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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传播方式综述
基督教文化对外传播的方式分析
——以传入中国为例
基督教是信仰耶稣为救世主的神论宗教,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等福音派教会统称的新教,以及东正教会、天主教会。
基督教文化是一种以基督教为其存在基础和凝聚精神的文化形态,包括其崇拜上帝和耶稣基督的宗教信仰体系,以及相关的精神价值和道德伦理观念。
传播学释义中,传播是指人类通过符号和媒介交流信息以期发生相应变化的活动。
其核心要素主要包括:
传播者、传播内容、受众、传播渠道和传播效果。
一种民族文化对另一种民族文化的影响,总是通过传播来实现的,文化离不开传播,而传播的动态过程,其实质就是一种纷繁多姿的文化现象,两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
宗教世俗化乃是宗教发展的一种趋势。
一种外来宗教文化,如果不注意传入地的本土化要求,其结果必然要被完全排拒于传入地文化之外。
基督教在其传播过程中首先就是通过交友、服饰、器物等世俗内容来叩击中国大门的。
在西学东进过程中,中华文化对西方文化也产生了相对应的影响,中华文化中重农轻商的思想通过基督宗教的传播,由此促成了西方重农学派的形成和出现。
基督教得以在中国传播并最终完成本土化即中国化的进程,除了自身内因外,中华文化本身的博大、包容和吸纳则是一个重要的外部原因。
秦汉以后,外来宗教文化开始进入中国,其间经历了一个排拒、比较、认识、吸纳、丰富、发展和中国化的复杂过程。
回首这个过程,与其说中华文化同化了外来文化,不如说外来文化对古老的中华文化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历史实践证明,外来宗教文化只有通过中国化的过程,才能完成向中华文化的融入,才能丰富和充实中华文化的内涵,从而成为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
中华文化也只有不断吸收外来文化的先进成分,才能使自己不断地进步与更新。
外来宗教文化的中国化进程反映了不同文化之间相互交往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也提示我们,中华文化只有既保持自己的优势传统,又善于吸纳外来文化的积极成分,才能使自己生生不息,成为具有远大前途的先进文化。
世界上不同的名族文化在漫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但也存在固有的局限和不足。
不承认这一点,就不能解释各民族文化何以能长期存在和交流,并何以能不断吸纳和发展。
不同的民族文化既有排拒也应受容,既要比较也应扬弃,由此使自己不断的丰富和发展起来。
因此,“文明冲突论”不符合文化发展的固有规律和多民族交流吸纳的价值判断,唯有“文化和合论”才能适应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发展需要,促进多元文化的和谐共存、融合交流、宽容互补、共同发展。
当然,我们主张自然的交流、吸纳和融合,反对非自然的交流、吸纳和融合。
诚然,基督教迅猛发展离不开我国传统文化土壤,离不开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文化心理和社会环境只是基督教根植于我国的重要方面。
同样的条件下,为什么基督教能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而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却一如既往呢?
这就要从基督教传播方法上去解说。
基督教的传入从唐时起“景教”算起共有四次,1300多年的在华传播反映了基督教与中华文化相互接触、交流、碰撞和融合的漫长历史和独特意义。
在前两次的传播过程中,一次是唐代的“景教”,一次是元代的“也里可温教”。
第一次传播历经200多年,直到武宗崇道毁佛,下令灭教结束。
第二次传播同新建立的元朝一起入主中原,但也随着1368年元朝的覆灭而中止。
这两次传播都是在西方宗教改革之前,基督教(新教)尚未产生时发生的。
第三次传播时期是明末清初天主教各修会为主的传入,后来基督教(新教)也有传入。
在传入过程中,采取了徐图缓进的本土化策略,即初期不急于传教,只交朋友,然后介绍西方器物文明,传教者在语言服饰上注意与中国“一体化”,接下来要努力寻求天主教与儒教的契合点。
但是,由于一方面受到中国上层抵制,另一方面在传教士内部又产生传教策略上的分歧,以利玛窦为首的本土化适应策略遭到了以清廷“禁教”和罗马“禁约”而告结束,第三次传播所取得的成果亦付诸东流,但教义的本土化趋势毕竟是传教者卓有成效的一种努力。
基督宗教在中国的传播前三次失败后,第四次主要伴随军事入侵和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而进行,其间教案迭起,摩擦不断,甚至爆发了义和团运动。
第四次传播时期是鸦片战争前后,这次传播使基督教、天主教等凭借战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大量涌入并获得立足和发展。
伴随中西经济、政治上的冲突,中西思想文化上的交流和碰撞亦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基督宗教在中西文化发展和交流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它一方面上承希伯来文明和古希腊文明,另一方面又下启西方近现代文明和发展,是西方文明的核心内容和精神支柱。
基督宗教在华的真正传播是19世纪初,至今不足200年,但其传播迅速,影响广远,主要在沿海及一些接触西方文化的人群中影响较大,也有一些传播者深入到中国腹地,改革开放以来更加大了传播力度并注重本土化包装。
在全球化背景下,基督教文化凭借西方强大的物质文明和文化扩张,其影响趋势不可低估。
基督教从传入我国一开始就面临着生存境遇问题。
如何向世人传播,如何有效传播,是基督教传教士们一直探索的问题。
唐代的景教企图借商业活动来传播,却终遭朝廷的禁绝;元代的也里可温教想借助政治力量,却随元王朝的崩溃在中国消声匿迹;明清的天主教、新教,随着西方文化传播和殖民者的坚船利炮,初步在中国站稳了脚根,到20世纪初教徒近100万。
但基督教徒的迅猛发展则在现、当代,除了宗教世俗化、西教东渐、中西文化融合等原因外,还有其传播方法上的开放性、兼容性、媚俗性作用。
另外,基督教在我国经过1000多年的传播活动,不断吸收中国传统,“改革”和“调整”自己,总结出了一套适合自己生存、发展的灵活通变的传播方法。
第一,身教法。
即传播者以个人的行为来影响接受者,使之感知神的力量和胸襟,从而在精神上认同上帝。
身教的身体力行、榜样式的传教方法,比口头说教更有力量,也比较适合我国“身教胜于言教”的思维习惯。
采用身教的方法不仅符合圣徒的崇拜情结,而且也符合我国传统追求的理想人格。
这也是基督教与我国本土文化相融的切合点。
在社会化过程中,人要么是被动的,要么是主动的。
我国宗教的分布状态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从家庭成员之间的影响来看,代与代之间一般表现出被动接受的一面。
下一代是被动接受者,他们要么把宗教看成一种习惯,要么视为一种生存规则遵循下来。
第二,见证法。
又称行神迹的见证,是基督教及其他宗教用以传播的普遍形式。
它用“具体的上帝显灵”的例子来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万能。
在基督教徒看来是具有客观性、明证性的。
对于见证方法效果的判定,应依据教育水平、风俗习惯、地域特征等多方面综合因素来分析。
在我国农村,由于文化水平低,灾害、疾病发生率高,基督教关于上帝的神迹的传播,很容易使人们避于上帝的羽翼之下。
在城市,人们面临的主要不是谋生的困境,而多是寻求心灵的依靠,精神上的安慰,这样,见证的方法则显得力不从心,捉襟见肘。
第三,唱灵歌法。
所谓灵歌就是利用歌曲通俗的语言,来表白对神的情感的一种表现方式。
灵歌有三个特点:
1、内容的多样性。
它涵盖了教义、教规、基督徒生活、基督化家庭生活等方方面面。
2、可唱性。
灵歌的曲调简单,便于各个层次的信徒吟唱。
3、通俗性。
灵歌的表达方式多样,有戏剧、民歌、流行歌曲等多种形式,歌词通俗易懂,易为人接受。
正因为灵歌具有如上的特点(也是优点),作为有积极布道心理的基督信徒当然不会放过的。
利用灵歌来表达对上帝的情感,这本身就说明了基督教传播方法上的开放和基督精神的世俗化。
在我国,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低,人们对宣讲教义的接受受到限制,而采用灵歌的方法则可以弥补这一不足,当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方法。
在我国信教人数中,老年人数多于青年人数,占60%以上;农村信教人数多于城市,占80%;在老年人中,老年妇女多于老年男子,占75%以上。
从受教育水平来看,城市优于农村,男子优于妇女。
这样的文化水平和人口结构给基督教教义的接受留下了有限的空间,但基督教传播者并没有因此而失去布道的信心,而是利用灵歌通俗的语言,让人们在反复的吟唱中去体验,去靠近基督。
在城市或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传播者用正式的《赞美诗》或《颂赞诗》等灵歌。
这种灵歌的形式单一,只采用歌曲来表达;内容全面,涉及基础生活的各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基督教传播中意义的变异,以讹传讹。
当然,宗教本来是形而上的东西,在传播与接受之间由于个人内在素质、外部环境的限制,难免本身意义的变化,《赞美诗》等形式起到了意义固化的作用。
但它没有给广大农村的信教者留有足够的接受空间,这也是导致基督教在唐朝至明清时期没有重大起色的重要原因。
在当代,基督教传教士立足农村,利用“通俗灵歌”向广大农民传教,人数得到迅猛发展。
通俗灵歌大部分采用民间歌谣、戏曲以及流行歌曲等多种形式来表达。
内容贴近农村传统习惯和日常生活。
一般地,同宗教礼仪活动相联系的那部分通常的宗教意识,具有僵化了的保守意义成份,也就是说,宗教礼仪活动是不易变更的,但在我国农村则不然,其活动在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上比较通变灵活。
如有的讲道者在礼拜活动中有说有唱,念几句经文,讲一段教义,唱两首灵歌。
特别是唱的部分,有独唱,有两人的小合唱,还有全体大合唱。
所谓诵唱的圣诗、灵歌多采用当地长期流行的民歌曲调,这对于缺少文化娱乐的农民有吸引力,特别是对于生活单调的老年人更具诱惑力。
另外,通俗灵歌也反映了我国农村迷信思想,体现了通俗灵歌在基督传教中“变调”的弱点。
使信教农民很难分清宗教与迷信、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界限。
第四,综合法。
在传播基督福音的过程中,传播者通常综合运用宣讲教义、作见证、唱灵歌、身教等多种方法,来达到传教、布道、发展教徒的目的,一般很少利用一种方法去影响受动者。
由于各个入教者人生观、世界观、心理与现实需要的不同,传播者会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进行积极布道,发展新的教徒。
文字优美的《圣经》,教徒间春意融融的友爱情谊,如泣如诉的灵歌,为不幸者虔诚的祈祷,都可能对不同需要的接受者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总之,基督教灵活、通变的传播方法,在发展教徒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当代基督教人数的迅猛增长也充分说明了其传统方法的有效性。
当然,基督教的发展同时也离不开社会背景、民族心理的接受空间、中西文化交流、融合等诸多因素的作用,如果一味的强调上述因素的作用,而忽视其自身传播方法的分析、解释,其结论至少是不全面的。
因此,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索、研究,对于保护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使宗教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引导信徒热爱祖国,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稳定。
对区分基督教与邪教之别,防止邪教危害社会,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方法上的依据。
基督教的传播过程和传播方式概要
基督教的传播过程和传播方式
基督教传播早期,其创始人耶稣在现巴勒斯坦地区主要为对平民的宣讲式的教诲,并且他在充分了解了平民疾苦,继承了希伯来圣经和旧约全书的基础上创立了基督教,这样就在不否定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传统原有的一神信仰即上帝信仰的基础上,争取了底层群众的支持。
在基督教有了立身之地后,其传播的主要思想在基督教的典籍《圣经》中实现了质的浓缩和量的延伸:
主要思想经过重新编辑更利于被平民所理解,并且其内容更加丰富。
《圣经》作为基督教的经典,其不断地完善尤其是对于耶稣的生平的完善和耶稣形象的具体化,使广大信徒的信仰对象具有了明确的指向,而非虚无缥缈没有形象的神。
这同样让信徒信众对于基督教的信仰加深。
并且坚信自己能够看到那些《圣经》里描述的美好愿景。
基督教发展壮大以后,在初期和统治者发生一段冲突后,在后期努力采取方法取得统治者的支持,这样,加速了基督教的发展和推广。
同时,基督教的组织系统在这一时期逐渐完善,这样就保证了教会的正常运行,更好的为教众服务。
在教会的组织下,基督教的教务活动逐渐规律,宣教活动逐渐多样化。
如:
教众集会的定期举行,赞美诗的创作,教会歌曲的创作,宣传小册子的发放等。
在中国的传播,主要是宗教组织的作用和基督教中国化后,经典著作的中国化以及宣传方式的多样性。
总结:
(一)
(1)自主调适。
传教士把基督教的理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融入自己的理解,以一种当地人喜闻乐见的形式、用带着浓重的当地口音的普通话甚至直接用当地方言履行着“布道者”的职责。
这种“主归中华”的谦逊态度和厚德载物的中国化精神,使得基督教在基层百姓中间得以“自治、自养、自传”。
(2)爱济苍生。
基督教不仅平等地对待每位信徒,尊重每位信徒的人格尊严,而且更关注信众之间的互动、分享和共融。
通过礼拜天及其他形式的聚会,不仅丰富了信众的宗教生活,也满足了其归属感的心理需要。
(3)尊重自主。
传教士允许在小教堂所辖范围,教徒们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负责管理各种事物组织者,然后在组织者的带领下进行“守礼拜、唱赞歌、诵圣经”等团体活动。
此外,各教堂之间还经常互访、传道。
(4)克己永福。
宗教信仰通过现实与来世、此岸与彼岸的连接,
并声称现世是有限的,来世是无限的,此岸是苦难的,彼岸是美好的,以此使信徒保持对来生的想象与敬畏并奉行教义教规、遵守道德伦理规范。
(二)
(1)继承传统的信仰文化,并对其加以符合实际的改造。
(2)切实了解民众需求,强调信教后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美好愿景的实现。
(3)具体化了基督教中神的形象,使教众信仰有了具体指向。
(4)争取政权的支持。
(5)教会组织的成立,教务活动的正常化和规律化。
(6)传教方式的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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