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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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类别及额度
(一)天使投资补助
1.天使投资创业补助
对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给予的一次性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
给予企业所获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由创投机构投资和引进并入驻市级以上孵化载体的市外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按投资额给予10%、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补助。
2.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
对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额相对应的个人收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给予的补贴支持。
补贴额度:
按其个人投资额相对应的个人收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的市级地方留存部分给予补贴。
(二)债权融资补助
1.信用评级补助
为支持我市科技企业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其参与信用评级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
给予企业实际发生信用评级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万元的经费补助。
2.担保费补助
为支持我市科技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银行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其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
给予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20万元的经费补助。
3.贷款利息补助
为支持我市科技企业通过信用、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对其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
给予企业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助。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
对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的中小企业给予经费支持。
补贴额度:
对计划申请挂牌上市的企业给予50万元经费补贴,采取分阶段拨付: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格证券机构辅导,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工商变更的,对其发生的股改费用给予20万元的经费补贴;实现成功挂牌上市的,对其发生的挂牌费用给予30万元的经费补贴。
(四)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
对企业参加科技与专利保险给予经费支持。
补贴额度:
对购买市科技局确定的当年度重点引导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补贴;对购买一般类险种的企业,首年按其购买该类科技与专利保险险种实际支出保费的4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企业购买该类科技与专利保险险种实际支出保费的20%给予补贴。
每年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天使投资创业补助
1.天使投资创业补助
(1)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成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在8年以内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2)企业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3)企业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
(4)自获得天使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申请。
2.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
(1)申报人为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服务的天使投资人或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2)天使投资人在实施天使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备案材料。
(二)债权融资补助
1.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成都,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或实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的智力、技术密集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2.对同一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
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成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四)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
1.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成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战略性新兴产品、重点新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的企业,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科技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确立的运用科技与专利保险工具支持的企业。
2.科技与专利保险实行一年一投,按年补贴,对采用一次趸交数年或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险不予补贴。
同一保单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3.对同一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一)天使投资创业补助
1.天使投资创业补助
(1)成都市天使投资创业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天使投资分析报告复印件(投资机构通过对企业的管理团队、技术及产品服务、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出的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等);
②申报企业获得投资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申报时上一个月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④申报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⑤企业获得投资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⑥投资机构信息登记表;
⑦《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⑧其他有关材料。
2.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
(1)成都市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成都市天使投资者个人情况备案表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②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③被投资企业股东年度分红或股权转让相关证明文件;
④其他有关材料。
(二)债权融资补助
1.信用评级补助
(1)成都市信用评级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②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企业资信等级证书以及评级费用发票等材料复印件;
③《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④其他有关材料。
2.担保费补助
(1)成都市担保费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②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贷款到帐相关凭证复印件;
③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和担保费收据复印件;
④企业办理(股权、知识产权)质押的登记通知书等复印件;
⑤《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⑥其他有关材料。
3.贷款利息补助
(1)成都市贷款利息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申报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贷款相关凭证和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企业向银行偿付利息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②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企业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④企业办理(股权、知识产权)质押的登记通知书等复印件;
⑤《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⑥其他有关材料。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
1.完成股份制改造补贴
(1)成都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完成股份制改造)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②申报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改制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③《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④其他有关材料。
2.实现成功挂牌交易补贴
(1)成都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成功挂牌)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中国证券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备案确认函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②申报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④其他有关材料。
(四)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
1.成都市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正式保单复印件;
(2)银行贷款证明(融资类保险必备)复印件;
(3)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复印件(据实提供);
(4)《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
(5)其他材料:
保费发票、保险清单、保险方案等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
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四、申报时限及渠道
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受理、分批审核。
项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
五、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
受理地址:
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2楼
咨询电话:
85104750、851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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