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作业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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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作业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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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作业题
《公务员制度》作业题
一.简答题
1.简述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制度?
答: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级: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统称或总称。
其中包括《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单项制度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
2.相对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我国公务员制度有哪些新发展?
答:
a.施行分类管理的体制。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公务员法》的施行,不仅标志着中国特色的国家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的形成,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干部分类管理制度的确立
b.实行激励竞争机制
c.实行新陈代谢机制
d.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
e.实行法治化管理体制
3.与国外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有哪些特点?
答:
a.政治立场明确
《公务员法》“总则”中规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是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
西方公务员制度则强调所谓政治中立,要求事务类公务员不得以公务员身份参加党派活动,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有党派的政治倾向性等。
b.不区分政务官和事务官
我国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划分。
我国不搞多党制和所谓的“政治中立”,要求所有公务员在政治上都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因此,我国公务员没有政务官和事务官的截然分别,而西方公务员制度则实行“两官分途”,强调政务官“政治化”,事务官“职业化”。
事务官职务常任制度也是西方国家现代公务员制度建立的标志之一。
c.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各项具体管理制度是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来制定的。
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和其重要干部由各级党委管理,他们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依法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产生或由政府任命。
西方公务员制度则强调公务员管理是独立于党派之外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政治脱钩”,政党不得直接管理公务员。
d.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德”主要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才”主要是指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德才兼备,就是要求既要有“德”,又要有“才”,二者同时具备,不可偏废。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对新进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录用,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
在职务晋升上,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在考核时,强调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而西方公务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只强调所谓“专才”或“通才”。
e.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我国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贪污受贿,不谋私利,并接受群众监督。
而西方公务员则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
公务员工会为了公务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有些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机构调节公务员集团与政府关系。
4.简述我国职位划分的类别及原则。
答:
《公务员法》第14条规定: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a.专业技术类职位
b.行政执法类职位
c.综合管理类职位
d.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e.其他类别职位
我国建立和推行职位分类制度的原则主要有兼顾原则和适用原则、渐进原则、动态原则、法制原则,共五个原则
5.简述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和基本特点。
答:
公务员的权利:
a.获得工作的权利
b.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的权利)
c.获得报酬权(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d.参加培训权
e.批评建议权(享有对国家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f.申诉控告权
g.申请辞职权
h.其他法定权
我国公务员的义务:
a.忠于宪法的义务
b.依法履职的义务(一按照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二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c.为人民服务的义务
d.忠于国家的义务
e.服从命令的义务
f.保守秘密的义务
g.保持操行的义务
h.公正清廉的义务
i.其他法定的义务
特点:
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他们作为普通公民,当然地享有宪法规定的普通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履行普通公民应尽的义务。
同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也享有特定的权利和履行特定的义务。
主要有以下四的特点:
第一,义务与权利的一致性。
公务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任何公务员不得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
义务受纪律的约束,公务员的权利受法律的保障。
第二,权利内容的广泛性。
这是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而言的。
从我国政权性质出发,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在公务员政治权利等方面,没有西方国家“不参与政治活动”等要求。
第三,义务与权利的层次性。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有两个层次,一是公务员作为普通公民,就应该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应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另一个层次,公务员又因职务关系而享有公务员法所赋予的特殊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义务规定在前权利保障在后。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八项权利,与此同时,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共列出九项义务,将其位于公务员应享有权利之前。
充分说明公务员首先要很好地履行义务,反映了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
从整个法律看,对义务的规定和不履行义务的惩戒比较具体。
6.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和原则有哪些?
答: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
1.知识测验2.智力测验或叫能力测验3.技能测验
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
7.在我国,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
对此,国外公务员法中都有明确规定。
主要包括本国国籍,是否享有公民权,良好的道德品质,相应的文化程序,年龄要求,身体素质等等。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这一项要求公务员的报考者必须具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必须具有本国国籍。
这里所说的"政治权利",是个法律术语,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的权利。
没有这种权利的公民不能报考公务员。
因此,因违法犯罪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无法行使公民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非我国的公民,例如外国人、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无国籍人,不能报考我国公务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这一项规定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
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区别于西方文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
我国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在政治上与党保持一致,必须拥护社会主义。
报考公务员的人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是我国社会制度。
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都在我国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公民报考公务员最基本的政治要求。
应当注意,要把反对党的领导的人与批评、抨击党的某些组织及其领导人的错误言行的人严格区分开来;把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与批评、抨击现行体制中的某些弊端的人严格区分开来。
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
应当防止有人因报考人对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提过意见,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弊端进行过批评,就给报考人扣上政治上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帽子、剥夺其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和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这一项列举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法纪观念和道德品质。
国家公务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执行公务。
他们的言行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利。
因此,报考公务员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法纪观念和道德修养。
考察报考人的品行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必要时还应由报考人原来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
(四)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
这一项规定的是报考者的受考试程序。
它照顾到两方面因素:
一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报考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考虑到我国地域间的文化差异,授权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保市(地)级以下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所需文化程度。
(五)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考虑到中央和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宏观管理职能,不仅要求其工作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验。
这里所说的基层,一般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市(地)以下政府工作部门。
但按国家有关规定,某些专业毕业生,如外语、计算机、财会和考古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
这一项要求的是报考者的身体善和年龄限制。
其中,年龄限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
报考人的健康状况,需要由医院开具体检验证明。
报考人的实际年龄,出示户口登记薄加以证明。
这都是正式考试前必须履行的手续。
(七)具有录用主官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
这一项所规定的情况是指,在上述所列六项基本条件外,还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规定一些特殊资格条件。
如某些经济监督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应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某公安部门要求其录用对象的身高要达到一定高度等等。
这些特殊资格条件,必须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才能有效。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规定了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在具体工作中,还有一些否定性条件。
凡具有这些否定性条件的人不能报考公务员。
它们主要包括:
第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第二,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第三,正在接受审查或受过处分未解除的;
第四,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我国公务员制度,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规定内容主要侧重于报考者是基本政治素质,这当然与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具体身份和工作特征相联系。
在其它方面,有关机关在遵守基本规定的条件下,必要时也采取较灵活的方式,以便选出更加适合所需填补职位要求的合格的公务员。
8.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和程序有哪些?
答: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
笔试b.面试c.实际操作d.情景模式与心理测试
公务员录用程序:
a.发布招考公告b.资格审查c.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d.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e.体检f.录用
9.简述公务员培训的含义和意义。
答:
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共同维护的培训规程,体系格局及其有效的运行机制。
国家公务员培训是全国性的对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进行初任、任职、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
培训是一项严格有序、有组织的行政人才资源开发,目的是在于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改善其素质结构,使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使之与社会发展和岗位规范的要求协调一致,以大大提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
公务员培训是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公务员竞争能力、建设一个强有力政府的关键,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基础的牢固、国家竞争力的提高和国家重要智力资本的开发与储备。
当前,对公务员进行有效的培训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
而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培训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这显然无法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政府所提出的种种挑战。
我们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深远意义。
a.公务员参加培训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b.公务员参加培训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c.公务员参加培训是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需要。
d.公务员培训,是提升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
e.公务员培训,是实行科学的干部分类管理的需要。
10.简述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及原则。
答: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我国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共分四种:
一是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培训;
二是任职培训,是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
三是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四是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
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原则主要有四项,即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用一致的原则、按需施教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
11.简述公务员考核的含义及意义。
答:
公务员考核的含义:
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考核的意义:
a.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
b.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c.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
12.简述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及原则。
答:
考核内容
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指对公务员进行考察和评价的基本项目。
《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这就说明,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主要有:
a.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政治品德主要是指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等。
职业道德主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念以及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是否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严守国家和工作秘密。
社会公德主要看公务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是否模范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个人品德主要是看公务员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正直、诚信、谦虚谨慎,是否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b.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业务知识是指公务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
工作能力主要是指公务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事业务工作和处理业务的能力等。
包括:
理解判断能力、规划预测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不同的机关、层次、岗位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c.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所谓事业心,就是看公务员是否敬重和热爱本职工作,是否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工作态度主要看公务员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工作作风重点是看公务员是否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勤奋精神重点是看公务员是否善于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d.绩,指工作实绩
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
它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益。
对绩的考核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重点是看公务员能否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办事效率如何;看公务员工作是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没有突出的贡献。
e.廉,指廉洁自律的情况
看公务员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公共财物管理的规定,有无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是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等。
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还要考核其是否严格遵守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是否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有无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行为等。
考核原则
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制度性的基础工作,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此,为了保证公务员考核能够顺利有效地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a.公务员考核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全面考核是指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逐一进行考核。
重点考核是指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b.公务员考核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客观”就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公务员作出评价,全面地本质地反映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绩工作情况,避免片面性。
“公正”就是对任何公务员都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要公道,要能够全面公正地反映公务员的情况。
考核结果的使用也要公道,使考核成为激励公务员奋发上进的有效手段。
“公开”就是要将考核的目的、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公之于众,考核结果要书面通知本人。
“民主”就是要走群众路线。
比如,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考核时,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必须有群众代表参加;主管领导在给公务员写评语、提出等次意见之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考核时,要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等等。
c.公务员考核分类考核的原则
考核对象不同,考核的标准和方法也有所不同。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由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机关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以体现机关管理首长负责制的要求。
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负责。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届中届末考核的方式进行。
在实际工作中,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也应采取与考核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有所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
e.公务员考核考用结合的原则
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同正确使用考核结果有机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作为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使考核工作成为公务员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否则,考核成了为考核而考核,徒具形式,这样不但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最终也难以坚持下去。
13.简述公务员奖励与惩罚的含义。
答:
公务员惩戒的含义:
是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所给予的精神或物质鼓励。
14.简述公务员奖励与惩罚的种类和原则。
答:
奖励分为五个种类:
(1)嘉奖;
(2)记三等功;(3)记二等功;(4)记一等功;(5)授予荣誉称号。
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一是警告,它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法;二是记过,它也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法;三是记大过;四是降级,它是一种降低公务员级别的纪律制裁方法;五是撤职,它是一种撤消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法,在被撤职时还应当降低级别;六是开除,它是一种解除被处分公务员与机关的人事关系的纪律处分。
原则:
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具体说来,公务员奖励的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②公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
即公开、平等、合理,论功行赏。
③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15.简述公务员惩罚与奖励的程序。
答:
惩戒程序:
a、初步调查;b、立案;c、正式调查;d、陈述和申辩;e、决定;f、告知;d、归档和备案
奖励程序:
a、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上报审批机关;b、审批机关的人事部门审核;c、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16.简述公务员任职的种类及原则。
答:
(一)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
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的公务员
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我国公务员任职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因事择人原则
(三)量才适用原则
(四)注重整体效能原则
17.简述我国公务员任免的程序。
答:
在我国,任用公务员时,一般遵循下列程序:
(一)提名
(二)考察
(三)呈送
(四)审批
(五)任命
(六)公务员任职的各项程序完成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免职程序:
(1)由所在单位、上级或其他机关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2)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3)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4)发布免职通知。
18.简述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含义及意义。
答: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含义:
公务员职务晋升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的职务升任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
公务员降职的含义
公务员降职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任职务的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来的职务,改任一种较低职务的管理活动。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意义
a、对于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中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
b、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
c、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19.简述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原则和程序。
答: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基本原则
a、德才兼备的原则
b、注重实绩的原则
c、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降职原则:
能上能下原则b.逐级降脂原则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程序
a.民主推荐
b.组织考察
c.讨论决定
降职程序:
a.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b.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公务员的意见
c.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
20.简述我国公务员工资的构成及增资途径。
答:
我国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补助工资四部分构成
公务员正常增资的途径有三种:
a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b.晋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增加工龄工资。
c.定期调整工资标准。
21.简述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的原则。
答:
1.按劳分配原则
2.正常增资原则
3.平衡比较原则
4.法律保障原则
22.简述公务员福利与保险的内容。
答:
福利:
一是为满足公务员的共同需要,减轻公务员的家务劳动,方便生活并使公务员获得优惠服务而建立的集体福利设施。
二是为满足公务员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其身体和文化素质而建立的文体福利设施。
三是为满足公务员的不同需要,减轻其生活负担而设立的福利补贴。
保险:
a、公务员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b、公务员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c、公务员疾病的公费医疗和保险待遇;
d、公务员生育的保险待遇;
e、公务员退职退休的保险待遇;
f、公务员待业期间的保险待遇;
g、公务员供养直系亲属的保险待遇;
h、公务员集体保险待遇。
23.简述辞退公务员的条件和程序。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⑴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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