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机构制度岗位责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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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机构制度岗位责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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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机构制度岗位责任
目录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3
防治水业务管理制度.................................................5
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制度.............................................5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防治水安全事故分析制度.............................................8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9
防治水测量制度....................................................9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0
水害情况分析制度..................................................11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12
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12
探放水确认制度....................................................13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5
雨季防治水工作制度................................................15
雨季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16
防汛物资储备制度..................................................17
防治水奖罚制度....................................................17
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1
安全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2
生产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4
矿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5
技术组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6
技术组副组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6
防治水技术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7
探放水队队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8
探放水队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8
钻机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8
生产技术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9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2、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5、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
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制度。
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严禁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9、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
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
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情况下,必须有防、堵、疏、排措施。
10、公司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防治水业务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科学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2、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3、有水灾威胁地点,要合理设计各类防水煤柱。
4、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5、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
6、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7、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8、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9、水文地质情况不清的情况下,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10、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
11、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基础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水文地质资料收集制度。
1、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2、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3、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可靠资料。
4、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5、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6、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
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地案。
7、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8、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9、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的防治水工作,彻底消除矿井水患威胁,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制度。
一、水害隐患排查工作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完成
二、工作要求
1、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全矿井的水害隐患排查。
排查地点:
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
排查内容:
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出水地点注浆效果、涌水情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1、防治水隐患排查可每月下旬进行,由防治水办公室主任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
2、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防治水办公室,由防治水技术组组长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主任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防治水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防治水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
5、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防治水专项整治的设施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6、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7、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年度防治水计划。
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负责人“三违”处罚。
8、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防治水安全事故分析制度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公司有关细则、规定,对违反规程及条例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执法机关处理。
2、因对矿井生产及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了解不够,提供水文地质资料不及时,造成水害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3、对可能发生突水的区段,未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造成水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一定的处罚。
4、未及时编制防探水预报通知及其它专门防治水工程设计,造成水害事故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0%。
5、对管辖内所提资料的可靠性及因处理失误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水移交单。
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6、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
7、在交接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防治水测量制度
煤矿测量是煤矿防治水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1、矿井要配备防治水测量队伍,配备专业测量人员,负责对本矿井的涌水点、突水点、导水裂隙等与矿井水害因素准确的定位。
2、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3、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矿井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
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4、井下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5、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在案。
6、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7、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8、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9、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防治水办公室是矿井防治水工作业务部门。
必须按照业务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
2、防治水技术组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7、水害预测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正规水文地质预报。
8、必要时,应做出临时性预报,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水害情况分析制度
1、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2、成立由矿长领导、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领导组,对水害进行分析。
3、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工作人员。
4、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技术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5、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
6、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为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构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体系,提升矿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度本制度:
1、图纸比例统一为1:
2000。
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时都必须加盖公章。
2、交换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一式3份,周边矿一矿一份,我矿存档一份。
3、图纸必须保证每十天进行一次填绘,交换图纸必须与本矿实际情况相符。
4、水文地质资料必须定期更新,保证与本矿实际相符。
5、建立定期交换制度,每年至少交换一次相关资料和图纸。
6、设立专门档案,存放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保存一年以上。
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探放水工程的施工目的;
2、探放水地点的水文地质概况;
3、探放水各钻孔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4、附图等。
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经过以下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1、探放水技术措施由技术组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审批。
2、探放水工程设计,未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不得施工。
探放水制度
1、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接近积水地区时,必须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3、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位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4、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矿井时。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时。
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接近有可能出水的钻孔时。
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5、探放水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有一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现场协调指挥。
6、探放水必须按照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探放水确认制度
1、矿井必须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和分析评价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探水后现场施工人员、班长、安全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安全移交制度。
2、探放水钻孔设计由防治水技术组负责,探放水队负责施工。
3、防治水技术人员现场认真填写防治水安全移交单和现场记录牌板,并有施工人员和采掘单位班组长签字。
4、探水后确认安全方可施工,并保证20m超前距。
5、探水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防治水办公室和矿长,经矿研究确定放水或注浆加固。
6、探水方式可采取钻探和物探相结合。
7、平行掘进的巷道,可交替探水,并严格执行此制度。
8、探放水的一切资料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管理。
探水现场场管理制度
1、探水队在接到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后,要积极组织学习。
2、探水队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做探水准备,完成潭水准备后由技术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探水作业。
3、根据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技术人员现场标定各钻孔方位,钻孔倾角。
4、探水队按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稳好钻,孔口管下好后,孔口管压力达到设计要求,由防治水技术员按措施进行探水前的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5、钻探记录要按要求填写认真、及时,否则每次对当班责任人罚款20元;凡发现记录不实或编造记录的,每次对队长和责任人分别罚款50元、100元,造成事故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6、当钻探出水后,防治水技术组人员应及时观测水量,按排水能力有控制地进行放水。
若钻孔堵塞,要及时捅孔。
瓦斯检查员应现场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7、根据钻探及放水情况,经防治水技术组分析,由矿长同意结束探放水工程。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对监测的数据资料要定期分析,对分析结果认真审核。
2、分析结果交付主管审查、审查无误后,建档登记。
3、监测的基础资料建立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
4、基础资料保管员进行统一保管。
5、收集的基础资料的单据,要认真填写、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保管库。
6、按规定定期装订成册,装入柜子,相对集中,符合防火、防潮要求。
7、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
8、资料仪器专人负责管理。
仪器使用后及时擦拭,放仪器室集中保管。
雨季防治水工作制度
1、在矿井雨季来临之前20天内,防治水技术组完成矿井雨季“三防”预案。
2、矿井成立“雨季三防”领导组,组长由矿长担任,是“雨季三防”的第一责任人,技术工作由矿井总工负责,为第二责任人。
3、相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完成各自的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准备工作的单位的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4、在雨季来临前10天内,矿井取得与防汛、防洪、气象单位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联系。
5、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才,损害、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6、设备组准备足够的防洪袋、铁锹、水管、雨衣、扁担、铁丝、沙土。
7、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井下排水泵进行排水实验。
8、雨季来临之前做好矿井周边废弃矿井、河道、积水地区水位测量工作。
9、建立矿井紧急情况撤离组织和紧急情况支援队。
雨季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全矿井的水害隐患排查一次。
排查地点:
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
排查内容:
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出水地点注浆效果、涌水情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1、防治水隐患日常排查可每周进行一次,在接到预警性天气时,对重点区域在进行一次排查。
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
2、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防治水办公室,由防治水技术组组长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主任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防治水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负责人“三违”处罚。
5、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
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
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
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5、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帐”相符。
7、防汛储备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防治水奖罚制度
一、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
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二、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三、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
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四、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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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水 机构 制度 岗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