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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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实施细则
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建筑业协会宁建协字[2007]第 28 号文件
《南京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规范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
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报、检查、评审等工作,
各有关责任部门、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除应遵守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外,必
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以下简称质量分会)受南京建筑业
协会委托设立《南京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结构工程创优
办》),负责全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的具体工作,并和有关郊区(县)按以
下分工开展工作:
一、江宁、浦口、六合区和高淳、溧水县应指定单位或人员专门负责对本
辖区内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的申报、审查、初查工作,并及时向《市结构工程创
优办》申请抽查和复查。
二、《市结构工程创优办》负责对市区和雨花、栖霞、沿江区优质建筑结
构工程的申报审查和初查,以及对全市所有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进行抽查及复查。
第四条质量分会受南京建筑业协会委托,组织成立《南京市优质建筑结
构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
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2 人、委员 6 人。
负责实施评审工作。
第五条《市结构工程创优办》从会员单位中聘请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组成《优质建筑结构工程抽查和复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由
组长 1 人、组员若干人组成。
负责实施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的抽查和复查工作。
第三章程序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
(一)申报单位和条件:
1、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可直接申报;
2、单项工程申报应提供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
(二)申报时间:
施工企业应在基础开工后 15 日内向《市结构工程创优办》申报。
(三)申报资料内容:
1、申报资料内容总目录
2、《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3、总承包、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4、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措施
5、工程施工许可证
6、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复印件)
7、施工图设计审查证明书(复印件)
8、桩基工程验收记录和质量监督记录
(四)申报审查:
1、申报单位到《市结构工程创优办》领取《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
报表》;
2、申报单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填写《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报表》;
3、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市结构工程创优办》按规
定交纳有关费用,正式申报;
4、《市结构工程创优办》有关工作人员对申报有关资料进行初审登记,不
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于受理。
第十条检查评审程序和注意事项:
:
(一)总程序:
1、建筑工程在地基或桩基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
的结构工程的具体创优计划和措施,向《市结构工程创优办》申报,同时向受
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详见附表一《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报表》)。
2、结构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中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先认真进行自查评定,在自评符合优良标准的前提下,将有
关资料提交监理等有关单位,并通知相关单位组织验收评价。
(详见附表二《优质
建筑结构工程自查评定表》)
3、监理等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评价。
并提出验收评价意
见。
验收评价符合优良标准的,由申报单位将自查评定、验收评价结果等相关
资料一起报送《市结构工程创优办》(分部)。
(详见附表三《南京市建筑优质结
构工程验收评价表》)
4、《市结构工程创优办》按照抽查、复查计划,组织检查小组将在结构工
程施工过程中进行抽查,并根据验收评价结果,组织进行复查认定。
抽查和复
查后,将抽查或复查认定和验收评价资料一起报送《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
审。
(二)抽查程序和注意事项:
1、抽查内容:
(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
(2)工程实体质量摄像(摄像要求详见附录)
(3)同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4)工程质量监督记录检查。
2、抽查阶段:
(1)基础结构完工尚未回土时或桩基工程找平层施工结束时;
(2)主体结构施工中的任一标准层;
(3)主体已全面完工,尚未进入下道工序前。
(钢结构、幕墙、安装等工程
完工专项验收后。
)
(三)复查程序和注意事项:
1、《市结构工程创优办》复查小组按计划进行工程实体复查;
2、工程实体复查结束后,复查小组立即进行资料汇总和初评;
3、复查小组形成初评意见后,填写《优质建筑结构工程复查记录表》。
(四)评审程序和注意事项:
1、先审查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的申报材料;
2、后观看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摄像;
3、再审查自查自评、验收评定、初查、抽查、复查记录等资料;
4、最后评审确定优质建筑结构工程名单。
5、专家填写签认《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结果表》
(五)公示程序和注意事项:
1、《市结构工程创优办》将按照会议结论要求整理成会议纪要;
2、对已评审确定的优质建筑结构工程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网上公示两周后,无群众举报、投诉的,即为“优质建筑结构工程”。
4、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投诉的,将进入核查程序。
(六)发证程序和注意事项:
1、《市结构工程创优办》将公示确定的结果输入微机,存档;
2、《市结构工程创优办》负责打印统一格式《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证书》
;
3、《市结构工程创优办》通知相关单位 15 日内领回证书。
(七)核查程序和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通过《市结构工程创优办》向专家评审委员会
申请核查:
(1)确有证据证明检查结果与事实不符的;
(2)复查发现的问题未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质量缺陷,装饰装修工程开
工前可以整改的;
(3)举报、投诉的工程。
2、核查程序:
(1)申报单位向《市结构工程创优办》提出证明材料和申请;
(2)《市结构工程创优办》组织核查小组对工程进行核查;
(3)《市结构工程创优办》将有关核查情况汇报专家评审委员会;;
(4)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重新评价“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资格;
(5)进行再次公示,确定其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资格。
第四章纪律和要求
第十一条为加强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已经申请参加过
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而未评上的工程,不得重复参加申报评审。
否则,一经
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为保证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优质建筑结构工
程抽查、复查小组、评审专家委员会成员与被检查评审工程有不适关联的,应
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时,可视情邀请抽查、复查小组组长汇
报工程有关情况,但无表决权。
当评审委员会意见不能统一时,可用无记名投
票方式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但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票数,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对已获得“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称号的工程,发现在工程保修
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经专家鉴定工程已不符合本办法优质结构工程标准要求的,
由市《结构工程创优办》注销其“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报及相关单位,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
私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工程检查评审资格。
情节严重者,转交有关
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市结构工程创优办》的摄像和抽查、复查、评审人员必须秉
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违反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
聘用工作资格、并通知原单位按有关廉政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优质建筑结构工程以本协会会员单位自愿申报为原则,其申报、
检查评审等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在报名时一并收取,按市物价局核定批准的
费用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市结构工程创优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
标准的新规定,及时组织修改。
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南京市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审流程表》
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
二 00 七年十月二十八号
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审流程表
施工企业工程开工后 15 日内填写《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报表》
报《市结构工程创优办(分部)
报受监工程质量监督站
》
检查资料受理进行重点质量监督
《市结构工程创优办》进行工程实体质量抽查
(基础回填土前、主体任一层、主体结束三阶段)
结构工程完工企业自查自评优良后,经监理等单位验收评
价也认定为优良的,填表报送《创优办》申请复查
创优办在收到推荐表之日起三天内组织检查组到施工现场
进行复查
工程项目名称
2
建筑面积(M )
工 程 地 点
结构类型/层次
拟开竣工日期
结构主体完工日期
总承包企业全称
项 目 经 理
质 监 号
联系电话/手机
桩 基 类 型
桩比例
Ⅰ类桩占 %
Ⅱ类桩占 %
项目管理组
成员名单
姓名
职责
姓名
职责
姓名
职责
姓名
职责
姓名
职责
姓名
职责
姓名
职责
姓名
职责
主要(分包)
参建企业全称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手机
监理单位全称
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手机
建设单位全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复查通过的工程推荐到评审委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工
程,上网进行公示。
公示后十五日无疑义的工程颁发《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证书》
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报表(附表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证 号
电 话
质量检查员
证 号
电 话
结构类型
层次:
类型:
建筑面积
基础类型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桩基:
主体:
计划主体
完工日期
说 明
1、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 ;
2、工程是否已实行质量监理和质量监督 ;
3、工程是否已制定创优目标计划与措施 ;
4、工程是否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
5、工程施工图是否已进行审查批准 ;
6、工程是否全部采用国家标准 ;
编 号
建设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①本表中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组成员姓名必须为本人签字。
②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报结构创优办公室,一份报质监站。
③附资料另见目录。
《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自查评定表》
7、工程是否要求分阶段检查评审
;
8、结构工程是否达到优质结构工程标准
;
意 见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类型/层次
开工和主体竣工日期
质 监 号
总承包企业全称
项 目 经 理
监理单位全称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全称
项目负责人
南京优质建筑结构工程验收评价表(附表三)
验收评价记录:
设计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
电话
注:
①验收评价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验收过程、验收结果、需整改的问题等。
是
②建设、监理等单位意见一栏中, 否同意工程为“优质结构工程”的验收评价结论。
③另附资料见《南京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简介》
南京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简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M2
结构类型,地上共层。
地下共层;本工程共分次申报,本次为第次,
本次申报范围为;本次检查范围内有否获
准进行过装饰:
,装饰楼层及部位为
。
开工日期。
工程桩类型、,数量分别为、.
根。
桩身质量检测数量分别为、根,占总桩数%%,检
测方法为;桩承载力检测共根,占总桩数%,
检测方法。
地下防水等级为
级。
结构混凝土设计强度:
柱(层)、柱(
层)
墙_(层)、墙mm(
层)
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
梁mm强度(
)
悬挑梁mm(强度
)
板mm(强度
)
悬挑板mm(强度
)
现浇板厚度:
mmmm
mm
砌体采用块材:
外墙,内墙、
。
砌体水平灰缝厚度:
mm
mm。
砌筑砂浆拌制方式:
自拌或预拌
。
二、本工程有关建设参建方及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审图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受监质监站名称:
三、本工程开工以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情况:
四、本工程曾获得质量荣誉情况
五、本工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情况
施工单位:
(盖章)
监理单位:
(盖章)
建设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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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 建筑 优质 结构 工程 评审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