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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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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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一、入库制度
1、各种捐赠及救灾物品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不得入库。
2、物品入库时要有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按单上所列物品名称、品种、数量、规格点收,清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
3、无入库单或入库单与实物不符时,不能办理入库手续,要重新核查。
4、贵重物品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后再入库。
5、仓管员在物品入库后要及时入帐、登记。
二、出库制度
l、没有分管领导签字及有关批文,物品一律不得出库。
2、物品出库要填写救灾物资调拨单,根据调拨单与接收单位人员共同清点物品并装运。
3、物品出库后要及时销帐、登记。
4、按时做好物品进出库的统计报表,要求规范、数字真实、准确、完整。
三、物品保管制度
1、所有入库的物品要按货位分类整齐摆放。
物品分新品、旧品两区,并按照成衣、棉被(褥、毯)、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文化用品、食品、其它用品八大类别进行分类包装,并在包装袋(箱)上予以标明。
2、严格岗位责任制,定期点验库存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仓库内要保持通风、整洁、有序。
各种物品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不得抛掷;要有防火、灭火、防盗、防潮、防鼠、虫害的设施和具体措施。
定期对货物储存情况以及消防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并做好详细记录。
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库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各种救灾物资和其他物资的收、发、检验工作。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收发物资必须做到现场监督装卸。
二、物资入库时凭入库单进行核对、验收,及时进行入库登记,物资入库时要做到认真核对,仔细清点,数量正确,质量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入库。
三、物资出库时要认真核对出库单,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收货单位等内容,确保无差错。
四、保持库内干燥整洁,分类合理,货走地净。
每天定时巡库,检查库内温度、湿度,并做好记录。
夏季要定时通风,每次不少于3小时。
五、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
六、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任何人严禁在库区吸烟,禁止将火种带入库区。
严格操作规程,离人关闭门窗及电源,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七、负责建立库物资统一台账,及时准确做好年、季、月物资统计报表工作,年中、年末全面盘点清仓,保证账、卡、物相符。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救灾物资储备库仓库消防制度
一、实行防火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二、要经常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使全体职工知晓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并正确操作。
三、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四、进入库区隔离带即为禁火区,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火种带入库区。
五、每年进行十二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由民政局相关领导、储备库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有无违章情况等。
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做好消防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巡查的内容包括: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在岗情况等。
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库区安全守则“七禁止”
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进入库区。
二、禁止在库区内吸烟。
三、禁止在库区使用明火,焚烧杂草杂物。
四、禁止非专业司机驾驶专用车辆。
五、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机器设备。
六、禁止使用没有安全装置或失灵的机器设备。
七、禁止野蛮装卸和冒险作业。
区救灾物资捐助工作中心接收捐赠程序
一、接收。
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接收市民和其他爱心人士自愿捐赠的款物,做到交接清楚、妥善存放;热情接待捐赠群众,做到以诚对人,以礼待人。
二、登记。
对每一次接收的款、物,细心登记,如实填写捐赠单位(个人)、捐赠日期、物品名称、物品数量和资金数额,并出具收据交给捐赠单位(个人)。
捐赠的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
三、调剂。
对使用价值不大或不太方便运输的物品,若捐赠单位(个人)同意变卖处理,则由捐赠单位(个人)签字后统一进行调剂,变卖的资金全部计入捐款收入,进入捐款专户管理。
四、包装。
接收的物品要进行清理、消毒、分类包装,并严格防火、防腐、防水,务必妥善管理。
五、运送。
接收的物资储存到一定数量时,拟出发送方案,报区民政局,实行统一调配,及时将物资运送到贫困地区或灾区。
六、公告。
对接收和发放捐赠款物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区救灾物资
捐助工作中心捐赠款物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结合我区的实际,为做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使救灾管理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收社会捐赠物品的程序和管理
1、接收。
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接收居民和其他爱心人士自愿捐赠的款物,做到交接清楚、妥善存放;热情接待捐赠群众,以诚对人,以礼待人。
2、登记。
对每一次接收的款、物,细心登记,如实填写捐赠单位(个人)、捐赠日期、物品名称、物品数量和资金数额,并出具收据交给捐赠单位(个人)。
捐赠的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
3、仓储。
接收到的物品应及时、妥善的存放在专用仓库,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对捐赠物品进行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霉等工作。
4、调剂。
对使用价值不大或不太方便运输的物品,若捐赠单位(个人)同意变卖处理,则由捐赠单位(个人)签字后统一进行调剂,变卖的资金全部计入捐款收入,进入捐款专户管理。
5、包装。
接收的物品要进行清理、消毒、分类包装,并严格防火、防腐、防水,务必妥善管理。
6、运送。
接收的衣物储存到一定数量时,呈报区民政局主管领导批准,将物资及时运送到对口帮扶的贫困地区。
定向捐赠物品,则按照捐赠人(单位)的意向进行运送。
7、公告。
对接收和发放捐赠款物的情况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接收社会捐赠的资金设置专户存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2、捐赠的资金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为定向和不定向使用。
定向的:
为捐赠人指定的受益人或受益地,由区捐助中心直接把资金拨到受益人或受益地;不定向的:
捐助中心将捐赠款存放在专户,到一定额度时,由区捐助中心提出使用方案,报区民政局审批,待批准后,再从区捐助中心的社会捐赠物资专户中调配给受益人或受益地。
区救灾款物捐赠流程图
兰亭序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
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古人云:
“死生亦大矣。
”岂不痛哉!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悲夫!
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
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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