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评分标准及评价计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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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评分标准及评价计分表
附件3.一、评分标准及评价计分表
1、企业内部各项管理保障体系10分申报企业(盖章)
序号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企业填写加减分依据
计分
1.1
共4分
在邵阳工商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间加分):
2年以内的计1分,2以上5年以下计2分,5以上10年以下计3分,10以上计4分。
1.2
共1分
未按规定设立管理机构的扣0.5分;设立的管理机构不明确、部门职责不健全、主要人员配置不齐全、相关人员不到位的扣0.5分。
1.3
共1分
编制完善的质量、安全、经营、技术、人力资源、财务、合同(商务经营)、材料、设备、档案以及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管理。
每缺一项扣0.2分,实施不到位扣0.5分。
1.4
共2分
不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缺报1次季报表扣的1分;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报表的,每次扣1分。
1.5
共1分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未足额按照有关规定为企业职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扣0.5分。
1.6
共1分
建设工地监控系统并实现对承建项目远程监管的计1分。
小计
2、社会职责及信用体系10分申报企业(盖章)
序号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企业填写加
减分依据
计分
2.1
共4分
邵阳市范围内缴税总额:
特级企业考核基准值为3000万元,每增加300万元计0.5分;壹级企业考核基准值为1000万元,每增加100万元计0.5分;贰级企业考核基准值为500万元,每增加50万元计0.5分;其它企业考核基准值为100万元,每增加10万元计0.5分。
2.2
共3分
邵阳市建筑业协会或招投标协会评定的年度先进单位加1分;邵阳市、县市住建主管部门评定的先进单位分别加3分、1分。
2.3
共3分
履行抗洪、抢险救灾、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被县级及以上政府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见表彰文件)的,每起市级加3分,县(市)级加1分。
小计
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及奖惩30分申报企业(盖章)
序号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企业填写加减分依据
计分
3.1
共1分
未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不按规定支付、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缺少一项扣0.5分;违法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每次扣0.5分。
3.2
共1分
未按规定设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检查、巡查制度,扣0.5分;无检查记录、通报、查处意见,每少一项扣0.5分。
3.3
共1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内部相关部门审核、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未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的;未按规定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审批、专家论证、无方案施工,或论证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每次扣0.5分。
3.4
共1分
项目部未建立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按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的,每次扣0.5分;关键岗位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每人每次扣0.2分;工程相关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每次扣0.5分。
3.5
共1分
使用未加盖施工图审查图章的图纸,或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降低建筑节能标准,节能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扣1分。
3.6
共1分
因质量、安全引起投诉或上访,核查属实的,每次扣1分,
3.7
共1分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的,扣1分。
3.8
共3分
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的,每次扣1分;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仍擅自施工的,每次扣3分。
3.9
共1分
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起重机械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投入使用,每次扣0.5分;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每次扣1分。
3.10
共1分
承建的项目质量、安全受到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通报批评的分别扣0.5分。
3.11
共2分
通过湖南省或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安全认证优良、合格分别加2分、1.5分。
3.12
共10分
“芙蓉奖”、“省优工程”、“市优工程”,每项分别加3、2.5、2分;省、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每项分别加2分、1.5分;“市优质主体工程”,每项加0.5分。
省、市“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观摩工程”每项分别加3分、2.5分;省、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企业”,分别加3分、2.5分;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每项分别加2分、1.5分;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年度优良项目”每项分别加1分、0.8分;“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每个加0.2分;“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不合格工地”,每个扣1分;市“平安文明工地”每项加1.5分。
3.13
共5分
发生人员伤亡一般安全事故的,每受伤1人扣0.5分,人员死亡扣5分。
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每起扣0.5分,100-500万元以下的每起扣1分。
承接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每个项目扣1分。
小计
4、施工现场管理10分申报企业(盖章)
序号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企业填写加减分依据
计分
4.1
共2分
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场内路面未硬化,或者在城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每次扣1分;现场建筑设备、材料堆放混乱的,每次扣0.5分。
4.2
共2分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每次扣0.5分。
4.3
共2分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每次扣0.3分。
4.4
共2分
施工现场办公、农民工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等基本办公、生活设施不符合安全性要求和卫生标准的,每次扣0.3分。
4.5
共2分
未在施工现场设立建筑节能或农民工资公示牌每次扣0.3分;未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每次扣0.3分。
小计
5、执行法律法规情况15分申报企业(盖章)
序号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企业填写
加减分依据
计分
5.1
共3分
个人、单位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次分别扣0.3、1分;个人、单位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次分别扣0.5、2分。
5.2
共3分
不配合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或不服从主管部门指令或拒不整改的每次扣1分。
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每起扣1分。
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单位每个项目分别扣0.1、0.3分。
5.3
共5分
所承揽工程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每个计0.5分,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每个计0.5分。
5.4
共2分
“关键岗位人员”与中投标备案不一致的,每人次扣0.5分;“三类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脱岗或不履职的,每人次扣0.5分;人员同时承接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每人次扣0.5分;未履行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每次扣1分;变更建造师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每次扣0.5分。
5.5
共2分
所承接工程未依法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或不按图施工的的每起扣0.5分。
小计
6、投标及合同履约20分申报企业(盖章)
序号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企业填写
加减分依据
计分
6.1
共2分
超越企业资质或人员资格承揽工程,或允许挂靠或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对分包单位不进行监督管理的,每次扣1分;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注册人员证书,每次扣1分。
6.2
共1分
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或超出已公示招标控制价恶性竟标的,每起扣1分。
6.3
共1分
工程款、材料款未付到施工单位账户或转包、违法分包或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及未按投标文件配备扣1分。
6.4
共1分
不按照投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或者订立与投标文件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协议的或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期内签订合同的或履约合同发生诉讼、仲裁并败诉的每起扣0.5分。
6.5
共2分
委托非本单位人员投标或领取招投标资料或办理投标保证金(含担保、保函)的,或违规恶意质疑、投诉的,每次扣1分。
被限制投标资格的每次扣1分。
6.6
共2分
无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派人员参加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资质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获奖证书、诚信结果等文件投标或通过了资格审查而放弃投标的,每种行为扣1分。
书面检举揭发他人违规招投标,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加1分。
6.7
共2分
被评为邵阳市招投标守信企业的加2分(本项未评价,本次暂不扣分)。
6.8
共6分
在邵阳市范围承接(含本市企业外拓)工程总额:
特级企业考核基数2亿元,每增加2000万元计0.3分;壹级企业考核基数1亿元,每增加1000万元计0.3分;贰级企业考核基数0.5亿元,每增加500万元计0.3分;其它企业考核基数0.2亿元,每增加200万元计0.3分。
6.9
共3分
企业外拓工程(企业所得税在邵阳市缴纳的),外拓工程造价考核基准值为0元:
特级企业每增加2000万元计0.3分;壹级企业每增加1000万元计0.3分;贰级企业每增加600万元计0.3分;其它企业每增加300万元计0.3分(附税票)。
小计
7、教育培训5分申报企业(盖章)
序号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企业填写加
减分依据
计分
7.1
共1分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关键岗位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未经考核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每人每次扣0.2分。
7.2
共1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或教育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无年度培训计划的,扣0.5分;无培训记录的,扣1分。
7.3
共3分
积极参加邵阳市(县市)住建局及邵阳建筑业、招投标协会组织的专项活动、观摩、竞赛、培训的每次计0.5分。
小计
8、附加分(1.5分)
邵阳的项目应当建立远程监管系统并接入“邵阳市(县市区)智慧工地指挥中心”,推广阶段,没有接入的暂不扣分,接入的每个项目另加0.5分,最多可加1.5分。
注:
加分栏的加分基数为0分,没有加分的计0分,加分最多不超过该栏目的分值;扣分栏的扣分基数为该栏目的分值,无扣分的计相应栏目分值,有扣分的,核减该栏目相应分数,最多扣完该栏的分值为止。
如3.12栏的获奖最多10分,最少计0分,如5.1栏,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计3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于或超过3分的计0分。
同时具备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按总承包资质考核业绩、外拓、税收。
获奖证书标明参建单位的,参建单位按该奖项计分标准的1/2计分。
8、其他应予直接认定情形
⑴直接认定AAA的内容申报企业(盖章)
评定内容及标准
企业填写信用等级直接认定AAA的内容并考核
企业没有被直接认定B问题(同一问题考评只影响一次)、其信用评价分数达85分以上且在本市辖区内项目(含本市企业外拓工程)获一个及以上鲁班奖或两个及以上芙蓉奖或二个及以上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
⑵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级直接认定B,申报企业(盖章)
评定内容及标准
企业填写信用等级直接认定B的内容并自主考核
在招投标活动中被认定一次及以上有围标串标行为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的,或申报资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或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或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的。
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级(仅动态考核用)直接降一级,申报企业(盖章)
评定内容
企业填写信用等级降一级的内容并自主动态考核
因企业自身原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群体性事件,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发生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或因发生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群众集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节严重被各级管理部门通报的。
因“创卫创文环保”半年内被建设主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二次及以上的。
企业年内被记两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认定一次及以上出借资质、转包、挂靠行为的。
二、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分汇总表申报企业(盖章)
名称
分值
评定得分
备注
企业内部管理保障
10分
社会职责及信用体系
10分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
30分
施工现场管理
10分
执行法律法规
15分
投标及合同履约
20分
教育培训
5分
合计得分
100分
是否获得可直接评定为AAA级项目的奖项
是否存在应直接评定为B级行为
是否存在应降一级处理行为
□有□无
□有□无
□有□无
评定等级建议
评委签名:
年月日
三、评审表申报企业(盖章)
企业自评打分:
申请评定等级:
□AAA级 □AA级 □A级 □B级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相关行业协会初审意见:
经审核,该公司申报资料符合要求,审定该单位诚信等级分数:
。
同意该公司信用等级评定为:
□AAA级 □AA级 □A级 □B级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市评价办组织评委评审意见:
经评委员评审,该公司考核分数:
。
信用等级评定为:
□AAA级 □AA级 □A级 □B级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评价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经审核,同意该公司信用等级评定为:
□AAA级 □AA级 □A级 □B级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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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标准 评价 计分