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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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东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东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1
1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
1.1区域概况2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3
2规划目标5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
3.1农用地结构调整7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7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8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9
4.1耕地保护9
4.2基本农田保护9
4.3合理安排建设用地10
4.4有条件建设区11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2
6土地整治任务13
7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4
7.1土地用途分区14
7.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4
8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6
9村土地利用控制17
10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8
10.1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18
10.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18
10.3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18
10.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9
10.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19
11附表20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实际,林州市人民政府对《东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东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东姚镇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7190.62公顷。
1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区域概况
1.1.1自然条件
东姚镇位于林州市东南30公里处,东与煤城鹤壁市毗邻,南与五龙镇相连,西与桂林镇、采桑镇相邻,北与横水镇接壤。
东姚镇属暖温带湿润大陆性气候,属丘陵地带,海拔在200~698.3米之间,地形呈南高北低之势。
东姚镇常年主导风向为南风,日最大降水量为218毫米。
辖区内无较大的地表水体,仅在南侧有淅河,是本区的主要水资源。
东姚镇境内自然资源丰富。
有丰富的铁矿、镁矿(白云石)、金矿、钾长石、石英砂等。
区内盛产小麦、玉米、谷子、红薯、苹果、核桃、花桃、杏、柿等20余种农副产品。
其中铁矿主要分布在鹤林公路以西,有开采价值的约300万吨,镁矿分布面积达72平方公里,储量达26.2亿吨;东姚小米、齐家香椿是该镇独具特色、响誉晋、冀、鲁、豫的特产,其中齐家香椿历史上曾是贡品,市场开发前景广阔。
1.1.2社会经济状况
东姚镇总面积17190.62公顷,辖39个行政村,94个自然村,2014年,全镇总人口4.16万,其中城镇人口1.79万人,农村人口2.37万人。
东姚镇地理位置优越,城镇功能完善。
跨晋豫的葛嘴公路是晋煤东运的主要通道,省道翟阳公路纵穿全镇南北,与葛嘴公路形成“十”字交通网,省道林鹤、东临公路穿境而过,交通极为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2014年,全镇完成生产总值3.4亿元,同比增长24.5%;工业总产值8.43亿元,同比增长58.5%;农业总产值1.52亿元,同比增长7.6%,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57元,同比增长20.9%。
1.1.3土地利用情况
2014年,东姚镇土地总面积17190.62公顷,其中农用地8665.01公顷、建设用地1117.93公顷、其他土地7407.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50.41%、6.5%和43.09%。
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4968.83公顷、243.83公顷、2445.27公顷和1007.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28.9%、1.42%、14.22%和5.86%。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分别为1026.09公顷、91.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5.97%和0.53%。
其他土地中,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28.52公顷、7379.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0.17%、42.93%。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良好保护。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4968.83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规划目标4938.83公顷多30公顷,较好的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
现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487.95公顷,2014年基本农田面积4488.11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0.16公顷,基本农田得到良好保护。
建设用地规模需进一步严格控制。
截止2014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117.9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26.09公顷,均未突破了控制规模(999.44公顷和907.6公顷),农村居民点未按预期减少是建设用地突破的主要原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需加快推进。
现行规划期内,林州市下达给东姚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09.62公顷。
2010-2014年间,完成补充耕地166.35公顷,其中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17.51公顷,通过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0.3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148.54公顷。
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精神,通过严格规划、计划、预审和审批管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门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体系与评估、考核办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以来,全镇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均有所下降,单位建设用地GDP、二三产业产值与2009年相比均有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规划空间布局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根据东姚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未来6年建设用地刚性需求仍将持续增长,空间受限问题可能突出。
为适应东姚镇新的形势发展需求、做好后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适时修改、调整规划空间布局。
2规划目标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对林州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和《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结合“十三五”东姚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现行规划》总体目标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2.1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据耕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保护。
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4938.83公顷调整为5376.22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437.39公顷;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有所提高。
调整完善后,东姚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4487.95公顷调整为4543.19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55.24公顷。
2.2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
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6.35㎡/人,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8.04㎡/人,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88.54公顷之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6.64公顷之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33.61公顷之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463.03公顷之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1.9公顷之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6公顷之内。
2.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占补平衡。
2015~2020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322.33公顷。
2.5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严格控制对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裸地、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污染防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质量。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农用地结构调整以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为前提,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规划至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920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57%,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544.39公顷,比重提高3.16%。
3.1.1耕地
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5452.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72%。
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483.69公顷,比重提高2.77%。
3.1.2园地
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276.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1%。
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33.13公顷,比重提高0.19%。
3.1.3林地
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为2482.21公顷,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36.94公顷,比重提高0.22%。
3.1.4其他农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05.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5%。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1.26公顷,比重降低0.01%。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680.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437.67公顷,比重降低2.5%。
3.2.1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588.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2%。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437.67公顷,比重降低2.5%。
(1)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33.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7%。
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4.31公顷,比重提高0.02%。
(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454.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5%。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441.98公顷,比重降低2.53%。
3.2.2合理布局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91.84公顷,与2014年相比,面积保持不变。
。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7292.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42%。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114.82公顷,比重降低0.67%。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1耕地保护
现行规划确定的东姚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4938.83公顷,本次调整完善确定东姚镇耕地保有量5376.22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增加了437.39公顷。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4968.83公顷,小于下达的保护目标407.39公顷。
依据2014年东姚镇耕地现状规模,结合东姚镇经济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区域,统筹安排各村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规划调整至2020年,全镇落实耕地面积5452.52公顷,其中代安阳市多保68.19公顷。
2015-2020年全镇耕地减少控制在8.71公顷以内,全部为建设占用,耕地目标减少的区域主要为位于北巷口村、洪河村、伯文村等。
2015-2020年全镇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370.72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13.58公顷,主要增加在芬草峪村、伯文村、上庄村等。
4.2基本农田保护
依据东姚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林州市农用地分等成果,科学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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