人员的梯子。
铺设防水层台架及模板台车距作业开挖面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齐头爆破时要防止空气波冲破防水层。
工作台架衬砌台车就位后,应用卡轨器固定在轨道上,防止溜车。
模板台车设计时,必须考虑净空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
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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