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师考试《拍卖通论》论述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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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师考试《拍卖通论》论述题
拍卖通论--论述题
1、设立文物拍卖企业的条件?
答:
设立文物拍卖企业的条件是:
(1)需符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
拍卖企业是指依照《拍卖法》和《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须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
(2)符合文物拍卖的有关管理规定:
A、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文物拍卖许可证。
B、应当有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并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2、拍卖师有哪些行为能力?
答:
拍卖师的行为能力是指拍卖师在拍卖活动中所表现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控制能力以及反应能力。
(l)组织能力:
拍卖师应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有安排与组织社会活动的魄力和方法,有较强的号召力。
拍卖师的组织能力应体现在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表达能力:
拍卖师应是语言大师,应有出色的口才及表达能力,做到表达清晰、准确,语言丰富、生动,报价快速、准确并能用英语表达。
(3)控制能力:
拍卖师的控制能力包括控制自己及会场气氛的能力。
拍卖师要很好地控制自己并有效地控制整个会场气氛。
(4)应变能力:
拍卖师要本着《拍卖法》和本公司《拍卖规则》的精神,以不影响拍卖会继续进行为原则,快速、妥善地处置突发事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的实施步骤为:
(1)市场分析,拟订并公布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
(2)部门协调确定具体宗地的拍卖方案;
(3)拍卖宗地的场地清理、市政配套与勘测;
(4)编制拍卖出让文件;发布拍卖出让公告;
(5)评估地价,确定拍卖出让的保留价和起拍价;
(6)组织现场踏勘,提供拍卖宗地的信息咨询;
(7)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8)现场拍卖,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公布拍卖结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0)协助办理有关开发的证照;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
4、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原则是什么?
答:
在破产企业财产拍卖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法定委托人的原则。
破产程序中,因法律规定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财产
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代表破产企业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所以,委托拍卖只能由法定委托人即清算组进行。
(2)必须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定文书为依据的原则。
破产企业的财产拍卖,必须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进行。
因此,清算组在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时,必须出具人民法院的宣告破产裁定书以及指定成立清算组的文件。
(3)拍卖活动依法进行的原则。
即拍卖企业依照《拍卖法》进行拍卖。
(4)鼓励整体拍卖的原则。
对财产进行整体出售,有利于发挥财产的整合功能,获取较高的价款,防止因财产分散而造成贬值。
(5)人民法院依法监督的原则。
人民法院对整个拍卖活动进行监督,以体现依法、公开、
公正、公平。
(6)遵守一般财产拍卖的原则。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是一种特殊的拍卖,必须首先遵守一般财产拍卖的规则,如《拍卖法》规定的拍卖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价高者得、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瑕疵请求、禁止委托人和拍卖人参于竞买活动的规则等执行。
5、《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事部、国内贸易部人发〔1996〕130号)中对拍卖师在哪些情形下,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的处分?
答:
《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拍卖师以下情形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的处分:
(1)在执业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国家、委托人或竞买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直接责任者;
(2)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取、收受委托人不正当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4)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拍卖企业执行业务;
(5)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6)拍卖师工作变动,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7)拍卖师执业资格未按规定注册;
(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6、房地产拍卖的特征是什么?
答:
房地产拍卖的特征是:
(1)房地产拍卖量大、价值高拍卖标的中的房地产与机械设备、交通工具、文物艺术品和其他物品等相比,从金额和数量上来看以房地产拍卖为多。
这是因为房地产是价值高昂的商品且不可移动,在经济活动中容易用来作为担保抵押物品和债务偿还物品。
(2)房地产拍卖法律性、政策性强房地产和房地产业涉及的社会面广、资金量大、产权关系复杂,特别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以建立正常的房地产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正常权益。
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主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因此,必须依法核实产权关系,办理必须的文件和手续,理顺各方面关系,确保拍卖合法性和拍卖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3)房地产拍卖繁琐、复杂、时间长房地产拍卖是一项繁琐、复杂、长时间的拍卖业务。
无论是前期准备、拍卖期间还是后续工作,都会涉及到诸多部门、单位,还牵涉到各种法律、法规等诸多具体问题。
这主要因为房地产整个建设开发过程周期长,涉及政府部门和单位多,涉及的合同关系多,涉及的国家批文多。
(4)拍卖结束后续工作多房地产的拍卖与一般物品的拍卖不同。
一般的物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齐货款提到货,拍卖行即可与委托人结算,拍卖过程可算完结。
而房地产拍卖在成交、并收齐相关款项后,拍卖行不需出具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委托人、买受人持此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过户手续,只有在买受人取得新的房地产产权证时,该项标的的拍卖才算完结。
7、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
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是:
房地产是否可以作为拍卖的标的关键应看其是否符合国家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转让和交易条件;或者虽现状不符合,但经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通过补办手续和补缴费用后能够满足转让和交易条件。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协调,允许补办手续进行交易的除外。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进行房地产拍卖时,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由买受人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由拍卖行将拍卖标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房屋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或转让条件。
(5)下列划拨用地不可以拍卖(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6)、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
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因拍卖造成抵押权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8、拍卖公司在拍卖艺术品时,应如何把握拍品的质量?
答:
尽管艺术品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但是拍卖公司在拍卖艺术品时还是要树立质量意识,把好拍品质量关。
(1)要确定公司自身的质量标准。
盈利应在力求不卖伪作的前提下争取,不能把好赚钱和能赚钱放在第一位。
(2)运用科学方法建立质量把关机制。
除经验、感悟等直觉鉴定方法以外,应引进考证、比较等科学方法;同时建立鉴定机制。
任何一个公司不可能有完全合理的鉴定结论,但可以有比较合理、公平的鉴定程序,避免主观上知假卖假。
对有争议的拍品和高价位的拍品,要提供一个讨论、交流和决定的机制。
(3)实事求是地处理鉴定问题,能肯定的给予肯定,不能肯定的,可以一一注明,提供给买家参考。
(4)声明不担保拍卖标的的真伪。
(5)对买家有充分证据说明是伪作的拍品,应按程序同意取消已生效的交易。
9、农产品拍卖与对手交易的异同有哪些?
答:
农产品拍卖与对手交易的异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所谓对手交易,是指批发商与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商与批发商之间,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通过面对面的讨价还价达成交易的一种买卖方式。
而农产品拍卖,是指以拍卖方式销售农产品。
一般来说,农产品拍卖主要涉及粮食、棉花、蔬菜、水果、
花卉、茶叶、畜产品和水产品等,这些农产品按国际惯例易于通过拍卖实现成交。
(2)对手交易时双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然后付款提货。
由于交易人数少因此透明度不高,价格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多。
而农产品拍卖时的集中交易,价高者得的竞价原则,可以使农户品实现价值最大化,保护农民利益。
(3)对手交易双方在某一方面达不成一致、存在争议时,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加以解决,导致交易效率不高,增加交易成本。
一而农产品拍卖增加了交易透时度,提高交易效率,减少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4)对手交易不能反映同时同地的市场价格,有时在价格方面形成波动,对参与的买卖双方都不公平。
而农产品拍卖市场信息发布系统,能客观反映出市场供求关系,合理调节供求,优化农产品的配置,从而指导农产品产区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
10、农产品拍卖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农产品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强化农产品拍卖观念持续开展农产品拍卖的宣传工作,增加供货商和承销商对农产品拍卖的了解,保障农产品拍卖市场有充足的货源,促使承销商积极参与农产品拍卖。
(2)、供货商的选择应注意选择有经济实力和供货能力的供货商,要建立自己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供货机构,保障拍卖市场农产品品种齐全。
(3)、农产品运输中的保鲜农产品含水量大,易腐烂,长途运输中的保鲜是关键问题。
(4)、发展有实力的承销商为了扩大农产品拍卖市场规模和辐射,发展有一定销售网络的承销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5)、完善市场配套设施为了适应市场的不断的供求变化,拍卖市场的配套设施必须完善。
要建立库容适当的冷藏保鲜库,有序的交通和设施良好的拍卖场地。
(6)、建立高效的拍卖服务机制供货机制、承销机制、理货机制、财务结算、拍卖机制、管理机制等,这些都是农产品拍卖的重要环节。
应不断地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强化科学管理。
11、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实施程序?
答:
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实施程序是:
(1)破产清算组与有资质的拍卖企业进行接洽,向其提供破产裁定书,评估报告和权属证明。
并如实说明破产企业财产权利瑕疵情况。
(2)拍卖企业与清算组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3)编制拍卖物品目录。
拍卖企业根据拍卖目录逐一核实。
(4)协商确定整体拍卖、分拆拍卖等具体事宜并确定拍卖底价。
(5)拍卖公告和展示。
(6)竞买人登记。
(7)举行拍卖会。
(8)标的物移交。
12、怎样从法律角度认识文物拍卖标的?
答:
从法律角度认识文物拍卖标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文物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2)可以作为文物拍卖的标的有:
A、1949年以前的各种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B、1949年以前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C、1949年以前,反映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D、1949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
E、1949年以后,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列入限制出境范围的中国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
(3)不得作为文物拍卖标的有:
A、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
B、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
C、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拣选的文物;
D、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E、国有文物购销经营单位收存的珍贵文物;
F、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G、物主处分权有争议的文物;
H、其它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13、应如何精心组织以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成功?
答:
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应注意:
(l)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选择的拍卖师不仅能够熟悉有关程序和做法,具备拍卖师的基本素养,还应熟悉拍卖地块的有关情况及涉及土地的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特点。
(2)拍卖师应当对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土地开发程度、交付土地的时间和规划要求的建筑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化比例、产权状况等作出客观准确的阐述。
(3)拍卖师在拍卖过场中要注意把握竞买的节奏。
由于土地使
用权拍卖的特殊性,每次报价后竞买人要进行一系列的测算和决策,所以拍卖节奏要相对慢一些。
在竞争比较激烈时可以适当加快节奏。
当现场出现平静时,不要急于结束拍卖,而应当加以必要的引导和解说,让意向竞买人有时间测算和决策。
在最终决定竞买人:
时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价格时,间隔时间要略长于一般拍卖,让意向竞买人能够充分决策和报价。
(4)拍卖组织机构应当协调各有关方面作好拍卖会后的出让合同签订、土地交付、出让金支付、土地登记等事项。
14、如何处理不同权利状态下的城市房地产转让拍卖问题?
答:
不同权利状态下城市房地产转让拍卖需注意:
(1)不同权利状态下的城市房地产转让拍卖问题,主要涉及到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产权问题。
需明确所占用的土地的产权属于什么性质,主要有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对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共有房地产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开发的、没有完成投资总额的25%以上的或者成片开发没有达到工业用地或建设用地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经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均不可以拍卖转让。
(3)对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
政府决定对其继续划拨、作价出资或入股,以及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将转让获得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对于设定抵押权或重复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应通知所有抵押权人,或解除抵押,或根据国家规定的拍卖标的拍卖金额的受偿顺序受偿。
(5)对于在建工程项目在拍卖时还应注意是否已经预售。
(6)对已经出租的房地产还应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7)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转让后,受让人同时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
对于作价入股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转让,要注意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产权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15、论述房地产抵押的条件?
答:
房地产抵押的条件是:
房地产抵押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拍卖抵押房地产时必须审查的内容。
其中包括:
(1)抵押物的要求。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二是单纯土地使用权。
前者在抵押时,无论土地使用权来源于出让或者划拨,只要房地产权属合法,即可将房地产作为统一的抵押物同时设定抵押权;后者专指土地使用权,而且该土地必须以出让方式取得。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包括: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房地产;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地上尚未建成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和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2)抵押期限的要求。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年限。
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的,其设定抵押的期限不应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3)抵押合同的要求。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房地产抵押登记。
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实行登记要件主义,即不登记,则房地产抵押权不足以对抗第三人。
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登记的部门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抵押登记的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16、证券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
证券的基本特征有:
第一,证券的产权性。
证券的产权性是指有价证券记载着权利人的财产权内容,代表着一定的财产所有权,拥有证券就意味着享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在现代经济社会里,财产权利和证券已密不可分,财产权利与证券两者融为一体,证券已成为财产权利的一般形式。
虽然证券持有人并不实际占有财产,但可以通过持有证券,拥有有关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
第二,证券的收益性。
证券的收益性是指持有证券本身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收益,这是投资者转让资本使用权的回报。
证券代表的是对一定数额的某种特定资产的所有权,而资产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它要在社会经济运行中不断运动、不断增值,最终形成高于原始投入价值的价值。
由于这种资产的所有权属于证券投资者,投资者持有证券也就同时拥有取得这部分资产增值收益的权利,因此,证券本身具有收益性。
第三,证券的流通性。
证券的流通性又称变现性,是指证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灵活地转让证券以换
取现金。
流通性是证券的生命力所在。
流通性不但可以使证券持有人随时能将证券转变为现金,而且还使持有人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持有证券的种类。
证券的流通是通过承兑、贴现、交易实现的。
第四,证券的风险性。
证券的风险性是指证券持有者面临着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甚至使本金也受到损失的可能。
这是由未来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所致。
在现有的社会生产条件下,未来经济的发展变化有些是投资者可以预测的,而有些则无法预测,因此,投资者难以确定他所持有的证券将来能否取得收益和能获得多少收益,从而就使持有证券具有风险。
17、适于拍卖的无形资产有哪些?
答:
①文字类作品的首次出版、发行权;
②影视作品的制作权、发行权;作品DVD、VCD等的制作、复制、发行权;
③音乐戏曲、歌曲和舞蹈作品的首映权、首唱权;
④文字作品的影视制片权;
⑤计算机软件复制权和发行权;
⑥专利权-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发明专利的所有权和独占实施权;
⑦商标专用权;
⑧冠名权;
⑨商业秘密;
18、策划科技成果专利权拍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策划科技成果专利权拍卖时应注意:
(1)首先项目的选择上。
要选择那些技术含量高、极具市场潜力、技术具备独创性的项目,同时项目若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投资支持以及被颁发了某些许可证的项目。
这是指关系到国计民生,并由国家有关部门直接参与审批并已取得批准证书的科技项目。
在选择项目时要把握三个原则:
独创性、先进性、实用性。
(2)策划科技成果专利权拍卖与常规拍卖的运作方式不同。
比如,加强广告力度,延长预展时间,请发明人(或委托方)出面讲解,放宽买受人付款期限,也可配合采用股权拍卖,即以拍卖的形式为项目寻求合作伙伴,为该项目注入资金。
这样做使委托方有了项目所需资金。
(3)拍卖公司在举行科技成果拍卖前,要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
向竞买企业提供准备竞拍的科技成果的详细资料,包括评估报告等。
同时应组织竞买企业与科技成果持有方进行充分的接触与交流,以使竞买企业对要竞拍的科技成果有一个全面详尽的了解。
让专利人尽可能详细讲解自己的发明并最大限度的让买受方准确了解专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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