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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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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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项目管理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检查记录表
执行
情况
条款检查内容检查说明
(√或
×)
监理机构
水利工程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
建设标准
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单位,应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
强制性条
执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和要求。
认证认可等中介服务机构,
文管理办
应把执行强制性条文作为管理体系的重要认证内容。
法(试行)
水利工程
建设标准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
强制性条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相
文管理办关责任。
(技术方案审批、监理控制方面对强制性条文的检查)
法(试行)
施工单位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
水利工程
检测、运行以及质量监督等单位,应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设置
建设标准
执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和要求。
认证认可等中介服务机构,
强制性条
应把执行强制性条文作为管理体系的重要认证内容。
工程项目采
文管理办
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工程项目的质量、
法(试行)
安全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水利工程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强制性条文、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
建设标准工,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1-
强制性条
文管理办
法(试行)
水利工程
建设标准第二十条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强制性条应由拟采用单位提请,项目法人组织相关专家对其是否符合强制
文管理办性条文进行专题技术论证,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法(试行)
(一)土石方工程
水工建筑物1.0.8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
岩石基础开药壶爆破法施工。
挖工程施工
2.1.2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
技术规范
上的开挖方式。
SL47-94
11.2.8对存在有害气体,高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设
计,并设置监测装置。
水工建筑物12.4.5洞内电、气焊作业区,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
地下开挖工
13.2.6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30m或5倍洞径
程施工规范
距离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
SL378-2007
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13.2.7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
应自上而下贯通。
-2-
13.2.10采用电力起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
断开电源,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或矿灯照明。
水工预应力
8.3.2张拉操作人员未经考核不得上岗,张拉时必须按规定
锚固施工规
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范SL46-94
水利水电工9.1.17竖井或斜井中的锚喷支护作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程锚喷支护1井口应设置防止杂物落入井中的措施。
技术规范2采用溜筒运送喷射混凝土混合料时,井口溜筒喇叭口周
SL377-2007围应封闭严密。
5.7.6对施工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必要的安全护
栏和警示标志。
疏浚与吹填
工程施工技
术规范
SL17-2014
5.7.9施工船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施工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
效证书。
2、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安全要求,设置必要
的安全作业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以及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
3、施工船舶严禁超载航行。
4、施工船舶在汛期施工时,应制定汛期施工和安全
度汛措施;在严寒封冻地区施工时,应制定船体及排
泥管线防冰冻、防冰凌及防滑等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挖泥船的安全工作条件应根据船舶使用说明书和设
备状况确定,在缺乏资料时应按表5.7.9的规定执行。
当实际工作条件大于表5.7.9中所列数值之一时,应停止施工。
5.7.13严禁将各类垃圾和油水混合物直接排入江、河、湖、
库中。
(二)混凝土工程
水工建筑5.2.3人员出入滑模的通道应安全可靠。
-3-
物滑动模6.3.3千斤顶和支承杆的最少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板施工技1计算提升力时取6.2.2条中的1款、2款、3款之和或1款、2
术规范
款、3
款之和的大值。
SL32-201
2千斤顶和支承杆的允许承载力及其最少数量计算方法应
6.2.3
4
条规定。
6.4.2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滑动模板应具备有制动保险装置;采用
装
7.1.4
所有滑动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模板安装高度达到
或超过2.0m时,对安装人员必须采取高空作业保护措施。
7.4.9
陡坡上的滑模施工,应有保证安全的措施。
牵引机具为卷
扬机钢丝绳时,地锚要安全可靠。
8.0.5
每滑升1-3m,应对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形状、位置及标
高进行测量检查,并做好记录。
9.1.3
在滑模施工中应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情况,遇到雷雨及六级
以上大风时,露天滑模应停止施工,采取停滑措施。
全部人撤离
后,应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台的供电电源。
9.2.2
在施工的建筑物周围应划出施工危险区,警戒线至建筑物
外边的距离应不小于施工对象高度的
1/10,且不小于10m.
9.2.3
危险警戒区内的建筑物出入口、
地面通道及机械操作场所,
应搭设高度不小于2.5m的安全防护棚。
9.2.4当滑模施工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工作面之间应搭
设安全隔离棚。
9.4.2施工升降机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运输人员的提升设
-4-
备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同时,应设置两套互相独立
的防坠落保护装置,形成并联保险。
极限开关也应设置两套。
9.5.2滑模施工现场的场地和操作平台上应分别设置配电装置。
附着在操作平台上的垂直运输设备应有上下两套紧急断电装置。
总开关和集中控制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9.7.1露天施工,滑模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应单
独设置,不应与保护接地混合。
1.0.3施工前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验证碾压混凝土配合比的适
应性,并确定其施工工艺参数。
4.5.5每层碾压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按网格布点检测混凝土的
水工碾压压实容重。
所测容重低于规定指标时,应立即重复检测,并查找
混凝土施
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工规范
4.5.6
连续上升铺筑的碾压混凝土,层间允许间隔时间(系指下
SL53-94
层混凝土拌和物拌和加水时起到上层混凝土碾压完毕为止)
,应
控制在混凝土初凝时间以内。
4.7.1
施工缝及冷缝必须进行层面处理,
处理合格后方能继续施
工。
3.6.1
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
水工混凝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保证其
土施工规表面及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范SL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按混
677-2014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才能拆除。
1)悬臂板、梁:
跨度l2m,75%;跨度l2m,100%。
-5-
2)其他梁、板、拱
:
跨度l
2m,50%;2m
跨度
l8m,75%;跨度l
8m,100%。
10.4.6各种预埋铁件应待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经安
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三)灌浆工程
水工建筑
物水泥灌
8.1.1接缝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港区底部高程的条件下进行。
蓄
浆施工技
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及其验
术规范
收工作。
SL62-201
4
(四)质量检查
水利水4.1.11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
电工程施证取样。
见证取样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
工质量检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验与评定
规程4.3.3施工单位应按《单元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
SL176-20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单位复核。
不
07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6-
4.3.4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吕进场后,有关单位应按
有关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
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产品是
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
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做好事记录,并进
行妥善处理。
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使用于
工程中。
4.3.5施工单位应按《单元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
做好书面记录,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
定表》送监理单位复核。
监理单位根据抽检资料核定单元(工序)
四、验收
水利水电
建设工程
验收规程
SL223-20
08
工程质量等级。
发现不合格单元(工序)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
及时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
应书面记录备案,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并在相应单元(工序)
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注明。
4.4.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应由项目法人委托相应资质等级的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后,按照处理方案确定的质量标准,重新
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13.3.1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
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验收工作应
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3.3.2枢纽工程导(截)流前,应进行导(截)流验收。
13.3.3水库下闸蓄水前,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7-
13.3.4引(调)水工程通水前,应进行通水验收。
13.3.5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
收。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水利水电
工程劳动
安全与工
业卫生设
4.2.16
易发生爆炸、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的场所应装应急照明。
计规范
GB50706
-2011
水工建筑
物滑动模
9.3.3
操作平台及悬挂脚手架边缘应架设防护栏杆,其高度应不
版施工技
小于120cm,横挡间距应不大于
35cm,底部应设高度不小于
术规范
30cm的挡板且应封闭密实。
在防护栏杆外侧应挂设安全网封闭。
SL32-201
4
水利水电
6.7.1
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5硐深超过300m时,应进行专门通
工程坑探
风设计。
规程
6.8.2
有害气体、粉尘噪音监测及施工保健应符合下列规定:
SL166-20
2)工作面空气粉尘含量不应大于
2mg/m3.
10
硐内噪声大于90db时,应采取消音或其它防护措施。
水利水电
3.1.4
爆破、高边坡、隧洞、水上下、高处、多层交叉施工、大
工程施工
件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技术
通用安全
措施,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技术规程
3.1.8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警
SL398-20
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8-
073.1.11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或信号指示灯;开挖、弃渣场地应设专人指挥。
3.5.5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
可不得适用电炉。
3.5.9油料、炸药、木材等常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场所、
仓库,应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和相应的消防措施,严谨使用明火和
吸烟。
3.9.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
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
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酒后作业;4严禁在铁路、
公路、洞口、陡坡、高处及水上边缘、滚石坍塌地段、设备运行
通道等危险地带停留和休息;6起重、挖掘机等施工作业时,非
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其工作范围内;7高处作业时,不得向外、下
抛掷物件;
4.1.5在建工程(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
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4.1.6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
低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4.1.6固定。
水利水电5.1.3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
工程施工大高度不应超过3m,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2m。
安全网应挂设
通用安全牢固,随工作面升高而升高。
技术规程5.1.12危险作业场所、机动车交叉口、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存
-9-
SL398-20放场所、库房、变电场所一斤禁止烟火场所等应设置相应的禁止、
07指示、警示标志。
5.2.3高处作业前,应排查、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和防护
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
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
5.2.6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应满足5.2.6规定。
5.2.21进行三级、特级、悬空高处作业时,应事先制定专项安全
技术措施。
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6.1.4设备转动、传动的裸露部分,应安设防护装置。
1.0.9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负责人和
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
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3.5.12施工安全监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0当监测中发现测值总量
水利水电
或增长率达到或超过设计警戒值时,则认为不安全,应报警。
工程土建
木板施工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0高处拆模板时,应有专人
施工安全
指挥,并标出危险区域;应实行安全警示,暂停交通。
11拆除模
技术规程
板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SL399-20
6.3.1钢筋加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8冷拉时,沿线两侧各2m范围
07
为特别危险区,人员和车辆不应进入。
6.5.6混凝土拌合楼的技术安全要求:
9检修时,应切断相应的电
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警示标志。
10进入料仓斗拌
合筒内工作,外面应设专人监护。
-10-
水利水电
工程金属
结构与机
电设备设
4.1.7
机械设备、电气盘柜和其他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备安装安
和安全操作规程。
全技术规
程
SL400-20
07
2.0.9
严禁人员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水利水电
2.0.10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工程施工
2.0.16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应停电并挂标志牌,标志牌
作业人员
应谁挂谁取。
安全操作
2.0.20
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检修电设备。
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
规程
服及其他物品.
SL401-20
2.0.26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安装、维修和动用特
种设备。
07
3.7.13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首先拉开刀闸开关,取走熔
断器(管),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
”的警示标
志,并留人监护。
水利水电
3.2.10
电梯井、闸门井、门槽、电缆竖井等的井口应设有临时防
工程施工
护盖板或设置围栏,在门槽、专门井、电梯井等井道口内安装作业,
安全防护
应根据作业面情况,在其下方井道内设置可靠的水平安全网作隔
设施技术
离防护层.
-11-
规范3.3.6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大坝廊道、隧洞等出入口和上
SL714-20部有施工作业的通道,应设有防护棚,其长度应超过可能坠落范围,
15宽度不应小于通道的宽度.当可能坠落高度超过24米时,应设双
层防护棚.
3.7.3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等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6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设置雨棚防尘
和防砸设施.不应装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
质环境中,不应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
及热源烘烤场所.
3.7.4施工用电线路架设使用赢符合下列要求:
7线路穿越道路或
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必须设有套管防护.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
口应密封.
6.1.1灌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3交叉作业场所,各通道应保持畅
通,危险出入口井口临边部位应设有警告标志或钢防护设施.
10.1.2进入施工生产区域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进行2
米以上高空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并在其上方固定处可靠拴住
3.2米
以上高空作业,其下方应铺设安全网.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认真
检查,不应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0.1.7焊接作业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0高处焊割作业点的周围及下方地面上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清
-12-
除可燃易爆物品,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1.1.2机组安装现场对预留进人孔排水孔吊物孔放空阀排水阀
预留管道口等孔洞口应加防护栏杆或盖板蜂蜜.
检查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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