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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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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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及HSE组织表及项目HSE计划
1.项目HSE方针:
遵守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标准、规范,以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防止或减少对环境的损害为己任;
主动控制--通过事前认真识别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或环境因素、制订措施,事中贯彻实施,事后检查评价的方法,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有效地控制;
促进实施--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传达公司HSE要求,提高员工HSE意识和能力,以及通过内、外协商沟通,促进公司HSE管理体系的运行实施;
持续改进-—通过评审或评价,不断地寻找改进的机会,以及通过内、外协商沟通,了解各方HSE要求、建议或投诉,合理地对体系加以改进。
2.本工程HSE目标与指标:
因工死亡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坍塌事故为零;重大泄漏中毒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因施工原因造成非计划停车事故为零;证件、票证办理率100%;配电箱一次投用合格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率100%;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率100%。
3.HSE管理机构及管理体系
3.1.HSE管理机构
3.1.1.项目经理部在本工程现场成HSE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工程的HSE管理工作.HSE委员会由项目经理、HSE经理、项目总工、施工经理及安全部HSE工程师等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1.2.项目部下设安全管理部(简称安全部),是公司安全部的派出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HSE管理的日常工作,是现场HSE管理职能部门。
本项目配置一名HSE经理,HSE代表(安全员)按每50人配备一名。
3.1.3.各参战专业公司由现场项目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日常HSE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3.2.HSE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
项目安质科现场专职安全员
安全工程师
总工程师
施工经理
检测专业公司
安装专业公司
电仪专业公司
公用专业公司
防腐专业公司
土建专业公司
3.3.HSE管理职责
3.3.1.HSE委员会职责
3.3.1.1.学习业主有关HSE管理的规定,接受业主有关现场HSE管理的要求和建议,编制本工程HSE控制计划.
3.3.1.2.以HSE的方式进行施工协调与调整。
3.3.1.3.定期召开HSE委员会会议,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方式方法,消除机械或人为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3.3.1.4.进行已发生事故的分析讨论总结和以后工程中潜在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的预测及预防。
3.3.2.项目经理职责
3.3.2.1.我公司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认真贯彻国家及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决定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方针、目标和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工作计划,对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负全面责任。
3.3.2.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把HSE管理例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3.2.3.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安全资金投入,督促检查资金投入项目的落实和效果,并对因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3.2.4.经常征求客户意见,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
3.3.3.HSE经理职责
3.3.3.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实施项目经理HSE管理职责中的各项工作,对所领导的施工项目的HSE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在HSE生产管理上对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经理双向负责。
3.3.3.2.及时与业主进行HSE管理方面的沟通,充分了解业主的HSE管理方针及地方的法令,并将其与我公司的HSE管理文件相结合,制定本工程项目HSE管理方案并在项目实施运行。
3.3.3.3.领导开展经常性的HSE教育和培训,组织员工学习HSE知识,并定期检查.
3.3.3.4.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定期HSE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对重在事故隐患,要专门研究整改措施。
3.3.3.5.领导和组织本单位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机械设备事故以及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3.3.3.6.加强对本单位安全部门的领导,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并对专职安全员负有领导、考核的责任。
3.3.3.7.采纳职工有关HSE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3.3.4.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3.3.4.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与环境法规制度、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方针,管理规程。
3.3.4.2.参与开展经常性的HSE教育和培训,并督促员工学习HSE知识,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3.3.4.3.参加本单位定期的HSE生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参与研究整改措施。
3.3.4.4.参与本单位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机械设备事故以及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3.4.5.组织编写本工程项目危害辨识和风险控制措施,并督促专业公司项目队对分部(项)工程进行危害辨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3.4.6.负责审核本单位年度安措计划,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HSE技术措施.
3.3.5.HSE工程师职责
3.3.5.1.在HSE经理的领导下,具体执行本工程HSE管理监督,对本工程的HSE管理负执行责任。
其直接向HSE经理汇报。
3.3.5.2.参与本工程的HSE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3.5.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HSE管理及技术措施。
3.3.5.4.负责现场HSE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领导安全员负责现场HSE管理的日常工作,检查落实各项HSE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
随时制止任何违章行为.
3.3.5.5.负责开展经常性的HSE教育和培训,组织员工学习HSE知识,并定期检查。
3.3.5.6.负责本单位的定期HSE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对重在事故隐患,要专门研究整改措施.
3.3.5.7.负责本单位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机械设备事故以及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3.3.5.8.建立各项台帐,负责HSE管理报表的编制及上报.
3.3.6.各级安全员职责
3.3.6.1.协助领导贯彻公司HSE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3.6.2.负责班组HSE业务指导,开好每周HSE例会,做好新工人HSE培训、现场HSE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检查、督促班组安全快会情况。
3.3.6.3.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和参加本单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反映督促整改,并及时制止指挥和违章作业.
3.3.6.4.负责职工伤亡及严重未遂事故的统计报告,参加事故调查,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3.6.5.参加施工方案中HSE技术措施的编制,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认真交底和实施,坚持“三不施工”原则.
3.3.6.6.参加本单位的总结评比,严格HSE考核指标,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3.3.6.7.协助本单位编制HSE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措施项目的按期实现。
3.4.现场HSE分析和风险评估
3.4.1.总则
3.4.1.1.分析应该在HSE经理的领导组织下,由项目总工、HSE工程师或安全员来完成,结果应作记录。
3.4.1.2.单项分析可以在工程开工之前或施工期间进行。
3.4.1.3.在分析开始之前应该得到业主的审查和同意,使之不至于对施工的进程产生负面影响。
3.4.2.HSE分析的目的
3.4.2.1.发现未加防护的危险以及那些直到事故发生时还不能识别的危险.
3.4.2.2.弄清和排除可能对工人产生的危险;
3.4.2.3.确定HSE保护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3.4.2.4.建立HSE标准包括指令和工人的培训。
3.4.3.实施步骤
3.4.3.1.建立判别准则,确定相应的法规要求。
3.4.3.2.熟悉施工方案、了解施工工序、作业环境,制定实现HSE保护目标的施工规程和技术措施。
3.4.3.3.识别危害,正确判别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的违章操作,设备的失控等.
3.4.3.4.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况等触发事件。
3.4.3.5.确定危害及其影响.
3.4.3.6.分析、评价危害和影响。
3.4.3.7.记录重要危害和影响。
3.4.3.8.制定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确保工程各工序的顺利进行。
3.5.HSE教育与培训
3.5.1.安全资质培训
3.5.1.1.公司、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的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培训、发证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
3.5.1.2.其它管理人员和工人培训由公司劳动从事部和安全监督部组织实施。
3.5.1.3.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安全技术,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环境污染的防治,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环境管理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3.5.2.三级安全教育
3.5.2.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5.2.2.公司或分公司的教育为一级教育,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本单位HSE生产规章制度;本单位施工特点和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
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5.2.3.专业工程公司的教育为二级教育,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内容包括:
本专业公司的施工特点和HSE生产规章制度,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事故教训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5.2.4.项目队或班组(岗位组)的教育为三级教育,由项目队安全员和班组长共同进行。
内容包括:
本岗位设备性能、工作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污染防治常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现场HSE管理纪律;事故案例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3.5.3.转岗、换岗的员工培训
3.5.3.1.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工作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3.5.3.2.培训内容包括:
熟悉工作场所其周围环境,了解新岗位设备性能、工作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5.4.本工程现场HSE教育培训
3.5.4.1.对所有员工(包括经理)在本工程开始之前必须进行HSE培训,并在工程全过程中进行持续的HSE管理和HSE培训,工地的HSE培训包括5个方面的计划:
新人员的HSE入门培训;经理和安全人员的HSE培训;特殊危险工作的HSE培训;HSE提高培训课程;火灾、疏散和急救等应急培训。
3.6.HSE会议
3.6.1.业主的HSE会议
HSE经理或HSE工程师应参加业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HSE会议,学习业主有关HSE管理的规定,接受业主有关现场HSE管理的要求和建议,并认真贯彻执行。
3.6.2.每周HSE委员会会议
现场经理部每周举行一次HSE会议。
HSE委员会成员应全体出席。
HSE会议由HSE经理组织,会议中进行如下工作:
Ø预测HSE方面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工作。
Ø对HSE小组讲授HSE课程,贯彻业主、公司总部或其它官方成员HSE方面的指示.
Ø讨论HSE事件,提高HSE意识,整理会议纪要,并且发给各个管理人员.
3.6.3.每周安全例会
各专业项目队每周三次上班前应对所有工人进行HSE教育,内容如下:
Ø准备的议题;
ØHSE会议中的指示;
Ø对HSE执行情况进行点评;
Ø按特定的工作现场条件和将进行工程的HSE因素制定的指示;
3.6.4.每天班前快会
班组每天上班前举行班前短会,该会议应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内容如下:
Ø每日的工作方案及详细分工;
Ø当日HSE工作要点;
Ø上级HSE指令传达讨论。
3.6.5.安全技术交底
Ø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卡,在安全快会或安全例会上向全体参加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人员交底,并经所有人员签字确认.
ØHSE技术交底卡必须同时上报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备案。
Ø重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项目经理部安全部、业主、监理具有资格的人员参加.
3.6.6.相关记录
ØHSE会议记录
Ø每周安全例会记录
Ø班前快会记录
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7.项目资源保证
我公司将为本工程准备充足的符合现场HSE管理要求的机具、设备、材料及人力资源,以保证现场HSE管理的需要。
3.7.1.费用投入
3.7.1.1.工程项目经理部按比例提取现场HSE管理费用。
该费用由项目经理部统一控制使用。
现场HSE管理费用必须专款专用,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许可的范围内按实际花销收取费用.
3.7.1.2.公用设施:
责任单位是项目经理部,专用设施:
责任单位是专业工程公司
3.7.2.人力资源配备
保证本工程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取得政府规定的各类资格认证,准备一份资格人员清单,包括资格人员的特别培训及其证明或证书,在开工前把相应的复印件提交业主、监理确认。
现场HSE专业管理人员包括HSE经理、HSE工程师及各级安全员。
若我公司中标,将保证配备足够的HSE专业管理人员,保证达到每100名施工人员配置1名安全员的比例。
3.7.3.机具设备配备
根据三级施工计划安排,准备所需设备、机具和材料、做好进驻现场的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机具、材料数量足够、质量合格,保证满足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3.7.4.个人防护用品
为本工程施工准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仅限于:
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口罩、工作鞋、各类手套、听力保护设备、呼吸保护器及面部保护设备、雨衣胶鞋等.
对业主和总包有特殊要求的劳保护具,则按业主和总包的要求发放。
3.7.5.HSE信息资源
项目经理部定期将HSE工作计划、工作总结、HSE报表、现场HSE检查考核评分表上报公司总部.公司安全部将有关HSE档及要求及时发到项目经理部,保证项目及时掌握上级HSE管理最新信息。
3.7.6.HSE物资投入
3.7.6.1.通过对采购过程的控制,使所采购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护目镜等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3.7.6.2.采购档的审批
Ø经理负责审批项目部采购档。
Ø特种材料和新型推广安全设施的采购文件必须报总工程师审核和批准.
3.7.6.3.材料采购和验收的控制点
Ø由项目部材料工程师负责,对项目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由设材部门进行验收,安全部门配合。
Ø采购可以采用计划、直接二种方式,其中计划采购要上报公司安全部批准后方可采购。
直接采购经材料工程师填写申报表,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Ø对业主所提供的物资验收,由项目部工程、安全、质量、设材部门共同执行。
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好入库手续,进行储存维护。
Ø对不按国家的标准、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所提供的产品,设材部门应拒收.
3.7.6.4.采购数据的控制
Ø对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应根据各类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Ø财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投入单独建帐。
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4.1.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4.1.1.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安全纪律牌”和“安全告示牌”.告示牌上应标明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号码。
4.1.2.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安全检查人员须佩戴统一标志。
对任何不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未佩戴安全护具的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4.1.3.加强现场总图管理,各参战专业公司应严格遵守总图管理,施工临设应符合总图规划,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排水良好,并有足够的路面宽度和转弯半径。
4.1.4.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图合理布局,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
4.1.5.施工现场的沟、坑应填平或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变配电所、仓库以及易触电、坠落、碰撞或射线伤害等危险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4.1.6.现场机动车道路应设有限速标志,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标志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1.7.下雨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并采取防滑措施。
4.1.8.运输车辆应遵守业主安全管理规定,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4.2.个人防护措施
4.2.1.脚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一律穿耐油和防砸工作鞋。
在水坑内及积水处工作时可以穿胶鞋。
4.2.2.着装:
所有员工工期期间必须穿统一工作服。
电焊、切割等热作业时穿帆布工作服。
在存在油汽等爆炸性气体的工作场合穿防火工作服。
4.2.3.手保护:
给所有职工发放工作手套。
在特定的场合使用特种手套.
4.2.4.头保护:
为所有员工统一提供安全帽,
4.3.车辆运输
4.3.1.进入现场
4.3.1.1.如果没有有效的车辆通行证,车辆不能进入工程现场,临时通行证用于运输材料;
4.3.1.2.现场所有车辆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4.3.1.3.私人车辆不允许进入现场。
4.3.2.堵塞
4.3.2.1.车辆如果没有提前得到许可不能堵塞道路、进口、消防栓或应急设备;
4.3.2.2.道路不能作为卸车区或贮藏区,临时的也不行。
4.3.3.在工作现场
车辆经过许可进入现场应该随时将钥匙留在点火器上。
4.3.4.在紧急情况期间
4.3.4.1.在紧急情况期间,所有车辆应该开到道路的一边,关掉发动机,将钥匙留在点火器上;
4.3.4.2.如果没有引导,车辆不应该开动,直到紧急情况彻底过去为止。
4.3.5.速度限制
所有进入现场车辆的速度应该限制到不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3.6.标志
所有的车辆驾驶员应该遵守现场的一切标志和信号。
4.3.7.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1以上
最小垂直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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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票证办理
1承包人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动土证、动火证、用电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证等相关手续,并落实监护人员。
4.5.土方开挖
4.5.1.土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处理,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水浸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施工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业主处理,不得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人工挖土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m.在坑(槽)沟边堆放泥土、材料、停置机具,至少距边沿1m以外,堆放泥土、材料的高度不得超过1.5m。
4.5.2.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事先未预料到的各种管线或电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业主采取措施后方准继续施工.如果发现管道漏气或电缆漏电时,应立即撤离施工人员,并尽快报告业主作出妥善处理。
问题没有解决前不得盲目施工,以防中毒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4.5.3.机械挖土、铲土、装车等作业,必须划出危险区域,非施人员不得入内。
为避免挖掘起重索断裂或铲斗掉落土石方引起伤亡事故,挖掘机在动作前必须发出信号。
挖掘机铲斗半径内不得有人工作或穿行。
当铲斗回转经过汽车驾驶室上空时,汽车司机应事先离开驾驶室,到安全地方等候。
4.5.4.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开挖深度超过2m,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
6m)。
在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并用防水灯头。
4.5.5.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变动的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夜间挖土方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6.6施工道路
4.5.6.承包方负责界区内施工临时道路的修筑、维护,并保持道路通畅,临时道路的等级应满足要求。
4.5.7.承包方按发包方批准的工程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道路,并负责日常维修,保证其状态完好。
在道路施工时,必须做好地下管网和电缆的保护工作,占用正式道路和破路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
临时占用消防通道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6.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JGJ46-88标准.
4.6.1.临时用电设计与审批
4.6.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台以下(或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6.1.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批.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如需生变更,必须重新履行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数据。
4.6.1.3.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验收工作由原编制电气技术人员负责。
使用过程中,由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监督。
4.6.2.临时用电线路
4.6.2.1.线路的结构型式,应采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专用保护零线作重复接地的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线路。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享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但不得两种保护混用。
4.6.2.2.导线截面应符合用电规范要求。
4.6.2.3.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严禁使用裸导线,且要绝缘良好.
4.6.2.4.线路离地和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用电规范要求。
4.6.3.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4.6.3.1.漏电保护器要装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
4.6.3.2.一般场所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普通漏电保护器,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要选择15mA、0。
1S的防溅型漏电保护器。
4.6.3.3.除使用安全电压外,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4.6.4.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
4.6.4.1.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分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
开关箱由末级配电箱供电.
4.6.4.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6.4.3.配电箱、开关箱应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端正、牢固。
4.6.4.4.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4.6.4.5.分配电箱除了不安装漏电保护器外,其它开关电器与总配电箱安装的型式一样。
4.6.4.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
4.6.5.临时用电安全关键管理点
4.6.5.1.必须由获得电工上岗证的电工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
4.6.5.2.必须有用电施工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4.6.5.3.电工晚间值班必须派双人值班。
4.7.脚手架
4.7.1.本项目只允许使用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竹脚手架,由于施工环境、安全或工程质量等原因必须采用竹脚手架时,应填写申请表,经项目部HSE监督人员批准后,方可搭设和使用。
4.7.2.承包人在搭设脚手架前应编制方案并经项目组审批后方可实施。
搭设时经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图施工.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4.7.3.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所用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并提供有效合格证明。
脚手架搭设前,应按规范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地基逐层夯实找平,做好排水处理,加垫木板等),以满足施工要求.搭设高度超过30M的脚手架,其地基的承载力必须经过核算。
4.7.4.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提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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