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与农保局上半年情况汇报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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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与农保局上半年情况汇报汇编
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与农保局上半年情况汇报汇编
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
(一)补贴作物范围。
水稻、玉米在全县实行全覆盖。
海南农垦单列,地方农场和海南农垦划归地方的种植的水稻、玉米纳入我县的良种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中央确定的补贴标准,早稻、晚稻15元/亩,玉米10元/亩。
(三)补贴方式。
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良种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及划归我县管理的农垦农场的种粮职工手中。
(四)补贴对象。
种植水稻、玉米良种的农民和农场职工。
二、推介优良品种
水稻推介的主要品种为:
玉米推介的主导品种为: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
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
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将本县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1、村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申报、登记、核实、公示、造册。
每造水稻插秧结束后,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会同村民小组以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为依据逐户调查核实,农户申报面积与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有变化的要书面说明增减原因。
村委会将核实、核对的结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户张榜公示7天以上,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丈量、核对。
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进行确认、登记,汇总成册,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核实汇总、建立档案。
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所辖各村委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特别对申报面积超过该行政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
核实无误后,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同时进行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的汇总结果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3、县审核汇总上报。
县农业局负责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申报面积超过该乡(镇)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进行重点核实,并书面说明原因,审核无误后汇总数据。
县属地方农场参考农户的申报程序落实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和品种,并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由所在县农业局核实面积,并进行汇总。
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按照以往申报程序落实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核实面积,由所在县农业局、核实面积并进行汇总。
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将各乡镇(农场)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按时上报省农业厅和财政厅。
上报时间要求,早稻面积统计截止到4月底,5月底前上报;晚稻面积统计截止到8月底,9月底前上报;玉米统计当年收获的面积,9月底前上报。
汇总上报的材料要分列到乡镇和县属农场。
4、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县要与省农垦总局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以免造成良种补贴核实面积的漏报。
(二)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省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拨的补贴资金后,按照省农业厅核定的补贴面积,及时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局核定的各乡镇、县属地方农场、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的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农业局,县农业局通过“一卡通”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
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年底前认真总结当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并书面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三)健全良种补贴档案。
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各级有关部门对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表格、数据、补贴资金发放清单等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
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局保管。
发放补贴资金的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项目补贴面积的核定、计划安排、优良品种推介、宣传发放、栽培技术培训等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监管及拨付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水稻良种补贴面积的申报和审核。
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调,保证按时完成水稻、玉米良种补贴工作任务。
(二)强化项目公示。
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并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资金。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
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县财政局应安排所需配套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重要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四)抓好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
县农业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县农业局会同县农技中心、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治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农保局上半年情况汇报
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通过广泛宣传,开展培训指导,加强协调处理,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紧张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XX年1-6月份工作总结如下:
一、任务完成及基金收支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
XX年1-6月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共计109676人,参保率为92%。
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87559人,缴费金额共计1023.79万元。
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22117人,累计发放金额为759.36万元。
2、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XX年6月我市中央基础养老金补助收入1967万元,省级个人缴费补助收入350万元,市本级财政补助收入64万元。
养老金累计发放759.36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757614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7504.96元)。
截止6月3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097.32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全面完成XX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全省“金保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各级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XX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共完成115888人。
其中采集16-59周岁缴费参保人数为91884人(城镇居民4105人,新型农村87779),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人数为24004人(城镇居民4372人,新型农村19632人)。
全市已参保缴费无法导入共计39人(含重复参保缴费无法导入38人,身份证有误无法导入1人)。
已按照省厅要求在5月20日全面完成任务,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
今年3月份,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开展了全面审计工作,审计期间对我市基金帐户的管理计息及养老金的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审计组要求:
一是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系统上线后,为每位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信息;二是及时将基金账户转为定期存款,以确保利息收入;三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将收缴的保费上缴入库,并做好核对工作;四是做好养老金待遇发放及死亡退保等支出业务的核对及拨款工作,避免重复参保及发放现象的再次出现。
3、切实做好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资料的稽核工作。
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是维护参保人切身利益,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常健康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政策性强、面广量大,工作要求高,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为此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进行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
同时我局在配合审计组对享受待遇人员稽核过程中,清理出一批家属工、小集体及失地农民等重复享受待遇人员共计369人,并按审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停止发放基础养老金。
经统计,自XX年7月我市试点工作启动以来,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的累计发放人数已达107571人。
4、全力推进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将1500个档案盒及2500套档案封面发放给各乡镇(街道)农保所,并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张村乡、黄柏乡、乡、新营街道办、香屯街道办等乡(镇)街道办农保所协助整理XX年度参保人员资料,对参保人员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引导各农保所配合我局积极做好参保人档案资料的上架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参保档案,确保全部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准确,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每位参保人员档案资料的安全,也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截止6月20日,已按要求完成XX年度参保人员档案资料装订归档工作的乡镇有:
镇、乡、街道办。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差距,未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市XX年度的参保任务,主要原因为:
1、参保基数过高,任务完成困难。
XX年度部分乡(镇)街道未及时将外出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小集体等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在校学生等不符合参保条件人群核减,导致参保基数过高,参保率提高困难。
2、数据统计误差,参保率提高难。
XX年度是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年,各乡(镇)街道在全力以赴地开展保费集中征缴及养老金发放工作的同时,未能及时为每位参保缴费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资料,上报的完成人数基本按照100元/人的缴费档次套算,导致数据统计误差较大,影响XX年度参保率的提高;
3、宣传不够到位,认识不够全面。
部分乡(镇)街道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主要靠具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干部宣传,氛围未能形成,使一些群众认识有偏差。
部分35周岁左右人群还不完全明白参加养老保险的意义,往往对眼前利益看得较重,对长远利益考虑较少,致使参保积极性不高;同时还存在部分基层干部和经办人员比较简单地执行“捆绑”政策,服务意识不强,怕麻烦,图省事,对不想参保的子女不愿做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致使农民对参保“捆绑”政策产生误解,由此出现抵触情绪,父母能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后则放弃续保。
4、新老农保未对接,负面影响较大。
我市老农保参保人群近2万人,因上级一直未出台相关的衔接制度,老农保人群不能及时转入新农保并享受新政策带来的优惠,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市宣传新农保政策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以上情况均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市今年总体参保率的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下半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经办能力。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已于6月底正式上线运行,这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能力意义重大,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民、便民、高效、快捷”的服务特点。
XX年7月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将实现在业务系统内的进行待遇审批、待遇结算及待遇发放,并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逐步完成业务经办由手工操作向系统化操作的转变。
我局将积极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系统操作应用的相关学习和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各乡(镇)街道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能熟练且严格按照要求通过业务系统为参保人员做好业务经办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做好稽核稽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单单是农保部门的事情,需要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的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XX年的数据采集反映出的问题发现,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稽核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有待提高。
建立稽核工作制度,明确稽核人员职责,做到对每份基础资料进行严格审核、逐一验对,确保稽核稽审工作的规范性、严密性、严肃性,保障每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避免重复参保情况的再次出现。
3、加快基金清算,确保补贴到位。
为确保每位参保缴费人员的财政补贴及时准确到位,我局集中力量加快对全市XX年度16-59周岁参保人员的缴费金额、缴费档次,特殊人群的缴费情况以及46-59周岁参保人员的补缴情况展开全面细致的清算工作,与各乡镇(街道)核对XX-XX年实际入库基金总额及参保人个人缴费信息情况。
根据业务系统内提取的各项信息和数据,制作XX年度已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明细表与收款收据缴费金额进行逐一核对,准确计算出XX年度参保人员的省级补助和市本级补助收入,做到不错补、漏补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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