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多媒体电教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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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多媒体电教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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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多媒体电教室管理制度
联合小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使用多媒体电教室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在多媒体电教室上课。
二、多媒体电教室排课由学校电教管理部门负责,各任课教师应将上课计划提前预约。
三、电教软件的装卸均由电教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改变系统设置和增删文件。
四、上课的教师要提前十分钟做好准备,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结束后要按正确的顺序退出系统并关机,认真做好使用记载。
凡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的损坏,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多媒体电教室在工作时,任课教师要对全部设备设施负责出现停电等偶发事件要及时关机,然后通知电教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六、课后学生应带走废纸杂物,注意多媒体电教室的环境整洁。
七、多媒体电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阵地,严禁播放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音像资料。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
仪器存放科学化,做到取用、借出方便。
二.仪器室内做好保护工作,要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盗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
仪器 使用情况记载,损坏及时修理,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三.一切设备的领用、借还均需办理手续;贵重精密仪器需校长批准后才能借用;借出仪器设备应按时归还。
四.教师需使用仪器必须提前通知电教管理人员,电教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准备,确保成功,如因仪器故障、停 电等原因不能实施的,应及时与教师联系。
五.电教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账物一致。
六.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按规定办理。
第一章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
一、普通课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
二、多媒体阶梯课室使用管理规定3
三、多媒体阶梯教室具体使用办法4
四、电子备课室使用管理规定5
五、计算机室规章制度6
六、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7
七、电教资料使用管理规定8
八、广播室使用管理制度9
九、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10
十、电教设备、资料借、领用管理制度11
十一、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度13
十二、电教设备报废制度14
第二章电教设备管理人员职责15
一、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职责15
二、多媒体电教人员岗位职责16
三、语音室管理人员职责17
四、电教库房管理人员职责18
五、微机室管理人员职责19
六、电子备课室管理人员职责20
第三章 网络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2
一、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22
二、网管中心管理制度23
三、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24
四、信息审查、登记、发布管理制度25
五、信息保存、清除和备份管理制度26
六、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27
七、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28
第一章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普通课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多媒体教室是教师进行教学及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教室内所有电教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随意移动或外借。
2、各教室的多媒体设备由所在班级管理使用。
具体办法:
班主任总负责,电教课代表管理、协调各学科教师使用。
3、各班级全体师生要爱护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时,应按有关电教设备使用办法正确操作。
电教课代表做好日常设备使用、维护登记,并于每月1日上交电教办公室。
4、使用中设备如有问题,必须首先报告电教老师,不得私自拆卸、自修设备,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由个人或班级赔偿。
5、电教科组指定专人对各教室的多媒体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并对各班电教课代表进行培训,听取各班级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意见,解决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6、各班级全体师生要提高警惕,严防各类火灾、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教室无人时,应关闭总电源,锁好门窗。
若因未关好门窗,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所有损失由班级集体赔偿。
多媒体设备使用方法
开机:
1、开电源(位于讲台内,只要打开前门即可看到),此时即可使用话筒。
2、按下桌面上“上课”按钮即可打开投影仪,降下电动幕。
3、使用展示台:
打开面盖,拉起摄像头,打开电源,调整稿纸位置与镜头焦距。
4、信号切换:
“台式电脑”灯亮,则学生可看到电脑信号,“数字展台”灯亮,则学生可看到展台信号,按键可切换。
5、声音切换:
按“AV1/AV2”进行电脑声音和卡带的声音切换,“AV1/AV2”灯亮则表示选中卡带的声音,灯灭则表示选中电脑声音。
关机:
1、按正常方法关闭计算机。
2、关闭展示台电源(开关位于镜头旁)。
3、按“下课”即可自动关闭投影仪,升上电动幕。
4、请稍等三分钟,三分钟过后关闭总电源。
注意事项
1、在雷雨天气或长时间不使用时,请关闭电源总开关。
2、关机时,务必先通过中控面板关掉所有设备,手动关掉展示台电源,然后再关总电源。
(如果投影仪已开,则必须稍等3分钟才能关总电源。
)
计算机室规章制度
计算机室是师生教学、学习的场所。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凡在计算机室机房 上机的用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学生上机以教务处下达的课表为准,学生由教师带领,集体进入相应机房。
上机用户要服装整洁庄重,并穿好机房专用鞋套,不得穿鞋或赤脚进入机房。
二、机房内不得私自使用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若教学须使用,必须经过教师检查核准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没收。
三、不得将与教学无关的东西带入教室,如:
书包(课本除外)、食品、饮料、易燃、易爆、强磁性物品带入计算机室。
四、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搬动机器及插拔硬件设备。
机器出现故障时,须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机器损坏者要按价承担经济赔偿。
五、上机要以实验教学为主,不准玩游戏,上网内容要严肃、健康、向上。
下课后,应自觉按正常关机程序关闭计算机,并整理好桌面,迅速离开机房。
六、遵守计算机纪律,服从教师或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大声喧哗或随地乱窜。
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杂物,不得随地吐痰。
七、在满足正常教学上机后,根据学校安排可以有组织地进行自由上机。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本规则包括所有电教、语音、微机等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赔偿等条款。
1、凡购进电教设备均须相关管理人员认真验收,上帐造册,打印标记和编号,并做好入柜和保管工作。
电教设备,学校设财产总帐,功能教室设分类账(或直接设明细账)。
2、购进电教设备、电教教材均应按保定市电教教材、电教设备设施管理规范。
分类、编号、定位存放。
设备存放要做到科学、合理、整齐、有序。
3、设备保管室要定期通风除湿,电气设备要定期通电、充、放电,切实做好防盗、放火、防潮、安全用电等工作,确保各种设备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4、电教设备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填写电教设备借用登记表,并由借出人及时收回。
5、教育、教学使用设备需提前一周填写“电教设备借用登记表和功能教室使用通知单”,管理人员根据报告单安排功能教室、准备设备。
使用完毕及时收回并作检查保养后放回原处。
6、贵重设备均须建立档案,设立维修卡,记录设备名称、型号、厂家、价值、进货日期、使用记录、维修情况记录等,已备检查。
7、每学期末,收回所有借出的电教设备,并作全面检修、保养。
损坏设备应及时送回仪器室,说明情况,填写维修单,不得擅自处理。
对借用过程丢失,人为损坏,一律酌情赔偿。
8、电教人员对所管设备都负有维修、保养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都应掌握相关的常规维修保养技术。
一般常见故障应自行维修,对于确实无法维修的,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专业维修部门维修并由专人送修、验收和取回。
电教资料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教育、教学软件、资料包括各种图片、投影片、幻灯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碟及各种应用软件,和与这配套的文字资料等,是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必须加强管理。
一、所有教学软件、资料均须科学分类、编目 、编号造册、分类按序存放,并将详细目录,及时向教师通报。
二、做好防潮、防霉、防尘、防污、防火、防变形、防磁化等工作,确保软件、资料安全、延长使用寿命。
三、电教负责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常与教学人员研究购置、收集、开发新软件资料,不断更新,充实软件资料库,以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四、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借用软件、资料,需严格用、归还手续。
五、重要、珍贵软件资料可复制的一律复制,并以复制品出借。
六、借用软件、资料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赔偿处理。
广播室使用管理制度
1、广播室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的控制中心。
广播室设备由电教组专人负责管理,非有关人员,未征得管理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室内所有设施属广播专用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或借出。
3、广播台人员由学校团委负责组织。
进入广播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并保持广播室内整洁、安静,以维护良好的播音环境。
4、爱护室内设施,严格按照《惠州市一中广播系统使用说明》使用广播设备,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5、广播结束,按原位放好播音用具,填写使用记录。
离开广播室前必须检查:
1)、打铃用的电脑应关闭手动电源,2)上课铃的音量应调到合适的位置,3)其他的电脑、空调、电灯是否关好。
检查完毕,关好窗户,反锁铁门。
6、广播台节目内容必须积极、健康、促人上进、节目主持人必须严把质量关,并当天做好节目记录。
电教设备、资料借、领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多媒体电教设备使用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规范化借、领用手续。
根据澄海实验高级中学财物、设备管理办法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希严格执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校内单位、个人的借用
1、凡需借用电教设备、资料的教学人员,须经教导处与电教设备管理员协商同意,同时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出。
2、院、系之间借用教学仪器设备,必须由借用单位填写借用呈批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呈报借出方。
借出方实验室主任与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商研究,并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设备处,设备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办理借用手续时,由电教设备管理员指导,借用人详细填写需借设备名称、用途、借用时间,并由借用人亲自签名;析油、贵重等特殊电教设备的借用,借用人需先写出申请,并有校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4、借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借用的设备,借用人在承诺的归还日期内归还;一次借用期最长不能超过本学年度。
5、凡因借用人保管不善、损坏、遗失的借用设备,按学校总务财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二)、校外单位、个人借用教学仪器设备
校外单位借用原则上不能借用教学仪器设备,但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借用的,应按如下手续办理借用:
1、借用方需说明借用的理由和目的,并要出具本单位校级主管领导的书面签字的借条,到电教室设备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借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借用时必须填写本校教学仪器设备借用表,签名时除借用方人员签名外,必须有校内人员担保签名。
并注明借用期限、损坏赔偿办法及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3、外界设备不能按时归还时,由校内担保人负责追回,造成损失的由担保人负责赔偿。
(三)、禁止借用的教学仪器设备
1、不得借用学校教学设备用于非本职工作的业务。
2、成套教学仪器设备禁止拆散借出。
3、大型精密、贵重、稀缺设备禁止借出。
4、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1、对于易耗品,如制作电教教材用的胶片、水彩笔、打印墨盒、硒鼓、炭粉等属于消耗性损坏的,不予赔偿。
若需再次领用时,应以旧换新,并报请分管主任签字批准。
2、有意损坏设备、工具、材料和故意浪费者,应照价赔偿,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3、凡不听指挥、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者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学校财物管理规定赔偿。
4、外借(或本校用)电教器材,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维修;外借单位(或使用人)应承担维修费和更换部件费及差旅费,损坏严重应根据学校财物管理规定罚款。
5、外借(或本校用)电教器材,因保管不当而造成的丢失,均按原价值的150%赔偿。
6、意外损坏(如火灾、被盗等),应查明事故原因,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赔偿方案。
7、有关赔偿手续均由总务处办理,电教处只收交款凭证。
8、分管校级领导、主管主任应经常检查电教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电教设备报废制度
1、在节省开支、物尽其用的前提下,对于一些老化、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过时)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2、申请报废由电教组长(或管理人员)填写“电教设备报废申请单”,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校长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并清账。
“报废申请单”须写明报废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单价、数量、调拨购入日期、报废日期和报废原因等。
3、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或较高价值或量大的设备,须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市直属市教育局备案。
4、为了物尽其用,节省开支,报废仪器、设备可拆件维修或折价转让等途径处理,亦可捐赠贫困地区的学校。
第二章电教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一、校园网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工作部署,协助信息技术领导小组制订学校信息技术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信息技术领导小组交给的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校的重大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3、监控、管理、维护校园网的相关设备、设施及其通讯线路,确保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转。
认真填写网络运行、互联网访问、网站服务等日志记录等。
4、负责学校网站的维护和网站规划、主页制作,更新信息,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5、定期巡查网络系统,及时排除网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保证校园网安全可靠性。
6、负责校园网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配置、维护各网络服务器的信息分类管理及调整,加强网络资源的建设。
7、定期对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平时对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和帮助。
8、完成学校信息技术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为使学校的多媒体电教设备能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充分发挥学校电教设备的作用,设备管理人员应明确职责,并对管理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1、应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各种电教设备、器材的性能,掌握操作技能的维护和保养知识。
指导、培训各学科教师使用本校多媒体设备,热情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2、协同各学科教研室(组)选择、制作适合各学科教学需要的各种电教课件资料,深入课堂了解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情况,解决教师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直接为课堂教学服务。
3、电教管理员应协助各班级管理和使用多媒体电教设备,组织、培训个班级学生电教课代表(电教管理员),建立电教课代表与电教管理员、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机制。
定期组织电教课代表培训联络活动,了解各班级电教设备的使用状况。
组织各班级电教设备管理使用情况的评比活动。
4、配合学校,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定期或不定期放映各类爱国主义、科普、娱乐等影像资料,为培养四有新人作贡献。
5、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擅离职守,坚持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不徇私情。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工作中做到精打细算,杜绝浪费。
6、电教管理人员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登记和记录各设备使用和运行情况。
整理、汇总、统计各设备效果、频度等资料,总结经验。
为学校添置设备提供依据。
三、语音室管理人员职责
1、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语音设备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负责培训有关学科教师和学生。
2、认真执行语音室管理使用制度,做好课前准备工作,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3、语音教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阵地,严禁非教学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进入语音教室要有秩序,保持安静,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
5、使用前后要认真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填好使用记录,明确责任。
6、语音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尽快报告上级电教部门,做到及时维修。
四、电教库房管理人员职责
1、对电教设备要按名称、型号、规格等项要求,认真登记造册。
对新购进的设备和音像教材等要严格进行验收入库,做到帐、卡、物相符。
2、电教设备外借,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借出前和归还后,必须当面检查,以防设备损坏或出现差错,谨防丢失。
3、对电教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长期不使用的设备要定时通电,音像磁带、VCD光盘的保管要做到通风干燥,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震、防霉变、防腐蚀的工作。
4、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对设备的规格、型号、购买日期、各种技术说明书和图纸,以及开机检测、使用、故障记录、检修、保养等情况要建档立卡,以便今后查阅。
五、微机室管理人员职责
1、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的构造、功能及工作原理;研究和改进管理方法,发挥计算机在教学中的作用。
2、认真执行微机室管理制度和计算机教学计划,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3、积极参加计算机教学与教研活动,培养学生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4、微机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阵地,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进入微机室要有秩序,保持安静,自觉遵守微机室管理使用制度。
5、要经常保持微机室的整洁,定期对微机进行保养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
6、教育学生开机前要认真检查计算机设备,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后及时关机。
管理人员应及时关闭电脑设备、照明、空调等一切设备的电源。
7、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雷、防尘等工作,确保设备安全。
对出现的设备故障、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填写设备故障处理记录本,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处理。
六、电子备课室管理人员职责
管理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负责学校电化(微机)教育教学及其对所有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
1、热情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提供电教服务,充分发挥电教设备的作用。
2、坚守岗位,按时开放电子备课室,协助各学科教师用好电脑设备。
3、精心维护电教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存放规范,使用操作得当。
加强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雷、防尘等工作。
4、用好管好电教设备,做好电教室的日常清洁工作。
严禁随意拆修电教设备,任何设备不得外借。
5、对教师进行爱护设备的宣传教育,对违章损坏的设备,要坚持赔偿制度,并向学校有关不稳和领导报告。
七、监控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了解和掌握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性能。
加强对监控室设备及所有监控终端设备的管理工作。
2、做好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维护监控设备。
监控室严禁录放与工作无关的音像。
严禁随意拆修设备,任何设备不得外借。
3、加强安全管理措施,使用操作要规范。
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雷、防鼠等工作。
谢绝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4、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
发现可疑情况或违规现象,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5、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上报资料和报表。
监控系统所录制的影像资料、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后方可清除。
6、高考期间,监控人员要时刻注意考场动向,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主考报告,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影像录制和文字记录工作。
7、监控人员在高考工作结束后,对高考影像资料和文字记录要及时备份,未经市级考试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或销毁。
第三章网络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
1、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 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3、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4、网管工作人员和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5、入网部门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
各接入网络部门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6、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并自觉销毁。
7、网络管理中心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8、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管理人员应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a: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故意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 。
d: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或盗用他人帐号,进行犯罪活动。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6)、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二、网管中心管理制度
网管中心是校园网的中枢,是我校实现教育信息化的网络平台,是为师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实现网络智能化的中心,对外是宣传、展示我校教育教学成果的窗口。
为了加强管理、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网及网管中心的设备运行、管理、维护由熟悉网络操作系统和网络物理结构的网管人员负责。
2、网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设施设备,规划和维护网络配置,使整个校园网络系统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各项管理、教学软件正常运行、信息交流畅通。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因特网浏览权限的管理,杜绝出现不适合中学生的网页内容,确保网络安全。
4、网管中心要建立各种设备使用情况登记簿,做到设备运行状况清楚,记录详实。
遇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5、非网管人员进入网管中心必须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进入。
在网管中心任何人不得乱动网络设施、设备,不准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6、网管中心内的任何设备和资料原则上不外借,确需外借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7、网管人员要做好互联网的防毒、防黄等不良信息的侵入,做好防火、防盗、防鼠工作。
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要追究网管人员的责任。
三、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确网络的畅通与安全,以适应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情,要求每周全对校的电脑、网线、服务器等进行全面的检修。
平时检查各处室、教室的多媒体系统,发现病毒或黑客进攻、失效的应责令及时检修。
1、安全管理责任人、信息审查员应由品行优秀,有责任心及业务能力强的人来担任。
信息审查员由电脑安全领导小组提名,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2、上岗应着装整齐,文明热情,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3、按主管负责的原则划片,负责各个处室的信息检查、发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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